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屍體是他們處理的
孟致遠跌坐在地上,眼淚奪眶而出。
「姓孟,為什麼是姓孟,居然是姓孟......」
「怎麼會是姓孟?」
孟致遠喃喃自語,整個人丟了魂一般,一下子像是老了幾十歲。
手底下的人面面相覷,大氣都不敢出。
姓孟。
轉學來過c市。
林末又是這樣的身世......
手底下的人幾乎瞬間就想到了孟欣,孟家的大小姐。
能跟在孟致遠身邊的人,都是孟家的老人。
他們當然也記得當年大小姐非要轉學的事情。
甚至他們都知道大小姐在學校霸凌同學。
管家整個人怔在那裡。
他突然想到了幾年前。
那個時候,大小姐剛剛轉學不久,學校領導就試探性打來電話。
言語之間都是為那個小姑娘求情。
說那個小姑娘成績特別好,能衝擊市狀元。
問能不能孟家這邊高抬貴手?
學校這邊也可以安排那個小姑娘親自道歉。
那個時候,他把這個事情稟報給孟總和夫人。
可是當時大小姐也在。
他記得大小姐抱著孟總的手臂撒嬌:
「爸!我才不要原諒她,是她先想霸凌我的,仗著自己學習好,是大學霸,就想孤立我這個轉學來的新學生。」
「要不是我家境好,性格也不弱,現在被欺負的人就是我了。」
「爸爸,你的女兒差點在學校就被人欺負死了,反正我不想放過她。」
管家其實不信大小姐會被別人欺負。
這個社會向來只有富人霸凌窮人,沒有哪個窮人敢霸凌富人的。
甚至很多窮人對富人都會下意識的諂媚討好。
哪怕富人給不了他們任何利益,他們還是下意識的卑躬屈膝。
那個小姑娘既然是學霸,就不可能犯傻欺負大小姐。
所以不管是他還是孟總和夫人,都心知肚明。
但是那個時候孟總和夫人是怎麼說的呢?
「好好好,不原諒就不原諒。」
孟總寵溺地刮著大小姐的鼻子。
「你是我孟致遠的女兒,以後整個孟家都是你的,那些不長眼的東西既然得罪你了,想教訓就教訓吧。」
「不過是些下賤的底層人,踩了就踩了。」
夫人那時也在旁邊摸著大小姐的頭,溫柔安撫。
「你爸說的對,不值當為這種人生氣。」
「那些底層人就算努力奮鬥十輩子,也積攢不下我們孟家財富的 1/10,所以這種小螞蟻怎麼值得你去生氣?」
孟致遠顯然也想到了這件事,哭著哭著就笑了起來。
這一刻,他感受到了命運的嘲弄。
多年前說過的話,做下的事,在這一刻,如迴旋鏢一樣飛了回來,正中眉心。
他看不起窮人。
輕視生命,不把別人家的孩子當人看。
縱容孟欣作惡。
他從來沒有想過會付出代價。
因為他高高在上習慣了。
因為他篤定,那些底層人翻不起什麼花浪來。
底層人這輩子也只能當一個底層人。
可現在,老天突然告訴他。
那個你曾經看不起的窮人,任由大女兒當螻蟻一樣輕視踐踏的人,是你的親生女兒。
身上流著你和妻子的血。
是這個世界上唯二跟你血脈相連的人,是你最親的親人。
她什麼都沒有,沒有名師教導,沒有良好優渥的環境,從小生長在最惡劣的環境中,吃盡了苦頭。
卻長成了你最期待的樣子。
聰明、懂事、孝順、聽話、努力向上。
幾乎是你心中完美的女兒形象。
可現在,這個完美的女兒,這個你本就虧欠的女兒。
卻因為你的縱容默許,死了。
永遠死了,死在 19 歲。
她才那么小。
本可以擁有大好的人生。
本來可以好好的上大學,享受大學生活。
畢了業,也可以找到很好的工作養活自己。
她的人生才剛剛開始,還有無限的可能。
可就那麼戛然而止了。
孟致遠捂著臉泣不成聲,悲痛欲絕。
鋪天蓋地的愧疚幾乎壓得他喘不過氣來。
他從來沒有這麼後悔過。
如果他早點發現孟欣的身世……
如果在孟欣霸凌林末的時候,他心存善念,出手阻止孟欣……
那這一切的一切是不是都不會發生了……
孟欣是兇手。
可他又何嘗不是?
他就這麼親手害死了自己的親生女兒。
老天為什麼要這麼捉弄他?
為什麼要對他這麼殘忍?
