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和記張哲華(求收藏、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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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電的人是江毅女友藍潔英。

  自上周四其生日時兩人徹底確認交往關係後,這一周時間別說見面了,就是聯繫次數都屈指可數。

  主要也是江毅每天都很忙,基本上沒有空閒時間。

  藍潔英則因為上學的緣故,就只有周六日才比較自由。

  但考慮剛創業事情太多,藍潔英不想耽誤男友的正事,因此只是打了通電話,並沒有來找江毅感受男友力。

  可事實證明,熱戀期的年輕男女,終究無法長期壓制由體內多巴胺催生的心動和情愫。

  這不一到周五,剛出校門還等不及回家的小妮子就直接通過公亭電話打了電話過來。

  簡單問候了幾句,藍潔英就已壓抑不住心中的思念道:

  「你現在還很忙嗎。」

  「當然了,還有很多事等著我去處理呢。」

  江毅怎麼會聽不出女友的意思,有些惡趣味的欲揚先抑。

  待其情緒低落的哦了一聲後,才裝模作樣的說道:

  「不過周日全廠休假,那天好像沒什麼事,就是不知道跟誰去約會。」

  「你真是壞死了。」

  「那說好了,周日你記得早點來找我。」

  約好時間後藍潔英才有些不舍的掛斷電話,自從相識以來,他們不是沒有過長時間的分離。

  但她從沒感覺比這次還強烈洶湧的思念。

  江毅何嘗不是如此呢,只是他比藍潔英成熟的多,加上諸多事務纏身分散了注意,所以沒有表現出來而已。

  但這微弱的功力,被女友幾句話就給弄的徹底散功了,已經靜不下心來思考商業方面的正事了。

  內心不由得暗自腹誹,說到底還是前世幾十年白活了,完全沒吃過好的。

  加上這一世又憋了這麼久,好不容易一個水嫩嫩的美少女追到手,搞得自己現在對這方面的需求欲望都快溢出了。

  暫時無心工作的江毅只得走出辦公室,點起香菸呼吸新鮮空氣,以此來平復心中情緒。

  「阿毅。」

  正倚靠在路燈下放空自己的江毅突然聽得一道熟悉的聲音響起,轉過頭一看,一個身後跟著兩個紋龍畫虎的小年輕,穿著窄身帶有尖領花恤衫,頂著電震頭的年輕男子,正姿態浮誇的向自己走來。

  見著這張熟悉的花臉,江毅有些驚喜的呼喊道:

  「阿華。」

  來人正是江毅的中學同學張哲華,也是同住在石籬邨的街坊,更是這一帶有名的古惑仔。

  其父母前後養育了七個子女,在貧困的家庭中,好打架鬥狠惹是生非的他並不受忙碌的父母看重,從小到大基本屬於放養狀態。

  在學校時好幾次都差點被開除,或許是深受前些年警黑勾結的時代影響,他自小便嚮往著所謂的黑道。

  早早立志要加入三合會中,走這上這條香江底層青年選擇最多的路,成為一呼百應的大佬。

  因為他認為這樣的人是最威風最牛逼的,什麼富豪名人在他這裡都不值一提,只有三合會中那些聲名顯赫的人,才值得敬佩。

  於中學時就以藍燈籠的身份參與過幾次開片助場,時常與社團關聯的人和事混跡在一起。

  於十六歲中學畢業那年正式拜入和記一位紅棍門下,成為了花名冊中有名的四九,人稱花臉華。

  而其為人性格,也不知道是天生的還是他後天故意養成,確實適合走這條路。

  不但行事果決、心狠手辣,還重江湖義氣、敢打敢拼,遇事從不退縮,

  前些年因為與新記搶奪地盤,在一次被偷襲的戰役中,為保護大佬獨砍五個古惑仔而一戰成名。

  其花臉華的綽號,也是此次事件中被破了相後有的。

  經過時間的推移,和其大佬屢立功勳的緣故,其大佬去年已正式升任一個堂口的扛把子。

  張哲華的地位也水漲船高,成為了對方的核心小弟,只等資歷和功勞達標即可扎職。

  好在江毅與他的關係不錯,也樂意江毅借用他那僅限於這一畝三分地的名聲來平一些瑣事。

  「叫毅哥。」

  張哲華語氣略微懶散,兩個小弟聽罷恭敬的向江毅點頭招呼。


  江毅禮貌回應,掏出萬寶路來主動散煙。

  「這麼長時間不見,聽阿叔說你現在自己開公司當老闆了。」

  接過好友遞過來的香菸,張哲華有意無意的看著面前掛著恆發風扇的工廠道。

  「我這都是小打小鬧,餬口而已。」

  「我家的情況你又不是不知道,不想辦法賺錢日子怎麼過得下去?」

  江毅神色淡然的回道,絲毫不往細節去聊。

  並不是怕他敲詐勒索,而是怕走了風聲搞的人盡皆知。

  張哲華聽著點點頭,隨後又好奇的問道:

  「你這兩年搞的那個電器倒賣生意不是挺好的,難道開廠比你搞那玩意還賺錢?」

  兩人既是不錯的朋友還是同住屋檐下的鄰居,這兩年做小生意賺了錢的事自然瞞不住他。

  但江毅也知曉他的為人,對朋友絕對是兩肋插刀的那種。

  江毅前世剛出苦窯的時候,就是靠他的的幫助和接濟才在闊別已久的香江城中站住腳。

  但也不可能什麼事都告訴他,半真半假的回道:

  「總不可能幹一輩子吧,有機會當然要嘗試自己創業,現在機會也不少。」

  「那倒也是。」

  二人沉默了一會,江毅打量著其脖頸處的金佛牌道:

  「你怎麼樣,我半個月前去你那找你沒見到人,不會剛出來吧。」

  「你怎麼知道的?」張哲華有些驚訝。

  江毅略有些得意的自誇道:

  「你第一天認識我啊?聰明機靈可是我的代名詞。」

  「別說了,新記那幫撲街,三天兩頭的來搞事,我上次沒忍住,弄死了一個,幸好差佬沒證據起訴,我大佬花錢把我保釋出來了。」

  張哲華對此有些慶幸,現在香江正是從社團一手遮天逐漸轉入地下的過渡時期,因為警隊被肅清後基本和社團劃清了界限。

  警黑一家親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真要被搞到證據可不像以前能隨便走後門出來。

  但一想起全是新記主動挑事,張哲華就是七個不平八個不忿的,隨即又罵罵咧咧的吐槽道:

  「媽的,整個香江誰不知道,荃灣葵青一帶是我們和記的地盤?新記那個話事人壓根沒把我們和記放在眼裡,遲早有一天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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