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依法處理!
時間倒回到一個小時前,金浪洗浴中心的豪華大包間內,縣府辦主任張明華正與興達建材老闆周興達推杯換盞。
兩人私交甚篤,周興達向來有話直說,借著酒意問道:
「張主任,我聽說大壩鄉的『蓄水池項目』已經在省里審批通過了,咱們這邊是不是快有動作了?」
「老周,你這消息夠靈通的啊?」張明華不禁有些吃驚,「前天才剛過審,你這麼快就收到風聲了?」
「嘿,咱吃的就是這碗飯,沒點能耐怎麼承包政府項目?」周興達眼中閃過一絲得意之色說道:「張主任,不瞞你說,咱在省里也有關係,不然譚縣長憑什麼高看我一眼?」
「老周,這項目是民生工程,由國家財政直接補貼撥款,你想啃下這塊肥肉,怕是沒那麼容易啊?」張明華微微眯眼,語氣帶著幾分試探道。
「張主任,國家撥款也得在咱們縣裡走流程不是?」周興達吐著酒氣,身體往張明華身邊靠了靠,刻意壓低了聲音說道:「還是老規矩辦事,絕不會讓你白忙活。」
「這事兒不好辦,我得好好琢磨琢磨。」張明華沒有一口答應,故意拿捏著語氣。
「明白,兄弟都懂。」周興達擠眉弄眼,語氣變得曖昧說道:「我知道你好哪口,所以兄弟我今晚特意為你準備了兩個極品,保證還沒被人碰過,你可盡興調-教享用。」
「極品?有多極品?」張明華眼睛一亮,連忙追問。
「剛從學校出來沒多久,都是你喜歡的那種類型,還自帶才藝呢……」周興達附在他耳邊說了些悄悄話,張明華越聽越興奮,接連灌了幾杯酒,恨不得立刻赴約。
「老周,還是你懂我,就喜歡這種涉世未深的。」張明華滿意地笑了。
「咱兄弟相處這麼多年,我還能不知道你的喜好?」周興達笑吟吟地說道:「一切都安排好了,還是老地方,等會兒讓司機送你過去,你只管盡興,其他事我來擺平。」
「行,都是兄弟,我就不跟你客氣了。」
張明華並非第一次接受這種款待,所以對周興達很信任,不假思索就應了下來。
常言道,吃人嘴軟拿人手短。
接受了好處,自然要有所回報。
張明華自是知道這個道理,所以他沉吟了片刻說道:「這樣吧老周,蓄水池項目的事,我可以幫你跟譚少牽個線,要是他也感興趣,這塊肥肉你肯定能分一杯羹。」
「張主任,好兄弟!我就知道你靠譜!」周興達不禁大喜過望道:「要是項目能成,咱們還按老規矩來,吃香的喝辣的,兄弟一起分享。」
「都是為了兄弟,錢不重要。」張明華故意揉了揉腦袋,「不行,年紀大了酒量跟不上,咱們今天就到這?」
周興達心裡清楚,這位張主任是迫不及待想去「一展所長」了。
他也不去揭穿對方,順勢配合說道:「可不是嘛,我也有點扛不住了。走,司機就在外面等著。」
「走走走,先出去吹吹風,醒醒酒再說。」張明華一臉急不可耐地朝門口走去,可還沒等他和周興達踏出包間,門突然被猛地推開了。
兩名警察快步闖入,目光嚴厲地冷喝道:「警察臨檢,請出示你們的身份證!」
周興達今晚喝得不少,加上項目眼見有戲,所以早已有些飄飄然了。
他抬手指著張明華,趾高氣揚地說道:
「瞎了你們的狗眼!知道我兄弟是誰嗎?還敢要身份證,不想穿這身警服了?」
「我們大隊長說了,今晚不管是誰都得接受檢查,請立刻出示你們的身份證,配合我們執行公務。」
領頭的年輕警察面色嚴肅,伸手索要證件。
「兄弟,你好歹也是縣領導,連這點兒面子都沒有?」
周興達轉頭看向一旁的張明華,嘴中噴著酒氣說道。
「滾!你們兩個,全都給我滾出去!」
張明華平日行事本就蠻橫霸道,再被周興達這麼一激,當即耍起官威,指著兩名警察破口大罵道。
「這位同志,就算你是領導,也不能罵人啊!」年輕警察臉上浮現出怒意說道。
「罵人?老子還敢打你呢!」張明華見小警察還敢頂嘴,抬手就扇了過去。
「啪」的一聲脆響,年輕警察毫無防備之下,臉上結結實實地就挨上了這一耳光。
就在這時,包間外傳來密集的腳步聲。
