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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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的幾天,林默日子過得挺規律。白天上班,送文件,出外勤,跟詹森喝酒。晚上回家,吃飯,折騰艾米麗,睡覺。

  當然,折騰歸折騰,該做的措施一樣沒少。林默可不想現在搞出個「小林默」來。

  這年頭,生孩子容易養孩子難,他一個潛伏在M國的特工,帶著個孩子算怎麼回事?再說了,以後的事還說不準,有個拖累什麼事都幹不成。

  艾米麗也同意。她雖然喜歡孩子,但也知道現在不是時候。兩人商量好了,等戰爭結束,穩定下來,再考慮這事。

  所以每次折騰完,林默都老老實實收拾乾淨。艾米麗有時候笑他,說比她還小心。林默就罵一句,少廢話,睡覺。

  一周後,林默心裡那點憋屈徹底消了,但他開始想別的事了。

  這天下午,他在後勤部送完文件,坐在樓梯間裡抽菸。外面走廊里人來人往,腳步聲和說話聲混成一片。他沒管那些,就盯著牆上的裂縫,腦子裡想著事。

  血清打了,變強了,然後呢?繼續在後勤部送文件?一年,兩年,十年?等戰爭結束,跟艾米麗結婚生孩子,過普通日子?

  操,那是人過的日子嗎?他林默是什麼人?龍國特工,八年訓練,拼死拼活搶血清,不是為了在後勤部送一輩子文件的。

  再說了,血清只能讓他變強,不能讓他長壽,電影裡那些事他都記得。

  史蒂夫·羅傑斯,打完血清,活了快一百歲還是那副樣子。但那是因為他被冰封了七十年,實際活的時間沒那麼長。

  如果沒被冰封呢?血清能讓人活多久?電影沒說,但林默知道,肯定不能長生不老。頂多比普通人健康一點,多活幾十年。但幾十年後呢?照樣得死。

  而這個世界,後面會發生什麼,他全知道。

  阿斯加德那些自稱神族的傢伙,會來地球。雷神,洛基,還有那個拿著彩虹橋的守門人。他們能活幾千年,甚至上萬年。

  還有滅霸。那個紫薯精,打個響指就能滅掉一半生命。他林默,一個普通超級士兵,拿什麼跟那些傢伙拼?

