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重返地表,沾血的完美卷宗
」……同志們,黑山礦區的安全事故已經充分說明,現有的、分散的、小規模的礦業管理模式,已經完全不能滿足我省新時代發展的需要……」
趙金海的聲音,通過會議室的擴音系統,被均勻地送到了在場每一位省委常委的耳中。
但這些,江默還聽不到。
此刻的他,正在距離江州城區四十三公里的國道上,以精確的時速八十公里,勻速行駛。
他的右手穩穩地握著方向盤。
左手——那隻受了傷的左臂——自然地垂在身側,手指輕輕搭在帆布工具包的拉鏈上。
吉普車的車窗半開,呼呼的風聲灌入車內。
風把他襯衫上的煤灰和混凝土粉末吹起,在車內形成了一層薄薄的灰色霧氣。
他沒有關窗。
風能帶走多餘的浮塵,但不會帶走嵌入織物纖維中的物證。
這是物理常識。
也是他故意為之。
駕駛的間隙,他的大腦沒有閒著。
它在做三件事。
第一件——反覆推演從按下舉報信」發送」鍵到現在,對方可能做出的所有應對。
最壞的情況:周長安的殘餘勢力已經得知他沒有死在礦井裡,正在啟動最後的掩蓋程序。
可能的手段有三種:一,銷毀省委大院內存留的所有相關文件和電子記錄;二,利用省委常委會的名義通過一份經濟決議,將非法採礦的贓款通過」國有資產整合」的名義漂白;三,在他到達之前,將他通緝為」精神失常的危險分子」或」涉嫌暴力犯罪的在逃人員」。
第二件——計算到達省委大院後的行動路線。
他上次闖入是直接推門進入一號會議室。
那一次,他成功了。
但也因此遭遇了武裝襲擊。
這一次,他不會再用同樣的方式。
不是因為害怕。
而是因為同一種方法用兩次,在戰術層面上不合規——可預測性過高,風險收益比急劇下降。
他需要一個新的進入方式。
一個他們想不到的、但在法律和程序上完全站得住腳的方式。
第三件——自檢。
江默用右手的手指,按了一下方向盤中央的喇叭。
」嘟——」
聲音正常,響度約九十五分貝,符合GB15742-2019《機動車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他不是在檢測喇叭。
他是在檢測自己的聽力——爆炸衝擊波對鼓膜可能造成的損傷。
九十五分貝的聲音,他能清晰辨別。
聽力正常。
合規。
然後他活動了一下左手的手指,逐一彎曲、伸展,確認每一根手指的靈活度。
食指、中指、無名指——正常。
小指——有輕微的延遲,約0.1秒。可能是左肩拉傷影響了尺神經的傳導速度。
在可接受範圍內。
不影響執筆和操作精密設備。
合規。
最後他分別用左右眼交替閉合,測試視覺。
右眼——正常。視網膜上的」漏洞高亮」功能可正常激活和關閉。
左眼——正常。但眼鏡左側鏡片的左下角出現了一道約三毫米的裂紋。
不影響中心視野。
可暫時接受。
但需要在四十八小時內更換鏡片。
自檢完畢。
綜合評估——身體狀況可維持高強度工作至少十二小時。
證據鏈完整度——100%。
行動預案——已完成三套備選方案。
一切就緒。
江默將所有心理活動收束,目光重新聚焦在前方的公路上。
路牌閃過——」江州城區 21公里」。
他看了一眼手錶。
八點零三分。
如果省委常委會按照慣例在上午八點半開始。
他還有二十七分鐘。
足夠了。
他的右腳微微加壓。
時速從八十碼上升到了八十五碼。
超速了五碼。
這是江默有記錄以來,第一次超速。
但他在心中迅速進行了一次法律評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各省執行標準,超速10%以內不予處罰。
