第18章 你在逗我
接下來幾周,阿里像陀螺一樣帶著羅傑在紐約四處奔波。
他們先是去了一家中城酒吧,見了一位索尼A&R高層,西裝筆挺,端著馬提尼,和阿里聊了不到五分鐘,就笑著拍了拍他的肩膀:
「新人太多了,先找個頂級製作人給他背書,有了他們推薦,一切好說。」
從頭到尾,那個人只看了羅傑兩眼。
第二周晚上,又去了西村的一家夜店,見到了華納大西洋唱片的高層。
夜店裡煙霧繚繞,舞池裡一群人扭動著身體,空氣中混著酒精和葉子味。
那位高層吸嗨了,懶洋洋搖頭說:「你得先發行EP,經過市場驗證再說,磨鍊幾年,再來找我吧。」
第三周,阿里甚至把他帶到一家地獄廚房的脫衣舞俱樂部。
俱樂部里燈光昏暗,舞台上女孩們在鋼管上扭動,空氣中滿是酒精和汗水的味道。
羅傑第一次來這種地方,簡直是大開眼界。
兩人在角落的卡座里找到了環球的一名高管,腿上還坐著一名女孩。
聊了幾句,那人漫不經心地丟下一句話:
「長得還行,自己先組個樂隊試試,到時候再來聊。」
開始,羅傑以為阿里約了這些高管在這些地方見面,後來才發現,阿里只是去這些場所「偶遇」這些高層管理。
發現這一點後,羅傑忍不住了,那天從俱樂部出來:
「這就是你所說的圈內人脈?」
「你懂什麼?你以為唱片公司的高層,是什麼爛大街的東西嗎,正常預約根本沒時間,更不要說見到他們了。」
阿里攤攤手。
「你也知道,你現在沒有作品,也沒有人氣,只能碰碰運氣。」
一連串的碰壁讓羅傑徹底清醒了。
大公司更喜歡那些有點小成績的新人,他們看中的不是純粹才華,而是能證明自己能賣錢的新人。
回到地下室公寓,羅傑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想了很久。
第二天上午,他決定找阿里好好聊聊。
「我覺得這樣四處求人沒什麼用。他們說的對,首先得有點小作品。」
阿里把報紙放下,看著他,「道理是這樣,你打算怎麼做?」
「我寫了一首歌,想錄製樣帶。」羅傑認真地說。
阿里聽了隨即哈哈笑了起來:
「你知道嘛,之前我最看重你的一點就是心態。」
他從椅子上站起來,用手指指了指羅傑,「沒想到這才一個月沒到,你就沉不住氣了?」
「這首歌真的很好。」
「這種話我聽得太多了,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寫的歌多好,結果呢?寫的都是狗屎!完全狗屎!根本沒人要聽!」
「你要這麼做,我不攔著你。但我告訴你,我不會給你付這種狗屁費用。」阿里激動得在辦公室里走來走去。
「放心,我會自己買單。你只需要幫我聯繫一家錄音室。」
「行,到時候別說我沒提醒你。」
最後阿里還是點頭答應了。
他通過關係,找到了一家在布魯克林的錄音室。
當天下午,兩人來到了布魯克林一個破舊街區。
錄音室藏在一個小巷子裡,鐵門上鏽跡斑斑,還有幾個清晰可見的彈孔。
阿里敲了敲門,鐵門上的小窗拉開一條縫,一雙眼睛看了他們一眼,然後門鎖轉動,鐵門被拉開。
阿里給羅傑介紹,剛才開門的黑人叫安東尼,也是此處錄音室老闆,在當地小有名氣。
安東尼身材壯實,頭上綁著髒辮,臉上鬍子拉碴,穿著一件超大號的T恤。
錄音室不大,除了一排沙發,其他地方都被設備塞得滿滿的。
調音台、電子鼓機、監聽音箱全都齊全,靠牆還有一架電子琴。
