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對賭經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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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你簽約,除了楊四郎,公司在《少年楊家將》製作完後,可以立刻啟動你的這個本子,並讓你演男一號。」

  蔡依儂頓了頓,看著蘇言,「這些都可以白紙黑字寫進合同里。怎麼樣,夠有誠意吧?」

  這話一出,會議室里靜得能聽見空調的嗡嗡聲。

  衛翰韜和李國力對視一眼,都在對方眼裡看到了驚訝——蔡總這是要下血本捧人啊!

  楊四郎這種男二說給就給,還打包一個原創劇本的男一,這種待遇,在糖人新人里可以說僅次於胡戈了。

  但胡戈當年可是上戲校草,簽約糖人前就拍過一些GG。

  潛力肉眼可見。

  不是蘇言這種野路子可比。

  蘇言也是一陣心動,怎麼可能不心動。

  四千萬大製作的男二。

  再加上《當我飛奔向你》的男一號——這是系統獎勵的劇本,他早在腦海里「看」了無數遍,沒人比他更懂這個角色。

  蔡總這是要給他一個「飛升」的階梯啊。

  但經紀約……

  蘇言的【危機預感】沒有觸發,這說明蔡依儂至少沒有惡意坑害的念頭。

  而且糖人確實是正規影視公司,在圈內口碑還算不錯——至少在眾多坑人的經紀公司里,算得上是「良心」的那一檔。

  可這不意味著糖人的經紀約就不坑。

  只是矮子裡拔高個罷了。

  這大半年蘇言在糖人可沒白干。

  他知道糖人的經紀約大致分三種:

  新人約,長約八年或十年,公司抽成七成,藝人只有三成,違約金高達五百萬。這是給完全沒名氣的素人準備的,一簽就是賣身契。

  藝人約,五年到八年不等,抽成五五開或者六四開(公司六),違約金根據名氣只多不少。這是給有一定基礎或者看好潛力的藝人準備的。

  還有一種特殊約,年限和分成都可以談,但只給已經成名的藝人——比如胡戈,《仙劍》爆紅之後很可能重新談過合同,具體條款就是商業機密了,連沈清辭都沒看過。

  蘇言沒急著點頭,反而問:「蔡總打算給我哪種經紀約?」

  蔡依儂挑了挑眉,朝旁邊的助理示意了一下。

  助理很快從電腦里調出一份文件,用會議室角落的印表機「滋滋」地印了出來。

  蔡依儂接過來,推到蘇言面前。

  「看看。」

  蘇言拿起那份還帶著油墨溫熱的合同,仔細看了起來。

  年限:八年。

  分成:公司六,藝人四。

  違約金:五百萬。

  這個條件,在糖人內部已經算是「優待」了——比純粹的新人約好一些,接近成熟藝人的待遇。

  分成比例蘇言倒無所謂,他現在缺的是機會,不是那點抽成。

  但八年長約,太久了。

  更讓他皺眉的,是那些密密麻麻的藝人行為規範——

  「藝人一切公開言論、社交活動、形象塑造,均需經公司審核同意。」

  「未經公司允許,不得私自接洽任何商業合作及演出。」

  「藝人私人生活需接受公司合理監督,避免對公眾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

  說白了,簽了這合同,他整個人就賣給糖人了,說什麼、做什麼、甚至私生活,都得聽公司安排。

  還長達八年。

  說糖人不算太坑,但這依然屬於是賣身契。

  蘇言抬起頭,看向蔡依儂:「蔡總,合同能改改嗎?」

  蔡依儂端起茶杯,吹了吹浮沫,沒說話。

  蘇言也不客氣,從桌上抽出支筆,直接在合同上劃了起來。

  八年改三年。

  分成比例改成五五開。

  「藝人行為規範」那幾頁紙,他直接畫了個大叉,在旁邊寫:「藝人在非工作期間享有自主權,公司不得干涉其私人生活及言論自由。」

  改完,他把合同推回去。


  蔡依儂放下茶杯,接過來掃了一眼。

  然後她「噗嗤」一聲笑了出來——不是高興的笑,是那種「你小子可真敢想」的氣笑。

  「蘇言。」

  她把合同往桌上一丟,「不怕跟你說,就算是胡戈,也沒這待遇。整個圈內,就沒有這麼簽經紀約的。」

  「你是來當藝人的,不是來當大爺的。公司投資源捧你,當然要保證投資安全——你隨便說錯一句話,亂接一個通告,可能就把幾年的投入全毀了。」

  「還有年限——八年改成三年。你是在跟我開玩笑嗎?我好不容易把你捧紅,你轉頭就走人了,我們『糖人』喝西北風啊?」

  蘇言撓了撓頭,適時露出一個「年輕人不懂事」的訕笑,道出真正用意:

  「蔡總,據我所知,公司捧人,並不一定能捧紅吧?」

  「是投資就有風險,當然不一定能紅。」蔡依儂眉頭微皺,「你想說什麼?」

  蘇言這半年想過許多次,假設有一天他要簽經紀公司,有沒有可能避開賣身契,他試探說:「投資不外乎是為盈利,我們簽一個對賭協議,怎麼樣?」

  不等蔡依儂回應,蘇言繼續說,「我們來算一筆帳,楊四郎這個角色跟蔡總預計給的『張陸讓』,算是糖人在我身上的資源投入。

  折算成具體金額,150萬應該只多不少吧?」

  曾經在《神鵰》劇組,蘇言就聽到過極零星的謠言,說楊過這個角色是黃曉民花100萬買的。

  可見,資源也是可以折算成具體金額的。

  《當我飛奔向你》不過是小成本校園劇,其男一,跟楊四郎加一起,單論資源厚度,肯定比不過「楊過」這個幾乎全民皆知的角色。

  蘇言這已經是往高了報。

  蔡依儂眼神微動,沒有反駁。

  「糖人後續投入,形象包裝、宣傳通稿等,按50萬算,應該也只多不少吧?」

  這半年,蘇言沒少觀察,糖人對藝人的宣傳投入堪稱吝嗇。

  原則是能蹭就蹭,能省就省,喜歡借東風。

  這個數字,蘇言同樣是往高了報的。

  「你到底想說什麼?」

  蔡依儂不耐煩地用指節叩了叩桌面,發出清脆的「篤篤」聲。

  「很簡單。」

  蘇言說出結論,「合約,分成可以按您說的公司六我四,違約金也可以有,核心是,三年到期後,我們進行結算。」

  「如果三年內,我為公司創造的收益超過了五百萬,那麼合約自動終止,我恢復自由身,大家好聚好散。

  如果我沒能創造足夠的收益……」

  蘇言直視蔡依儂的眼睛,一字一句道:「差額部分,用我個人的後續收入,甚至是我未來可能創作的其他劇本等價抵償,直到補足五百萬為止。

  白紙黑字,具有法律效力。

  這樣一來,公司無論如何都不會虧本,而我,也得到一個我想要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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