八十五碼在八十碼限速路段上的超速比例為——6.25%。
不足10%。
不違法。
合規。
江默的右腳,穩穩地停在了八十五碼的位置上,不再增加。
即便在這種分秒必爭的局面下。
他超速的幅度,也卡在了法律允許的最大容差之內。
精確。
冷酷。
滴水不漏。
二十一分鐘後。
上午八點二十四分。
吉普車駛入了江州城區。
城市的輪廓在擋風玻璃中逐漸放大,從模糊的灰藍色線條,變成了清晰的高樓大廈和密集的車流。
江默在一個紅燈路口停了下來。
他看著路口對面的紅綠燈,等待。
一輛擦肩而過的計程車司機透過車窗,看到了他的樣子。
滿臉煤灰,襯衫染血,頭髮凌亂,眼鏡裂痕。
活像一個剛從塌方的建築工地里爬出來的倖存者。
司機嚇了一跳,猛踩了一腳油門跑了。
江默面無表情地等到了綠燈。
然後繼續前進。
穿過了三個路口。
右轉進入了長安大道。
這條路的盡頭,就是省委大院的正門。
遠遠地,他已經能看到那扇標誌性的朱紅色鐵門和門柱上金色的牌匾。
以及——
門口那密密麻麻的、顯然比平時多出數倍的執勤人員和警車。
整個省委大院的安保級別,被提升到了他從未見過的程度。
這說明兩件事。
第一,三天前他闖入常委會並遭遇槍擊的事件,已經引發了省委系統的最高級別安保響應。
第二,今天的常委會,是一場在極度敏感時期召開的、極度重要的會議。
重要到需要特警持槍站崗。
也就是說——
會議室里正在討論的議題,大概率與他手中的鐵證直接相關。
他們在搶時間。
在中央介入之前,製造一個看似合法的、不可逆的」既定事實」。
江默的腳從油門上移開,吉普車緩緩減速。
最終停在了距離省委大院正門約一百米的路邊。
他拉起手剎。
熄火。
取下安全帶。
從副駕駛座上拿起沉重的帆布工具包,掛在肩上。
打開車門。
下車。
他站在路邊,整理了一下衣領。
衣領上有煤灰、有血跡、有汗漬,怎麼整理都不會變得體面。
但他不在乎體面。
他在乎的是,衣領是否端正地貼合在了鎖骨的正確位置上。
是的,貼合了。
合規。
江默邁開步伐,向著省委大院的正門,走了過去。
步頻——每分鐘一百一十步。
步幅——每步零點七五米。
與他在任何一個工作日的早晨走進省紀委大樓時,完全一致。
那個步態里沒有闖入者的急促,沒有逃亡者的慌張,甚至沒有傷者的蹣跚。
有的只是一個規則執行者——在執行他的最後一道程序。
省委大院門前,八點二十八分。
距離常委會預定開始時間——兩分鐘。
」前方的同志。」
一個帶著警告意味的洪亮聲音,從門衛崗亭的方向傳來。
」請出示您的證件和預約登記表。今天省委有重要會議,未經事先登記的訪客一律不予進入。」
江默沒有停步。
他的目光,已經掃過了正門內外的全部安保部署。
四名全副武裝的特警,站在大門兩側。
三名便衣安保,分散在門廳的不同位置。
一輛特警防暴車,停在院內的停車坪上。
以及——
門禁系統。
人臉識別閘機。
金屬探測門。
X光安檢機。
一套完整的、省委最高等級的安全檢查流程。
任何想要進入的人,都必須通過這四道關卡。
除非,他的到來本身,就沒被任何人預料到。
江默繼續向前走。
」站住!」
四名特警迅速從崗位上移動,在他面前形成了一道人牆。
為首的特警隊長伸出右手,做出標準的攔截姿勢。
左手已經按在了腰間的槍套上。
」請立刻停步!出示您的身份證件!否則我們將視為非法闖入!」
江默停下了腳步。
他抬起頭,透過那副裂了一道縫的金絲眼鏡,平靜地看著面前這四名全副武裝的特警。
