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關於在不惑之年的我TS變成美少女並且搞樂隊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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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在不惑之年的我TS變成美少女並且搞樂隊這件事》·春希城·著

  初稿,未修改。

  簡單的思路導引:主人公是一位中年失意的男子,在小鬼的時候,和自己玩的特別好的同伴立下了約定。

  「一定要登上那個舞台哦?不管是以什麼方式!」

  遵從著這個約定,主人公A邁上了Band之路!

  只是,兢兢業業在樂隊行業深耕了十幾年,一事無成就算了,父母也和主人公斷絕了聯繫。

  鼓手,貝斯手也相繼離主角而去,這樣連專輯都出版不了,一天天只能呆在酒吧裡面的樂隊,還有什麼呆著的必要性嗎?!

  就在主角迷茫的時候,他喝下了來自於神秘組織「酒廠」遞來的神秘藥水。

  ——APTX-4869

  喝下了藥水的主角昏昏欲睡,當再次醒來的時候,赫然發現自己已經成為了一位飛機場美少女!

  為什麼會這樣?!主人公A好歹是不惑之年的男人,很快就接受了這個事實,並且打算以著「美少女主唱手」的這個便利身份登上舞台。

  依靠著自己這些年的人生經驗,很快主人公就名聲大噪。

  「哇,這個傢伙好好看,雖然歌唱的勉強還行。」

  粉絲們都是這樣稱讚主人公的。

  直到有一天,主人公偶遇了自己兒時的髮小,發小現在已經做上了歌手經紀人,這次過來正是來挖掘主角的。

  主角因為和自己發小的相遇很開心,但是因為自己變成女孩子了,完全不認識發小,但是他所喜歡的東西,主人公還是牢牢記得的,於是很快就把發小的好感度刷滿了。

  直到......

  發小要求主人公「枕營業」這一刻。

  這便是開頭的劇情,可能會有一些與預定的綱要不太一樣的展開。

  正文。

  ——

  失業......

  經濟下行......