孟致遠哭的痛苦又絕望,林嵐的哭聲反而頓時止住。
如果說最開始她還沒有反應過來,沒有把林末的死和孟欣聯繫在一起。
但是在這一刻,哪怕她反應再慢,她也想到了。
她想起,當時有一天孟欣突然要說要轉學。
她雖然不解,不明白孟欣怎麼想去隔壁市讀書。
但是想到兩個城市相隔不遠,想到那是 C 市最好的一所高中。
她也就同意了。
就當女兒是上了寄宿式的高中,周一周五上學,周末回家。
畢竟當母親的哪裡能夠抵抗得了女兒的哀求。
之後她和丈夫更是在 C 市買了房。為了更好的能陪伴女兒。
小女兒孟茉莉就丟在了原本的城市。
丈夫則是在兩個城市來回跑,他們孟家有直升機,一來一回也就一兩個小時的通勤。
他們都覺得,為了女兒,辛苦一點也沒有什麼。
可現在,想通這一切的林嵐,才意識到了為什麼孟欣要轉學?
原來都是為了害她的親生女兒。
他們在照顧孟欣,無微不至地關心孟欣的時候。
孟欣卻在霸凌他們的親生女兒。
甚至在謀劃殺他們的女兒。
多可笑啊!
天底下怎麼會有這麼可笑的事情?
又怎麼會有他們這麼可笑的父母?
他們做父母的,居然親手為兇手遞刀,幫著兇手欺負、殺害自己的親生女兒。
林嵐哭著哭著就放聲大笑起來。
「是我們,是我們害死了林末!!」
「虎毒不食子,我們卻殺了自己的親生女兒,我們這輩子一定會下地獄的。」
已經不需要這幾位大娘再說什麼了,所有的一切,林嵐都已經想起來了。。
別人口中消失的屍體。
不是憑空消失的,是他們,他們親自埋的。
原來這輩子,他們不是沒有見過自己的親生女兒。
是見過的,在她死的那一晚,是見過的。
原來他們也不是第一次踏足這個地方,踏足這個貧民窟。
她還記得那個晚上,那個沒有風,又悶熱的晚上。
他們從最繁華的富人區。
來到這個昏暗潮濕的貧民窟。
來幫著自己心愛的大女兒,處理現場,處理痕跡。
當時他們是什麼心情呢?
林嵐已經想起來了。
雖然意外,但很快又鎮定下來了。
那個時候,她心裡只有一個想法,她的女兒不能有事。
她的女兒身上不能有任何污點。
至於那個窮人,死了就死了。
反正也是窮人,窮人的命也不值錢。
100 萬,一個包的錢就可以買窮人一條命了。
實在不行,給那家人 1000 萬封口。
總之,她的女兒絕對不能受到任何影響。
一丁點負面影響都不能有。
那個時候,她甚至還在擔心孟欣,會不會嚇到了?
……
還在寫,寶們可以明天看,晚安~
「姓孟,為什麼是姓孟,居然是姓孟......」
「怎麼會是姓孟?」
孟致遠喃喃自語,整個人丟了魂一般,一下子像是老了幾十歲。
手底下的人面面相覷,大氣都不敢出。
姓孟。
轉學來過c市。
林末又是這樣的身世......
手底下的人幾乎瞬間就想到了孟欣,孟家的大小姐。
能跟在孟致遠身邊的人,都是孟家的老人。
他們當然也記得當年大小姐非要轉學的事情。
甚至他們都知道大小姐在學校霸凌同學。
管家整個人怔在那裡。
他突然想到了幾年前。
那個時候,大小姐剛剛轉學不久,學校領導就試探性打來電話。
言語之間都是為那個小姑娘求情。
說那個小姑娘成績特別好,能衝擊市狀元。
問能不能孟家這邊高抬貴手?
學校這邊也可以安排那個小姑娘親自道歉。
那個時候,他把這個事情稟報給孟總和夫人。
可是當時大小姐也在。
他記得大小姐抱著孟總的手臂撒嬌:
「爸!我才不要原諒她,是她先想霸凌我的,仗著自己學習好,是大學霸,就想孤立我這個轉學來的新學生。」
「要不是我家境好,性格也不弱,現在被欺負的人就是我了。」
「爸爸,你的女兒差點在學校就被人欺負死了,反正我不想放過她。」
管家其實不信大小姐會被別人欺負。
這個社會向來只有富人霸凌窮人,沒有哪個窮人敢霸凌富人的。
甚至很多窮人對富人都會下意識的諂媚討好。
哪怕富人給不了他們任何利益,他們還是下意識的卑躬屈膝。
那個小姑娘既然是學霸,就不可能犯傻欺負大小姐。
所以不管是他還是孟總和夫人,都心知肚明。
但是那個時候孟總和夫人是怎麼說的呢?
