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救救我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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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兒子,他自己的親生兒子實名舉報他貪污受賄,還承認自己是不法商人的中間人,幫馬北軍同志私下收取了大量工程款賄賂。那些錢一分不少被找到,基於這些證據,馬北軍同志最終被組織雙開、移交司法機關,經雍平市中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郭啟平指尖摩挲著搪瓷杯沿,語氣沉重地說。

  「親生兒子實名舉報,貪污的錢還全被追回,這案子怎麼聽著有些怪怪的?」林奕不禁蹙起眉頭,總覺得這起案件內情沒那麼簡單。

  「是不是覺得很離奇?親生兒子舉報親生父親,還主動承認是受賄中間人,小說劇情都不敢這麼寫吧?」

  郭啟平輕輕嘬了口茶,喉結滾動了一下,眼中透著耐人尋味的神色,繼續說道:「更蹊蹺的是,馬北軍同志起初拒不承認貪污受賄,可單獨跟兒子見了一面後,態度突然變得十分配合。他不僅全盤認罪,還拉著辦案人員的手苦苦為兒子說情,稱兒子並無主觀受賄意向,是受了他的蒙蔽才犯錯,希望組織看在他以往勤懇工作的份上,對他兒子網開一面,不再追究刑事責任。最後結果是,馬北軍因貪污受賄罪被判七年有期徒刑,他兒子只在拘留所關了小半年,就無罪釋放了。」

  「郭書記,您的意思是,馬北軍同志這起受賄案,可能另有內情?」林奕眉頭蹙得更深,問道。

  「有沒有內情我不知道,但這案子的不合理之處太多了。」郭啟平不禁嘆了口氣,手指在桌面上輕輕點了點,說道:「安雲縣接連兩任縣委書記落馬,可班子裡其他黨委成員們卻都置身事外,一個被牽連的都沒有,這不得不讓人多想啊。」

  說到這兒,他頓了頓,目光銳利地直視著林奕,語氣凝重地說:「林奕同志,我跟你提這案子,不是讓你質疑判決結果,而是要提醒你——安雲縣廟小妖風大,咱們的對手都是狠角色,一旦觸碰到他們的核心利益,那些人什麼事都做得出來,你平日裡一定要多小心。」

  林奕明白這是郭啟平的善意提醒,怕他遭人狗急跳牆,當即笑著回應:「好,我記住了,以後會多注意。」

  見林奕聽進了勸告,郭啟平也笑了:「雖然最終結果不算完美,但這次咱們也算大有收穫。拿下張明華,足夠讓那位譚縣長肉疼一陣子了。」

  林奕聞言失笑:「書記說得是,只怕譚縣長回到家沒人的時候,又要哐哐地摔東西了。」

  說到這兒,他頓了頓,眼中帶著好奇看向郭啟平:「郭書記,馬北軍同志的兒子現在怎麼樣了,您知道嗎?」

  「具體情況我不太清楚,不過聽說已經出國了。」郭啟平蹙眉想了想,回道。

  「出國了?這不等於是把馬北軍所有可能翻案的線索全掐斷了。」

  林奕眯起眼睛,心中愈發懷疑,安雲縣前任縣委書記的落馬,或許真的隱藏著不為人知的內情。

  ……

  下午兩點,縣公安局候問室里。

  被關押了近24小時的張明華,終於從孫國棟口中得到肯定答覆——他可以離開了。

  然而還沒等他邁開腳步走出候問室的門,幾個神情嚴肅、身著正裝的中年男人,毫無徵兆地出現在門口,擋住了他的去路。

  張明華眨了眨乾澀的眼睛,腦袋暈乎乎地晃了晃,不確定地問:「老賀、老李,你們怎麼來了?」

  眼前領頭的兩人,一個是縣檢察院反瀆局局長賀正光,另一個是縣紀委二監察室主任李紹輝。

  他和兩人都認識,偶爾還會一起吃飯,雖算不上摯友,但也算點頭之交。

  「張明華同志,我們正式通知你,根據縣委常委會決議,從現在起,免去你的所有職務,你將接受縣紀委和檢察院反瀆局的聯合調查。希望你擺正心態,誠懇主動地向組織交代問題,好好悔過自身罪行。」賀正光走到張明華身前,神情嚴肅地說。