  無論從哪一種角度出發,我所創辦的樂隊都已經走到了所謂的「末路」。

  我的名字叫做「主人公A」,為了年輕時和同伴的約定,我邁上了「樂隊之路」。

  集結了志同道合的夥伴,從小小的酒吧開始,依靠著演唱,雖然沒有出版過任何一個專輯,但是好歹獲得了能讓自己吃得上飯的本錢。

  「主人公A,我們有朝一日,一定要登上那個舞台哦?」

  那是還在小鬼時期的故事。

  說實話,現在回想起來,這種台詞簡直羞恥到讓人想把頭埋進地里。

  但當時是認真的。

  我和那傢伙,兩個人坐在河堤上,一邊聽著從收音機里傳出來的不知道名字的樂隊的歌,一邊對著夕陽發誓一定要組樂隊,一定要出名,一定要在武道館開演唱會。

  後來那傢伙搬家了,去了東京還是哪裡,總之斷了聯繫。

  而我倒是真的組了樂隊。

  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樂隊。

  鼓手是大學同學,貝斯手是打工地方認識的,兩個人都是「反正也沒別的事做」就加入了。

  我們翻唱過別人的歌,也寫過幾首原創曲,在小酒吧里對著稀稀拉拉的客人演奏。

  居酒屋的老闆是個好人,每次都給我們留一個角落,雖然給的酬勞也就夠付飲料錢。

  就這樣過了十幾年。

  鼓手最先離開,說是結婚了,要養家,不可能再玩這種看不到未來的東西。

  我沒辦法反駁,他都三十五了,我也是,不過我認為他只是不想玩了,女朋友這種東西,是絕對不可能找得到的。

  我覺得如果要找到的話,那也應該是新宿街頭的那種不良少女吧。

  貝斯手多撐了半年,他走的時候沒說什麼,只是把貝斯放在練習室的角落裡,說了句「以後有機會再一起」,那之後再也沒有聯繫過。

  練習室的租約到期,房東倒是很客氣,說是以後想租隨時可以回來。

  一個過了不惑之年的男人,連一份正經工作都沒有,靠打零工苟活,唯一的技能是彈吉他唱歌。


  這種人生,用「末路」來形容都算好聽的,絕對是路邊靠著紙房度日的類型。

  手機通訊錄里的人越來越少。

  父母那邊,我已經好幾年沒聯繫了,上次打電話回家,母親說「你要是還想當什麼樂隊人就不用回來了」。

  於是我掛了電話,換了號碼,徹底斷了聯繫。

  錢包里剩的錢只夠再撐一個月。

  然後,我在便利店門口遇到了他。

  「先生,請問您對未來感到迷茫嗎?」

  一個穿著黑色風衣的男人站在路燈下,臉上掛著一種像是在推銷保險又像是在傳教的笑容。

  我本能地想繞開,但他遞過來的名片讓我停了腳步。

  名片上只有一個標誌,某種黑色的組織標誌,看起來像是那種會在漫畫裡被高中生偵探盯上的反派勢力。

  「我們是致力於幫助迷茫人士的公益組織。」

  男人說:「最近研發了一種特殊產品,可以讓您重新獲得人生的可能性。」

  「哈?」

  「請放心,是無料的。」

  他遞過來一個小瓶子,裡面裝著透明的液體。

  「喝下這個,您就能擺脫現在的困境。」

  我盯著那個瓶子,理智告訴我應該扔掉。

  但理智這種東西,對一個四十歲還在堅持樂隊夢的廢物來說,早就沒什麼說服力了。

  而且,說句不好聽的,再慘也慘不過現在了。

  於是我接過來,一口悶了。

  然後意識就中斷了。

  再次醒來的時候,我覺得哪裡不對,說不上來。

  好像有些沉重的東西消失了,也有某些新的東西出現了。

  我走到洗手間,打開水龍頭洗了把臉,抬起頭來,看見鏡子裡面有一個陌生的美少女。

  不不不,等一下,絕對是有哪裡出了什麼問題吧?

  我伸出手,鏡子裡的美少女也伸出了手。

  「......」

  十秒之後,我終於理解了這是什麼情況。

  我變成女人了,大概像是高中生一樣的年紀,臉也很稚嫩。

  雖然不是我這種大叔會主動說「好看」的類型,但客觀來說,是會被街上搭訕的傢伙盯上的臉。

  至於身材倒是飛機場就是了,算不上是什麼超級波霸美人,這倒是有些差勁的體驗感。

  我盯著鏡子裡的人看了好幾秒,然後......

  「......」

  很淡定地接受了。

  為什麼會這麼淡定?因為我已經過四十歲了。

  到了這個年紀,什麼離奇的事情沒見過。

  不對,是沒見過,但已經不會因為一點小事就驚慌失措了,反正情況再差也就是一個死字。

  不過,這種身體素質明顯不是四十代的人會有的。

  我清了清嗓子,對著空氣發出了幾個音節。

  音色很亮,而且音域好像比之前更寬了。

  之前我只能唱一半的和聲,現在大概能唱一部分高音的調子了。

  仿佛被洗點之後的重新加點,原本聲樂體力這些數值都不怎麼樣,現在都大幅補償了。

  雖然還不知道能不能彈琴,但就這天生的條件,說不定真的可以。

  就稍微記一下吧,對自己有利的「設定」。

  然後,有一個念頭慢慢浮現出來,那個我和他一起做過的夢。

  「一定要登上那個舞台哦?」

  我對著鏡子露出一個笑容:「既然都變成這樣了,那我可就不客氣了啊。」

  ......

