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驚弓之鳥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宋明理在黑暗的辦公室里抽完第三根煙。

  菸灰缸里三個菸蒂排成一排,像三根被掐滅的引信。

  他把腦子裡所有能動用的渠道過了一遍。

  他的目光落在書桌抽屜里那本舊通訊錄上。

  一個名字浮了上來。

  天恆置業,劉文明。

  劉文明在天府也搞著開發公司,名字叫天恆置業,天恆置業的業務主要集中在天府市城西片區的舊城改造上,跟紅星廠、安南縣沒有直接交集。

  自己與劉文明平時接觸不算多,但是平時與陶國安走的很頻繁。

  更重要的是,劉文明欠過他宋明理一個天大的人情。

  城西片區拆遷,劉文明因為補償標準的爭議,和信訪戶鬧上了法院。當時的情形,官司打輸了他劉文明的地產公司直接就死了。是宋明理出面協調,讓市信訪辦把矛盾壓在行政調解層面,沒讓法院立案,保住了天恆置業的命。

  這份人情,逢年過節的孝敬從沒斷過,而且每次在宋明理的項目上需要配合時,劉文明從不推三阻四。

  宋明理沒有直接打給劉文明。

  他從抽屜里,摸出一部備用手機。

  他平時幾乎不用,只有在某些極端情況下才會拿出來。

  他撥了陶國安的號碼。

  凌晨三點多,電話響了很久。

  六聲、七聲、八聲............宋明理沒掛,耐心等著。

  第九聲,接了。

  「餵?」陶國安的聲音帶著被驚醒後特有的緊張。

  「國安,是我。」

  剛接通電話,陶國安大概把最近所有不好的預感都過了一遍。

  「宋...............宋市長。」

  「明天上午到老地方見一面,有件私事。」

  宋明理說完就掛了,不多解釋,不留餘地。

  陶國安握著電話坐在床沿上,妻子在旁邊翻了個身,含混地問了一句「誰的電話」。

  陶國安沒答,光著腳走到客廳,把門帶上。

  他沒有再睡。

  不是不想睡,是根本睡不著。

  他從冰箱裡拿出一瓶礦泉水,擰開蓋子灌了兩口,又放下。

  站在陽台上,看著城市夜景里稀稀拉拉的路燈,腦子裡翻江倒海。

  最近的信號一個比一個兇險。

  上個月省審計廳來人,名義上是例行審計。

  財政局長周建平從檔案室出來那天臉色鐵青,當天下午就給他打了個電話,話只說了半句:「九六年到九八年的卷宗,省里備份過了。」

  陶國安在建委副主任的位子上坐了六年,天宇建工的項目經手了一大半。

  雖然他從來沒在關鍵文件上籤過超出權限的字,但「協調」、「推進」、「加快審批」這些批示,大大小小留了不下二十條。

  那些條子當年寫的時候覺得無所謂——哪個建委領導不幫企業說兩句話?可要是被放在省紀委的放大鏡底下看,每一條都是利益輸送的旁證。

  再加上安南縣那檔子爛事。他派劉文明找的那兩個街溜子,雖然人撤了,按宋明理的指示去派出所「自首」了個尋釁滋事,但安南縣府辦的人盯上了他們——王超賢那幫人精不追查是因為暫時沒必要,不代表手裡沒攥著線頭。

  而現在,宋明理凌晨三點給他打電話——

  陶國安把礦泉水瓶往茶几上一放。

  「私事。」

  他咀嚼著這兩個字,嘴裡泛苦。

  宋明理說「私事」的時候,從來不是真的私事。

  六年來,宋明理每一次說「私事」,他陶國安就得往前沖一步。

  沖一步,陷一寸,陷一寸,退路就窄一分。

  到今天,退路還剩多少?

  ............................

