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新人合約
唐·艾納靠在椅背上,目光落在羅傑身上,語氣平靜下來,卻帶著不容置疑的權威:
「兩首歌都不錯,尤其是第二首,情感很到位!都是你自己寫的?」
「是的。」
總裁微微點頭,卻沒有立即表態,而是轉向其他部門負責人:
「你們有什麼意見?」
市場部那個黑人搶先開口:「歌寫的沒問題,不過,還要看看他試唱水平,見過太多新人,錄音室沒什麼問題,一唱現場就車禍!」
哈里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然後笑著和羅傑說道:
「你就清唱一段,讓他們聽聽!」
羅傑清了一下嗓子,站在原地,還是選擇唱一段《Just The Way You Are》。
這種在沒有伴奏下的演唱,非常考驗歌手的基本功,少了樂器的襯托,對歌手的音色,氣息的穩定性,甚至是音準,都要求非常高。
清亮的聲音隨著旋律在會議室里飄蕩。
羅傑唱到副歌處,完全把情緒融了進去,完全忘了他還站在會議室里,就好像自己站在空曠的原野上,自由地歌唱。
一曲唱完,唐·艾納帶頭鼓起掌來,其他人也陸陸續續跟著鼓掌。
「好!雖然聲音還有些稚嫩,但基本功很紮實,未來可期啊!」艾納笑著對羅傑說。
「我早就說他條件不錯!」哈里斯附和道。
清唱完後,其他人也再沒意見。
這個年輕人的實力確實出眾!
艾納站起身來,朝哈里斯說道:「好了,我還有個重要會議要開。接下來的事情就交給你了!」
說完,便走出了會議室。
其他部門主管也陸續離開,會議室里只剩下談判的雙方。
長桌一側坐著哥倫比亞唱片公司的團隊,藝人管理部經理哈里斯、法務部主管凱薩琳,以及兩位助理。
另一側坐著羅傑和阿里。
哈里斯先開口,語氣溫和,卻嚴肅起來,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
「羅傑,我們對你的才華非常認可!我們願意給你一份新人合同,錄音版稅10%,簽約費50萬美元,合同框架是1+5!也就是說首張專輯保證發行,公司有權利決定2-5張專輯是否發行!」
會議室瞬間安靜了下來。
羅傑沒有立刻回答,而是看了一眼阿里。
阿里湊近羅傑,低聲說道:「1+5是行業新人的常規合同,50萬美元的簽約費算是公司非常看重你!」
羅傑搖搖頭,平靜地說:「1+5的合同太長了,我希望是5-3!」
「5-3?」
「也就是五年三張專輯!」
哈里斯笑了笑,語氣依然客氣:
「你說的方案對公司來說風險太大!新人第一張專輯成績不確定,我們需要足夠的選項來保護投資。」
「聽了我寫的兩首歌,難道你們還沒有信心嗎?」
「信心是一回事,成績是另外一回事,作為大公司,我們要承擔風險!」
「那我可以加上一條,合同到期後,貴公司有優先續約權!如果第一張成績不行,你們完全可以主動解約,如果第一張成績很好,你們在合同到期後有優先續約權,怎麼算都是你們穩賺不賠!」
旁邊法務部主管立刻接話,語氣冰冷:
「你知道我們給你開出的條件,已經是新人里非常高的嗎?普通新人通常只有10-20萬的簽約費,你還想更換合同架構,這完全不能接受!」
其實,羅傑對簽約費不感興趣,他之前做過了解,與其說是簽約費,倒不如說是專輯預付金,也就是說這筆錢還是要靠賣專輯來還。
很多新人在簽約的時候,拿到一大筆錢,就開始各種奢侈消費,等到賣完專輯,還倒欠公司一屁股錢,這種糾紛太多了!
羅傑一臉平靜,堅持自己的簽約框架!
哈里斯看著羅傑,不知道在想什麼。
談判陷入了僵局。
阿里突然開口:「我的建議是,大家先各自商量下,再接著談!」
說完就拉著羅傑到了會議室,走到一處沒人的地方。
「其實他們開的條件不算差!」
羅傑搖搖頭,語氣堅決:「1+5的合同拖得時間太長了,要8到10年,我不想把自己綁得太死!」
「我懂你的意思,你是想等專輯成功後,早點和公司重新進行版稅的談判,不過,只要你成功了,在合約里也不是不可以談!」
「這樣太被動了,而且變數很大!」
「你這樣說不無道理,現在哈里斯還算好說話,換個人就難說了!」
「阿里,想個辦法,一定要5-3!」
「讓我想想,我們有什麼籌碼?」阿里撓撓頭,突然一拍腦門,
「可以拿你的詞曲版權來做談判籌碼!」
「詞曲版權?」
「對,詞曲版權一般由版權公司管理,版權公司會拿走25%-50%的費用,你可以拿索尼旗下版權公司簽約作為條件,來逼對方同意5-3!」
阿里頓了頓,問羅傑:「這樣做代價很高,對方很可能會要求50%的版權費,也就是4.55%!」
三張專輯後,還可以重新談版權費,這樣算下來,還是要比簽長約划算得多,更關鍵的是主動權在自己手裡!