他的視網膜上,」漏洞高亮」瞬間激活。
四道清晰的、帶著淡紅色光芒的輪廓,出現在了他的視野中。
淡紅色——級別不高。
是裝備和執勤規範層面的小問題,不涉及刑事違法。
但足夠使用了。
」左側第一位。」
江默的聲音,像是從一台自動播報設備中發出,沒有語調起伏,沒有情緒色彩。
」你的單警裝備中,催淚噴射器瓶身標註的有效期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
」今天是2024年6月。」
」已過期三個月,違反《公安機關單警裝備配備標準》(GA/T1411-2017)第五章第二節關於'有效期管理'的規定。」
左側第一名特警愣住了,下意識低頭看了一眼自己腰間那枚黑色的催淚噴射器。
他沒看清日期,但江默看清了。
」右側第二位。」
江默的目光平移。
」你的警號佩戴位置偏離《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誌管理規定》所要求的標準水平線約1.5厘米。」
」同時,你的戰術背心上第三排MOLLE織帶的固定扣鬆動,導致附件掛載不穩定,存在執勤安全隱患。」
第二名特警的臉色變了。
他低頭一看,戰術背心上的固定扣,果然鬆了。
」中間兩位。」
江默的聲音繼續,不給任何人反應的時間。
」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九條及《公安機關執法細則》第三編第一章的相關規定,你們對公民進行盤問和身份核查時,應當首先出示執法證件或者出具盤查證明,表明執法身份。」
」你們四位,沒有一人出示過任何證件。」
」在未表明執法身份的情況下,要求公民停步並出示證件的行為,本身就構成程序違規。」
四名特警面面相覷,一時間竟然不知道該如何回應。
他們不是沒遇到過難纏的訪客。
但他們從未遇到過一個滿身煤灰和血跡、看起來像是從廢墟里爬出來的男人,站在他們面前,不吵不鬧不推搡,而是用一種比法律教科書還要精確的措辭,逐一拆解他們執勤流程中的每一個漏洞。
這種壓迫感,不是權力帶來的。
而是規則本身帶來的。
特警隊長的手,不自覺地從槍套上鬆開了。
他感覺自己不是在面對一個闖入者。
而是在面對一場突如其來的、極其嚴格的內務檢查。
」你……你到底是誰?」
特警隊長的聲音,已經不自覺地降低了分貝。
江默沒有立刻回答。
他將右手伸進了西裝內側口袋。
動作緩慢而明確,沒有任何可能被誤判為」掏武器」的歧義。
他的手指,捏出了一個對摺的、沾滿了灰塵和汗漬的皮質證件夾。
他打開證件夾,將它舉到了與特警隊長眼睛同一高度的位置。
證件夾內,一張深紅色底紋的證件。
照片——標準的一寸免冠近照,與他本人的面部特徵完全匹配(除了照片上的他乾淨整潔而面前的他滿臉煤灰之外)。
姓名:江默。
職務:省紀委監察三室主任。
編號:JBN-XXXX-XXXX。
鋼印——」江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十一個大字,清晰而莊重地壓在證件的右下角。
特警隊長看著那方鋼印,瞳孔微微震動了一下。
他認識這方鋼印。
全江北省的執法系統都認識。
」省紀委……監察三室……」特警隊長喃喃地重複著。
他的大腦中,似乎有什麼碎片正在快速拼合。
三天前省委大院發生的那場驚天動地的槍擊事件。
那個獨自闖入常委會、當面指控副省長、然後在槍林彈雨中消失得無影無蹤的——
傳說級的瘋子。
就是面前這個人?