  「老賀,你開什麼玩笑?」張明華先是一臉不可置信,隨即眼睛瞪得溜圓,臉紅脖子粗地大叫起來,「我是縣政府辦公室主任,你們要調查我,經過譚縣長同意了嗎?」

  他絕不相信譚彥昌會放棄他,賀正光這些人一定是在搞鬼。

  「張明華,你那本日記,我們都看過了。別徒勞掙扎了,好好認罪悔過,這也是譚縣長的意思。」賀正光避開他的目光,面色複雜地說道。

  「孫國棟,你這個混蛋,竟敢耍我?」

  張明華目光呆滯地僵在原地,他嘴唇哆嗦著,愣了好一會兒才恍然想通其中關節,眼中瞬間噴出怒火,胸口劇烈起伏著,朝著一旁抱臂而立的孫國棟破口大罵。


  「張主任,這裡是縣公安局,請你文明用語,否則我們有權對你作出處罰。」孫國棟雙手環抱胸前,一臉譏諷地冷笑,眼神里滿是不屑。

  「混蛋,你害了我,我不會放過你的!」

  張明華目眥欲裂,猛地朝著孫國棟撲了過去,可身體剛有動作,就被身旁早已戒備的治安大隊民警一把按住肩膀,牢牢控制住了。

  「張明華,我可沒害你。」孫國棟上前一步,居高臨下地看著他,冷笑著說道:「你有今天的下場,全是自作自受。以前你橫行霸道、欺負人的時候,想過會有今天嗎?」

  聽著孫國棟的嘲諷,張明華再次忍不住爆怒的同時,心中更是如喪考妣般悔恨。

  若是早知昨晚那一巴掌會引發這樣的後果,他寧願狠狠抽自己十個大嘴巴子,也不會動手去打那個小警察。

  那輕飄飄的一巴掌,直接葬送了他未來的人生啊!

  「我後悔啊!昨晚就不該接受周興達的邀請去喝酒!」

  此時此刻,張明華懊悔不已,雙腿一軟,再也沒有了掙扎的力氣。

  他癱倒在地上,任由檢察院和紀委的辦案人員像拖死狗一樣架著胳膊,踉踉蹌蹌地將他帶離了公安局。

  ……

  張明華身上發生的事情,林奕並不知曉。

  下午,他在縣委大院參加了一場政法研討會。

  待會議結束時,天色已近黃昏,天空中飄起了細密的毛毛細雨,帶著幾分涼意。

  林奕坐上車,抬手揉了揉有些發脹的太陽穴,吩咐司機:「直接回縣公安局。」

  當捷達車快要駛入公安局大院時,他眼角餘光突然瞥見,對面街道的路燈下,站著一個十二三歲、背著書包的小女孩。

  只見那小女孩縮著自己瘦弱的肩膀,小手緊緊攥著書包帶,烏黑的眼睛直直地盯著公安局大門口,眼神里滿是猶豫和惶恐,腳下時不時挪動一下,似乎在糾結要不要進去。

  「停車。」

  林奕突然對司機下令。

  「局長,外面還下雨呢,我先下去給您打傘……」

  司機的話還沒說完,就見林奕直接推開車門走了下去。

  下車之後,林奕腳步沒有絲毫遲疑,徑直就朝著街對面那小女孩走了過去。

  林奕走到小女孩身前,微微蹲下身子,儘量與小女孩平視,眼中帶著溫和的笑意問道:「小朋友,我看你在這兒站了好一會兒了,是不是有什麼事,需要警察叔叔幫忙?」

  小女孩聞言抬起頭,通紅的眼圈裡滾動著淚水,下巴微微顫抖,聲音帶著濃重的哽咽和急切的祈求說道:「警察叔叔,我爸爸被壞人抓走了,您能不能幫我救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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