想到這裡,羅傑點點頭:「就這樣辦吧!」
兩人重新回到會議室。
阿里清了清嗓子,對哈里斯和凱薩琳說:
「為了表示誠意,我們願意把羅傑的詞曲簽給索尼旗下的版權公司,作為交換條件,合同必須是五年三張專輯。」
凱薩琳的臉色立刻沉了下來,聲音尖銳:「你們這是拿公平合約來綁架新人合約,不行!」
阿里不甘示弱,反唇相譏:
「凱薩琳女士,相當於羅傑把詞曲版權的一部分收益送給了索尼,這怎麼能不算是條件呢?!我們已經作出了巨大的讓步,如果不能達成5-3,那我們只能找其他公司了!」
哈里斯試圖緩和氣氛,但凱薩琳明顯被激怒了:
「其他公司?你們以為其他公司會給你一個新人5-3的框架合約?看看簽約費,我們已經非常有誠意了!」
「簽約費?我們寧願只要一半,換一個5-3的合同!」
阿里和凱薩琳你來我往,聲音越來越高。
羅傑坐在旁邊,靜靜地看著雙方爭執。
最終,哈里斯用力拍了下桌子,打斷了爭吵:
「夠了!我們接受5-3的合同框架,但詞曲版權索尼公司要拿50%。另外,必須把合約到期後,索尼有優先續約權寫入合同。」
阿里看了羅傑一眼,見他微微點頭,便說道:
「可以!」
雙方最終達成了協議:
合同框架定為5年3張專輯;
第一張專輯公司必須發行,歌手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交付可商業發行的母帶,否則違約;
公司有權選擇是否繼續發行剩餘兩張專輯,公司可以隨時終止;
簽約金為50萬美元;
錄音室版權費為10%,9.1%的詞曲版權費一半歸索尼公司;
合同到期後,公司享有優先續約權。
文件很快被送進來。
羅傑拿起筆,在合同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
「兩首歌都不錯,尤其是第二首,情感很到位!都是你自己寫的?」
「是的。」
總裁微微點頭,卻沒有立即表態,而是轉向其他部門負責人:
「你們有什麼意見?」
市場部那個黑人搶先開口:「歌寫的沒問題,不過,還要看看他試唱水平,見過太多新人,錄音室沒什麼問題,一唱現場就車禍!」
哈里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然後笑著和羅傑說道:
「你就清唱一段,讓他們聽聽!」
羅傑清了一下嗓子,站在原地,還是選擇唱一段《Just The Way You Are》。
這種在沒有伴奏下的演唱,非常考驗歌手的基本功,少了樂器的襯托,對歌手的音色,氣息的穩定性,甚至是音準,都要求非常高。
清亮的聲音隨著旋律在會議室里飄蕩。
羅傑唱到副歌處,完全把情緒融了進去,完全忘了他還站在會議室里,就好像自己站在空曠的原野上,自由地歌唱。
一曲唱完,唐·艾納帶頭鼓起掌來,其他人也陸陸續續跟著鼓掌。
「好!雖然聲音還有些稚嫩,但基本功很紮實,未來可期啊!」艾納笑著對羅傑說。
「我早就說他條件不錯!」哈里斯附和道。
清唱完後,其他人也再沒意見。
這個年輕人的實力確實出眾!
