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屍體是他們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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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致遠跌坐在地上,眼淚奪眶而出。

  「姓孟,為什麼是姓孟,居然是姓孟......」

  「怎麼會是姓孟?」

  孟致遠喃喃自語,整個人丟了魂一般,一下子像是老了幾十歲。

  手底下的人面面相覷,大氣都不敢出。

  姓孟。

  轉學來過c市。

  林末又是這樣的身世......

  手底下的人幾乎瞬間就想到了孟欣,孟家的大小姐。

  能跟在孟致遠身邊的人,都是孟家的老人。

  他們當然也記得當年大小姐非要轉學的事情。

  甚至他們都知道大小姐在學校霸凌同學。

  管家整個人怔在那裡。

  他突然想到了幾年前。

  那個時候,大小姐剛剛轉學不久,學校領導就試探性打來電話。

  言語之間都是為那個小姑娘求情。

  說那個小姑娘成績特別好,能衝擊市狀元。

  問能不能孟家這邊高抬貴手?

  學校這邊也可以安排那個小姑娘親自道歉。

  那個時候,他把這個事情稟報給孟總和夫人。

  可是當時大小姐也在。

  他記得大小姐抱著孟總的手臂撒嬌:

  「爸!我才不要原諒她,是她先想霸凌我的,仗著自己學習好,是大學霸,就想孤立我這個轉學來的新學生。」

  「要不是我家境好,性格也不弱,現在被欺負的人就是我了。」

  「爸爸,你的女兒差點在學校就被人欺負死了,反正我不想放過她。」

  管家其實不信大小姐會被別人欺負。

  這個社會向來只有富人霸凌窮人,沒有哪個窮人敢霸凌富人的。

  甚至很多窮人對富人都會下意識的諂媚討好。

  哪怕富人給不了他們任何利益,他們還是下意識的卑躬屈膝。

  那個小姑娘既然是學霸,就不可能犯傻欺負大小姐。

  所以不管是他還是孟總和夫人,都心知肚明。

  但是那個時候孟總和夫人是怎麼說的呢?