新任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孫國棟怒目圓睜,帶著大隊人馬走了進來。
……
時間回到現在,孫國棟語氣憤憤不平地向林奕匯報導:
「局長,事發經過大概就是這樣,那個張明華實在是太囂張了,打了我們的人,還逼我們的民警道歉,揚言說如果我們不道歉的話,他就要去找譚縣長告狀。」
「孫國棟,我問你,你是什麼身份?」林奕放下鋼筆,語氣帶著幾分寒意。
「局長,我是警察……是治安管理大隊的隊長!」
孫國棟先是愣了一下,隨即堅定地回答。
「既然知道自己的身份,那就去行使自己的職責。」
林奕冷聲下達指令說道:「把人帶回來,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處理,該罰款罰款,該拘留拘留。他不是喜歡告狀嗎?等行政處罰結束,讓他隨便告。」
「是!局長!」
有了林奕的背書,孫國棟立刻返回包間。
面對還在盛氣凌人叫囂的張明華,他語氣森然說道:
「張主任,你拒不配合執法,還辱罵襲擊警察,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現在請你跟我們回去接受調查!」
「孫國棟,你敢!我是縣府辦主任,你沒權力抓我!」張明華色厲內荏地大吼。
「不管你是誰,觸犯法律就必須接受處罰,帶走!」孫國棟冷著臉大手一揮。
「是,大隊長!」
民警們一擁而上,迅速就把張明華和周興達兩人,當場給控制住了。
「大隊長,地上掉了個手夾包,像是他們的,要不要一起帶走?」有人發現了包間角落的手包,連忙匯報。
「隨身物品,一起帶走。」孫國棟拿起手夾包夾在腋下,快步走出包間。
「糟了!我的手夾包!」
這時張明華似乎酒醒了大半,看著被拿走的包,臉上不禁露出張皇失措的神色來。
……
一個小時後。
孫國棟滿頭大汗地闖進縣公安局長辦公室,手足無措地向林奕匯報:
「局長,我們在張明華的手夾包里,發現了一樣很麻煩的東西。」
「很麻煩的東西?」林奕怔了一下,不禁好奇追問道:「什麼東西啊?」
兩人私交甚篤,周興達向來有話直說,借著酒意問道:
「張主任,我聽說大壩鄉的『蓄水池項目』已經在省里審批通過了,咱們這邊是不是快有動作了?」
「老周,你這消息夠靈通的啊?」張明華不禁有些吃驚,「前天才剛過審,你這麼快就收到風聲了?」
「嘿,咱吃的就是這碗飯,沒點能耐怎麼承包政府項目?」周興達眼中閃過一絲得意之色說道:「張主任,不瞞你說,咱在省里也有關係,不然譚縣長憑什麼高看我一眼?」
「老周,這項目是民生工程,由國家財政直接補貼撥款,你想啃下這塊肥肉,怕是沒那麼容易啊?」張明華微微眯眼,語氣帶著幾分試探道。
「張主任,國家撥款也得在咱們縣裡走流程不是?」周興達吐著酒氣,身體往張明華身邊靠了靠,刻意壓低了聲音說道:「還是老規矩辦事,絕不會讓你白忙活。」
「這事兒不好辦,我得好好琢磨琢磨。」張明華沒有一口答應,故意拿捏著語氣。
「明白,兄弟都懂。」周興達擠眉弄眼,語氣變得曖昧說道:「我知道你好哪口,所以兄弟我今晚特意為你準備了兩個極品,保證還沒被人碰過,你可盡興調-教享用。」
「極品?有多極品?」張明華眼睛一亮,連忙追問。
「剛從學校出來沒多久,都是你喜歡的那種類型,還自帶才藝呢……」周興達附在他耳邊說了些悄悄話,張明華越聽越興奮,接連灌了幾杯酒,恨不得立刻赴約。
「老周,還是你懂我,就喜歡這種涉世未深的。」張明華滿意地笑了。
「咱兄弟相處這麼多年,我還能不知道你的喜好?」周興達笑吟吟地說道:「一切都安排好了,還是老地方,等會兒讓司機送你過去,你只管盡興,其他事我來擺平。」
「行,都是兄弟,我就不跟你客氣了。」
張明華並非第一次接受這種款待,所以對周興達很信任,不假思索就應了下來。
常言道,吃人嘴軟拿人手短。
接受了好處,自然要有所回報。
張明華自是知道這個道理,所以他沉吟了片刻說道:「這樣吧老周,蓄水池項目的事,我可以幫你跟譚少牽個線,要是他也感興趣,這塊肥肉你肯定能分一杯羹。」