最裡面是錄音間,一塊厚玻璃把它和控制室隔開。
安東尼坐回控制台前,端起一碗燕麥粥,用勺子攪了攪,語氣帶著明顯的輕蔑:
「又是白人小孩?來錄什麼?搖滾還是流行?」
羅傑沒注意他的態度:「我想錄一首說唱。」
安東尼發出一聲冷笑,上下打量著羅傑,像看一個笑話:
「說唱?你?小子,你知道說唱是什麼?那是黑人街頭的玩意。你這種長得乾乾淨淨的白人小孩,錄說唱?別逗我了!」
阿里站在旁邊,嘴唇抿成一條線,之前他沒有問羅傑寫的是什麼歌,要是早知道,他一定會打消羅傑這個念頭。
現在,他只能硬著頭皮:「年輕人,錄個樣帶玩一玩,再說了,不管做什麼,都少不了你錢。」
安東尼勺子在碗裡攪得叮噹作響:「行吧,五十美元一小時,先付錢。」
羅傑沒說話,付了四個小時費用。
安東尼靠在椅背上,懶洋洋地說:
「白小子,你打算先弄詞,還是先弄beat?」
羅傑回答:「我有完整的詞和flow,等會再弄beat。」
安東尼哼了一聲:「現在的小孩都這樣,以為寫幾句押韻就是說唱了。」
羅傑沒有爭辯,進了錄音室,戴上耳機。
他閉上眼睛,把《Super Gremlin》第一段flow在腦子裡過了一遍。
當羅傑第一句flow出來的時候,安東尼慢慢放下碗,身體前傾,眼睛盯著羅傑,腦袋輕輕隨著節奏點了點。
羅傑的flow雖然狠勁不足,咬字不夠街頭,但這個flow非常流暢。
歌詞是關於街頭兄弟背叛的故事,寫得很完整,從回憶友情到兄弟背叛,再到計劃復仇,還不忘炫耀自己現在過得多牛。
一節verse錄完,安東尼忍不住摘下耳機,第一次正眼看羅傑:
「有點意思。小子,雖然唱得稚嫩,但歌詞和flow真有點東西。」
「真的是你寫的?!」
「你真的沒混過街頭?」
安東尼很難想像,一個白人小子竟然能精準地寫出街頭故事,其中兄弟間友情的變化,更能激起大多數人的共鳴,再加上情感不斷遞進的flow,這首歌有火的潛質。
他對這首歌的beat和鉤子更感興趣了。
接下來羅傑的beat製作就順暢多了。
無論是鼓色還是背景音樂,完全由羅傑主導,安東尼全力配合,索性只管實際操作。
羅傑說要在beat裡面加鋼琴的時候,安東尼愣了一下,「你確定?」
「確定。」羅傑毫不猶豫。
當加入一段羅傑彈奏的鋼琴軌後,整個beat的氛圍完全變了。
做說唱鉤子的時,羅傑自己先錄製了一段人聲,讓安東尼把聲音變調,調到聽起來像童聲,然後再加入合唱效果。
「法克!」安東尼忍不住站了起來,「這他們什麼鬼?這段前奏也太他媽牛了!」
整首歌製作完成,安東尼坐在控制台前,和羅傑一起戴著耳機,從頭到尾聽了一遍。
開始是一段有點空靈的童聲,旋律和聲音非常抓耳,接著說唱伴隨著beat響起,給人一種詭異又新奇的感覺。
安東尼的眼睛瞬間亮了,一巴掌拍在控制台上,身體不由得隨著節奏一下一下地動了起來。
聽完之後安東尼摘下耳機,盯著羅傑看了半天,忍不住讚嘆:
「行啊,白小子,我收回剛才的話。你這歌……真他媽不錯!」
阿里看到歌曲錄完了,把手裡的雜誌收起,從沙發上站了起來。
「怎麼樣?」
羅傑把耳機遞給了他。
「你聽聽。」
阿里隨手接過來,漫不經心地戴上耳機。
音樂響起。
阿里的身子明顯僵了一下,隨著說唱開始,阿里臉上的表情漸漸由隨意變成了震驚。
一曲結束,阿里猛地轉過頭看著羅傑,眼睛裡全是不可思議:
