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沒有一個人是被冤枉的
與此同時,另一間審訊室里,對張靈寒公司老闆錢總的審訊也在同步進行。
錢總的狀態比張靈寒好不到哪裡去。
他五十多歲,身材發福,平時西裝革履、人模狗樣,在娛樂圈裡呼風喚雨,誰見了都得叫一聲「錢總」。
但此刻,他穿著和張靈寒一樣的灰藍色號服,手腕上戴著同樣的手銬,坐在同樣的審訊椅上,對面坐著兩名面無表情的警察。
他的頭髮亂了,鬍子沒刮,眼睛下面掛著兩團烏青,整個人像是一夜之間老了十歲。
審訊員姓李,三十多歲,干刑警幹了十幾年,見過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
他沒有廢話,直接進入主題:「說,你為什麼指使張靈寒引導輿論攻擊謝臨淵院士?你們策劃了多久?目的是什麼?背後有沒有其他勢力參與?」
錢總的眼睛瞪得像銅鈴。
「我……我什麼都不知道啊!我是被冤枉的!」
他的聲音很大,大得審訊室的隔音牆都擋不住。
「張靈寒發視頻的事,我完全不知情!我是在警察來了之後才知道的!你們不能這樣冤枉我!」
李警官的表情沒有任何變化。
他見過的每一個犯罪嫌疑人,在審訊開始時都說自己是冤枉的。
他翻開桌上的材料,那是張靈寒的抖音帳號信息、視頻發布記錄、以及錢總自己的公司工商註冊信息和近年來的經營狀況。
「你不知道?張靈寒是你公司的簽約藝人,他的抖音帳號歸屬權在公司,所有的商業代言、GG分成、流量變現,你們公司都有抽成。他發什麼內容,你們公司不審核?不備案?不審批?你告訴我,一個一千多萬粉絲的頭部藝人,發任何視頻都不經過公司同意,你覺得這個解釋站得住腳嗎?」
錢總的嘴巴張著,合不上了。
他知道這個解釋站不住腳。
在娛樂圈,頭部藝人的所有公開內容,尤其是涉及社會議題、公共事件的內容,都要經過公司和經紀團隊的審核把關,這是基本操作流程。
張靈寒發那條視頻的時候,沒有任何人審核,沒有任何人把關,甚至沒有任何人提前知道。
但他說「公司不知道」,誰會信?
李警官繼續說:「你公司的運營狀況這幾年的財務報表你們自己心裡清楚。公司有困難需要資金周轉,謝臨淵院士的耐高溫材關相關概念股在股市上的表現非常強勁,你名下控制的幾個基金帳戶在事發前大量買入了這些股票。這個時間線巧合,你怎麼解釋?」
錢總的額頭上的汗水像斷了線的珠子,一顆一顆地往下掉。
他伸手想擦,但手銬限制了手的活動範圍。
他張了張嘴,想解釋,但發現任何解釋在那些鐵一般的數據面前都顯得蒼白無力。
他確實買了那些股票,但那是基金經理的建議,是正常的投資行為,跟張靈寒的視頻沒有任何關係。
但他知道,這個「巧合」在審訊員眼裡,就是動機。
「我……我真的沒有指使張靈寒。那些股票是基金公司在操作,我根本不知道他們買了什麼。張靈寒發視頻的事情,我真的是事後才知道的。我是被冤枉的!」
李警官沒有接話,只是把桌上的材料翻到了另一頁。
那上面是張靈寒經紀人在公司內部聊天群里的發言記錄截圖。
截圖裡,經紀人在事發後焦急地詢問公司公關部門「現在怎麼辦」,公司公關總監回復「先觀察,不要急著表態,等熱度過去」。
這些對話被網警從雲端聊天記錄中提取了出來,作為證據列印在了紙上。
「你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最終決策者。你的員工在群里討論危機公關方案,你沒有參與?你不知道?你什麼都沒做?你這個老闆當得可真輕鬆。」
錢總的身體在椅子上微微顫抖。
他知道自己掉進了一個巨大的漩渦里,他可能不會判得很重。
他確實沒有指使張靈寒,沒有策劃這場風波,沒有主觀惡意。
但他在這次事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公司管理混亂、藝人管控缺失、危機公關失當,足以讓他在娛樂圈再也沒有容身之地。
