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今晚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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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想問什麼?」

  「相機是誰固定的,拍攝中途有沒有人碰過,最後那張照片出現時,他在不在現場。」哈維把照片放回文件夾,「還有,他願不願意為拍攝過程作證。」

  「他只回答自己願意回答的問題。」

  「我找的是記者,還有,你不是他。」

  「他還是未成年人。」

  哈維聽懂了布魯斯的意思。

  正式詢問需要監護人知情,原始素材歸屬需要提前講清,陳默可以帶相機過來,也可以帶著相機原路回去。

  那麼他的監護人是誰呢?

  哈維回憶起自己聽過的八卦小報,看的布魯斯的眼神變得奇怪了起來。

  哦,是戈登來著。

  「明天下午四點。」哈維說,「非正式材料核驗。」

  「戈登會知道。」

  「當然。」

  布魯斯拿起手機,把會面邀請發進學生採編項目。

  第二天中午,陳默在學校食堂看見了這條消息。

  哈維·丹特希望與你討論《老城區學生崗位變化及街頭記錄》。

  會面性質:非正式材料核驗。

  參與者:哈維·丹特、布魯斯·韋恩。

  可拒絕。

  戈登局長已知情。

  陳默把最後一口飯咽下去,又把消息從頭看了一遍。

  投稿第二天就見地區檢察官嗎?

  韋恩集團學生記者崗位的發展速度確實很快,快到職業規劃還沒開始,司法程序已經主動上門了。

  希望不是知識版權上面的法律糾紛問題。

  下午四點,陳默背著相機包走進韋恩學生採編項目辦公室。

  哈維坐在長桌一側,手邊放著那隻實體文件夾。布魯斯坐在另一邊,面前只有一台已經打開的電腦。

  陳默站在門口看了兩秒。

  「我現在走還來得及嗎?」

  「來得及啊。」哈維說。

  「哎你回答得這麼痛快,我反而不好意思走了。」

  陳默把相機包放到桌上,拉鏈只拉開一半。

  「提前聲明,原片可以當場看,存儲卡不外借。涉及未成年人的部分不能複製,不能公開,也不能讓我明天在學校看見有人拿著照片問這是誰。那樣我會立刻否認自己會使用相機,並且對整個新聞行業失去信心。」

  「可以。」哈維說。

  布魯斯把讀卡器推到陳默面前。

  陳默自己取出存儲卡,插進讀卡器。

  電腦彈出文件夾。

  拍攝時間從下午五點十二分開始,一直持續到六點零三分。照片編號連續,中間沒有缺口。

  哈維沒有再翻前面那些蜘蛛俠照片,直接打開廢報刊亭的連續畫面。

  「相機是你固定的?」

  「嗯。」

  「固定以後,誰碰過?」

  「我回來收相機以前,沒人碰過。」

  哈維點開最後一張。

  孩子爬上廢報刊亭,從頂棚下面摸出另一部一次性手機。

  「這一幕你看見了嗎?」

  「沒有。」陳默說,「我當時已經離開。相機拍到了,我回來檢查素材才看見。」

  「所以你只能證明相機的位置和文件的連續性。」

  「還有我沒有剪掉任何東西。」陳默說,「照片能證明什麼,由照片自己負責。它沒拍到的東西,也不能強行讓它負責,攝影器材最近的工作壓力已經夠大了。」

  哈維把這一點記下來。

  「報告裡提到,負責接電話的學生當天結算工資。」

  「我的現場消息來源說的。」

  「消息來源是誰?」

  陳默伸手把相機包往自己這邊拉了一點。

  「記者保護消息來源。」

  哈維看了他一會兒。


  「蜘蛛俠?」

  「我沒有說。」陳默回答得相當穩,「丹特檢察官,你不能因為我的消息來源可能穿緊身衣,就剝奪他作為普通熱心市民的隱私權。」

  布魯斯開口打斷了哈維接下來的問題。

  「談你的方案。」

  哈維把記錄本翻到下一頁。

  「檢方準備申請臨時保護。願意作證的學生會被轉出原來的街區,韋恩集團提供住宿、交通和繼續上學的地方。聽證材料只使用處理後的影像,原片留在持有人手中。將來需要進入證據程序,我會提前通知。」