  只有一條路。

  冰封。

  像史蒂夫那樣,在那場意外里掉進冰里,凍起來。等幾十年後,漫威劇情開始,被神盾局撈出來。

  那時候,他就能接觸到更多東西,什麼鋼鐵俠的戰甲,宇宙魔方,振金,還有那些神族帶來的玩意兒。

  到時候,把這些東西統統搬回國內。林默把菸頭按滅在牆上,站起來。這事得謀劃。首先,他得接近史蒂夫。

  現在史蒂夫在幹什麼?到處表演,宣傳徵兵,當他的宣傳大使。林默每天看報紙,都能看見他的消息。

  今天在芝加哥,明天在底特律,後天又去了哪兒。他那個咆哮突擊隊還沒成立,現在還是單人表演。

  但林默知道,快了。電影裡,史蒂夫會帶著咆哮突擊隊去歐洲戰場,打九頭蛇,抓紅骷髏。那才是他真正發揮作用的時候。

  林默要做的,就是在那個時候加入他們。

  怎麼加入?他有辦法。他現在是後勤部正式雇員,有軍方身份,有工作經歷,有詹森和羅伯特作保。

  上次遇襲的事,讓他有了點小名氣,上面有人知道他槍法好,能打。如果他想上前線,申請調動,不是沒可能。

  但得找個好理由。林默一邊想,一邊往樓下走。走到一樓大廳,詹森正好從外面進來,看見他,招招手。

  「林,明天出外勤。」

  林默點點頭:「行。」

  詹森走過來,壓低聲音說:「去布魯克林海軍碼頭,送批貨。這回帶的人多,你放心。」

  林默愣了一下。又是海軍碼頭。他想起上次在那兒的伏擊,想起那個被他打死的九頭蛇特工,想起那管血清。那個碼頭,好像跟他特別有緣。

  「幾點?」他問。

  「早上八點,門口集合。這回是跟軍部的人交接,別遲到。」詹森說。

  林默點點頭。詹森拍拍他肩膀,走了。林默站在大廳里,看著詹森的背影,腦子裡突然閃過一個念頭。

  海軍碼頭,軍部交接。會不會碰上什麼人?史蒂夫會不會也在那兒?他不知道。但這念頭一冒出來,就壓不下去了。

  第二天早上八點,林默準時到門口。


  這次是三輛車,跟上次一樣,打頭一輛吉普架著機槍,後面兩輛卡車。但坐人的那輛車上,足足坐了二十多個兵,全副武裝。

  林默上了第一輛卡車,坐副駕駛。詹森開車,沖他點點頭。車隊出發,往碼頭開。

  一路上林默沒說話,就看著窗外。路過上次遇襲的地方,血跡已經沒了,但那棟破房子還在,窗戶上的彈孔還在。

  車隊減速,幾個兵跳下來搜索了一圈,然後揮手示意繼續前進。林默收回目光,靠在座椅上。

  二十分鐘後,車隊開進海軍碼頭。

  碼頭上人不少,有穿軍裝的,有穿便服的,有搬貨的,有站崗的。詹森把車停在一排倉庫前面,跳下車,開始指揮卸貨。

  林默也下來,幫著搬。搬了半個小時,貨卸完了。交接的人簽了單子,詹森收了,正準備招呼大夥上車。

  林默站在那兒,眼睛掃過碼頭。突然,他看見一個人。

  遠處,靠海的那邊,站著一群人。有穿軍裝的軍官,有穿西裝的文職,還有一個紅白藍的緊身衣,圓盾牌背在背上,金髮,寬肩膀,翹臀。

  史蒂夫·羅傑斯。

  林默心跳快了一拍,但臉上沒動。他站在那兒,看著史蒂夫跟那群人說話。

  隔得太遠,聽不清說什麼,但看動作,好像在商量什麼事。史蒂夫旁邊站著一個女人,紅頭髮,深色套裝——佩姬·卡特。

  還有一個人,林默也認出來了。霍華德·斯塔克,穿著筆挺的西裝,手裡拿著什麼東西,正在跟史蒂夫比劃。

  林默盯著那邊看了幾秒,然後收回目光。詹森走過來,順著他的視線看了一眼。

  「看什麼呢?」

  林默搖搖頭:「沒什麼。」

  詹森沒多問,拍拍他肩膀:「走了,回去。」

  林默上了車,坐在副駕駛。車子發動,往外開。他透過後視鏡,看著那群人越來越遠,最後消失在視線里。

  史蒂夫·羅傑斯,佩姬·卡特,霍華德·斯塔克。

  全在這兒。這意味著什麼?

  林默腦子飛快轉著。電影裡,史蒂夫成立咆哮突擊隊之前,確實在紐約待過一陣子。那時候他忙著表演,忙著宣傳,但也經常跟軍方的人見面,商量下一步計劃。

  今天這個場合,可能就是商量去歐洲戰場的事。

  林默握了握拳。

  快了。

  他得抓緊時間。回去的路上,林默一直在想。怎麼才能接近史蒂夫?怎麼才能加入咆哮突擊隊?

  申請調動是最直接的。他現在是後勤部正式雇員,可以申請轉崗,調到作戰部門。但他明面上沒有作戰經驗,沒有戰功,憑什麼讓人家要他?

  得有東西證明自己。比如,再立個功。

  上次伏擊的事,讓他出了點小名。如果再有一次類似的事,表現再好一點,上面就會注意到他。到時候申請轉崗,就容易多了。

  林默想著想著,嘴角翹了翹。操,這辦法行。

  晚上回到家,艾米麗已經回來了,正在做飯。看見他進來,照例問了一句「回來了」,然後繼續忙。

  林默躺到床上,盯著天花板。艾米麗做完飯,端到桌上,叫他起來吃。林默坐起來,走到餐桌前,坐下吃飯。

  艾米麗看著他,突然說:「你今天怎麼了?心不在焉的。」

  林默嚼著飯,沒說話。艾米麗也沒追問,就默默吃著。吃完飯,林默洗碗。洗著洗著,艾米麗從後面摟住他的腰。

  「林默,你是不是有什麼事?」

  林默手上的動作停了一下。

  艾米麗把臉貼在他背上,說:「你最近不對勁。以前回來就躺床上,現在回來就想事。吃飯也想,睡覺也想。到底怎麼了?」

  林默沒說話。他想了想,轉過身,看著她。艾米麗仰著頭,眼睛裡有點擔心。

  林默伸手摸了摸她的臉,說:「沒什麼大事。就是工作上的事,在想要不要換個崗位。」

  艾米麗愣了一下:「換崗位?換什麼崗位?」

  林默說:「可能上前線。」

  艾米麗愣住了。她看著林默,眼睛裡的擔心變成別的什麼。過了好一會兒,她才開口。

  「你想上前線?」

  林默點點頭。

  「為什麼?現在這工作不是挺好的?穩定,安全,錢也不少。幹嘛要去前線?」艾米麗問。

  林默不知道該怎麼解釋。

  他不能說他知道以後會發生什麼,不能說他想被冰封,不能說他想等幾十年後偷那些東西。這些說出來,艾米麗只會當他瘋了。

  他只能說:「我想要建立軍功,到時候才好向羅伯特提親和你結婚。」

  艾米麗看著他,眼睛紅了。林默伸手把她摟進懷裡。艾米麗沒說話,就靠在他胸口,肩膀一抖一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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