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漫威世界
一九四三年,十二月,M國,紐約布魯克林。
林默裹著一件半舊的灰色呢子大衣,縮在布魯克林區一間廉價公寓的窗戶後面,手指夾著根快要燒到過濾嘴的駱駝煙。
窗戶開著一條縫,冷風嗖嗖地往裡灌,但他不在乎。他的眼睛死死盯著街對角那棟褐色磚樓——布魯克林招待所,一個不起眼的中檔旅館。
「媽的,真他媽冷。」林默吸了口煙,把煙屁股彈出窗外,搓了搓手。
他今年二十歲,龍國滬市人,十二歲之前是個孤兒,後來被國家的人帶走,訓練了八年。射擊、格鬥、密寫、電台、爆破,什麼都學。
三個月前,他接到任務,用一個新的身份前往M國紐約。
任務很簡單:收集情報,觀察M國動向,尤其是跟戰爭相關的技術和人物。
但林默知道,這事兒從一開始就簡單不了。
因為他看見霍華德·斯塔克了。
就在他抵達紐約的第三天,就在電視新聞屏幕上,看見那個留著精緻小鬍子,一臉玩世不恭的男人正在接受採訪,旁邊是他新發明的玩意兒,一個會懸浮的汽車輪轂。
林默當時就愣在那兒,手裡的熱狗差點掉地上。
霍華德·斯塔克。
斯塔克工業的創始人,M國頂尖的武器發明家,也是漫威世界裡,鋼鐵俠他爹。
「操。」林默當時就罵了一句。
他上輩子是個漫威迷,漫畫、電影、同人,刷了不知道多少遍。他太清楚了,霍華德·斯塔克站在那兒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這不是他以為的那個一九四三年。
意味著這個世界有超級士兵,有宇宙魔方,有九頭蛇,有將來會穿著鐵殼滿天飛的托尼·斯塔克,有從冰窟里挖出來的M國隊長,有神,有怪物,有外星人。
也意味著,他林默,一個龍國特工,帶著前世全部的記憶,掉進了這個特麼的全是妖魔鬼怪的大染缸里。
震驚了三天,罵了三天娘,林默很快冷靜下來。
慌個屁。既然來了,就得干點啥。前世他是個普通打工仔,這輩子國家養了他八年,教了他一身本事,給了他一個明確的目標。
他沒什麼拯救世界的中二理想,但他知道自己該幹嘛。龍國培養他,他就得為龍國做事。這世界再魔幻,道理也一樣。
他開始利用特工的身份,小心翼翼地接觸情報網,暗中關注那些他知道的「關鍵點」。
然後,他就盯上了布魯克林招待所。
因為根據他這幾個月從各種渠道,軍工廠的招工信息和報紙角落的徵兵新聞,甚至是從他那個在陸軍後勤部當文員的情人嘴裡套出來的話,綜合分析出一個結論。
一個叫史蒂夫·羅傑斯的小個子,來自布魯克林,體弱多病,徵兵體檢被拒了四次,但就是不死心。
而霍華德·斯塔克最近頻繁進出布魯克林區,跟軍方的人秘密見面。
再往前推,亞伯拉罕·厄斯金博士,一個D國來的流亡科學家,已經加入了M國的「超級士兵」計劃。
時間線對上了,「超級士兵血清」,「M國隊長」,史蒂夫·羅傑斯。
林默把煙盒裡最後一根煙抽出來,在手指間轉了轉,沒點。
他盯著那棟招待所,腦子裡飛快地過著電影裡的畫面。他記得,史蒂夫就是在布魯克林,在這個破地方,被菲利普斯上校和卡特特工找上門,然後被帶去參加那個改變他一生的試驗。
試驗地點應該在紐約,一個秘密實驗室。注射完血清後,會發生什麼?
