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零點五的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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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十五日。

  第四天。

  下午三點。

  評審室的三張長桌上。五千三百七十二頁圖紙已經全部翻過了至少一遍。

  桌面上鋪著三排紙。

  第一排——審查通過的。綠色便簽。

  第二排——需要整改的。黃色便簽。

  第三排——退回重做或移交的。紅色便簽。

  綠色便簽最多。大約三千四百頁。占總量的百分之六十四。

  黃色便簽一千六百多頁。百分之三十。

  紅色便簽——三百二十七頁。約百分之六。

  百分之六。

  三百二十七頁需要退回重做或移交。

  在五千三百七十二頁里,百分之六的重大違規率——已經遠超行業均值。

  一般的省級公路項目,施工圖審查的重大問題率在百分之零點五到百分之一之間。

  百分之六。

  高了六到十二倍。

  但這還不是最要命的。

  最要命的——在第四千一百一十二頁。

  三月十四日凌晨四點。江默翻到這一頁的時候。其他八個人已經下班了。評審室里只有他一個。

  第四千一百一十二頁。

  沿江高速主線跨江大橋的主墩施工圖。

  C50混凝土配合比設計。

  這一頁的紅光——

  江默的手停在紙面上。

  他眨了一下眼。

  紅光的亮度讓他的視網膜產生了一瞬間的灼痛感。

  不是微紅。不是中紅。不是鍾偉民時代那種「需要眨一下眼才能繼續看」的深紅。

  是那種——視網膜上像燒了一個洞的白熱紅。

  他上次看到這種級別的紅光,是在金岸新城的檔案里。那次的結局是丁維昌落馬。

  第四千一百一十二頁。

  C50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書。

  水泥:水:砂:石——配比列了四行。

  每行對應不同的環境條件。

  江默的目光落在第三行。

  「嚴寒環境配比。水泥用量:428kg/m³。水灰比:0.36。」

  視網膜上浮出兩條規範。

  《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範》JTG/T 3650-2020,第7.2.3條——C50混凝土在嚴寒環境下的最低水泥用量不得低於430kg/m³。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JGJ 55-2011,第5.1.2條——水灰比應根據強度等級和耐久性要求確定。

  428和430。

  差了2公斤。

  每立方米差2公斤水泥。

  這個2公斤——在絕對值上微不足道。

  但它的存在方式不是誤差。

  江默翻到了配合比計算底稿。第四千一百一十三頁到第四千一百一十八頁。

  計算過程。六頁。

  每一步的公式都是對的。參數代入的數值——表面上也是對的。

  但在第四千一百一十五頁。一個中間變量的取值出了問題。

  水泥密度。

  計算底稿里用的水泥密度——3.10g/cm³。

  現行標準矽酸鹽水泥的標準密度——3.10到3.15 g/cm³。

  3.10在範圍內。合規。

  但——

  江默拿起計算器。

  用3.10代入配合比公式。得出水泥用量——428kg/m³。

  用3.15代入。得出——436 kg/m³。

  取密度範圍的中間值3.125。得出——432 kg/m³。

  都能滿足430的下限。

  只有取了3.10——下限值——才會得出428。


  3.10。

  看著合規。

  結果不合規。

  誰取的?

  設計院。

  設計院為什麼取下限值?

  可能原因一:計算習慣。有些工程師習慣取下限值做保守分析。但這裡取下限值的結果恰恰不保守——水泥用量變少了。

  保守分析應該取3.15——上限值。得出更多的水泥用量。確保強度裕度。

  取下限值導致水泥用量變少——這不是保守。是反向操作。

  可能原因二:省錢。

  每立方米少2公斤水泥。

  跨江大橋主墩的混凝土方量——江默翻到工程量清單——約四十七萬立方米。

  四十七萬乘以2公斤。

  九十四萬公斤水泥。九百四十噸。

  P·O42.5矽酸鹽水泥的市場價約每噸四百二十元。

  九百四十乘以四百二十。

  三十九萬四千八百元。

  四十萬。

  四十萬不多。

  但這不是問題的核心。

  問題的核心是——少了這2公斤之後,C50混凝土的實際強度會不會達標?