  之後的一段時間,我的人生像被按了快進鍵。

  組了一支全女生的樂隊,成員都是網上招募來的。

  一開始排練的時候差點露餡,我習慣性用大叔的腔調講話,被吉他手問了句「A醬說話方式好奇怪」。

  在那之後,我每次說話都要在心裡稍微過一遍,免得出現一些不應該出現的小差錯。


  雖然十分消耗腦力,但很顯然效果拔群。

  「主人公A」這個名字在本地Livehouse圈子裡有了一點點小名氣。

  當然,我很清楚這主要靠的是臉,評論區全在刷「主唱好可愛」「眼睛好大」「舔屏」「KKSK」,認真評論音樂的寥寥無幾。

  無所謂,可愛就是武器,我活到四十歲終於明白了這個道理。

  就在有一次Live結束的晚上,他從後台走了過來。

  我正蹲在器材箱旁邊喝水,剛演完,嗓子有點啞,額頭上還貼著忘記撕掉的降溫貼,然後一隻手伸到我面前,指節上夾著一張名片。

  「打擾一下,請問是A小姐嗎?」

  這個聲音,好像很久很久以前聽過。

  我抬起頭,面前站著一個穿深藍色西裝的男人,三十歲上下,頭髮梳得整齊,下巴有一條淺淺的疤。

  「我是『名字暫且未定』事務所的製作人,主人公B,這是我的名片。」

  他蹲下來,跟我保持平視。

  大多數經紀人都是俯視著跟新人說話的,但是這個傢伙不一樣。

  「我看了你之前的幾場演出,颱風很穩,音色辨識度也不錯,整體來說,不像是只玩了幾個月的新人。」

  「謝謝。」

  本能地道了謝之後,我才後知後覺地意識到一個問題。

  眼前這個穿西裝打領帶的精英男,是主人公B。

  是那個對著夕陽喊「一定要登上武道館」的白痴,下巴上那條疤,正是他是主人公B的證明。

  居然給這個傢伙看見了我現在不成器的樣子......

  我的手指僵在礦泉水瓶上,震驚了,不過在驚恐的餘下時間又反應了過來。

  我現在是個女的,而且比他小十來歲,怎麼看都是個剛出道的少女主唱,四十歲大叔要是被人認出來,那才叫恐怖故事。

  所以他只是禮貌地笑了笑:「我們事務所在做一個新的樂隊企劃,缺主唱,不知道有沒有興趣?」

  「......」

  完全張不開嘴。

  「不用急著回答。」

  他把名片放在器材箱上,轉身就走:「考慮好了隨時聯繫我。」

  看來他有「一定會聯繫他的」信心,也就是說他終於混出來了,從那個搬家去東京的小鬼變成了能簽藝人的製作人。

  而我變成了女的。

  這算什麼,老天爺的惡作劇也太過頭了。

  我深吸一口氣,把名片塞進背包夾層,拉上拉鏈。

  好,既然命運把這傢伙重新推到我面前,那我就不客氣了。

  不管怎麼說,這條人脈不用白不用,而且,也用不著讓他知道我是誰。

  光明正大地刷滿他的好感度,讓他心甘情願捧我出道就行。

  就當是補償,補償他搬家之後連封信都沒寄過。

  簽約之後的日子,主人公B對我可以說是好得過分。

  說是製作人全程跟進新人培訓,但他一個已經帶過好幾個出道團體的製作人,犯得著天天蹲在排練室嗎。

  他說這叫製作人的工作素養,我心想這種話說出去誰會信。

  如果我是真正的美少女,大概會覺得這人真體貼,然後理所當然地產生好感,然後......

  「不過,A,我有件事要跟你說,說到底,你在我的手底下當藝人其實是很困難的。」

  主人公B如此說道:「作為這個公司的王牌經紀人,我只負責發掘,而培訓環節實際上是由另一個人主導的,現在我的工作已經結束了。」

  這麼說完之後,我還覺得沒什麼大不了的。

  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吧,進了這個事務所有一段時間了,我也大概了解了自己發小在事務所裡面的定位。

  像是我這樣的新人,想成為他手底下的藝人實在是太過於困難了吧。

  而新的負責我的製作人是一位看上去比較肥胖的中年男人,甚至比我的年紀還要大。

  他的名字叫做反派角色龍套人A。

  見到他的時候,他是這麼跟我說的。


  「我們事務所對新人有完整的培養體系,但你目前的形象定位還不夠清晰,我個人的建議是......」

  反派角色龍套人A:「讓我來親自負責你的藝人形象管理,所有方面。」

  「所有方面?」

  「包括生活方面。」

  意思該不會是......那個意思?

  是那個意思沒錯吧,我在酒吧混了十幾年,這種事情聽得太多了。

  經紀人跟藝人私下交易,打著培養的旗號搞潛規則,行業慣例中的慣例。

  只是從沒想過這種事會發生在我的身上!

  可是,如果想和主人公B站在同一個舞台上的話......

  如果想實現和他小時候的約定的話......

  我,好像也只能這麼做了,利用這副身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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