刺殺。
一個混在觀眾里的九頭蛇特工,會在注射完成後引爆炸彈,然後趁亂搶走最後一瓶血清。史蒂夫會追上去,一路追到河邊,最後那個九頭蛇特工開著潛艇逃跑,被史蒂夫抓回後血清被毀掉。
電影裡是這麼演的。
林默眯起眼睛,如果他能比史蒂夫更快一步,在那個碼頭,在那個九頭蛇特工上船之前截住他……
血清。
完整的最後一瓶超級士兵血清。
那玩意兒代表著什麼?代表著人類體能的極限突破,代表著力量的倍增,代表著可以批量製造超級戰士的可能。
霍華德·斯塔克後來研究了一輩子,也沒能完全複製出來的東西。
如果這玩意兒落到龍國手裡……
林默的心臟跳得快了一點。他把煙放回煙盒,站起身,在狹窄的房間裡走了兩步。
風險極大。
他只有一個大概的時間範圍,史蒂夫注射血清就在這幾天,可能明天,可能後天。
他只知道事件發生在紐約,但不知道具體實驗室在哪。他只知道碼頭,但紐約有多少個碼頭?那個九頭蛇特工會上哪一個?情報太少了。
但他不能去查。這種級別的絕密項目,M國軍方的反間諜部門不是吃乾飯的,他一個龍國特工稍微靠近一點,可能就是死。
唯一的辦法,就是等。等那個試驗成功,等那個爆炸發生,等那個追逐開始。
電影裡,史蒂夫追著九頭蛇特工跑了大半個紐約,動靜不小。只要他聽見風聲,看見街上的騷亂,他就能判斷方向,就能往碼頭趕。
這是賭博,賭他的記憶沒錯,賭事件會發生,賭他能跑在那個剛剛注射完血清,身體素質還沒完全適應的史蒂夫·羅傑斯前面。
「瑪的,這賭注夠大。」林默自言自語,聲音裡帶著點沙啞的粗糲感。
他走到床頭,從枕頭底下摸出一個巴掌大的鐵盒子,打開。裡面是一些零碎的東西:幾卷不同面額的美元,一把備用鑰匙,一份偽造的船廠工作證,還有一支壓滿了子彈的柯爾特M1911手槍。
他把槍拿出來,在手裡掂了掂,退出彈夾檢查了一下,又「咔噠」一聲推回去。
八年訓練,他殺過人。在龍國邊境清理過特務,執行過秘密任務。他不是什麼好人,也不是什麼英雄,他就是一個幹活的。
但這次不一樣。
這次截的,是M國軍方最核心的機密。成了,他就是龍國的功臣,哪怕一輩子隱姓埋名也值了。敗了,死在這兒,沒人知道他是誰,屍體可能被扔進海里餵魚。
「干特娘的。」林默把槍塞回枕頭底下,重新走到窗邊,盯著那棟招待所。
街對面,布魯克林招待所的門口,一個穿著臃腫大衣的瘦小身影匆匆走過,手裡拎著一袋東西,好像是牛奶和麵包。
林默的目光在那個身影上停了一瞬。
史蒂夫·羅傑斯。就是那個小個子,現在還是個誰都能揍一拳的弱雞,過幾天,就要變成那個舉著盾牌打希特勒的M國隊長了。
「對不住了,哥們兒。」林默在心裡嘀咕了一句。
「咱倆各為其主,你要當你的M國隊長,我得給我的國家弄點好東西。血清給你喝一口就夠了,剩下的,龍國更需要。」
他重新點上一根煙,煙霧在冷風裡迅速散開。夜色越來越深,布魯克林招待所的燈光亮了起來。
林默靠在窗邊,像一塊沉默的石頭,一動不動。
他在等。等那場改變一切的爆炸,等那條大魚自己游進他的網裡。
林默裹著一件半舊的灰色呢子大衣,縮在布魯克林區一間廉價公寓的窗戶後面,手指夾著根快要燒到過濾嘴的駱駝煙。
窗戶開著一條縫,冷風嗖嗖地往裡灌,但他不在乎。他的眼睛死死盯著街對角那棟褐色磚樓——布魯克林招待所,一個不起眼的中檔旅館。
「媽的,真他媽冷。」林默吸了口煙,把煙屁股彈出窗外,搓了搓手。
他今年二十歲,龍國滬市人,十二歲之前是個孤兒,後來被國家的人帶走,訓練了八年。射擊、格鬥、密寫、電台、爆破,什麼都學。
三個月前,他接到任務,用一個新的身份前往M國紐約。
任務很簡單:收集情報,觀察M國動向,尤其是跟戰爭相關的技術和人物。
但林默知道,這事兒從一開始就簡單不了。
因為他看見霍華德·斯塔克了。
就在他抵達紐約的第三天,就在電視新聞屏幕上,看見那個留著精緻小鬍子,一臉玩世不恭的男人正在接受採訪,旁邊是他新發明的玩意兒,一個會懸浮的汽車輪轂。
林默當時就愣在那兒,手裡的熱狗差點掉地上。
霍華德·斯塔克。
斯塔克工業的創始人,M國頂尖的武器發明家,也是漫威世界裡,鋼鐵俠他爹。
「操。」林默當時就罵了一句。
他上輩子是個漫威迷,漫畫、電影、同人,刷了不知道多少遍。他太清楚了,霍華德·斯塔克站在那兒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這不是他以為的那個一九四三年。
意味著這個世界有超級士兵,有宇宙魔方,有九頭蛇,有將來會穿著鐵殼滿天飛的托尼·斯塔克,有從冰窟里挖出來的M國隊長,有神,有怪物,有外星人。
也意味著,他林默,一個龍國特工,帶著前世全部的記憶,掉進了這個特麼的全是妖魔鬼怪的大染缸里。
震驚了三天,罵了三天娘,林默很快冷靜下來。
慌個屁。既然來了,就得干點啥。前世他是個普通打工仔,這輩子國家養了他八年,教了他一身本事,給了他一個明確的目標。
他沒什麼拯救世界的中二理想,但他知道自己該幹嘛。龍國培養他,他就得為龍國做事。這世界再魔幻,道理也一樣。
他開始利用特工的身份,小心翼翼地接觸情報網,暗中關注那些他知道的「關鍵點」。
然後,他就盯上了布魯克林招待所。
因為根據他這幾個月從各種渠道,軍工廠的招工信息和報紙角落的徵兵新聞,甚至是從他那個在陸軍後勤部當文員的情人嘴裡套出來的話,綜合分析出一個結論。
一個叫史蒂夫·羅傑斯的小個子,來自布魯克林,體弱多病,徵兵體檢被拒了四次,但就是不死心。
而霍華德·斯塔克最近頻繁進出布魯克林區,跟軍方的人秘密見面。
再往前推,亞伯拉罕·厄斯金博士,一個D國來的流亡科學家,已經加入了M國的「超級士兵」計劃。
時間線對上了,「超級士兵血清」,「M國隊長」,史蒂夫·羅傑斯。
林默把煙盒裡最後一根煙抽出來,在手指間轉了轉,沒點。
他盯著那棟招待所,腦子裡飛快地過著電影裡的畫面。他記得,史蒂夫就是在布魯克林,在這個破地方,被菲利普斯上校和卡特特工找上門,然後被帶去參加那個改變他一生的試驗。
試驗地點應該在紐約,一個秘密實驗室。注射完血清後,會發生什麼?
