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旺達的轉變
林默從地下室上來的時候,托尼正趴在振金堆旁邊畫圖紙製造戰甲。
用鉛筆在硫酸紙上設計著,他的舌頭頂著上嘴唇,眉頭皺成一個疙瘩,筆尖在紙面上發出細微的沙沙聲。
偶爾停下來,把圖紙舉到燈下看一眼,然後揉成團扔到身後。
身後已經扔了兩三個紙團了,全是大大小小的戰甲設計草圖,有的畫了完整的結構圖,
有的只畫了一個關節的傳動原理,有的上面只有幾行潦草的計算公式,連個形狀都沒有。
林默站在樓梯口看了一會兒,沒有打斷他,轉身上了樓。
回到房間,他倒了一杯威士忌,走到陽台上坐下。
馬里布的海風從海面上吹過來,帶著鹹味和一絲涼意。
遠處的海面黑沉沉的,看不見浪,只能聽見海浪拍打礁石的聲音,一下一下的,很有節奏。
林默端著酒杯靠在椅背上,仰頭看著天,思考著以後的計劃。
現在時間寶石在體內沉睡,心靈寶石在意識中流動。
兩顆無限寶石的力量加起來,讓他的感知範圍擴大到了一個不可思議的程度。
他能聽見方圓一公里內的每一次心跳,能感覺到兩公里外公路上每一輛汽車的輪胎碾過路面的細微震動,
能透過別墅的牆壁和地基,感覺到地下深處岩層中礦物晶體結構的排列方式。
這種感知不是視覺,不是聽覺,是心靈寶石賦予的一種超感官知覺,所有的信息直接投射到意識中,不需要通過眼睛和耳朵。
強大!確實強大。
以他現在的實力,加上十環的力量,地球上應該沒有對手了。
老態龍鐘的奧丁在阿斯加德的王座上沉睡,古一法師已經死了,多瑪姆還沒來,滅霸還窩在宇宙的某個角落裡攢兵。
地球上剩下的那些超級英雄,要麼是他隊友,要麼是他晚輩,要麼還沒出道。
林默現在就是站在這顆星球最頂端的戰鬥力,沒有之一。
但他知道自己這點力量放到宇宙層面,還不夠看。
滅霸不用無限手套就能吊打宇宙中那些超級高手,多瑪姆是黑暗維度的主宰,在整個宇宙的黑暗面都有他的觸手。
還有那些漫畫裡出現過,但電影裡還沒登場的角色——天神組、永恆、生命法庭,一個一個都是動輒毀滅星系的存在。
林默吞了兩顆無限寶石,在地球上無敵了,放到那些老怪物面前,頂多是從螞蟻變成了蟑螂,能多扛上一腳,但還是會被踩死。
林默喝了一口酒,把那些念頭壓下去。遠慮是遠慮,近憂是近憂。
滅霸不會明天就打過來,多瑪姆也不會馬上入侵地球,他還有時間準備。
空間寶石還在神矛局科研部那裡,那幫科學家想用它搞出穩定的傳送通道,
那就讓他們先研究著,反正寶石又不會跑。
林默剛吞噬完心靈寶石,體內的力量還沒有完全適應,精神層面的消耗也需要時間恢復。
現在著急去吞噬空間寶石,不是什麼明智的選擇。磨刀不誤砍柴工,先把已經到手的消化透了再說。
除了實力的問題,還有一件事得解決,那就是為神矛局招人。
之前把特查拉拉進來了,黑豹這個瓦坎達的王儲,戰鬥力不錯,
心形草加超級血清強化過的身體加上振金戰衣,在地球上能排進前二十。
但這不夠,神矛局現在和神盾局平級,都打著聯合國的旗號,全球範圍內的行動權限,人手根本不夠用。
尤其是高端戰力,能獨當一面的超級英雄,滿打滿算就他一個。
特查拉算半個,林衛國算半個,剩下那些注射了超級血清的兵王們對付普通的超凡者和九頭蛇殘部綽綽有餘。
但遇到真正的大場面,比如對上滅霸的那幾個手下就不夠看了,他需要更多能打的人。
旺達和皮特羅是最合適的,這兩兄妹在神盾局待了一年了,林默這個甩手掌柜將訓練手下的事都交給了他倆。
他們也沒讓林默失望,將手下的行動隊員訓練的不錯,但尼瑪的那些不算是林默的班底啊!