  陳默聽完,問:「多久?」

  「什麼多久?」

  「從他們答應,到他們拿到東西,錢、實物保障什麼都好,要多久?」

  哈維說:「緊急保護可以當天啟動。」

  「當天幾點?」

  哈維停了一下。

  布魯斯接過這個問題。

  「項目宿舍可以立刻騰出房間。餐食和交通由韋恩負責。」

  「錢呢?」

  「應急補貼需要確認領取人。」

  「確認多久?」

  「最早明天上午。」

  陳默靠在椅背上,想了一會兒。

  「照片裡那個十六歲的男生,今天晚上替黑幫送一趟貨,晚上就能拿到錢。你們明天上午給他補貼,今天晚上這幾個小時怎麼辦?」

  辦公室里沒人接話。

  「還有那個女孩。」陳默說,「她為什麼缺錢,我不知道,她也沒有告訴我的消息來源。她只說自己需要錢,然后街邊停了一輛車。」

  哈維手裡的筆沒有繼續寫。

  「你們想把人轉走,給宿舍,安排學校,這些當然都很好。可她今天晚上不上車,手裡就少一筆今天晚上能拿到的錢。她還得先去一個陌生地方,填表,留名字,解釋自己為什麼站在那裡。」

  陳默看向桌上的文件。

  「而且她的報酬是個不確定的數值,我知道你們的心都是好的,在執行層面往往都會出一些問題,是吧,韋恩先生?」

  布魯斯韋恩面無表情,就好像那個任由黑面具在黑門監獄裡被企鵝人欺負得半死不活的人不是他一樣。

  哈維把應急保護申請表抽出來。

  表格一共有六頁。

  第一欄要求填寫完整姓名。

  第二欄要求填寫家庭住址。

  後面還有監護人聯繫方式、學校記錄、收入來源和風險說明。

  陳默探頭看了一眼。

  「六頁。很好,她要是有耐心填完這六頁,完全可以參加哥譚地區公務員考試了,感謝哥譚的教育改革吧,起碼她現在認識字了。」

  哈維翻過那幾張紙。

  「沒有這些信息,檢方無法保護一個找不到的人。」

  「所以先讓她願意來。」陳默說,「飯,能睡覺的地方,回學校的車,還有今天能拿到手裡的錢。你們先把今天晚上補上,明天再問她叫什麼。」

  他頓了一下。

  「人不吃飯會死的,老爺們,。」

  布魯斯拿起桌邊的電話。

  「把學生項目的應急櫃打開。」

  電話另一邊說了什麼。

  「今晚。」布魯斯說,「餐食、交通卡和臨時房間先發。第一輪使用現場編號,完整資料明天補。準備一部分現金,不走普通補貼審核。」

  哈維看向他。

  「現金容易被黑幫拿走。」

  「由項目人員當面發。」

  「領取地點不能設在原來的街區。」

  「用項目宿舍和學校附近的辦公室。」

  哈維停頓了一小會兒,也拿出手機,撥給檢方的受害者援助辦公室。

  「派兩個人過去。今晚不做正式口供,不追問案件細節,只登記本人願意留下的聯繫方式。」

  陳默舉起一根手指。

  「也別帶記者。」

  哈維看了他一眼。

  「我沒有準備帶記者。」

  「提醒一下而已。你上午開記者會的時候身後全是鏡頭,我擔心你已經對閃光燈產生依賴了。」

  哈維掛斷電話。

  陳默把存儲卡從讀卡器里拔出來,重新放回相機。

  他走出辦公室時,樓下的儲物間已經開了。

  工作人員把裝著食物的紙箱搬上推車,另一邊有人清點交通卡和臨時房間鑰匙。幾個沒有寫姓名的信封放在桌上,每個信封只標著領取編號。

  他們能不能把人都帶回來,陳默不知道。

  至少今天晚上,這些東西能到。

  蝙蝠俠吸取錯誤的速度快得令人驚訝,從錯誤當中學習成功方案的速度也快得令人驚訝。

  哈維比陳默晚十分鐘離開。

  他的車駛出地下停車場,沿著法院方向開了兩個街口,隨後轉向住宅區。

  街對面,一部一次性手機亮了一下。

  拿手機的人看著哈維的車開遠,撥出一個號碼。

  「他回家了。」

  電話那邊直接掛斷。

  哈維到家時,吉爾達正在廚房收拾晚餐。她聽見門響,從裡面問了一句:「今天怎麼這麼晚?」

  「臨時見了一個記者。」

  「又是節日殺手的事情?」

  哈維把文件夾放到玄關柜上。

  「還有一些別的事。」

  吉爾達沒有繼續問,只讓他先去洗手。

  哈維剛解開袖扣,街角那部一次性手機又亮了一次。

  對方按下一個數字。

  丹特家的窗戶猛地向外鼓起。

  下一秒,火從屋裡撞上了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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