「好好好,不原諒就不原諒。」
孟總寵溺地刮著大小姐的鼻子。
「你是我孟致遠的女兒,以後整個孟家都是你的,那些不長眼的東西既然得罪你了,想教訓就教訓吧。」
「不過是些下賤的底層人,踩了就踩了。」
夫人那時也在旁邊摸著大小姐的頭,溫柔安撫。
「你爸說的對,不值當為這種人生氣。」
「那些底層人就算努力奮鬥十輩子,也積攢不下我們孟家財富的 1/10,所以這種小螞蟻怎麼值得你去生氣?」
孟致遠顯然也想到了這件事,哭著哭著就笑了起來。
這一刻,他感受到了命運的嘲弄。
多年前說過的話,做下的事,在這一刻,如迴旋鏢一樣飛了回來,正中眉心。
他看不起窮人。
輕視生命,不把別人家的孩子當人看。
縱容孟欣作惡。
他從來沒有想過會付出代價。
因為他高高在上習慣了。
因為他篤定,那些底層人翻不起什麼花浪來。
底層人這輩子也只能當一個底層人。
可現在,老天突然告訴他。
那個你曾經看不起的窮人,任由大女兒當螻蟻一樣輕視踐踏的人,是你的親生女兒。
身上流著你和妻子的血。
是這個世界上唯二跟你血脈相連的人,是你最親的親人。
她什麼都沒有,沒有名師教導,沒有良好優渥的環境,從小生長在最惡劣的環境中,吃盡了苦頭。
卻長成了你最期待的樣子。
聰明、懂事、孝順、聽話、努力向上。
幾乎是你心中完美的女兒形象。
可現在,這個完美的女兒,這個你本就虧欠的女兒。
卻因為你的縱容默許,死了。
永遠死了,死在 19 歲。
她才那么小。
本可以擁有大好的人生。
本來可以好好的上大學,享受大學生活。
畢了業,也可以找到很好的工作養活自己。
她的人生才剛剛開始,還有無限的可能。
可就那麼戛然而止了。
孟致遠捂著臉泣不成聲,悲痛欲絕。
鋪天蓋地的愧疚幾乎壓得他喘不過氣來。
他從來沒有這麼後悔過。
如果他早點發現孟欣的身世……
如果在孟欣霸凌林末的時候,他心存善念,出手阻止孟欣……
那這一切的一切是不是都不會發生了……
孟欣是兇手。
可他又何嘗不是?
他就這麼親手害死了自己的親生女兒。
老天為什麼要這麼捉弄他?
為什麼要對他這麼殘忍?
孟致遠哭的痛苦又絕望,林嵐的哭聲反而頓時止住。
如果說最開始她還沒有反應過來,沒有把林末的死和孟欣聯繫在一起。
但是在這一刻,哪怕她反應再慢,她也想到了。
她想起,當時有一天孟欣突然要說要轉學。
她雖然不解,不明白孟欣怎麼想去隔壁市讀書。
但是想到兩個城市相隔不遠,想到那是 C 市最好的一所高中。
她也就同意了。
就當女兒是上了寄宿式的高中,周一周五上學,周末回家。
畢竟當母親的哪裡能夠抵抗得了女兒的哀求。
之後她和丈夫更是在 C 市買了房。為了更好的能陪伴女兒。
小女兒孟茉莉就丟在了原本的城市。
丈夫則是在兩個城市來回跑,他們孟家有直升機,一來一回也就一兩個小時的通勤。
他們都覺得,為了女兒,辛苦一點也沒有什麼。
可現在,想通這一切的林嵐,才意識到了為什麼孟欣要轉學?
原來都是為了害她的親生女兒。
他們在照顧孟欣,無微不至地關心孟欣的時候。
孟欣卻在霸凌他們的親生女兒。
甚至在謀劃殺他們的女兒。
多可笑啊!
天底下怎麼會有這麼可笑的事情?
又怎麼會有他們這麼可笑的父母?
他們做父母的,居然親手為兇手遞刀,幫著兇手欺負、殺害自己的親生女兒。
林嵐哭著哭著就放聲大笑起來。
「是我們,是我們害死了林末!!」
「虎毒不食子,我們卻殺了自己的親生女兒,我們這輩子一定會下地獄的。」
已經不需要這幾位大娘再說什麼了,所有的一切,林嵐都已經想起來了。。
別人口中消失的屍體。
不是憑空消失的,是他們,他們親自埋的。
原來這輩子,他們不是沒有見過自己的親生女兒。
是見過的,在她死的那一晚,是見過的。
原來他們也不是第一次踏足這個地方,踏足這個貧民窟。
她還記得那個晚上,那個沒有風,又悶熱的晚上。
他們從最繁華的富人區。
來到這個昏暗潮濕的貧民窟。
來幫著自己心愛的大女兒,處理現場,處理痕跡。
當時他們是什麼心情呢?
林嵐已經想起來了。
雖然意外,但很快又鎮定下來了。
那個時候,她心裡只有一個想法,她的女兒不能有事。
她的女兒身上不能有任何污點。
至於那個窮人,死了就死了。
反正也是窮人,窮人的命也不值錢。
100 萬,一個包的錢就可以買窮人一條命了。
實在不行,給那家人 1000 萬封口。
總之,她的女兒絕對不能受到任何影響。
一丁點負面影響都不能有。
那個時候,她甚至還在擔心孟欣,會不會嚇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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