特警隊長的喉嚨滾動了一下。
他的目光,從證件上移開,掃過了江默身上的煤灰、血跡、裂了縫的眼鏡和劃破了三道口子的西裝袖子。
然後,他做了一個職業生涯中從未做過的動作。
他側了半個身子。
讓出了一步的距離。
不夠。
但那半步的位移,已經讓身後其餘三名特警讀懂了他的信號。
人牆,出現了一道縫隙。
江默收起證件夾,將它重新放回口袋。
他沒有說」謝謝」。
因為特警們只是在履行程序審查中讓步,這不值得感謝,只值得確認。
他從那道縫隙中走了過去。
步頻不變。
步幅不變。
心率,不變。
身後,特警隊長轉過身,看著那個如同行屍走肉般筆直前行的背影,額頭上滲出了一層細密的汗珠。
他按下對講機。
」總台,總台,特一崗報告。」
」有一名省紀委幹部,已通過正門檢查點,正在向一號辦公樓方向移動。」
他猶豫了一秒,補充了最後一句。
」就是……三天前那個人。」
」他還活著。」
對講機的另一端,沉默了整整三秒。
然後炸開了一聲幾乎失控的驚呼。
」什麼?!」
趙金海的聲音,通過會議室的擴音系統,被均勻地送到了在場每一位省委常委的耳中。
但這些,江默還聽不到。
此刻的他,正在距離江州城區四十三公里的國道上,以精確的時速八十公里,勻速行駛。
他的右手穩穩地握著方向盤。
左手——那隻受了傷的左臂——自然地垂在身側,手指輕輕搭在帆布工具包的拉鏈上。
吉普車的車窗半開,呼呼的風聲灌入車內。
風把他襯衫上的煤灰和混凝土粉末吹起,在車內形成了一層薄薄的灰色霧氣。
他沒有關窗。
風能帶走多餘的浮塵,但不會帶走嵌入織物纖維中的物證。
這是物理常識。
也是他故意為之。
駕駛的間隙,他的大腦沒有閒著。
它在做三件事。
第一件——反覆推演從按下舉報信」發送」鍵到現在,對方可能做出的所有應對。
最壞的情況:周長安的殘餘勢力已經得知他沒有死在礦井裡,正在啟動最後的掩蓋程序。
可能的手段有三種:一,銷毀省委大院內存留的所有相關文件和電子記錄;二,利用省委常委會的名義通過一份經濟決議,將非法採礦的贓款通過」國有資產整合」的名義漂白;三,在他到達之前,將他通緝為」精神失常的危險分子」或」涉嫌暴力犯罪的在逃人員」。
第二件——計算到達省委大院後的行動路線。
他上次闖入是直接推門進入一號會議室。
那一次,他成功了。
但也因此遭遇了武裝襲擊。
這一次,他不會再用同樣的方式。
不是因為害怕。
而是因為同一種方法用兩次,在戰術層面上不合規——可預測性過高,風險收益比急劇下降。
他需要一個新的進入方式。
一個他們想不到的、但在法律和程序上完全站得住腳的方式。
第三件——自檢。
江默用右手的手指,按了一下方向盤中央的喇叭。
」嘟——」
聲音正常,響度約九十五分貝,符合GB15742-2019《機動車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他不是在檢測喇叭。
他是在檢測自己的聽力——爆炸衝擊波對鼓膜可能造成的損傷。
九十五分貝的聲音,他能清晰辨別。
聽力正常。
合規。
然後他活動了一下左手的手指,逐一彎曲、伸展,確認每一根手指的靈活度。
食指、中指、無名指——正常。
小指——有輕微的延遲,約0.1秒。可能是左肩拉傷影響了尺神經的傳導速度。
在可接受範圍內。
不影響執筆和操作精密設備。
合規。
最後他分別用左右眼交替閉合,測試視覺。
右眼——正常。視網膜上的」漏洞高亮」功能可正常激活和關閉。
左眼——正常。但眼鏡左側鏡片的左下角出現了一道約三毫米的裂紋。
不影響中心視野。
可暫時接受。
但需要在四十八小時內更換鏡片。
自檢完畢。
綜合評估——身體狀況可維持高強度工作至少十二小時。
證據鏈完整度——100%。
行動預案——已完成三套備選方案。
一切就緒。
江默將所有心理活動收束,目光重新聚焦在前方的公路上。
路牌閃過——」江州城區 21公里」。
他看了一眼手錶。
八點零三分。
如果省委常委會按照慣例在上午八點半開始。
他還有二十七分鐘。
足夠了。
他的右腳微微加壓。
時速從八十碼上升到了八十五碼。
超速了五碼。
這是江默有記錄以來,第一次超速。