訓練的再好那也是神盾局的人,而且現在兩人還進入了黑滷蛋的視線,被他給看上了。
所以要把他們徹底拉到神矛局這邊,不光要說服他們本人,還要過尼克·弗瑞那一關。
黑滷蛋不會輕易放人,尤其是旺達這種級別的變種人,全世界的幾大情報機構都在盯著。
但林默有辦法,他不是那種守規矩的人,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活人還能讓規矩憋死?
說到旺達,林默想起來一件事。
最近這段時間,旺達看他的眼神不太對勁。
以前看他的眼神是下屬看上級的那種尊敬,帶著一點年輕人對前輩的仰慕。
但那種仰慕是工作層面的,跟私情沒關係,可現在不一樣了。
旺達在廚房做早餐的時候,會不經意地往他這邊瞟一眼,眼神在他臉上停留的時間比正常社交時間長了一點點。
雖然就零點幾秒,但對林默這種感知力爆表的人來說,零點幾秒的差別清清楚楚。
她給林默遞咖啡的時候,手指尖會『不小心』碰到他的手背。
旺達跟他說話的時候,聲音會比跟別人說話的時候低半個調,那種低不是音量低,是音色變了,更柔更軟。
林默是什麼人?兩世為人,幾十年的閱歷,上輩子沒吃過豬肉但見過豬跑,這輩子該吃的不該吃的都吃過了。
旺達那點小心思,他一眼就看穿了。那是愛慕!不是那種小女孩追星式的崇拜,是女人對男人的那種愛意。
林默端著酒杯,盯著天上的星星,嘴角翹了一下。
他想不明白的是,旺達這姑娘怎麼會有這種性取向?他不就比旺達大了那麼幾十歲。
按實際年齡算,他比旺達大了將近七十歲。
當然,冰封那七十年不算,從生理年齡和心智成熟度上來說,他也就是個四十出頭的中年人。
四十出頭,配二十多歲的姑娘,不是不行,但這姑娘管他叫『林叔』,叫了小一年了。
這算怎麼回事?這小娘皮是有念叔癖?
(感謝拉卡諾斯送來的兩個點個讚,感謝其他大佬送來的禮物,謝謝大家支持!~)
用鉛筆在硫酸紙上設計著,他的舌頭頂著上嘴唇,眉頭皺成一個疙瘩,筆尖在紙面上發出細微的沙沙聲。
偶爾停下來,把圖紙舉到燈下看一眼,然後揉成團扔到身後。
身後已經扔了兩三個紙團了,全是大大小小的戰甲設計草圖,有的畫了完整的結構圖,
有的只畫了一個關節的傳動原理,有的上面只有幾行潦草的計算公式,連個形狀都沒有。
林默站在樓梯口看了一會兒,沒有打斷他,轉身上了樓。
回到房間,他倒了一杯威士忌,走到陽台上坐下。
馬里布的海風從海面上吹過來,帶著鹹味和一絲涼意。
遠處的海面黑沉沉的,看不見浪,只能聽見海浪拍打礁石的聲音,一下一下的,很有節奏。
林默端著酒杯靠在椅背上,仰頭看著天,思考著以後的計劃。
現在時間寶石在體內沉睡,心靈寶石在意識中流動。
兩顆無限寶石的力量加起來,讓他的感知範圍擴大到了一個不可思議的程度。
他能聽見方圓一公里內的每一次心跳,能感覺到兩公里外公路上每一輛汽車的輪胎碾過路面的細微震動,
能透過別墅的牆壁和地基,感覺到地下深處岩層中礦物晶體結構的排列方式。
這種感知不是視覺,不是聽覺,是心靈寶石賦予的一種超感官知覺,所有的信息直接投射到意識中,不需要通過眼睛和耳朵。
強大!確實強大。
以他現在的實力,加上十環的力量,地球上應該沒有對手了。
老態龍鐘的奧丁在阿斯加德的王座上沉睡,古一法師已經死了,多瑪姆還沒來,滅霸還窩在宇宙的某個角落裡攢兵。
地球上剩下的那些超級英雄,要麼是他隊友,要麼是他晚輩,要麼還沒出道。
林默現在就是站在這顆星球最頂端的戰鬥力,沒有之一。
但他知道自己這點力量放到宇宙層面,還不夠看。
滅霸不用無限手套就能吊打宇宙中那些超級高手,多瑪姆是黑暗維度的主宰,在整個宇宙的黑暗面都有他的觸手。
