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章 其實啊,我不喜歡吃麵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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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麵條剛出鍋,錢老二就盛了一大盆,顧不上燙手,端著就往外跑。

  屁顛屁顛地往山下沖。

  沈恆遠愣了一下!

  這小子,往哪兒送?

  不過,這錢老二禍害的面實在是有點多。

  除了留著蒸兩鍋饅頭的面,剩下的他都擀成麵條了!

  鍋里還不少,一大家子卯足了勁吃,也吃不完。

  正想著,錢老大打著哈欠過來打水。

  沈恆遠連忙盛了一盆,招呼著。

  「老大,來,給你爺爺奶奶送一盆麵條去!」

  錢老大一臉迷茫,麵條?

  爺爺奶奶?

  哦,小茹爺奶!

  不過這不節不日的送啥麵條?

  但他沒多問,聽話地接過盆,就往山下走!

  就算是這樣,這鍋里的麵條還是有點多!

  沈恆遠有點發愁!

  往外一看,又逮住一個!

  「老三,來,去給霍家送去點麵條!」

  錢老三哎了一聲,端著盆就往外走!

  聽著窗外聊天的聲音,明珠揉了揉眼睛,緩緩的坐了起來。

  這一夜啊!

  她就沒睡好!

  可能是夜有所思日有所夢。

  夢裡的她啊,被家裡人發現了她和老三的事情。

  爸爸和媽媽,十分痛心的數落著兩人。

  為了明珠不被指指點點,錢老三選擇了離開這裡,去當兵。

  ……

  想到這個夢啊,明珠就忍不住嘆了口氣!

  這怎麼辦呢?

  可萬萬沒想到,緊接著吃飯的時候,老三就給了她一個驚喜!

  剛吃完飯,錢老三就開口了。

  「媽,最近城裡亂起來了,估摸著就快到屯子這邊了,我想著說,讓爺爺在屯子裡請個客,公布下我的身份,您看成不?」

  第一個驚訝的是明珠。

  眼裡瞬間冒出了光芒!

  呀!

  公布了身份,那他就是傅家的人!

  就不是她的三哥!

  可這個,大家能同意麼?

  她的目光緊接著就落到了錢三妞的臉上。

  其他人的目光也在盯著她。

  就看到錢三妞遲疑了下。

  「那你……」

  「我還住家裡,我爺爺呢也住屯子裡。」

  聽到老三這麼說,錢三妞鬆了口氣。

  「成!」

  話音剛落,門外就傳來一陣驚喜的聲音。

  幾人回頭一看,是傅老。

  他沒想到,一大早就能得到這麼大的驚喜。

  三步並作兩步,直接衝到了錢三妞的身邊。

  重重的握住了錢三妞的手。

  「你放心,老三永遠都是你的兒子,名字不換都行!」

  「那不行!」

  錢三妞還沒開口,老三就直接反對了。

  錢老大和錢老二會心一笑。

  其他人的臉上,則滿是震驚。

  老三尷尬的頓了下,隨後給自己找補著。

  「名字不換的話,別人也不知道,我就是為了讓傅這個姓來護著家裡!」

  這麼說,嗯,也有道理。

  錢三妞點點頭。

  「不管你姓啥,反正你都是我兒子,不管你,那你看,是哪天辦?」

  「今個兒吧,等我從縣城回來,買點酒,咱們就簡單的吃一頓。」

  「行!」

  「那我去找老傅,去買點東西,都我出,都我出!」

  錢三妞想說家裡有肉,可傅老根本不聽。


  這是公布他孫子的身份,怎麼能用錢家的!

  必須他來出!

  說著,就扭頭回了霍家。

  錢老二嘖嘖了一聲。

  「這真的是愛的力量啊!來的時候,傅老還得兩個人攙扶著才能走路,現在可倒好,就差健步如飛了!」

  這話一出,幾人愣了一下,仔細一看,還真是這麼一回事。

  全都笑了出來!

  吃過飯,老三和老大去縣城,錢三妞帶著老二去上工,沈恆遠換了一身最乾淨的衣服去上班!

  第一天當會計,他激動!

  至於明珠,百無聊賴中只能出門去找沈知微玩了。

  沒想到剛到賀家,就看見沈知微攙著賀家奶奶往外走。

  「明珠!」沈知微眼睛尖,頭一個瞧見她。

  「走啊,我們去參加婚禮,湊個熱鬧!」

  明珠一聽「婚禮」倆字,連忙擺手要回家。

  這熱鬧她可不敢亂湊。

  可賀家大伯娘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她。

  「走吧,我娘家侄女結婚,湊個熱鬧去。」

  「別別別,這不好,現在糧食多緊缺啊……」

  明珠話沒說完,就被賀家大伯娘截住了。

  「你一個小姑娘能吃幾口?跟著就得了。你和微微啊,都是我的外甥女,聽我的,一起去。我也沒少在你家吃飯,聽話!」

  說話間,馬車已經套好趕了出來。

  妯娌倆先把賀家奶奶攙扶上去,沈知微連忙拉著明珠也上了車。

  馬車動起來的瞬間,明珠眼睛都直了。

  趕車的竟然是賀家大伯娘!

  我的個乖乖,這可真是巾幗不讓鬚眉啊!

  明珠很快就發現,沈母坐在車上,臉色一直帶著幾分嬌羞,賀家幾個伯娘止不住地打趣。

  哎?這又有什麼事?

  沈知微見她那一臉八卦的樣子,連忙湊過來解釋。

  「這是大舅媽娘家侄女出嫁,大舅媽說讓我和我娘跟著去散散心,沾沾喜氣。其實啊,是給我娘介紹對象。」

  「啊?」明珠愣了一下,壓低聲音試探著問。

  「你同意啊?」

  沈知微點點頭,語氣坦然得很。

  「當然同意。對方是個軍官,沒媳婦十來年了。以前就認識我娘,這不聽說我娘離婚了,就趕忙托人來介紹了。」

  哦,明珠明白了,怪不得沈知微樂意呢。

  這條件確實不錯,還是惦記多年的,沈母的日子應該能好過些。

  只是去參加婚禮,總不能空著手。

  她翻了翻身上,摸出一條紅紗巾,是杜秀美當年買的,隨手塞進兜里,沒想到今兒個正好穿這件衣服,紗巾就在兜里。

  她頓時鬆了口氣,總算不是空手去的了。

  沈知微見她那緊張的樣子,忍不住笑了。

  馬車晃晃悠悠走了快半小時,沈知微趁大傢伙不注意,湊到明珠耳邊壓低聲音。

  「你跟你二哥說一聲,我不愛吃麵條。」

  明珠眨眨眼,愣了一下,隨即想起今兒個早飯那一大盆麵條,好像猜到了什麼。

  「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她湊到沈知微跟前,小聲打趣:「你倆好上了?」

  沈知微笑著把人推開,語氣裡帶著點小得意。

  「只是給他個機會。」

  她頓了頓,看向明珠。

  「別說我了,你倆呢?」

  明珠算是明白了什麼叫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尷尬地訕笑一聲,就想轉移話題。

  可沈知微卻是一副過來人的樣子,拍了拍她的手,語重心長。

  「明珠啊,這該爭就得爭。這男人啊,也不能光給甜頭,聽見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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