但他在心中迅速進行了一次法律評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各省執行標準,超速10%以內不予處罰。
八十五碼在八十碼限速路段上的超速比例為——6.25%。
不足10%。
不違法。
合規。
江默的右腳,穩穩地停在了八十五碼的位置上,不再增加。
即便在這種分秒必爭的局面下。
他超速的幅度,也卡在了法律允許的最大容差之內。
精確。
冷酷。
滴水不漏。
二十一分鐘後。
上午八點二十四分。
吉普車駛入了江州城區。
城市的輪廓在擋風玻璃中逐漸放大,從模糊的灰藍色線條,變成了清晰的高樓大廈和密集的車流。
江默在一個紅燈路口停了下來。
他看著路口對面的紅綠燈,等待。
一輛擦肩而過的計程車司機透過車窗,看到了他的樣子。
滿臉煤灰,襯衫染血,頭髮凌亂,眼鏡裂痕。
活像一個剛從塌方的建築工地里爬出來的倖存者。
司機嚇了一跳,猛踩了一腳油門跑了。
江默面無表情地等到了綠燈。
然後繼續前進。
穿過了三個路口。
右轉進入了長安大道。
這條路的盡頭,就是省委大院的正門。
遠遠地,他已經能看到那扇標誌性的朱紅色鐵門和門柱上金色的牌匾。
以及——
門口那密密麻麻的、顯然比平時多出數倍的執勤人員和警車。
整個省委大院的安保級別,被提升到了他從未見過的程度。
這說明兩件事。
第一,三天前他闖入常委會並遭遇槍擊的事件,已經引發了省委系統的最高級別安保響應。
第二,今天的常委會,是一場在極度敏感時期召開的、極度重要的會議。
重要到需要特警持槍站崗。
也就是說——
會議室里正在討論的議題,大概率與他手中的鐵證直接相關。
他們在搶時間。
在中央介入之前,製造一個看似合法的、不可逆的」既定事實」。
江默的腳從油門上移開,吉普車緩緩減速。
最終停在了距離省委大院正門約一百米的路邊。
他拉起手剎。
熄火。
取下安全帶。
從副駕駛座上拿起沉重的帆布工具包,掛在肩上。
打開車門。
下車。
他站在路邊,整理了一下衣領。
衣領上有煤灰、有血跡、有汗漬,怎麼整理都不會變得體面。
但他不在乎體面。
他在乎的是,衣領是否端正地貼合在了鎖骨的正確位置上。
是的,貼合了。
合規。
江默邁開步伐,向著省委大院的正門,走了過去。
步頻——每分鐘一百一十步。
步幅——每步零點七五米。
與他在任何一個工作日的早晨走進省紀委大樓時,完全一致。
那個步態里沒有闖入者的急促,沒有逃亡者的慌張,甚至沒有傷者的蹣跚。
有的只是一個規則執行者——在執行他的最後一道程序。
省委大院門前,八點二十八分。
距離常委會預定開始時間——兩分鐘。
」前方的同志。」
一個帶著警告意味的洪亮聲音,從門衛崗亭的方向傳來。
」請出示您的證件和預約登記表。今天省委有重要會議,未經事先登記的訪客一律不予進入。」
江默沒有停步。
他的目光,已經掃過了正門內外的全部安保部署。
四名全副武裝的特警,站在大門兩側。
三名便衣安保,分散在門廳的不同位置。
一輛特警防暴車,停在院內的停車坪上。
以及——
門禁系統。
人臉識別閘機。
金屬探測門。
X光安檢機。
一套完整的、省委最高等級的安全檢查流程。
任何想要進入的人,都必須通過這四道關卡。
除非,他的到來本身,就沒被任何人預料到。
江默繼續向前走。
」站住!」
四名特警迅速從崗位上移動,在他面前形成了一道人牆。
為首的特警隊長伸出右手,做出標準的攔截姿勢。
左手已經按在了腰間的槍套上。
」請立刻停步!出示您的身份證件!否則我們將視為非法闖入!」
江默停下了腳步。
他抬起頭,透過那副裂了一道縫的金絲眼鏡,平靜地看著面前這四名全副武裝的特警。
他的視網膜上,」漏洞高亮」瞬間激活。
四道清晰的、帶著淡紅色光芒的輪廓,出現在了他的視野中。
淡紅色——級別不高。
是裝備和執勤規範層面的小問題,不涉及刑事違法。
但足夠使用了。
」左側第一位。」
江默的聲音,像是從一台自動播報設備中發出,沒有語調起伏,沒有情緒色彩。
」你的單警裝備中,催淚噴射器瓶身標註的有效期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
