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指南針
第14章 指南針
休閒的日子總是過得格外快,轉眼幾天過去了。
黑馬樂隊最終還是和王小京簽約了,其實有沒有王旭的意見都一樣,只是表示尊重罷了。
對了,現在他們改名叫指南針了,這突然讓王旭有一種旁觀歷史的錯覺。自己的介入並沒有對指南針的成立造成任何影響,該發生的還是發生了,也許是介入不夠深吧。
但他們並沒有搬走,反而拐來兩個小姑娘,現在住在那間空房裡。這下好了,是徹底沒有新來流浪者的地方了。
王旭倒也無所謂,真流浪的,一般也不介意和黑馬她們擠一擠,或者乾脆睡倉庫。行軍床雖然不舒服,但好歹遮風擋雨不是。
好歹黑馬還盡心盡力地教小姑娘呢,王旭不打算就這麼斷了香火情,畢竟他們也住不長了。他們自己不清楚,王旭還不知道嗎。現在還是蟄伏期,等明年唱片發售後,他們就會一飛沖天。
拐來的小姑娘之一就是指南針樂隊的主唱,羅琦。王旭第一眼看到這個小姑娘的時候還真沒認出來,畢竟她那戴著眼罩的照片實在讓人印象太深了。
王小京還真是心大,自己的簽約的樂隊就這麼直接扔自己這裡,也不怕自己給她拐了。
周迪還幫王小京帶了句話,說是幫忙照看一下,回頭請王二哥吃飯。
王旭這個汗啊,什麼啊這是,還幫忙帶孩子?他不知道我姓王嗎,好吧,這個梗現在好像還沒有,而且好像他也姓王。
不過也好,這孩子確實得好好教教,省得回頭莫名其妙被扎瞎了。應該說那次莫名其妙的傷害,對羅琦的傷害是終生的,不僅僅是身體上的,更是身心上的。
她化悲痛為力量,她聲名大噪,她被百般歧視刁難,她退出樂隊,她染上D癮,她身敗名裂,她遠走他鄉,都不過是這次事件的後續,
王旭都快把怎麼化身良師益友去感化小女孩的劇本寫好了,結果,人家先和幾個來培訓的小姑娘交上朋友了。
本來就是同齡,還都在唱歌,還都是同一個伴奏樂隊,羅琦在旁邊聽了一上午,就比那幾個小姑娘唱得好了。
然後聽了一次羅琦的演繹之後,幾個小姑娘立刻就服了,這嗓子,難怪人家能簽約呢。
如果是差距一點點,估計幾個小姑娘還會嫉妒,但差距大到這個份上,幾個小姑娘立刻是連崇拜帶慶幸地把羅琦認作姐妹了。
當天下午就把小姑娘帶出去逛街去了,李玉化身導遊,騎著車帶著羅琦跑遍了附近的景點,從天安門到故宮,從什剎海到景山。
羅琦本來獨自闖蕩帝都就帶著許多的忐忑,簽了經紀人卻被扔到一個破院子號稱和樂隊磨合,於是內心更加惶恐。
幾個小姐姐的加入一下子驅散了羅琦心頭的那朵本就不大的陰雲。本就大大咧咧性子的她很快就和幾個小女孩交上了朋友。
她是差生,但唱歌牛逼。幾個小姐姐成績還行,但唱歌就比白痴稍強,這麼個組合居然過得很融洽。
王旭的家,就是那個雜院裡的家成了羅琦更喜歡待的地方,有時候甚至都不跟王旭打個招呼,就和李玉一起擠在王旭的床上睡了。
也,行吧,順其自然就好,王旭乾脆把鑰匙給了羅琦,讓她住那裡就是,他自己可以不鎖門,女孩住還是得鎖下門。另外還給她兩百塊錢,讓她幫忙補充零食汽水啥的。
自己乾脆不回去了,和王霏沒羞沒臊地在小院住了。
王旭倒是不擔心羅琦受什麼欺負,李玉帶回去的,住在雜院裡王旭家裡,那就是家人。那裡就沒有外人,就算身無分文也不會餓死。
都說帝都人排外,其實那真錯怪帝都人了,因為根本就沒啥真正的帝都人。你說你是帝都人,問問你爺爺是不是。
伱要知道,帝都不是剛成為帝都,它作為首都存在已經數百年了。
不說帝皇更迭,就是改朝換代都多少回了,哪一次不把帝都人換一半?你說你是帝都人,你是哪朝傳下來的?