  天亮了。

  陶國安六點起床,刷牙的時候對著鏡子看了一眼自己。


  眼袋腫著,嘴角往下耷拉,頭髮亂得跟雞窩似的。四十七歲的人,這段時間老了不止五歲。

  七點半,他給建委辦公室打了個電話。

  「小劉啊,我今天胃不舒服,上午請半天假。下午那個碰頭會你幫我盯一下,有事打我手機。」

  打完電話,他換了件不起眼的深灰色夾克,開自己車出了門。

  沒走主幹道,先往南繞了一圈,再折回城西,最後從一條只有本地人才知道的單行道拐進了文昌街後巷。

  茶樓叫「清風居」,藏在兩棟居民樓之間,門臉跟個雜貨鋪差不多。

  從後門進去,拐個彎上二樓,第三間包房。

  這是他跟宋明理以前碰面的老地方。

  不談正事,不留痕跡,樓下那個老闆娘是陶國安早年幫落實過營業執照的人,嘴嚴,眼神也活,生面孔進不來。

  陶國安到的時候,包間裡已經有人了。

  宋明理坐在靠牆的位置,面前擱著一杯白開水,沒有茶。

  包間裡大燈沒開,角落一盞落地燈撐著昏黃的光,把宋明理的臉切成明暗兩半。

  陶國安推門進去的那一刻,心裡「咯噔」了一下。

  他在宋明理手下幹了這麼多年,對這個人的狀態太熟悉了。

  宋明理平時哪怕再焦慮,外表也維持著那份儒雅從容。但今天不一樣——他的眼窩深深凹下去,嘴唇發白髮干,襯衫領子居然沒有像往常那樣板正地扣到最上面一顆扣子。

  這個男人正在被什麼東西從里往外地啃。

  「坐。」宋明理抬了抬下巴。

  陶國安在對面坐下,雙手擱在膝蓋上,等著。

  「國安,有一筆急用的資金,需要你幫我找劉文明周轉。數目不小。」

  「多少?」

  「一千四百萬。」

  陶國安端茶杯的手晃了一下,茶水漫出來,打濕了他的中指和無名指。

  他沒擦,就那麼僵在半空。

  「宋市長,這個數……」

  陶國安舔了舔嘴唇,「走什麼名目?」

  宋明理看了他一眼。

  那個眼神很平靜,平靜到發冷。像是在看一份已經批完的文件,而不是在看一個跟了自己六年的下屬。

  「不走名目。現金。三天之內到位。」

  陶國安的後背貼在椅子上,整個人沒動,但渾身已經開始冒汗。

  一千四百萬,現金,三天,不走名目。四個條件,每一個單獨拎出來都夠他失眠三天,捆在一起往他面前一擺.............

  他張了張嘴。

  「宋市長,我……」

  話說了半截,又硬生生吞了回去。

  他想問這筆錢幹什麼用。

  但他不敢。

  跟宋明理打交道這麼多年,有些規矩早就刻進骨頭裡了。

  宋明理交代事情從來只說「做什麼」,不說「為什麼」。你照辦就是了,問多了,那就是不懂事。

  不懂事的人在宋明理的圈子裡活不長。

  可今天這個事,不是以前那些「幫忙協調一下」、「跟某某打個招呼」能比的。

  一千四百萬現金。

  陶國安在建委幹了六年,經手的工程款加起來上億,但那都是對公走帳,有合同有發票有審批流程,出了事有一整條鏈子上的人分擔。現金不一樣。

  現金意味著沒有痕跡,沒有痕跡意味著,出了事,死無對證,誰經手誰兜底。

  「宋市長,劉文明那邊……我去說,他不一定肯。」

  陶國安斟酌著措辭,每個字都在嗓子眼裡過了兩遍才放出來,「這個數目太大了,他就算想幫忙,帳上一下子抽這麼多現金,財務那關也不好過。」

  宋明理端起面前那杯白開水,喝了一口,放下。

  「他肯不肯,不是你該操心的事。」

  宋明理的聲音不高,語速甚至比平時還慢半拍。

  「其他的你不要管,你只需要把話帶到。就說我宋明理開口借的,三個月內還。利息照市面上的規矩給。」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