」今天是2024年6月。」
」已過期三個月,違反《公安機關單警裝備配備標準》(GA/T1411-2017)第五章第二節關於'有效期管理'的規定。」
左側第一名特警愣住了,下意識低頭看了一眼自己腰間那枚黑色的催淚噴射器。
他沒看清日期,但江默看清了。
」右側第二位。」
江默的目光平移。
」你的警號佩戴位置偏離《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誌管理規定》所要求的標準水平線約1.5厘米。」
」同時,你的戰術背心上第三排MOLLE織帶的固定扣鬆動,導致附件掛載不穩定,存在執勤安全隱患。」
第二名特警的臉色變了。
他低頭一看,戰術背心上的固定扣,果然鬆了。
」中間兩位。」
江默的聲音繼續,不給任何人反應的時間。
」根據《人民警察法》第九條及《公安機關執法細則》第三編第一章的相關規定,你們對公民進行盤問和身份核查時,應當首先出示執法證件或者出具盤查證明,表明執法身份。」
」你們四位,沒有一人出示過任何證件。」
」在未表明執法身份的情況下,要求公民停步並出示證件的行為,本身就構成程序違規。」
四名特警面面相覷,一時間竟然不知道該如何回應。
他們不是沒遇到過難纏的訪客。
但他們從未遇到過一個滿身煤灰和血跡、看起來像是從廢墟里爬出來的男人,站在他們面前,不吵不鬧不推搡,而是用一種比法律教科書還要精確的措辭,逐一拆解他們執勤流程中的每一個漏洞。
這種壓迫感,不是權力帶來的。
而是規則本身帶來的。
特警隊長的手,不自覺地從槍套上鬆開了。
他感覺自己不是在面對一個闖入者。
而是在面對一場突如其來的、極其嚴格的內務檢查。
」你……你到底是誰?」
特警隊長的聲音,已經不自覺地降低了分貝。
江默沒有立刻回答。
他將右手伸進了西裝內側口袋。
動作緩慢而明確,沒有任何可能被誤判為」掏武器」的歧義。
他的手指,捏出了一個對摺的、沾滿了灰塵和汗漬的皮質證件夾。
他打開證件夾,將它舉到了與特警隊長眼睛同一高度的位置。
證件夾內,一張深紅色底紋的證件。
照片——標準的一寸免冠近照,與他本人的面部特徵完全匹配(除了照片上的他乾淨整潔而面前的他滿臉煤灰之外)。
姓名:江默。
職務:省紀委監察三室主任。
編號:JBN-XXXX-XXXX。
鋼印——」江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十一個大字,清晰而莊重地壓在證件的右下角。
特警隊長看著那方鋼印,瞳孔微微震動了一下。
他認識這方鋼印。
全江北省的執法系統都認識。
」省紀委……監察三室……」特警隊長喃喃地重複著。
他的大腦中,似乎有什麼碎片正在快速拼合。
三天前省委大院發生的那場驚天動地的槍擊事件。
那個獨自闖入常委會、當面指控副省長、然後在槍林彈雨中消失得無影無蹤的——
傳說級的瘋子。
就是面前這個人?
特警隊長的喉嚨滾動了一下。
他的目光,從證件上移開,掃過了江默身上的煤灰、血跡、裂了縫的眼鏡和劃破了三道口子的西裝袖子。
然後,他做了一個職業生涯中從未做過的動作。
他側了半個身子。
讓出了一步的距離。
不夠。
但那半步的位移,已經讓身後其餘三名特警讀懂了他的信號。
人牆,出現了一道縫隙。
江默收起證件夾,將它重新放回口袋。
他沒有說」謝謝」。
因為特警們只是在履行程序審查中讓步,這不值得感謝,只值得確認。
他從那道縫隙中走了過去。
步頻不變。
步幅不變。
心率,不變。
身後,特警隊長轉過身,看著那個如同行屍走肉般筆直前行的背影,額頭上滲出了一層細密的汗珠。
他按下對講機。
」總台,總台,特一崗報告。」
」有一名省紀委幹部,已通過正門檢查點,正在向一號辦公樓方向移動。」
他猶豫了一秒,補充了最後一句。
」就是……三天前那個人。」
」他還活著。」
對講機的另一端,沉默了整整三秒。
然後炸開了一聲幾乎失控的驚呼。
」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