  江默拿起計算器。重新算了一遍。

  428 kg/m³的水泥用量,水灰比0.36——理論上能達到C50的二十八天抗壓強度標準值50MPa。

  但這是理論值。

  實際施工中存在波動。原材料批次差異。攪拌均勻度。養護條件。溫度。濕度。

  設計配合比必須留出安全裕度。

  規範要求的最低水泥用量430——就是留了裕度的下限。

  428——沒有裕度了。

  踩在刀刃上。

  任何一個施工環節的微小波動——攪拌時間少了十秒,養護溫度低了兩度——強度就會跌破50MPa。

  跨江大橋的主墩。

  主墩承受的是整座橋的全部恆載和活載。

  二十萬噸。

  如果主墩混凝土強度不達標——

  江默沒有繼續想下去。

  那不是計算題。那是事故。

  他把四千一百一十二頁到四千一百一十八頁全部抽出來。

  紅色便簽。評級5。移交。

  在便簽上寫了一行字。

  「水泥密度取值異常。配合比結果低於規範下限。涉嫌系統性參數操控。建議調查設計院出圖責任人。」

  ——

  三月十五日下午三點。

  審查全部結束。

  江默用了三天半。比五天的限期提前了一天半。

  他在評審室的白板上寫了審查結論的匯總。

  審查通過項目:3404頁。合格率64%。

  需整改項目:1641頁。整改後可繼續報審。

  退回重做項目:316頁。

  移交項目:11頁。

  11頁的移交清單。

  其中最核心的——第四千一百一十二頁。

  下午四點。

  孫大強來了。

  他比約定的時間早了一天。因為督辦函上寫的是五個工作日。今天是第四天。

  他接到了住建廳審查中心的電話——「審查意見已出具。請項目單位來取。」

  提前出了。

  孫大強走進評審室的時候。

  三張長桌已經收拾乾淨了。

  五千三百七十二頁紙重新按標段碼好。分成了三摞。

  綠色便簽那摞最大。黃色居中。紅色最小。

  江默坐在第一張長桌後面。

  面前放著兩份文件。


  一份是住建廳的正式審查意見書。蓋了公章。

  另一份——牛皮紙信封。

  孫大強走過來。眼睛先看了公章。

  章蓋了。

  他鬆了一口氣。

  但只鬆了零點三秒。

  因為他看到了審查意見書的第一頁。

  「審查結論:有條件通過。」

  有條件。

  不是「通過」。是「有條件通過」。

  他翻到第二頁。

  條件列了十一條。

  前十條是整改類。整改完畢後覆審。

  第十一條。

  他的眼睛釘在了第十一條上。

  「第4112頁至第4118頁。跨江大橋主墩C50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存在水泥密度取值異常,導致水泥用量低於《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範》JTG/T 3650-2020第7.2.3條規定的最低用量標準。差值2kg/m³。」

  「該參數偏差非計算誤差。系在密度取值範圍內選取下限值導致的系統性結果。」

  「住建廳已將該問題作為涉嫌參數操控線索,函報省審計廳和省紀委監委。」

  孫大強的手指在紙面上停了。

  2公斤。

  五千三百七十二頁里。他們做了上百處手腳。伸縮縫選小了。防水板型號編了個不存在的。樁基深度在灰色地帶打擦邊球。

  這些他都預料到了——可能會被挑出來。挑出來就整改。整改完重新報。不是什麼大事。

  但第四千一百一十二頁。

  那一頁——是他跟設計院院長喝了三次酒才敲定的方案。

  水泥密度取3.10。不取3.15。

  不是為了省那四十萬塊水泥錢。

  四十萬——看不上。

  而是——

  水泥用量少了,混凝土的坍落度會變大。坍落度大了,施工速度快。

  速度快——工期短。

  工期短——早驗收。

  早驗收——早拿錢。

  進度款的回籠速度跟工期直接掛鉤。跨江大橋的合同總價十九個億。工期提前兩個月的話,進度款提前到帳的利息差——

  大約一千二百萬。

  一千二百萬的利息差。換2公斤水泥。

  他以為沒人會算這筆帳。

  五千頁里的一個密度取值。取3.10還是取3.15。差零點零五。

  對應到最終的水泥用量——差2公斤。

  對應到配合比設計書上——差了一個小數點後面一位數字。

  誰會看?