刺殺。
一個混在觀眾里的九頭蛇特工,會在注射完成後引爆炸彈,然後趁亂搶走最後一瓶血清。史蒂夫會追上去,一路追到河邊,最後那個九頭蛇特工開著潛艇逃跑,被史蒂夫抓回後血清被毀掉。
電影裡是這麼演的。
林默眯起眼睛,如果他能比史蒂夫更快一步,在那個碼頭,在那個九頭蛇特工上船之前截住他……
血清。
完整的最後一瓶超級士兵血清。
那玩意兒代表著什麼?代表著人類體能的極限突破,代表著力量的倍增,代表著可以批量製造超級戰士的可能。
霍華德·斯塔克後來研究了一輩子,也沒能完全複製出來的東西。
如果這玩意兒落到龍國手裡……
林默的心臟跳得快了一點。他把煙放回煙盒,站起身,在狹窄的房間裡走了兩步。
風險極大。
他只有一個大概的時間範圍,史蒂夫注射血清就在這幾天,可能明天,可能後天。
他只知道事件發生在紐約,但不知道具體實驗室在哪。他只知道碼頭,但紐約有多少個碼頭?那個九頭蛇特工會上哪一個?情報太少了。
但他不能去查。這種級別的絕密項目,M國軍方的反間諜部門不是吃乾飯的,他一個龍國特工稍微靠近一點,可能就是死。
唯一的辦法,就是等。等那個試驗成功,等那個爆炸發生,等那個追逐開始。
電影裡,史蒂夫追著九頭蛇特工跑了大半個紐約,動靜不小。只要他聽見風聲,看見街上的騷亂,他就能判斷方向,就能往碼頭趕。
這是賭博,賭他的記憶沒錯,賭事件會發生,賭他能跑在那個剛剛注射完血清,身體素質還沒完全適應的史蒂夫·羅傑斯前面。
「瑪的,這賭注夠大。」林默自言自語,聲音裡帶著點沙啞的粗糲感。
他走到床頭,從枕頭底下摸出一個巴掌大的鐵盒子,打開。裡面是一些零碎的東西:幾卷不同面額的美元,一把備用鑰匙,一份偽造的船廠工作證,還有一支壓滿了子彈的柯爾特M1911手槍。
他把槍拿出來,在手裡掂了掂,退出彈夾檢查了一下,又「咔噠」一聲推回去。
八年訓練,他殺過人。在龍國邊境清理過特務,執行過秘密任務。他不是什麼好人,也不是什麼英雄,他就是一個幹活的。
但這次不一樣。
這次截的,是M國軍方最核心的機密。成了,他就是龍國的功臣,哪怕一輩子隱姓埋名也值了。敗了,死在這兒,沒人知道他是誰,屍體可能被扔進海里餵魚。
「干特娘的。」林默把槍塞回枕頭底下,重新走到窗邊,盯著那棟招待所。
街對面,布魯克林招待所的門口,一個穿著臃腫大衣的瘦小身影匆匆走過,手裡拎著一袋東西,好像是牛奶和麵包。
林默的目光在那個身影上停了一瞬。
史蒂夫·羅傑斯。就是那個小個子,現在還是個誰都能揍一拳的弱雞,過幾天,就要變成那個舉著盾牌打希特勒的M國隊長了。
「對不住了,哥們兒。」林默在心裡嘀咕了一句。
「咱倆各為其主,你要當你的M國隊長,我得給我的國家弄點好東西。血清給你喝一口就夠了,剩下的,龍國更需要。」
他重新點上一根煙,煙霧在冷風裡迅速散開。夜色越來越深,布魯克林招待所的燈光亮了起來。
林默靠在窗邊,像一塊沉默的石頭,一動不動。
他在等。等那場改變一切的爆炸,等那條大魚自己游進他的網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