  「好好好,不原諒就不原諒。」

  孟總寵溺地刮著大小姐的鼻子。

  「你是我孟致遠的女兒,以後整個孟家都是你的,那些不長眼的東西既然得罪你了,想教訓就教訓吧。」

  「不過是些下賤的底層人,踩了就踩了。」

  夫人那時也在旁邊摸著大小姐的頭,溫柔安撫。

  「你爸說的對,不值當為這種人生氣。」

  「那些底層人就算努力奮鬥十輩子,也積攢不下我們孟家財富的 1/10,所以這種小螞蟻怎麼值得你去生氣?」

  孟致遠顯然也想到了這件事,哭著哭著就笑了起來。

  這一刻,他感受到了命運的嘲弄。

  多年前說過的話,做下的事,在這一刻,如迴旋鏢一樣飛了回來,正中眉心。

  他看不起窮人。

  輕視生命,不把別人家的孩子當人看。

  縱容孟欣作惡。

  他從來沒有想過會付出代價。

  因為他高高在上習慣了。

  因為他篤定,那些底層人翻不起什麼花浪來。

  底層人這輩子也只能當一個底層人。

  可現在,老天突然告訴他。

  那個你曾經看不起的窮人,任由大女兒當螻蟻一樣輕視踐踏的人,是你的親生女兒。

  身上流著你和妻子的血。

  是這個世界上唯二跟你血脈相連的人,是你最親的親人。

  她什麼都沒有,沒有名師教導,沒有良好優渥的環境,從小生長在最惡劣的環境中,吃盡了苦頭。

  卻長成了你最期待的樣子。

  聰明、懂事、孝順、聽話、努力向上。


  幾乎是你心中完美的女兒形象。

  可現在,這個完美的女兒,這個你本就虧欠的女兒。

  卻因為你的縱容默許,死了。

  永遠死了,死在 19 歲。

  她才那么小。

  本可以擁有大好的人生。

  本來可以好好的上大學,享受大學生活。

  畢了業,也可以找到很好的工作養活自己。

  她的人生才剛剛開始,還有無限的可能。

  可就那麼戛然而止了。

  孟致遠捂著臉泣不成聲,悲痛欲絕。

  鋪天蓋地的愧疚幾乎壓得他喘不過氣來。

  他從來沒有這麼後悔過。

  如果他早點發現孟欣的身世……

  如果在孟欣霸凌林末的時候,他心存善念,出手阻止孟欣……

  那這一切的一切是不是都不會發生了……

  孟欣是兇手。

  可他又何嘗不是?

  他就這麼親手害死了自己的親生女兒。

  老天為什麼要這麼捉弄他?

  為什麼要對他這麼殘忍?

  孟致遠哭的痛苦又絕望,林嵐的哭聲反而頓時止住。

  如果說最開始她還沒有反應過來,沒有把林末的死和孟欣聯繫在一起。

  但是在這一刻,哪怕她反應再慢,她也想到了。

  她想起,當時有一天孟欣突然要說要轉學。

  她雖然不解,不明白孟欣怎麼想去隔壁市讀書。

  但是想到兩個城市相隔不遠,想到那是 C 市最好的一所高中。

  她也就同意了。

  就當女兒是上了寄宿式的高中,周一周五上學,周末回家。

  畢竟當母親的哪裡能夠抵抗得了女兒的哀求。

  之後她和丈夫更是在 C 市買了房。為了更好的能陪伴女兒。

  小女兒孟茉莉就丟在了原本的城市。

  丈夫則是在兩個城市來回跑,他們孟家有直升機,一來一回也就一兩個小時的通勤。

  他們都覺得,為了女兒,辛苦一點也沒有什麼。

  可現在,想通這一切的林嵐,才意識到了為什麼孟欣要轉學?

  原來都是為了害她的親生女兒。

  他們在照顧孟欣,無微不至地關心孟欣的時候。

  孟欣卻在霸凌他們的親生女兒。

  甚至在謀劃殺他們的女兒。

  多可笑啊!

  天底下怎麼會有這麼可笑的事情?

  又怎麼會有他們這麼可笑的父母?

  他們做父母的,居然親手為兇手遞刀,幫著兇手欺負、殺害自己的親生女兒。

  林嵐哭著哭著就放聲大笑起來。

  「是我們,是我們害死了林末!!」

  「虎毒不食子,我們卻殺了自己的親生女兒,我們這輩子一定會下地獄的。」

  已經不需要這幾位大娘再說什麼了,所有的一切,林嵐都已經想起來了。。

  別人口中消失的屍體。

  不是憑空消失的,是他們,他們親自埋的。

  原來這輩子,他們不是沒有見過自己的親生女兒。

  是見過的,在她死的那一晚,是見過的。

  原來他們也不是第一次踏足這個地方,踏足這個貧民窟。

  她還記得那個晚上,那個沒有風,又悶熱的晚上。

  他們從最繁華的富人區。

  來到這個昏暗潮濕的貧民窟。

  來幫著自己心愛的大女兒,處理現場,處理痕跡。

  當時他們是什麼心情呢?

  林嵐已經想起來了。

  雖然意外,但很快又鎮定下來了。

  那個時候,她心裡只有一個想法,她的女兒不能有事。


  她的女兒身上不能有任何污點。

  至於那個窮人,死了就死了。

  反正也是窮人,窮人的命也不值錢。

  100 萬,一個包的錢就可以買窮人一條命了。

  實在不行,給那家人 1000 萬封口。

  總之,她的女兒絕對不能受到任何影響。

  一丁點負面影響都不能有。

  那個時候,她甚至還在擔心孟欣,會不會嚇到了?

  ……

  還在寫,寶們可以明天看,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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