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不醉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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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錢一入手,掌心發燙,沉得像揣了塊磚。

  當初他從恆字頭過檔,陳俊輝只甩來一百萬安家費。

  如今,一天就撈回一百二十萬。

  「阿詩。」

  阿詩正癱在椅子上,讓阿廷給她捶腿,聽見叫喚,懶洋洋抬起右手。

  「我三成,三十六萬六千。」

  阿廷抬眼一瞥,立馬從錢堆里扒拉出對應數目,雙手奉上。

  阿詩接過那一沓,指尖微顫,笑意卻從眼尾一直漫到嘴角。

  雖然三十多萬對王家的身家而言不過九牛一毛,可這每一分,都是她自己一針一線、一腳一步掙回來的。

  更別提亞星服飾才剛冒頭,往後分紅只會水漲船高。

  阿詩眼裡閃著光,朝陳俊輝脆生生喊了句:「謝謝老闆!」

  陳俊輝轉頭望向夏夢和張國瑞。

  「夏夢姐,你和阿詩一樣,拿三十六萬六千。」

  「瑞仔,你是百分之二,二十四萬四千。」

  兩人當場清點鈔票,指尖捻過一沓沓嶄新紙幣。

  夏夢攥著錢,語氣里滿是唏噓:

  「平時想撈這筆數,得陪老闆推杯換盞、曲意逢迎,還得把戲演得滴水不漏——睡幾次?真不好說。」

  「結果今天就簽了幾回名,錢就塞到手裡了。」

  而且只要亞星還在,她每年都能穩穩分潤,細水長流。

  此刻的夏夢,心裡頭全是吉米的影子。

  當初硬是把她「請」進茶餐廳的,就是他。

  張國瑞在旁連連點頭,神情篤定。

  他爸是港島洋裝界響噹噹的「西裝大王」,可他敢拍胸脯講:論來錢速度,他爸遠不如陳俊輝利落。

  這事他還特地問過父親——父親沒攔,只說:「張家做正裝,亞星玩時裝,井水不犯河水。」

  陳俊輝又把目光落回阿詩身上。

  「除了分紅,還有導購提成。」

  「我早講過,每賣出一件衣服,四位導購每人抽一塊。」

  「這是阿詩列的明細表,你們都已親筆簽字確認。」

  「阿詩今天賣得最猛,二十萬件——再加二十萬。」

  阿廷立馬又遞上一捆鈔票。阿詩今日入帳,直接衝破五十萬大關。

  發完導購的錢,桌上現金依舊堆得像小山。

  錢分完了,接下來——就是痛快撒歡。

  陳俊輝從桌中抽出兩百萬,聲音沉穩有力:

  「吉米已在缽蘭街包下三家酒吧。」

  「今晚——不醉不休。」

  「老闆萬歲!」的吼聲,比往常更響、更齊、更帶勁。

  阿廷幾個馬仔麻利打包餘款撤場,陳俊輝則領著店員們直奔缽蘭街。

  剛到酒吧門口,吉米已笑著迎上來:

  「老闆,按您吩咐,三家全訂妥了——差人一家,幫忙的兄弟另占兩家。」

  陳俊輝頷首。他心裡門兒清:絕不能讓差人和馬仔擠同一屋檐下。

  兩百萬甩給吉米結帳,他帶著眾人跨進了差人那間。

  推門進去,陳俊輝一眼就瞧見喝得滿臉通紅的陳幫辦。

  對方一把勾住他脖子,嗓門洪亮:

  「輝仔,今天你真給我長臉!」

  「組長當初派我罩你,我差點跟他拍桌子翻臉!」

  「那時我還以為,你跟那些莽撞後生一樣,整天拎刀砍人、倒粉混日子。」

  「可第一次見你,我就覺得不對勁——你眼神不渾,話不多,但句句踩在點上。」

  「從今往後,我挺你到底。」

  這群差人早來了多時,酒意早已上頭;陳幫辦更是喝得最凶的那個。

  大家心知肚明:今夜是陳俊輝掏腰包,而陳俊輝又是陳幫辦親自搭上的線人。

  再加上陳幫辦在西九龍分局人脈極廣,同事見了自然主動敬酒,他亦來者不拒、照單全收。


  陳俊輝輕輕撥開他搭肩的手,語氣溫和卻不容推脫:

  「陳Sir,您真喝高了。」

  轉手將人交給吉米照看,他又招呼眾人隨意落座、放開喝。

  缽蘭街歸洪興十三妹管,陳俊輝早打過招呼:今晚所有開銷,全記他帳上。

  他順手把耀文帶到魏Sir身邊坐下。

  魏Sir身旁還坐著幾位警隊骨幹——全是各分局掌實權的組長級人物。

  見陳俊輝過來,魏Sir笑著起身握手,寒暄過後,意味深長道:

  「以後啊,怕是要改口叫你『陳老闆』嘍。」

  「陳老闆或許不知,耀文以前可是O記掛在嘴邊的重點人物。」

  「當年單槍匹馬,替恆字頭血拼一條街,直接登上西九龍分局『社團十大新銳』照片牆。」

  「後來守著個果欄,O記照樣不敢松半口氣。」

  「如今他跟著你正經做生意,O記反倒鬆了口氣——至少不用天天盯著他會不會去砸別人場子。」

  耀文撓撓頭,不好意思地笑了,端起酒杯:

  「魏Sir,從前年輕氣盛,給您添了不少亂。」

  「您放心,往後我跟老闆踏踏實實賺錢,絕不再惹事生非。」

  他如今一天分潤超百萬,哪還用豁出命去拼?