  江默看了。

  孫大強把審查意見書合上。

  他抬頭。

  江默面前還放著那個牛皮紙信封。

  「這封信——」

  「已經寄出了。」江默點了一下桌上的一張回執。「YJ-2025-JN-0027。今天上午十點四十分走的機要通道。」

  孫大強的手從桌面上收了回去。

  收回去的那隻手在褲兜里攥了一下拳頭。

  江默站起來。

  從帆布袋裡拿出遊標卡尺。

  沒有量任何東西。

  他把卡尺放在桌面上。金屬表面反射著評審室頭頂日光燈的白光。

  「審查意見書你帶走。整改時限十五個工作日。整改完成後重新報審。」

  「第四千一百一十二頁到第四千一百一十八頁的配合比設計——不接受整改。退回設計院重新出圖。新的配合比必須經過第三方檢測機構驗證。第三方機構由住建廳指定。」

  「指定機構的名單我下周一公布。」

  孫大強站在那裡。

  他想說點什麼。

  嘴張了一下。


  執法記錄儀的綠燈在江默胸前一閃一閃。

  他閉上了嘴。

  拿起審查意見書。

  拿起那三摞圖紙——綠的、黃的、紅的。

  紅色那摞最薄。但分量最重。

  他走出評審室。

  走廊里。小方站在拐角處。

  孫大強經過的時候。兩個人對視了一秒。

  小方的目光落在他手裡那份審查意見書上。

  紅色便簽的邊角從文件里露出來。

  孫大強走進電梯。

  按了一樓。

  電梯門關上之前——他聽到二樓評審室里傳出一個聲音。

  嘶——

  酒精濕巾。

  從頭擦到尾。

  電梯門合上了。

  ——

  當天下午五點。

  住建廳七樓。三十平方米。

  江默回到辦公桌前。

  帆布袋放桌上。保溫杯放杯墊。十三厘米。

  他拿起簽字筆。在一張白紙上寫了幾行字。

  「沿江高速施工圖審查。用時三天半。」「審查總頁數5372頁。」「標註問題頁數1968頁。」「其中退回重做316頁。」「移交11頁。」「核心違規:第4112頁配合比參數操控。涉及跨江大橋主墩結構安全。」

  寫完。折好。放進帆布袋側兜。

  他坐在椅子上。

  窗外的天還亮著。三月中旬。日落在六點一刻左右。

  太陽從西邊照進來。光線打在鐵皮文件柜上。

  他拿起遊標卡尺。

  嘶——

  又擦了一遍。

  剛才那遍應該是擦完了。但他習慣擦兩遍。

  沒有規定說不能擦兩遍。

  也沒有規定說必須擦兩遍。

  他自己定的規矩。

  小方敲門。

  「江廳長。」

  「說。」

  「今天跟車的便衣換人了。之前那兩個不在。來了兩輛新車。」

  江默放下卡尺。

  「兩輛?」

  「兩輛。一輛灰色。一輛白色。白色那輛是今天下午才出現的。」

  兩輛。

  之前一直是一輛。

  增加了編制。

  「白色那輛的車牌你記了沒?」

  小方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紙條。

  六位車牌號。

  江默看了一眼。

  「省字頭。公務車牌段。」

  他把紙條放在桌上。

  「不用管。該幹什麼幹什麼。」

  小方出去了。

  江默把紙條收進抽屜。

  抽屜里已經有了七張紙條。每張上面記著不同日期出現過的跟蹤車輛車牌。

  七輛車。從一月份到三月份。

  他不知道哪些是保護他的。哪些不是。

  但他把每一輛都記下來了。

  這是慣例。

  不是因為害怕。

  是因為《公務用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公務用車實行集中管理。所有公務車輛的使用應當登記備案。

  如果是公務車——那就有使用記錄。用車單位、審批人、用途——都查得到。

  如果查不到——那它不是公務車。

  他把抽屜關上。

  窗外的太陽又低了一點。

  路燈快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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