還有那些漫畫裡出現過,但電影裡還沒登場的角色——天神組、永恆、生命法庭,一個一個都是動輒毀滅星系的存在。
林默吞了兩顆無限寶石,在地球上無敵了,放到那些老怪物面前,頂多是從螞蟻變成了蟑螂,能多扛上一腳,但還是會被踩死。
林默喝了一口酒,把那些念頭壓下去。遠慮是遠慮,近憂是近憂。
滅霸不會明天就打過來,多瑪姆也不會馬上入侵地球,他還有時間準備。
空間寶石還在神矛局科研部那裡,那幫科學家想用它搞出穩定的傳送通道,
那就讓他們先研究著,反正寶石又不會跑。
林默剛吞噬完心靈寶石,體內的力量還沒有完全適應,精神層面的消耗也需要時間恢復。
現在著急去吞噬空間寶石,不是什麼明智的選擇。磨刀不誤砍柴工,先把已經到手的消化透了再說。
除了實力的問題,還有一件事得解決,那就是為神矛局招人。
之前把特查拉拉進來了,黑豹這個瓦坎達的王儲,戰鬥力不錯,
心形草加超級血清強化過的身體加上振金戰衣,在地球上能排進前二十。
但這不夠,神矛局現在和神盾局平級,都打著聯合國的旗號,全球範圍內的行動權限,人手根本不夠用。
尤其是高端戰力,能獨當一面的超級英雄,滿打滿算就他一個。
特查拉算半個,林衛國算半個,剩下那些注射了超級血清的兵王們對付普通的超凡者和九頭蛇殘部綽綽有餘。
但遇到真正的大場面,比如對上滅霸的那幾個手下就不夠看了,他需要更多能打的人。
旺達和皮特羅是最合適的,這兩兄妹在神盾局待了一年了,林默這個甩手掌柜將訓練手下的事都交給了他倆。
他們也沒讓林默失望,將手下的行動隊員訓練的不錯,但尼瑪的那些不算是林默的班底啊!
訓練的再好那也是神盾局的人,而且現在兩人還進入了黑滷蛋的視線,被他給看上了。
所以要把他們徹底拉到神矛局這邊,不光要說服他們本人,還要過尼克·弗瑞那一關。
黑滷蛋不會輕易放人,尤其是旺達這種級別的變種人,全世界的幾大情報機構都在盯著。
但林默有辦法,他不是那種守規矩的人,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活人還能讓規矩憋死?
說到旺達,林默想起來一件事。
最近這段時間,旺達看他的眼神不太對勁。
以前看他的眼神是下屬看上級的那種尊敬,帶著一點年輕人對前輩的仰慕。
但那種仰慕是工作層面的,跟私情沒關係,可現在不一樣了。
旺達在廚房做早餐的時候,會不經意地往他這邊瞟一眼,眼神在他臉上停留的時間比正常社交時間長了一點點。
雖然就零點幾秒,但對林默這種感知力爆表的人來說,零點幾秒的差別清清楚楚。
她給林默遞咖啡的時候,手指尖會『不小心』碰到他的手背。
旺達跟他說話的時候,聲音會比跟別人說話的時候低半個調,那種低不是音量低,是音色變了,更柔更軟。
林默是什麼人?兩世為人,幾十年的閱歷,上輩子沒吃過豬肉但見過豬跑,這輩子該吃的不該吃的都吃過了。
旺達那點小心思,他一眼就看穿了。那是愛慕!不是那種小女孩追星式的崇拜,是女人對男人的那種愛意。
林默端著酒杯,盯著天上的星星,嘴角翹了一下。
他想不明白的是,旺達這姑娘怎麼會有這種性取向?他不就比旺達大了那麼幾十歲。
按實際年齡算,他比旺達大了將近七十歲。
當然,冰封那七十年不算,從生理年齡和心智成熟度上來說,他也就是個四十出頭的中年人。
四十出頭,配二十多歲的姑娘,不是不行,但這姑娘管他叫『林叔』,叫了小一年了。
這算怎麼回事?這小娘皮是有念叔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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