艾納站起身來,朝哈里斯說道:「好了,我還有個重要會議要開。接下來的事情就交給你了!」
說完,便走出了會議室。
其他部門主管也陸續離開,會議室里只剩下談判的雙方。
長桌一側坐著哥倫比亞唱片公司的團隊,藝人管理部經理哈里斯、法務部主管凱薩琳,以及兩位助理。
另一側坐著羅傑和阿里。
哈里斯先開口,語氣溫和,卻嚴肅起來,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
「羅傑,我們對你的才華非常認可!我們願意給你一份新人合同,錄音版稅10%,簽約費50萬美元,合同框架是1+5!也就是說首張專輯保證發行,公司有權利決定2-5張專輯是否發行!」
會議室瞬間安靜了下來。
羅傑沒有立刻回答,而是看了一眼阿里。
阿里湊近羅傑,低聲說道:「1+5是行業新人的常規合同,50萬美元的簽約費算是公司非常看重你!」
羅傑搖搖頭,平靜地說:「1+5的合同太長了,我希望是5-3!」
「5-3?」
「也就是五年三張專輯!」
哈里斯笑了笑,語氣依然客氣:
「你說的方案對公司來說風險太大!新人第一張專輯成績不確定,我們需要足夠的選項來保護投資。」
「聽了我寫的兩首歌,難道你們還沒有信心嗎?」
「信心是一回事,成績是另外一回事,作為大公司,我們要承擔風險!」
「那我可以加上一條,合同到期後,貴公司有優先續約權!如果第一張成績不行,你們完全可以主動解約,如果第一張成績很好,你們在合同到期後有優先續約權,怎麼算都是你們穩賺不賠!」
旁邊法務部主管立刻接話,語氣冰冷:
「你知道我們給你開出的條件,已經是新人里非常高的嗎?普通新人通常只有10-20萬的簽約費,你還想更換合同架構,這完全不能接受!」
其實,羅傑對簽約費不感興趣,他之前做過了解,與其說是簽約費,倒不如說是專輯預付金,也就是說這筆錢還是要靠賣專輯來還。
很多新人在簽約的時候,拿到一大筆錢,就開始各種奢侈消費,等到賣完專輯,還倒欠公司一屁股錢,這種糾紛太多了!
羅傑一臉平靜,堅持自己的簽約框架!
哈里斯看著羅傑,不知道在想什麼。
談判陷入了僵局。
阿里突然開口:「我的建議是,大家先各自商量下,再接著談!」
說完就拉著羅傑到了會議室,走到一處沒人的地方。
「其實他們開的條件不算差!」
羅傑搖搖頭,語氣堅決:「1+5的合同拖得時間太長了,要8到10年,我不想把自己綁得太死!」
「我懂你的意思,你是想等專輯成功後,早點和公司重新進行版稅的談判,不過,只要你成功了,在合約里也不是不可以談!」
「這樣太被動了,而且變數很大!」
「你這樣說不無道理,現在哈里斯還算好說話,換個人就難說了!」
「阿里,想個辦法,一定要5-3!」
「讓我想想,我們有什麼籌碼?」阿里撓撓頭,突然一拍腦門,
「可以拿你的詞曲版權來做談判籌碼!」
「詞曲版權?」
「對,詞曲版權一般由版權公司管理,版權公司會拿走25%-50%的費用,你可以拿索尼旗下版權公司簽約作為條件,來逼對方同意5-3!」
阿里頓了頓,問羅傑:「這樣做代價很高,對方很可能會要求50%的版權費,也就是4.55%!」
三張專輯後,還可以重新談版權費,這樣算下來,還是要比簽長約划算得多,更關鍵的是主動權在自己手裡!
想到這裡,羅傑點點頭:「就這樣辦吧!」
兩人重新回到會議室。
阿里清了清嗓子,對哈里斯和凱薩琳說:
「為了表示誠意,我們願意把羅傑的詞曲簽給索尼旗下的版權公司,作為交換條件,合同必須是五年三張專輯。」
凱薩琳的臉色立刻沉了下來,聲音尖銳:「你們這是拿公平合約來綁架新人合約,不行!」
阿里不甘示弱,反唇相譏:
「凱薩琳女士,相當於羅傑把詞曲版權的一部分收益送給了索尼,這怎麼能不算是條件呢?!我們已經作出了巨大的讓步,如果不能達成5-3,那我們只能找其他公司了!」
哈里斯試圖緩和氣氛,但凱薩琳明顯被激怒了:
「其他公司?你們以為其他公司會給你一個新人5-3的框架合約?看看簽約費,我們已經非常有誠意了!」
「簽約費?我們寧願只要一半,換一個5-3的合同!」
阿里和凱薩琳你來我往,聲音越來越高。
羅傑坐在旁邊,靜靜地看著雙方爭執。
最終,哈里斯用力拍了下桌子,打斷了爭吵:
「夠了!我們接受5-3的合同框架,但詞曲版權索尼公司要拿50%。另外,必須把合約到期後,索尼有優先續約權寫入合同。」
阿里看了羅傑一眼,見他微微點頭,便說道:
「可以!」
雙方最終達成了協議:
合同框架定為5年3張專輯;
第一張專輯公司必須發行,歌手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交付可商業發行的母帶,否則違約;
公司有權選擇是否繼續發行剩餘兩張專輯,公司可以隨時終止;
簽約金為50萬美元;
錄音室版權費為10%,9.1%的詞曲版權費一半歸索尼公司;
合同到期後,公司享有優先續約權。
文件很快被送進來。
羅傑拿起筆,在合同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