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范大冰的成功,並非無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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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陸啊……」

  劉媽媽突然接上話茬兒,隔著天仙閨女向陸旭問道:「茜茜和暢暢,你打算怎麼合夥?也成立子公司嗎?」

  她這就有些耐不住性子了,陸旭跟花姐還沒談完,就直接接話插嘴。

  但這也不怪她如此,陸旭一上來就是說成立經紀子公司,並且直接許給花姐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

  那剩下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必然就是陸旭自己捏手裡了,如此也才能有子公司掌控權。

  而她的親閨女和干閨女,可就沒有持股空間了,若單純的簽在公司做藝人,那可不是她倆閨女想要的。

  至少不是她親閨女想要的!

  畢竟,她帶著閨女跟陳乾爹混時,陳乾爹是專門成立了一家公司,只為她家天仙閨女一人服務。

  現在要跟著陸旭這位大師混了,捏著鼻子接受黃小明、范大冰等人一起合股,便已是越混越回去的極限。

  若還無法做股東老闆,只做個沒名堂的簽約藝人,那就真心沒意思了!

  「對,就是成立子公司……」

  陸旭點頭給出肯定答覆,道:「或者說成立小而精的個人工作室。」

  「像茜茜妹子和暢暢妹子這種成名藝人,自身都擁有知名度以及粉絲基礎,已經無需依靠經紀公司去洽談資源,各種資源會自己找上門。」

  「所以,成立個人工作室就是最好的選擇,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組建運營團隊,圍繞自身進行高度定製化的運營,打造獨屬於自己的個人品牌效應!」

  陸旭說到此處頓了頓,看向黃小明和蔣琴勤,道:「包括小明哥和勤勤姐也一樣,你們成立個人工作室,自己做老闆比什麼都強,畢竟沒有人比你們自己更知道,自身想要什麼樣的職業發展。」

  「工作室成立之後,可以拿出一定的股份,掛靠在花姐的子公司名下,成為子公司名下的子公司,讓花姐吃著股份分紅,幫你們出謀劃策搞運營。」

  他說著,又看向瀏濤和秦嵐,以及楊蜜三人道:「你們現階段先簽在花姐的子公司里,等將來徹底打開知名度之後,也可以走這種模式。」

  「我不在乎少賺一些錢,只希望大家都能紅紅火火,都能勁兒往一處使!」

  劉媽媽沒話說了,直聽的頻頻點頭。

  如此既能跟陸旭這位大師進行深度綁定,又能得到花姐這位京圈大佬托舉的合作法子,實在稱得上是兩全其美了!

  認為兩全其美的不止是劉媽媽。

  黃小明和蔣琴勤也都是興奮不已。

  瀏濤和秦嵐以及楊蜜三人,更是開始暢想未來了。

  自己做老闆當家做主,圍繞自身進行高度定製化的運營,這是他們未曾設想過的超高自由度合作模式。

  因為在當下的內娛行業里,類似藝人與金主的合作模式,完全是屬於前所未見的模式。

  甚至,都還沒有【明星個人工作室】這種東西!

  按照陸旭前世的記憶,不論是類似的合作模式,還是明星個人工作室,好像都是范大冰率先搞出來的。

  只能說范大冰後來能自稱豪門,並被圈內尊稱為一聲范爺,並不是無的放矢。

  她確實是擁有超前的商業眼光,以及相匹配的頭腦與能力,把業內同行都甩出一大截!

  只不過,此時此刻的范爺,尚未進化到完全體,還像個小媳婦管家婆一樣,讓陸旭拼命壓低給大家的條件呢。

  陸旭只能把她的那些東西,先拿出來用一用了!

  范大冰並不知道自己被剽竊了,只是唇角瘋狂上揚,都快繃不住了。

  甚至,還悄悄在桌下脫了高跟鞋,白嫩玉足鑽進陸旭褲腳里磨蹭,以示心花怒放的獎勵。

  因為陸旭說那麼一大堆,幾乎把眾人都點了一遍,卻唯獨沒提坐在身邊的她。

  這就把她跟其他人區分開了!

  而她也是想要做老闆娘的,才不想成立什麼工作室,掛靠什麼經紀子公司。

  直接把總公司干成夫妻店它不香嗎?!

  「大師真是非常之人敢為非常之事,這合作模式我實在找不到拒絕的理由……」

  包廂里安靜片刻之後,花姐終於嘿然開口,道:「廢話不多說,我也痛快點兒,咱明天就簽持股協議,開始著手組建公司!」


  她確實找不到拒絕理由,相比較過河拆橋的華藝兄弟,陸旭開給她的合夥條件實在太優厚。

  上來就給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不說,劉天仙、舒暢、黃小明、蔣琴勤四人的工作室開起來後,掛靠在子公司里她也能跟著吃分紅。

  她心裡知道,陸旭完全可以不這麼做的,像這些成名藝人的個人工作室,直接掛靠在陸旭的總公司就行,如此每年賺錢後的股份分紅,便無需再被她執掌的子公司扒一層。

  但陸旭還是這麼提議了,雖然能做甩手掌柜省很多事兒,把事情都交給了她忙活,可卻也結結實實的讓利給她了。

  她如果再討價還價,無疑會顯得貪心不足!

  旁邊的蔡依儂也絕對會見縫插針,第一時間接受陸旭給出的這些條件!

  說起蔡依儂,這個從港圈混出來的晚輩,此時看她和陸旭敲定合夥意向,已經是急得直嘬牙花子。

  恐怕如果不是自知沒分量,沒法跟她這位京圈大姐大掰頭,絕對已經插嘴搶著跟陸旭談合作了!

  陸旭當然也看到了蔡依儂的急切之態,又跟花姐聊了幾句後,便看向她道:「蔡老闆,經紀子公司我是確定跟花姐合作了,但傳媒子公司我還缺一位合伙人,您有沒有興趣?」

  蔡依儂一愣,繼而便是兩眼放光,舉起手機指著屏幕里的劇本文檔道:「就這些劇本,誰要是沒興趣,誰就是大傻叉!」

  論經紀藝人的能力,她是比不過花姐,但若說搞影視製作,無疑就是反過來了。

  花姐當初為什麼要急著當冤大頭,股份都沒談好便跟華藝傳媒合作?

  無非就是因為花姐,並不具備影視製作的能力,需要找資源捧旗下的藝人。

  而她蔡依儂,港圈那套成熟的影視製作流程,以及影視版權的海外分銷渠道,她都盡在掌握。

  只要有好IP好劇本,把華藝傳媒的龍頭位置,搶到自己屁股底下坐,她自認有十成十的把握!

  陸旭莞爾道:「那就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由您擔任總裁CEO全權負責,可以吧?」

  蔡依儂立即點頭:「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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