「張主任,好兄弟!我就知道你靠譜!」周興達不禁大喜過望道:「要是項目能成,咱們還按老規矩來,吃香的喝辣的,兄弟一起分享。」
「都是為了兄弟,錢不重要。」張明華故意揉了揉腦袋,「不行,年紀大了酒量跟不上,咱們今天就到這?」
周興達心裡清楚,這位張主任是迫不及待想去「一展所長」了。
他也不去揭穿對方,順勢配合說道:「可不是嘛,我也有點扛不住了。走,司機就在外面等著。」
「走走走,先出去吹吹風,醒醒酒再說。」張明華一臉急不可耐地朝門口走去,可還沒等他和周興達踏出包間,門突然被猛地推開了。
兩名警察快步闖入,目光嚴厲地冷喝道:「警察臨檢,請出示你們的身份證!」
周興達今晚喝得不少,加上項目眼見有戲,所以早已有些飄飄然了。
他抬手指著張明華,趾高氣揚地說道:
「瞎了你們的狗眼!知道我兄弟是誰嗎?還敢要身份證,不想穿這身警服了?」
「我們大隊長說了,今晚不管是誰都得接受檢查,請立刻出示你們的身份證,配合我們執行公務。」
領頭的年輕警察面色嚴肅,伸手索要證件。
「兄弟,你好歹也是縣領導,連這點兒面子都沒有?」
周興達轉頭看向一旁的張明華,嘴中噴著酒氣說道。
「滾!你們兩個,全都給我滾出去!」
張明華平日行事本就蠻橫霸道,再被周興達這麼一激,當即耍起官威,指著兩名警察破口大罵道。
「這位同志,就算你是領導,也不能罵人啊!」年輕警察臉上浮現出怒意說道。
「罵人?老子還敢打你呢!」張明華見小警察還敢頂嘴,抬手就扇了過去。
「啪」的一聲脆響,年輕警察毫無防備之下,臉上結結實實地就挨上了這一耳光。
就在這時,包間外傳來密集的腳步聲。
新任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孫國棟怒目圓睜,帶著大隊人馬走了進來。
……
時間回到現在,孫國棟語氣憤憤不平地向林奕匯報導:
「局長,事發經過大概就是這樣,那個張明華實在是太囂張了,打了我們的人,還逼我們的民警道歉,揚言說如果我們不道歉的話,他就要去找譚縣長告狀。」
「孫國棟,我問你,你是什麼身份?」林奕放下鋼筆,語氣帶著幾分寒意。
「局長,我是警察……是治安管理大隊的隊長!」
孫國棟先是愣了一下,隨即堅定地回答。
「既然知道自己的身份,那就去行使自己的職責。」
林奕冷聲下達指令說道:「把人帶回來,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處理,該罰款罰款,該拘留拘留。他不是喜歡告狀嗎?等行政處罰結束,讓他隨便告。」
「是!局長!」
有了林奕的背書,孫國棟立刻返回包間。
面對還在盛氣凌人叫囂的張明華,他語氣森然說道:
「張主任,你拒不配合執法,還辱罵襲擊警察,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現在請你跟我們回去接受調查!」
「孫國棟,你敢!我是縣府辦主任,你沒權力抓我!」張明華色厲內荏地大吼。
「不管你是誰,觸犯法律就必須接受處罰,帶走!」孫國棟冷著臉大手一揮。
「是,大隊長!」
民警們一擁而上,迅速就把張明華和周興達兩人,當場給控制住了。
「大隊長,地上掉了個手夾包,像是他們的,要不要一起帶走?」有人發現了包間角落的手包,連忙匯報。
「隨身物品,一起帶走。」孫國棟拿起手夾包夾在腋下,快步走出包間。
「糟了!我的手夾包!」
這時張明華似乎酒醒了大半,看著被拿走的包,臉上不禁露出張皇失措的神色來。
……
一個小時後。
孫國棟滿頭大汗地闖進縣公安局長辦公室,手足無措地向林奕匯報:
「局長,我們在張明華的手夾包里,發現了一樣很麻煩的東西。」
「很麻煩的東西?」林奕怔了一下,不禁好奇追問道:「什麼東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