即使法律上他最後被認定「證據不足」或者「情節輕微」,他的公司也已經被封了,他的資產也被凍結了,他這輩子積累的一切,都在這一天化為烏有。
他低著頭,沉默了很長時間。
在第三間審訊室里,經紀人的狀態是三個人中最特殊的。
他從被帶進審訊室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在說話,一直在解釋,一直在試圖把自己和張靈寒切割開來。
他坐在審訊椅上,兩隻被銬住的手放在桌面上,語氣急促。
「警官,我們是去自首的。不是被逮捕的。我是主動帶著張靈寒去警察局的。視頻是張靈寒自己發的,我完全不知情。我看到視頻之後,第一時間就罵了他,並且要求他馬上去自首。我沒有參與任何策劃,我是被連累的。」
審訊員姓王,四十多歲,是個經驗豐富的老刑警。
他聽著經紀人的陳述,沒有打斷,只是偶爾在本子上記幾個字。
等經紀人說完,他才開口,語氣不急不慢:「你說你是去自首的。但根據我們的記錄,你們是在路上被我們的警車攔截的。在被攔截之前,你並沒有主動聯繫任何公安機關,沒有撥打110,沒有到最近的派出所投案。你只是在被攔截之後,才喊了一句『我們是去自首的』。這個情況,我們會調查核實。」
經紀人張了張嘴,想解釋什麼,但發現確實無法反駁。
他沒有提前報警,沒有提前聯繫派出所,只是在被警車逼停之後,才喊了那一聲。
這算自首嗎?
法律上可能算,也可能不算,要看法院怎麼認定。
但他知道,無論最後怎麼認定,他自己大概率不會有什麼事,他確實沒有參與策劃,沒有指使張靈寒,甚至在看到視頻後還罵了張靈寒,並要求他去自首。
這些情節,在量刑時會作為從輕、減輕甚至免除處罰的依據。
但他能不能繼續在娛樂圈混下去,這個問題的答案,比他會不會坐牢更讓他恐懼。
張靈寒出事了,公司被封了,他作為張靈寒的經紀人,不管有沒有法律責任,這個圈子都不會再要他了。
沒有哪個藝人會請一個「帶出過法制咖」的經紀人,沒有哪個公司會聘用一個「跟張靈寒事件有關聯」的職業經理人。
他的職業生涯,在張靈寒按下發送鍵的那一刻,就已經結束了。
錢總的狀態比張靈寒好不到哪裡去。
他五十多歲,身材發福,平時西裝革履、人模狗樣,在娛樂圈裡呼風喚雨,誰見了都得叫一聲「錢總」。
但此刻,他穿著和張靈寒一樣的灰藍色號服,手腕上戴著同樣的手銬,坐在同樣的審訊椅上,對面坐著兩名面無表情的警察。
他的頭髮亂了,鬍子沒刮,眼睛下面掛著兩團烏青,整個人像是一夜之間老了十歲。
審訊員姓李,三十多歲,干刑警幹了十幾年,見過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
他沒有廢話,直接進入主題:「說,你為什麼指使張靈寒引導輿論攻擊謝臨淵院士?你們策劃了多久?目的是什麼?背後有沒有其他勢力參與?」
錢總的眼睛瞪得像銅鈴。
「我……我什麼都不知道啊!我是被冤枉的!」
他的聲音很大,大得審訊室的隔音牆都擋不住。
「張靈寒發視頻的事,我完全不知情!我是在警察來了之後才知道的!你們不能這樣冤枉我!」
李警官的表情沒有任何變化。
他見過的每一個犯罪嫌疑人,在審訊開始時都說自己是冤枉的。
他翻開桌上的材料,那是張靈寒的抖音帳號信息、視頻發布記錄、以及錢總自己的公司工商註冊信息和近年來的經營狀況。
「你不知道?張靈寒是你公司的簽約藝人,他的抖音帳號歸屬權在公司,所有的商業代言、GG分成、流量變現,你們公司都有抽成。他發什麼內容,你們公司不審核?不備案?不審批?你告訴我,一個一千多萬粉絲的頭部藝人,發任何視頻都不經過公司同意,你覺得這個解釋站得住腳嗎?」
錢總的嘴巴張著,合不上了。
他知道這個解釋站不住腳。
在娛樂圈,頭部藝人的所有公開內容,尤其是涉及社會議題、公共事件的內容,都要經過公司和經紀團隊的審核把關,這是基本操作流程。
張靈寒發那條視頻的時候,沒有任何人審核,沒有任何人把關,甚至沒有任何人提前知道。
但他說「公司不知道」,誰會信?
