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打一場改變命運的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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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1章 打一場改變命運的架(四)

  眼瞅著,這場奇怪的鬥毆就要波及到自己這裡了,王旭暗嘆一口氣,還是得出手啊,出手就不是裝杯了啊。

  所以,當王旭看到一隻手攥著破口的啤酒瓶向自己這邊揮舞過來的時候,他出手了,乾淨利落,毫不拖泥帶水。

  戰鬥結束的很快,沒有一腳踢飛,沒有一拳打倒,各種小說中的傳統藝能都沒有出現,有點可憐,實在波瀾不驚,實力差距太大了。

  王旭的速度可不是這些街邊混混能比得了的,手上的力道更是可以輕鬆提起一隻王霏,打架的經驗更是有著那種世界的培養。

  所以,他只是如閒庭信步般,伸手,捏住路過的手腕手肘,照著麻筋捏了幾下。如果按照武俠的說法,那就是穴道,然後便是噼里啪啦地各種武器掉落聲音。

  於是,所有人,就看到一個高大帥氣的男人,一身黑色風衣,恍如逛了個公園,隨手摘了幾朵花一般輕鬆地就把所有正在鬥毆的人解除了武裝。

  「行了行了,散了吧,差不多得了,不會真想見血吧。

  霏姐,羅琦,把這姑娘攙咱們那兒去歇著,等她醒了再說。」王旭隨手把所有正在鬥毆的人都控制住,有些懶散地說了一句。

  別看他只是輕輕地捏一下,卻就能讓他們的手腕胳臂肘酸麻半天,自然也就沒力氣繼續打架了。

  倒是那個後加入的精壯男人,居然還有餘力抄起另一個酒瓶沖了過來,結果,當然毫無例外地又一次被解除了武裝,這下好了,兩隻手都麻了。

  戰鬥就此結束,唉,就是這麼無奈,在現實世界裡,打架真的無法帶來驚喜了,虧自己還期待了半天。

  老闆趕緊顛顛地跑過來維持秩序,保安也過來將幾方隔開,該上藥的上藥,該送醫的送醫。

  叫警察?別逗了,開酒吧的就沒有一個願意警察上門的,他們寧願賠點錢都不會叫警察來。

  到家後,王霏可能是酒醒了,又想起了,今天自己男人的風采,顯得格外地熱情,兩人從沙發折騰到大床,從廚房折騰到廁所,一遍又一遍,不厭其煩。

  結果嘛,顯而易見的,反正第二天,王霏沒爬起來,王旭也難得睡了個懶覺。

  在這個年代,雄性激素往往是通過打架鬥毆來體現的,無論中外都是,所以打架的過程也是勾引女孩的一個重要途徑。

  後來,不讓打架了,才改成了唱跳rap打籃球什麼的。

  王旭帶著王霏不是打完架就走的,還在那裡玩了好久,這也讓不少人最終認出了東四王二。

  以前只知道王二仗義疏財,是個宋江似的人物,沒想到還居然還是個好漢,倒更像是武松、盧俊義之類的了。

  這個年代,對於能打的人是有一種特別的崇拜的,王旭也是後來才知道,那天他揍趴下的那個精壯男子,就是前世傷害羅琦的朱三。

  王旭有點遺憾,自己下手輕了,早知道是他,當時應該下點暗手才是。

  本來就是蹲他去的,結果居然來了見面不相識。

  王旭的心也野的很,也就是這一世,父母親人都健在,又走學術文娛路線,好勇鬥狠不太好,所以一直很是壓制著自己那騷動的心。

  這一次,雖然不算過癮,但也算是聊勝於無吧,至少,那個朱三應該不至於那麼囂張了才是。

  你帶著人被人輕鬆滅了,你連還手的能力都沒有,你要是還敢牛哄哄地喊名號,那就是純粹讓人笑話了。

  不過,這事情的後續,還是超過了王旭的預料,酒吧這一場鬧劇,雖然沒什麼重傷的,但也有幾個劃傷了手臂去醫院縫針的。

  最後還是被公安知道了,然後也得知了王旭居然也參與其中。

  再然後,那個朱三就被抓了,不是這次打架的事情,這年月,這都算不上是事。

  而是他以前多次打架鬥毆,還曾經捅傷致殘一個人的事情被扒了出來,直接被抓,後來據說判了十年。

  這已經是兩個月後的事情了,王旭還是通過羅琦才聽說了這個事。

  看著講得繪聲繪色的羅琦,王旭真的很欣慰,也很感慨,這也算是為羅琦報了前世之仇吧,那隻眼,應該算是保住了。

  誰也不知道這事是否和王二有關,但東四王二的傳說,自此之後,在帝都的各種坊間傳聞之中,那就幾乎是可止小兒夜啼的存在了。


  至於李二鵬幾人,被王旭小小收拾了一頓之後,就灰溜溜地跑了,也沒再和那個醉酒女孩繼續糾纏。

  王旭感覺這小子不是那麼地道,他們知道王旭是誰啊,剛才還為女孩打架,號稱是他女朋友。最後看見打不過,就跑了。把醉醺醺的女孩留給了王旭他們,這算啥?

  難怪後世這小子名聲不那麼好,至少這做事情的擔待上著實欠缺了點。

  倒是那幾個小痞子事後還跑來給王旭敬了杯酒,感謝手下留情,這幾個是明白人,知道王旭沒真下死手收拾他們。

  王旭沒太搭理他們,只是舉了舉杯,連唇都沒沾。

  幾個人倒是好好解釋了一下,他們都聲稱自己是好心,說是怕李二鵬他們欺負女孩,才挺身而出。

  女孩還打了李二鵬,絲毫沒提他們自己的眼神也不正經的事情。王旭也就點點頭,算是知道了他們的說法,都是老中醫,王旭懶得和這幾個開偏方。

  王旭沒說信,也沒說不信,即便信也不會全信,只是揮揮手讓他們走了。

  又沒有啥實際傷害,也沒啥實際好處,王旭更不是當法官的,誰是誰非關王旭屁事。

  而且,那姑娘沒醒,誰說都是片面之詞,王旭甚至連那姑娘正臉都沒看清,只知道個子挺高,身材很不錯。

  王旭騎摩托走的時候,讓指南針和羅琦打車一併帶走了,也不知道後來咋樣了,但估計沒啥事。只是喝多了,又不是下藥了,最多也就是吐羅琦屋裡了,睡一覺,明天再說。

  ——

  (明天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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