「這他媽是你寫的歌?!」
他們先是去了一家中城酒吧,見了一位索尼A&R高層,西裝筆挺,端著馬提尼,和阿里聊了不到五分鐘,就笑著拍了拍他的肩膀:
「新人太多了,先找個頂級製作人給他背書,有了他們推薦,一切好說。」
從頭到尾,那個人只看了羅傑兩眼。
第二周晚上,又去了西村的一家夜店,見到了華納大西洋唱片的高層。
夜店裡煙霧繚繞,舞池裡一群人扭動著身體,空氣中混著酒精和葉子味。
那位高層吸嗨了,懶洋洋搖頭說:「你得先發行EP,經過市場驗證再說,磨鍊幾年,再來找我吧。」
第三周,阿里甚至把他帶到一家地獄廚房的脫衣舞俱樂部。
俱樂部里燈光昏暗,舞台上女孩們在鋼管上扭動,空氣中滿是酒精和汗水的味道。
羅傑第一次來這種地方,簡直是大開眼界。
兩人在角落的卡座里找到了環球的一名高管,腿上還坐著一名女孩。
聊了幾句,那人漫不經心地丟下一句話:
「長得還行,自己先組個樂隊試試,到時候再來聊。」
開始,羅傑以為阿里約了這些高管在這些地方見面,後來才發現,阿里只是去這些場所「偶遇」這些高層管理。
發現這一點後,羅傑忍不住了,那天從俱樂部出來:
「這就是你所說的圈內人脈?」
「你懂什麼?你以為唱片公司的高層,是什麼爛大街的東西嗎,正常預約根本沒時間,更不要說見到他們了。」
阿里攤攤手。
「你也知道,你現在沒有作品,也沒有人氣,只能碰碰運氣。」
一連串的碰壁讓羅傑徹底清醒了。
大公司更喜歡那些有點小成績的新人,他們看中的不是純粹才華,而是能證明自己能賣錢的新人。
回到地下室公寓,羅傑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想了很久。
第二天上午,他決定找阿里好好聊聊。
「我覺得這樣四處求人沒什麼用。他們說的對,首先得有點小作品。」
阿里把報紙放下,看著他,「道理是這樣,你打算怎麼做?」
「我寫了一首歌,想錄製樣帶。」羅傑認真地說。
阿里聽了隨即哈哈笑了起來:
「你知道嘛,之前我最看重你的一點就是心態。」
他從椅子上站起來,用手指指了指羅傑,「沒想到這才一個月沒到,你就沉不住氣了?」
「這首歌真的很好。」
「這種話我聽得太多了,每個人都覺得自己寫的歌多好,結果呢?寫的都是狗屎!完全狗屎!根本沒人要聽!」
「你要這麼做,我不攔著你。但我告訴你,我不會給你付這種狗屁費用。」阿里激動得在辦公室里走來走去。
「放心,我會自己買單。你只需要幫我聯繫一家錄音室。」
「行,到時候別說我沒提醒你。」
最後阿里還是點頭答應了。
他通過關係,找到了一家在布魯克林的錄音室。
當天下午,兩人來到了布魯克林一個破舊街區。
錄音室藏在一個小巷子裡,鐵門上鏽跡斑斑,還有幾個清晰可見的彈孔。
阿里敲了敲門,鐵門上的小窗拉開一條縫,一雙眼睛看了他們一眼,然後門鎖轉動,鐵門被拉開。
阿里給羅傑介紹,剛才開門的黑人叫安東尼,也是此處錄音室老闆,在當地小有名氣。
安東尼身材壯實,頭上綁著髒辮,臉上鬍子拉碴,穿著一件超大號的T恤。
錄音室不大,除了一排沙發,其他地方都被設備塞得滿滿的。
調音台、電子鼓機、監聽音箱全都齊全,靠牆還有一架電子琴。
最裡面是錄音間,一塊厚玻璃把它和控制室隔開。
安東尼坐回控制台前,端起一碗燕麥粥,用勺子攪了攪,語氣帶著明顯的輕蔑:
