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9章 兵民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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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天朔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著。

  他在想一個問題。

  有沒有一種方式,既能守住藏南,又不需要大規模駐軍,還能把後勤成本降到最低?

  他想了大約二十分鐘。沒有頭緒。

  目光在書桌上掃了一圈。桌角放著幾本書。是招待所房間裡原來就有的。有一本《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有一本《新民主主義論》,還有一本《論持久戰》。

  他拿起了《論持久戰》。

  不是第一次看了。前世在軍校里學過。但那時候是當教材背的,背完考試就忘了。

  這一次他翻得很慢。一頁一頁地看。

  看到某一段的時候,他的手指停住了。

  」戰爭的偉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於民眾之中。」

  他盯著這句話看了幾秒鐘。

  又往後翻了幾頁。

  」兵民是勝利之本。」

  方天朔把書放下來。

  他忽然明白了。

  -----

  守住藏南的關鍵不是駐軍。

  是民眾。

  藏南住著門巴族、阿卡族、尼西族等七八個民族,總人口二三十萬人。其中門巴族三萬人,世世代代住在那裡。他們信佛。和藏族文化同源。語言和藏語相通。他們對西藏噶廈政府有歸屬感,對印度沒有。1951年的門巴族老百姓根本不知道印度是什麼。他們的世界就是達旺河谷、達旺寺和周圍的幾個村子。

  如果中國軍隊進入達旺之後,不只是插一面旗幟就走,而是真正地紮下根來——

  給門巴族分地。減免賦稅。建學校。辦診所。修路。教他們識字。幫他們改良種子。派工作隊駐村。用三到五年時間,把門巴族老百姓變成自己人。

  成了自己人,給養就可以從當地採購解決,成本降了幾十倍。這樣駐軍就可以從一個營增加到一個團。

  然後從門巴族青年中徵兵。組建民兵。教他們打槍。教他們用電台。教他們設路障、埋地雷、打游擊。

  藏南的地形天然適合游擊戰。到處是山。到處是林子。到處是峽谷。一個連的正規軍進去可能迷路,但當地的門巴族獵人閉著眼睛都能在山裡走。

  三到五年之後,上千個經過訓練的門巴族民兵,加上一個團的中國軍隊,再加上達旺的簡易機場,就足以讓任何試圖進入藏南的外國軍隊付出巨大的代價。

  民眾就是長城。

  兵民是勝利之本。

  方天朔拿起鉛筆,在地圖上達旺的位置旁邊寫了幾個字:土改。民兵。學校。診所。機場。

  然後他又在色拉山口和邦迪拉、德讓宗的位置上畫了一個圈,寫了兩個字:鎖死。

  在魯姆拉和墨拉薩丁的位置上各畫了一個圈:側翼。

  在中部的蘇班西里河谷、西昂河谷、迪邦河谷位置各畫了三個圈:兼顧。

  在東部的瓦弄的位置上畫了最後一個圈:東固。

  五個位置。一條線。一張網。

  占領是軍事問題。十五天能解決。

  守住是政治問題。三到五年才能紮根。

  但只要第一步走出去了,後面的事情就有了基礎。

  -----

  現在只剩下最後一個問題了。

  如何把特戰營送進藏南?

  方天朔盯著地圖上達旺到昆明之間的距離。直線大約八百公里。中間全是山。

  空投不行。特戰營沒有跳傘經驗。讓一群從來沒跳過傘的步兵從一千米高空往下跳,不是送他們去打仗,是送他們去送命。三天的速成培訓根本不夠。跳傘是一項需要反覆訓練的技能,肌肉記憶、離機姿態、開傘時機、著陸翻滾,任何一個環節出錯都可能摔死人。

  所以只能分兩步走。

  第一步,先用空降兵。河南開封的空軍陸戰第一旅,一千名受過正規跳傘訓練的傘兵。用C-47和里-2運輸機把他們空投到達旺河谷。傘兵著陸後控制達旺鎮和周邊要點。

  第二步,修跑道。在達旺鎮南側的河谷平地上修一條八百米長的簡易土質跑道。不需要水泥。不需要瀝青。就是把農田推平、夯實、清除石塊。傘兵三百人加上僱傭當地門巴族民工兩百人,五百人一起干,三天就能修好。


  跑道修好之後,C-47就可以直接降落在達旺了。

  有了跑道,特戰營就可以坐飛機飛進去。不用跳傘。像坐公共汽車一樣,到站下車。

  後續的彈藥、糧食、藥品、建築材料也可以源源不斷地飛進來。

  達旺就從一個孤立的空降點變成了一個有持續補給能力的前進基地。

  方天朔在地圖上用鉛筆畫了一條線。從昆明到達旺。線的中間標了一個點——葡萄。

  昆明到葡萄:C-47飛行約三小時。葡萄有二戰遺留的跑道。

  葡萄到達旺:C-47飛行約一小時。前提是達旺的跑道修好了。

  兩跳。昆明到葡萄。葡萄到達旺。

  -----

  想通了這一層。方天朔覺得胸口一下子敞亮了。

  他靠在椅背上,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整個計劃在他腦子裡已經有了一個清晰的輪廓。

  十架圖-2轟炸機作為空中火力支援,部署在昆明或葡萄。如果印度方面敢動武,圖-2可以轟炸印軍集結地和從阿薩姆平原北上的補給線。

  整個計劃的關鍵節點只有一個:三天修好達旺跑道。

  跑道修好,一切都轉起來了。跑道修不好,後面全白搭。

  方天朔拿起鉛筆,在地圖上達旺南側的河谷位置上重重地畫了一個圈。旁邊寫了三個字:

  三天。

  ------

  正想著。有人敲門。

  」旅長。」

  李福遠的聲音。

  」進來。」

  李福遠推門進來。手裡端著一個搪瓷碗。碗上冒著熱氣。

  」旅長,招待所的廚房還沒關。我讓師傅給你下了碗肉絲麵。」

  他把碗放在書桌上。

  麵條臥在碗裡,澆了一勺肉絲鹵。肉絲是豬肉的,用醬油和料酒炒過。上面飄著幾片翠綠的蔥花。熱氣裹著蔥香往上冒。

  方天朔看了一眼那碗面,忽然覺得很餓。

  從下午四點開完會到現在,他一直在想事情,忘了吃飯。

  他拿起筷子。挑了一大筷頭麵條。塞進嘴裡。

  燙的。麵條是手擀的,有嚼勁。肉絲咸鮮。湯底有一點胡椒的辣。

  方天朔埋頭吃了起來。速度很快。筷子幾乎沒有停過。碗裡的麵條和肉絲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減少。

  李福遠站在旁邊看著。

  他已經很久沒見旅長吃東西這麼香了。

  在朝鮮的時候,方天朔經常一天只吃一把炒麵。有時候連炒麵都沒有,就啃一個凍土豆。吃東西的時候臉上沒有任何表情。像是在執行一項任務。

  但今天不一樣。旅長吃麵的樣子,像一個餓了很久的年輕人。

  三分鐘。一碗麵吃完了。連湯都喝了。

  方天朔放下碗。用手背擦了擦嘴角。

  」再來一碗。」

  李福遠笑了。

  」得嘞。」

  他端著空碗出去了。

  方天朔轉回頭看著地圖。

  達旺。色拉山口。葡萄。昆明。

  鉛筆畫的線和圈在檯燈的光線下清清楚楚。

  他忽然覺得,這碗面是他到北京以來吃過的最好吃的一頓飯。

  比東來順的涮羊肉好吃。比郝建的紅燒肉好吃。

  因為他想通了。

  一個想通了的人,吃什麼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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