  席間幾位高級警官相視而笑。

  警隊早有默契:古惑仔,抓不盡,也堵不死。

  與其見一個抓一個,不如扶一把,引上正路。

  就像現在的耀文——舒舒服服賺大錢,誰還願為幾寸地盤豁出血命?

  這也是警隊默許、甚至暗中托舉陳俊輝的根由。

  一個出身江湖的人,整頓江湖的手腕,竟比警隊還准、還狠。

  譬如今天到場的那些馬仔,光維持秩序就領了一千塊,晚上還能盡興耍樂。

  往後若有人只甩一百塊就想叫他們拎刀出場——

  他們還會去嗎?

  耀文笑著附和,仰頭幹掉整杯酒。

  換作從前,他絕不會在差人面前如此收斂——光腳的不怕穿鞋的,橫豎一條命。

  可現在不一樣了。

  他也穿上皮鞋了,擦得鋥亮,走起路來咔咔響。

  既然穿上了,就得守皮鞋的規矩。

  幾位警官也爽快地一飲而盡,杯底朝天。

  耀文立馬拎起酒瓶,挨個給警官們滿上;陳俊輝則在一旁談笑風生,話頭不斷,把氣氛攏得妥帖又熱絡。

  角落沙發里,阿廷和阿詩正靠得近,壓低聲音聊著往後日子的光景。

  「阿詩,你現在可比我掙得利索多了。」

  「忙活一整天,耀文哥剛塞給我一萬塊,就當跑腿費。」

  阿詩端起果汁抿了一小口,喉間還帶著點沙啞。

  「一萬塊,夠普通人家過倆月了。」

  「再說,耀文哥剛才特意叫你去對岸一趟——十有八九,亞星服飾那攤子生產,要交到你手上打理。」

  她嗓音發緊,像被砂紙磨過,畢竟今天開口說了太多話。

  阿廷輕輕嘆了口氣,點點頭。

  「這回單飛過海,心裡真沒譜。」

  這是耀文頭一回放手讓他獨挑大樑,阿廷嘴上不說,手心卻悄悄出了汗。

  阿詩伸手環住他肩頭,掌心溫熱而堅定。

  「我信你。」

  話音未落,旁邊忽地炸開一陣刺耳爭執。

  其中一個聲音,粗嘎又暴躁——正是阿棟。

  阿廷當即拉起阿詩,三步並作兩步趕過去。

  今兒是亞星服飾的大喜日子,他可不想節外生枝,掃了大家興致。

  走近一看,阿棟正把那女店員護在身後,脊背繃得筆直;對面站著個黃毛,頭髮染得扎眼,手指幾乎戳到阿棟鼻尖,嘴裡全是狠話:

  「撲街!關你屁事!」

  「識相點滾遠點,不然我砍你全家祖墳!」


  阿廷掃了眼那黃毛的發色,心下一松。

  今晚酒吧里坐的全是差人,他最怕阿棟跟警察起了衝突。

  可眼前這主兒,渾身流氣,絕不是穿制服的。

  為防萬一,他還是沉聲問了句:「阿棟,出啥事了?」

  阿棟迅速把女店員推到阿詩身邊,語速飛快:「耀文哥早交代過,盯緊店裡姑娘,別讓人動手動腳。」

  「我親眼見這廝擠進姑娘那桌,趁人不備,往一杯水裡抖了藥粉!」

  那黃毛一見阿詩,眼睛登時亮得發賊,拍著乾癟胸脯狂吠:

  「知唔知老子邊個?盛和太子剛!」

  「把這兩個女仔讓出來,不然我剁你全家骨頭!」

  阿詩是他命里最碰不得的軟肋。

  話音未落,阿廷右手已抄起桌邊空酒瓶,指節泛白,只等砸下去。

  大不了連夜搭船走人。

  可瓶子還沒離桌,一隻手掌穩穩按住了他手腕。

  阿廷抬眼,撞上吉米含笑的臉——嘴角微揚,眼神卻清亮如刀,輕輕搖頭。

  「吉米哥。」

  吉米頷首,聲音壓得極低:「老闆讓我過來兜一兜。」

  阿廷頓時收了力道。

  吉米跟耀文平輩論交,這事既由他出面,底下人連喘氣都得放輕三分。

  談,是他的分寸;打,是他的節奏。

  他們只需站定、聽令、照辦。

  只見吉米慢條斯理端起酒杯,淺啜一口,目光才緩緩落在太子剛臉上:

  「這家酒吧,今夜我包了場——你們幾個,是怎麼混進來的?」

  既然是包場,能進門的,理應全是自己人。

  可吉米早把今日到場的差人面孔全記在腦里,絕無這張臉。

  太子剛卻愈發張狂:「老子想去哪,還沒人攔得住!」

  「你算哪根蔥?」

  吉米笑意未減,語氣反倒更沉:「看來是保安眼皮子淺,放你們進來了……這店,怕也是盛和的地盤吧?」

  「你敢叫『太子剛』,你爹八成是盛和坐館——自家小弟,自然不敢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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