「又是白人小孩?來錄什麼?搖滾還是流行?」
羅傑沒注意他的態度:「我想錄一首說唱。」
安東尼發出一聲冷笑,上下打量著羅傑,像看一個笑話:
「說唱?你?小子,你知道說唱是什麼?那是黑人街頭的玩意。你這種長得乾乾淨淨的白人小孩,錄說唱?別逗我了!」
阿里站在旁邊,嘴唇抿成一條線,之前他沒有問羅傑寫的是什麼歌,要是早知道,他一定會打消羅傑這個念頭。
現在,他只能硬著頭皮:「年輕人,錄個樣帶玩一玩,再說了,不管做什麼,都少不了你錢。」
安東尼勺子在碗裡攪得叮噹作響:「行吧,五十美元一小時,先付錢。」
羅傑沒說話,付了四個小時費用。
安東尼靠在椅背上,懶洋洋地說:
「白小子,你打算先弄詞,還是先弄beat?」
羅傑回答:「我有完整的詞和flow,等會再弄beat。」
安東尼哼了一聲:「現在的小孩都這樣,以為寫幾句押韻就是說唱了。」
羅傑沒有爭辯,進了錄音室,戴上耳機。
他閉上眼睛,把《Super Gremlin》第一段flow在腦子裡過了一遍。
當羅傑第一句flow出來的時候,安東尼慢慢放下碗,身體前傾,眼睛盯著羅傑,腦袋輕輕隨著節奏點了點。
羅傑的flow雖然狠勁不足,咬字不夠街頭,但這個flow非常流暢。
歌詞是關於街頭兄弟背叛的故事,寫得很完整,從回憶友情到兄弟背叛,再到計劃復仇,還不忘炫耀自己現在過得多牛。
一節verse錄完,安東尼忍不住摘下耳機,第一次正眼看羅傑:
「有點意思。小子,雖然唱得稚嫩,但歌詞和flow真有點東西。」
「真的是你寫的?!」
「你真的沒混過街頭?」
安東尼很難想像,一個白人小子竟然能精準地寫出街頭故事,其中兄弟間友情的變化,更能激起大多數人的共鳴,再加上情感不斷遞進的flow,這首歌有火的潛質。
他對這首歌的beat和鉤子更感興趣了。
接下來羅傑的beat製作就順暢多了。
無論是鼓色還是背景音樂,完全由羅傑主導,安東尼全力配合,索性只管實際操作。
羅傑說要在beat裡面加鋼琴的時候,安東尼愣了一下,「你確定?」
「確定。」羅傑毫不猶豫。
當加入一段羅傑彈奏的鋼琴軌後,整個beat的氛圍完全變了。
做說唱鉤子的時,羅傑自己先錄製了一段人聲,讓安東尼把聲音變調,調到聽起來像童聲,然後再加入合唱效果。
「法克!」安東尼忍不住站了起來,「這他們什麼鬼?這段前奏也太他媽牛了!」
整首歌製作完成,安東尼坐在控制台前,和羅傑一起戴著耳機,從頭到尾聽了一遍。
開始是一段有點空靈的童聲,旋律和聲音非常抓耳,接著說唱伴隨著beat響起,給人一種詭異又新奇的感覺。
安東尼的眼睛瞬間亮了,一巴掌拍在控制台上,身體不由得隨著節奏一下一下地動了起來。
聽完之後安東尼摘下耳機,盯著羅傑看了半天,忍不住讚嘆:
「行啊,白小子,我收回剛才的話。你這歌……真他媽不錯!」
阿里看到歌曲錄完了,把手裡的雜誌收起,從沙發上站了起來。
「怎麼樣?」
羅傑把耳機遞給了他。
「你聽聽。」
阿里隨手接過來,漫不經心地戴上耳機。
音樂響起。
阿里的身子明顯僵了一下,隨著說唱開始,阿里臉上的表情漸漸由隨意變成了震驚。
一曲結束,阿里猛地轉過頭看著羅傑,眼睛裡全是不可思議:
「這他媽是你寫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