李警官繼續說:「你公司的運營狀況這幾年的財務報表你們自己心裡清楚。公司有困難需要資金周轉,謝臨淵院士的耐高溫材關相關概念股在股市上的表現非常強勁,你名下控制的幾個基金帳戶在事發前大量買入了這些股票。這個時間線巧合,你怎麼解釋?」
錢總的額頭上的汗水像斷了線的珠子,一顆一顆地往下掉。
他伸手想擦,但手銬限制了手的活動範圍。
他張了張嘴,想解釋,但發現任何解釋在那些鐵一般的數據面前都顯得蒼白無力。
他確實買了那些股票,但那是基金經理的建議,是正常的投資行為,跟張靈寒的視頻沒有任何關係。
但他知道,這個「巧合」在審訊員眼裡,就是動機。
「我……我真的沒有指使張靈寒。那些股票是基金公司在操作,我根本不知道他們買了什麼。張靈寒發視頻的事情,我真的是事後才知道的。我是被冤枉的!」
李警官沒有接話,只是把桌上的材料翻到了另一頁。
那上面是張靈寒經紀人在公司內部聊天群里的發言記錄截圖。
截圖裡,經紀人在事發後焦急地詢問公司公關部門「現在怎麼辦」,公司公關總監回復「先觀察,不要急著表態,等熱度過去」。
這些對話被網警從雲端聊天記錄中提取了出來,作為證據列印在了紙上。
「你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最終決策者。你的員工在群里討論危機公關方案,你沒有參與?你不知道?你什麼都沒做?你這個老闆當得可真輕鬆。」
錢總的身體在椅子上微微顫抖。
他知道自己掉進了一個巨大的漩渦里,他可能不會判得很重。
他確實沒有指使張靈寒,沒有策劃這場風波,沒有主觀惡意。
但他在這次事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公司管理混亂、藝人管控缺失、危機公關失當,足以讓他在娛樂圈再也沒有容身之地。
即使法律上他最後被認定「證據不足」或者「情節輕微」,他的公司也已經被封了,他的資產也被凍結了,他這輩子積累的一切,都在這一天化為烏有。
他低著頭,沉默了很長時間。
在第三間審訊室里,經紀人的狀態是三個人中最特殊的。
他從被帶進審訊室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在說話,一直在解釋,一直在試圖把自己和張靈寒切割開來。
他坐在審訊椅上,兩隻被銬住的手放在桌面上,語氣急促。
「警官,我們是去自首的。不是被逮捕的。我是主動帶著張靈寒去警察局的。視頻是張靈寒自己發的,我完全不知情。我看到視頻之後,第一時間就罵了他,並且要求他馬上去自首。我沒有參與任何策劃,我是被連累的。」
審訊員姓王,四十多歲,是個經驗豐富的老刑警。
他聽著經紀人的陳述,沒有打斷,只是偶爾在本子上記幾個字。
等經紀人說完,他才開口,語氣不急不慢:「你說你是去自首的。但根據我們的記錄,你們是在路上被我們的警車攔截的。在被攔截之前,你並沒有主動聯繫任何公安機關,沒有撥打110,沒有到最近的派出所投案。你只是在被攔截之後,才喊了一句『我們是去自首的』。這個情況,我們會調查核實。」
經紀人張了張嘴,想解釋什麼,但發現確實無法反駁。
他沒有提前報警,沒有提前聯繫派出所,只是在被警車逼停之後,才喊了那一聲。
這算自首嗎?
法律上可能算,也可能不算,要看法院怎麼認定。
但他知道,無論最後怎麼認定,他自己大概率不會有什麼事,他確實沒有參與策劃,沒有指使張靈寒,甚至在看到視頻後還罵了張靈寒,並要求他去自首。
這些情節,在量刑時會作為從輕、減輕甚至免除處罰的依據。
但他能不能繼續在娛樂圈混下去,這個問題的答案,比他會不會坐牢更讓他恐懼。
張靈寒出事了,公司被封了,他作為張靈寒的經紀人,不管有沒有法律責任,這個圈子都不會再要他了。
沒有哪個藝人會請一個「帶出過法制咖」的經紀人,沒有哪個公司會聘用一個「跟張靈寒事件有關聯」的職業經理人。
他的職業生涯,在張靈寒按下發送鍵的那一刻,就已經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