帝都無百年家族,和江南不一樣,那邊家族勢力大,可以有傳承數百年上千年的家族存在。但在帝都,一朝天子一朝臣,誰也別說自己是元老。
最近的一批遺老遺少們,被後來一波波統治者打得都差不多了,剩下來的也基本上窮困潦倒,過得還不如普通百姓。
倒是一些中下層真能在帝都常年住下來,像啥開飯館的,做買賣的,收夜香的,送水的這些人反倒是祖祖輩輩住在帝都,算是真正的帝都人。
而最把帝都當回事的那幫人是那群二代三代們,但你問問他們爺爺,有幾個帝都人?
所以所謂排外,不過是先來的移民排擠後來的移民罷了,跟外不外地沒啥關係。
而且,再排外的人,那也分人,自己人帶來的就是自己人。
如果,街坊鄰居的老太太小媳婦一旦認可你了,那就是當家人待的,至少現在這年代還是這樣的。
從小在幸福中長大的人,不會對外部有太多的惡念。
胡同里的人就算受過一些艱難挫折,但世界的善意還是更多的,因此給予別人的善意也會更多。至少王旭是這麼感受到的,也是這麼做的。
現在羅琦就進入了這樣一個新的環境中,每天跟著李玉這家蹭頓餃子,那家蹭頓炸醬麵,也會買些小零食分給更小的孩子。
不到一個禮拜,羅琦就已經活得像個地道的胡同妞了。
羅琦小時候的性格形成其實真的跟家庭有關,屬於那種小時候缺愛,成長階段缺練,最後一出溜到底,徹底身敗名裂。後來她能掙扎出煉獄,確實讓人佩服。
王旭想著早上看見羅琦一身帝都褲衩短袖,腳上塔拉著片鞋的做派,差點又沒忍住,再一次笑出來。
至於被黑馬撿回來的另一個女孩,嗯,確實是撿的,酒吧門口撿的。她叫唐芸,今年才18歲,跑帝都打工,在酒吧做賣酒小妹,穿著啤酒公司提供的制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
結果有個客人喝多了動手動腳,她不幹了,和人在酒吧門口乾起來了。然後讓黑馬一幫子人給救了,算是英雄救美吧。
現在女孩給指南針打雜,公司給開錢,這幫子牲口真會以公謀私。
小女孩還挺懂事,和王旭說要給房租,王旭沒好意思收,讓她住著算了,結果這個小姑娘就主動擔當起了倉庫管理員,把倉庫收拾得乾乾淨淨,整整齊齊的。
(本章完)
休閒的日子總是過得格外快,轉眼幾天過去了。
黑馬樂隊最終還是和王小京簽約了,其實有沒有王旭的意見都一樣,只是表示尊重罷了。
對了,現在他們改名叫指南針了,這突然讓王旭有一種旁觀歷史的錯覺。自己的介入並沒有對指南針的成立造成任何影響,該發生的還是發生了,也許是介入不夠深吧。
但他們並沒有搬走,反而拐來兩個小姑娘,現在住在那間空房裡。這下好了,是徹底沒有新來流浪者的地方了。
王旭倒也無所謂,真流浪的,一般也不介意和黑馬她們擠一擠,或者乾脆睡倉庫。行軍床雖然不舒服,但好歹遮風擋雨不是。
好歹黑馬還盡心盡力地教小姑娘呢,王旭不打算就這麼斷了香火情,畢竟他們也住不長了。他們自己不清楚,王旭還不知道嗎。現在還是蟄伏期,等明年唱片發售後,他們就會一飛沖天。
拐來的小姑娘之一就是指南針樂隊的主唱,羅琦。王旭第一眼看到這個小姑娘的時候還真沒認出來,畢竟她那戴著眼罩的照片實在讓人印象太深了。
王小京還真是心大,自己的簽約的樂隊就這麼直接扔自己這裡,也不怕自己給她拐了。
周迪還幫王小京帶了句話,說是幫忙照看一下,回頭請王二哥吃飯。
王旭這個汗啊,什麼啊這是,還幫忙帶孩子?他不知道我姓王嗎,好吧,這個梗現在好像還沒有,而且好像他也姓王。
不過也好,這孩子確實得好好教教,省得回頭莫名其妙被扎瞎了。應該說那次莫名其妙的傷害,對羅琦的傷害是終生的,不僅僅是身體上的,更是身心上的。
她化悲痛為力量,她聲名大噪,她被百般歧視刁難,她退出樂隊,她染上D癮,她身敗名裂,她遠走他鄉,都不過是這次事件的後續,
王旭都快把怎麼化身良師益友去感化小女孩的劇本寫好了,結果,人家先和幾個來培訓的小姑娘交上朋友了。
