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交接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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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天,說長不長,說短不短。林默和老刀窩在旅館那間逼仄的房間裡,除了上廁所,幾乎沒出過門。

  窗戶一直拉著帘子,門反鎖著,椅子頂在門把手下。吃的全是老刀每天早上出去買的便宜三明治和咖啡,中午晚上接著啃,林默吃得想吐。

  第一天下午,警察來了。敲門聲響起的時候,林默正躺在床上發呆,老刀坐在椅子上擦他那把從不離身的小刀。

  兩人對視一眼,林默沖老刀努努嘴,老刀把小刀塞進靴筒里,站起來走到門口。

  「誰?」

  「警察,開門。」

  老刀把椅子挪開,打開門。兩個穿制服的紐約警察站在門口,後面還跟著一個便衣。

  三個人都是白人,臉上沒什麼表情,眼神在房間裡掃了一圈,最後落在林默身上。

  「檢查證件。」便衣說。

  林默從兜里掏出證件遞過去。老刀也掏出來。便衣接過來看了看,又抬頭看看兩人的臉,把證件遞給後面的警察核對。

  「你們是移民?」便衣問。

  「是!從龍國來的,投奔親戚。親戚沒找著,先在這兒住著。」林默站起來,臉上掛著點笑。

  便衣沒接話,走進房間,開始四處看。他把窗簾拉開,打開衣櫃,掀開床單看床底下。

  另外兩個警察也進來,一個翻抽屜,一個把老刀放在桌上的包打開,把裡面的東西倒出來檢查。

  林默站在旁邊,看著他們把房間翻得亂七八糟,臉上沒什麼表情,心裡在罵娘。

  操尼瑪的,翻吧,反正啥也沒有。

  便衣走到林默面前,盯著他看了一會兒。林默沒躲,跟他對視。這種時候不能躲,越躲越可疑。

  「這兩天布魯克林出了命案,我們在排查。你們這兩天在哪兒?」便衣說。

  「除了買食物就在房間裡,一直沒出門。」林默說。

  「有人能證明嗎?」

  「旅館前台能證明我們登記了,但出沒出門,沒人能證明。」

  便衣又看了他幾秒,然後轉身往外走。走到門口,他回頭說:「最近別亂跑,隨時可能再來檢查。」

  門關上,林默和老刀站在原地,聽著腳步聲走遠。過了好一會兒,林默才罵了一句:「操他姥姥的。」

  房間裡亂七八糟,衣服扔了一地,包被翻得底朝天,床單被拽到地上。要是以後誰還敢跟林默說M國是個講人權的國家,林默肯定會上去給對方一個大逼兜!

  林默和老刀收拾了半天才恢復原樣。第二天上午,警察又來了。

  這次換了兩個人,還是翻了一遍,還是什麼都沒翻出來。走的時候,一個警察看了林默一眼,說:

  「你們這些亞洲人,最近老實點。」

  林默沒吭聲,等他們走了,把門關上,對著門板豎了個中指。兩天後的下午,老刀出去買吃的,回來的時候帶了張紙條。

  紙條很小,捲成卷塞在麵包里。林默接過來展開,上面只有一行字:明後天有人來取貨,等通知。

  他把紙條燒了,灰衝進馬桶。

  「怎麼說?」老刀問。

  「上頭來人了,讓咱倆等著,有人來取。」林默坐到床上。

  老刀點點頭,想了想,又問:「那箱子呢?還放在那邊?」

  林默沒馬上回答。他站起來走到窗邊,掀開帘子一角往外看。街上人不多,偶爾有車經過,看不出異常。

  這兩天警察來過兩次,但都沒發現什麼。安全屋那邊呢?有沒有被人盯上?他不知道。

  但他知道一件事,現在旅館已經被查過兩次了,短期內應該不會再有人來。

  反而是安全屋那邊,如果當初有人跟蹤他們,哪怕只是遠遠看見他們進了那棟樓,現在那邊可能已經被監控了。

  「我去取。」林默說。

  老刀看著他:「現在?」

  「現在。你在這兒等著,萬一有人來,就說我出去買東西了。天黑之前我要是沒回來,你就走,別等我。」

  老刀沉默了一下,然後點頭:「小心點。」

  林默從兜里掏出錢,數了一半遞給老刀:「拿著,萬一真出事兒,有路費。」


  老刀沒推辭,接過來塞進內兜。林默穿上大衣,開門出去。

  外面天已經快黑了,街上亮起路燈。林默順著街邊走了半條街,攔了輛計程車,報了個離安全屋三條街遠的地名。

  下車後他鑽進一條巷子,七拐八繞,最後從一個廢棄車場後面繞出來,到了安全屋所在的那條街對面。

  他沒急著過去,站在街角的報攤旁邊,他點了根煙,假裝看報紙,眼睛在街上來回掃。

  一輛輛車開過去,一個個行人走過,有拎著菜的婦女,有下班回家的工人,有追跑打鬧的小孩。看了半個小時,沒發現異常。

  他又換了個位置,到街對面的咖啡館裡要了杯咖啡,坐在窗邊繼續觀察。天色越來越暗,路燈全亮了,街上的人漸漸少了。

  又看了半個小時,還是沒發現可疑的人或車。林默把咖啡喝完,付了錢,走出咖啡館。

  他穿過街,走到安全屋那棟樓前面,沒進去,繼續往前走,繞到樓後面,從後門進去。

  樓里很安靜,沒亮燈。他摸黑上到二樓,走到那個房間門口,側耳聽了聽,沒動靜。掏出鑰匙開門,進去,反手把門關上。

  屋裡跟他和老刀離開時一樣,沒人動過。他走到廚房,挪開冰箱,撬開地板,爬進地窖。地窖里還是那些雜物,他把牆板推開,伸手進去一摸。

  箱子還在,林默把箱子拿出來,打開看了一眼。玻璃管安安穩穩躺在泡沫里,裡面的液體還是淡藍色,泛著螢光。

  他把箱子合上,塞進大衣裡面,用胳膊夾緊,爬出地窖,把冰箱挪回原位。然後他開門出去,從後門離開,消失在夜色里。

  回到旅館的時候,老刀正坐在椅子上抽菸,看見他進來,長出了口氣。

  「拿到沒?」

  林默拍拍大衣,箱子硌著肋骨,有點疼。老刀點點頭,沒再問。這一夜兩人輪流睡,箱子放在枕頭底下,誰都沒踏實。

  第二天下午兩點,有人敲門。三下,停兩秒,再三下。暗號。

  林默站起來,走到門口,隔著門問:「誰?」

  「龍國大使館的,我們找林先生。」外面是個男人的聲音,帶著點口音。

  林默把椅子挪開,打開門。門口站著兩個男人,都是華裔面孔,三十來歲,穿著深色大衣,戴著帽子。

  前面那個個子高點,臉很瘦,眼神挺利索。後面那個矮胖些,站在走廊里,眼睛往兩邊掃。

  「林默?」高個子問。

  「是我。」

  高個子從內兜掏出證件,遞過來。林默接過去看了一眼,是龍國大使館的工作證,上面有照片和印章,名字叫陳永仁,職務是武官。

  林默把證件還給他,側身讓開:「進來。」

  陳永仁進來,矮胖子留在門口,把門帶上。房間裡,老刀站起來,沖陳永仁點點頭。陳永仁也沖他點點頭,然後看向林默。

  「東西呢?」

  林默從枕頭底下把箱子拿出來,放在床上,打開。

  陳永仁低頭看著那管淡藍色的液體,看了好幾秒,然後伸手把玻璃管拿出來,對著窗戶的光看了看。他的動作很輕,很小心,像捧著什麼易碎的東西。

  「就是它?」他問。

  「就是它。」林默說,「M國軍方超級士兵計劃的最終產品。那個叫史蒂夫·羅傑斯的,打的就是這個。」

  陳永仁把玻璃管放回箱子,合上蓋子,然後抬起頭看著林默。

  「你知道這東西意味著什麼嗎?」

  林默點了根煙,吸了一口:「知道。意味著國內如果仿製成功的話,能造出一堆超級士兵。」

  陳永仁沒說話,只是點了點頭。他把箱子夾在腋下,從大衣內兜掏出一個信封,遞給林默。

  「這是組織給你的。錢不多,但夠你用一陣子。另外,你的任務還沒完,繼續潛伏,等下一步指示。」

  林默接過信封,沒打開看,直接塞進兜里。

  陳永仁走到門口,拉開門,回頭看了林默一眼:「保重。」

  然後他出去了。矮胖子跟在他後面,門關上,腳步聲走遠。

  房間裡安靜下來。林默站在那兒,抽著煙,盯著關上的門。老刀坐在椅子上,也沒說話。


  過了好一會兒,老刀開口了:「完事了?」

  「完事了。」林默吐了口煙。

  老刀站起來,拿起自己的外套穿上,走到林默面前,伸出手。林默愣了一下,然後伸手跟他握了一下。

  「走了。」老刀說。

  「嗯。」

  老刀走到門口,回頭看了一眼,沒說話,開門走了。房間裡只剩林默一個人。

  他站在那兒把煙抽完,然後從兜里掏出那個信封,打開。裡面是一沓美元,數了數,五百塊。不算多,但夠花一陣子。

  林默也沒想到上級會讓大使館的人來接收血清,不過轉念一想也合理。眾所周知大使館工作人員都是有外交豁免權的,讓他們帶著血清回國算是最優選擇。

  交接完血清後林默突然覺得有點累。這兩天的神經一直繃著,現在突然松下來,整個人像被抽空了似的。他坐回床上,又點了一根煙。

  那個箱子現在應該已經上了使館的車,再過幾天,就會登上回國的船。等它到了龍國,會有一群科學家圍著它研究,想辦法複製,然後造出一批超級士兵。

  到時候,這場戰爭會變成什麼樣?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做的事,值了。

  「瑪的,累死老子了。」林默罵了一句。

  然後他出門下樓,走到街上,攔了輛計程車。

  「布魯克林區,阿姆斯特丹大道。」他跟司機說。

  司機是個白人老頭,從後視鏡里看了他一眼:「那個區可不近。」

  「廢話少說,開車。」

  車子發動,往布魯克林開。林默靠在座椅上,看著窗外閃過的街景。天快黑了,路燈亮起來,霓虹燈也開始閃。

  二十分鐘後,車停在一棟公寓樓前面。林默付了錢下車,走進樓里,上到三樓,敲了敲一扇門。

  門開了,一個金髮女人站在門口,穿著睡袍,看見他愣了一下,然後笑了。

  「林?你怎麼來了?」

  林默走進去,把門關上,摟住她的腰。

  「想你了,過來看看。」

  女人叫艾米麗,二十四歲,在陸軍後勤部當文員。三個月前林默在一家酒吧認識了她,後來就經常來往。她不知道林默是幹什麼的,只知道他是個來M國投奔親戚的龍國移民。

  「這兩天忙什麼呢?也不來找我。」艾米麗問。

  「忙著找工作呢!你知道的我剛到M國得找份工作養活自己。」林默敷衍得說著。

  艾米麗笑著拍拍他的臉:「那今天好好休息。」

  林默跟著她走進臥室,把自己扔在床上。床很軟,枕頭有股香味。他翻了個身,把臉埋進枕頭裡。

  東西交出去了,任務完成了,接下來,該好好享受一下了。這輩子,總得對得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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