本來就是同齡,還都在唱歌,還都是同一個伴奏樂隊,羅琦在旁邊聽了一上午,就比那幾個小姑娘唱得好了。
然後聽了一次羅琦的演繹之後,幾個小姑娘立刻就服了,這嗓子,難怪人家能簽約呢。
如果是差距一點點,估計幾個小姑娘還會嫉妒,但差距大到這個份上,幾個小姑娘立刻是連崇拜帶慶幸地把羅琦認作姐妹了。
當天下午就把小姑娘帶出去逛街去了,李玉化身導遊,騎著車帶著羅琦跑遍了附近的景點,從天安門到故宮,從什剎海到景山。
羅琦本來獨自闖蕩帝都就帶著許多的忐忑,簽了經紀人卻被扔到一個破院子號稱和樂隊磨合,於是內心更加惶恐。
幾個小姐姐的加入一下子驅散了羅琦心頭的那朵本就不大的陰雲。本就大大咧咧性子的她很快就和幾個小女孩交上了朋友。
她是差生,但唱歌牛逼。幾個小姐姐成績還行,但唱歌就比白痴稍強,這麼個組合居然過得很融洽。
王旭的家,就是那個雜院裡的家成了羅琦更喜歡待的地方,有時候甚至都不跟王旭打個招呼,就和李玉一起擠在王旭的床上睡了。
也,行吧,順其自然就好,王旭乾脆把鑰匙給了羅琦,讓她住那裡就是,他自己可以不鎖門,女孩住還是得鎖下門。另外還給她兩百塊錢,讓她幫忙補充零食汽水啥的。
自己乾脆不回去了,和王霏沒羞沒臊地在小院住了。
王旭倒是不擔心羅琦受什麼欺負,李玉帶回去的,住在雜院裡王旭家裡,那就是家人。那裡就沒有外人,就算身無分文也不會餓死。
都說帝都人排外,其實那真錯怪帝都人了,因為根本就沒啥真正的帝都人。你說你是帝都人,問問你爺爺是不是。
伱要知道,帝都不是剛成為帝都,它作為首都存在已經數百年了。
不說帝皇更迭,就是改朝換代都多少回了,哪一次不把帝都人換一半?你說你是帝都人,你是哪朝傳下來的?
帝都無百年家族,和江南不一樣,那邊家族勢力大,可以有傳承數百年上千年的家族存在。但在帝都,一朝天子一朝臣,誰也別說自己是元老。
最近的一批遺老遺少們,被後來一波波統治者打得都差不多了,剩下來的也基本上窮困潦倒,過得還不如普通百姓。
倒是一些中下層真能在帝都常年住下來,像啥開飯館的,做買賣的,收夜香的,送水的這些人反倒是祖祖輩輩住在帝都,算是真正的帝都人。
而最把帝都當回事的那幫人是那群二代三代們,但你問問他們爺爺,有幾個帝都人?
所以所謂排外,不過是先來的移民排擠後來的移民罷了,跟外不外地沒啥關係。
而且,再排外的人,那也分人,自己人帶來的就是自己人。
如果,街坊鄰居的老太太小媳婦一旦認可你了,那就是當家人待的,至少現在這年代還是這樣的。
從小在幸福中長大的人,不會對外部有太多的惡念。
胡同里的人就算受過一些艱難挫折,但世界的善意還是更多的,因此給予別人的善意也會更多。至少王旭是這麼感受到的,也是這麼做的。
現在羅琦就進入了這樣一個新的環境中,每天跟著李玉這家蹭頓餃子,那家蹭頓炸醬麵,也會買些小零食分給更小的孩子。
不到一個禮拜,羅琦就已經活得像個地道的胡同妞了。
羅琦小時候的性格形成其實真的跟家庭有關,屬於那種小時候缺愛,成長階段缺練,最後一出溜到底,徹底身敗名裂。後來她能掙扎出煉獄,確實讓人佩服。
王旭想著早上看見羅琦一身帝都褲衩短袖,腳上塔拉著片鞋的做派,差點又沒忍住,再一次笑出來。
至於被黑馬撿回來的另一個女孩,嗯,確實是撿的,酒吧門口撿的。她叫唐芸,今年才18歲,跑帝都打工,在酒吧做賣酒小妹,穿著啤酒公司提供的制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
結果有個客人喝多了動手動腳,她不幹了,和人在酒吧門口乾起來了。然後讓黑馬一幫子人給救了,算是英雄救美吧。
現在女孩給指南針打雜,公司給開錢,這幫子牲口真會以公謀私。
小女孩還挺懂事,和王旭說要給房租,王旭沒好意思收,讓她住著算了,結果這個小姑娘就主動擔當起了倉庫管理員,把倉庫收拾得乾乾淨淨,整整齊齊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