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獵人被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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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月二十五日。

  北京的回函到得比鄭毅預計的快了四天。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紅頭文件。

  發文字號——中巡組函〔2025〕017號。

  內容很短。

  三段。

  第一段:「收到江北省住建廳廳長江默同志關於省委第三巡視組問詢工作違規問題的反映。」

  第二段:「經研究,決定派員赴江北省進行核實。請省委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第三段:「核實期間,省委第三巡視組暫停一切工作。」

  暫停。

  一切工作。

  這份紅頭文件在省委辦公廳流轉的時候。

  經手的每一個人都多看了兩遍。

  不是看內容。

  是看發文單位。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這個名字出現在針對省級巡視組的公文里。

  意味著什麼,不需要解釋。

  鹿衡山在當天下午收到了這份函件。

  他看了一遍。

  放在桌上。

  拿起電話。

  「鐵軍。」

  「在。」

  「中央來人了。查鄭毅的巡視組。」

  電話那頭安靜了一秒。

  「因為江默的投訴?」

  「二十三項。」

  「二十三項——比上次鍾偉民的七十三個億還要多?」

  「不是金額多。是條數多。燈泡功率、盒飯資質、進口硒鼓、酒店超標——全是雞毛蒜皮。」

  「雞毛蒜皮?」

  鹿衡山把函件翻了一下。

  「中央巡視辦不會為雞毛蒜皮派人下來。他們派人——說明這二十三項雞毛蒜皮加在一起,不是雞毛蒜皮。」

  李鐵軍在電話那頭沒接話。

  因為他在想另一件事。

  審查江默的人被江默反向審查。

  審查結果——審查者二十三項違規。被審查者零項。

  這個邏輯閉環完成之後。

  全省還有誰敢查江默?

  查他的人自己先倒了。

  以後再有人提議「組織審查江默」——第一個跳出來反對的,不是江默的支持者,是審查組的候選成員。

  誰去誰挨刀。

  這比任何保護傘都管用。

  「鹿書記。」

  「嗯。」

  「四個廳局的聯名投訴——現在怎麼定性?」

  鹿衡山看了一眼桌上那份投訴件。

  四枚公章。措辭鏗鏘。

  寫投訴的時候,鍾偉民還是交通運輸廳的常務副廳長。

  現在鍾偉民在省紀委的留置點裡。

  四枚公章少了一枚。

  剩下三個單位——發改委的周建設、自然資源廳的孟慶華、生態環境廳的高志勇。

  「鐵軍,那三個人最近什麼動靜?」

  「安靜。非常安靜。周建設上周請了病假。孟慶華調整了分管領域,主動把用地預審的工作交給了別人。高志勇——」

  「高志勇怎麼了?」

  「高志勇在環評處組織了一次全員法規考試。閉卷。兩小時。不及格的重考。」

  鹿衡山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兩下。

  這三個人的反應說明了一個事實——他們心虛。

  聯名投訴江默的時候底氣十足。

  鍾偉民倒了之後。

  底氣沒了。

  剩下的三個人——每個人身上都有問題。

  孟慶華的用地預審里有三段基本農田改了名字。

  周建設的評審專家名單里有施工方的人。


  高志勇的環評公示少了三天。

  江默在聯席會上退回項目建議書的時候。

  沒有點名說這三個人有問題。

  但這三個人自己清楚。

  江默查出了概算虛高十四億。寄了北京。鍾偉民進去了。

  下一個是誰?

  每個人都覺得下一個是自己。

  「鐵軍。聯名投訴的事——不用專門處理了。」

  「自然消亡?」

  「對。投訴人自己都不敢再提了。」

  鹿衡山把那份投訴件放進抽屜。

  鎖了。

  ——

  二月二十六日。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派來的人到了。

  兩個人。

  低調。

  住在省委招待所。

  不是如意酒店。

  他們做的第一件事——核實江默函件中的二十三項違規。

  逐項。

  第一項。審查室白熾燈功率。

  拆下來看了。

  兩百二十瓦。

  比江默估算的還多了二十瓦。

  他說「約兩百瓦」。

  客氣了。

  第二項。休息安排表。

  調了巡視組的全部工作記錄。

  沒有。

  確實沒有。

  第三項。盒飯供應商資質。

  查了「鑫源快餐」的工商登記。

  個體工商戶。

  無集中配送資質。

  事實成立。

  逐項核實。

  一天半。

  二十三項。

  成立了多少?

  二十一項。

  兩項不成立。

  第十六項——江默說文印室的硒鼓是進口品牌。

  核實結果——那個品牌是國產貼牌,掛了個英文名字。

  實際採購價二百九十元。

  沒超標。

  第二十一項——江默說問詢組一名幹事的工作證照片與本人不符。

  核實結果——那名幹事在審查前一周剃了鬍子,審查期間又長出來了。

  照片拍攝時確實沒有鬍子。

  屬於自然生長。

  不構成違規。

  兩項不成立。

  二十一項成立。

  核實報告在二月二十八日回傳北京。

  當天下午。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出決定——

  對省委第三巡視組進行通報批評。

  鄭毅被免去巡視組組長職務。

  問詢組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談話提醒、批評教育和書面檢查等處理。

  如意酒店的超標住宿費用——全額退賠。

  進口硒鼓——退還供貨商。

  白熾燈——換了。

  換成了LED。

  九瓦每平方米。

  剛好。

  ——

  消息傳回省城的速度比文件流轉快。

  二月二十八日晚上。

  住建廳七樓。

  小方在日誌本上寫了一行。

  「2月28日。據內部消息,省委第三巡視組組長鄭毅被免職。原因——被江廳長投訴的二十三項違規中,二十一項成立。」

  他停了一下。

  筆尖在紙上懸了兩秒。

  「江廳長被審查了七十四個小時。零違規。」


  「審查江廳長的人——二十一項違規。組長免職。」

  他又加了一行。

  「以後還有人敢審查江廳長嗎?」

  想了想。劃掉了「敢」字。改成「能」。

  「以後還有人能審查江廳長嗎?」

  這個問題他回答不了。

  但全省官場的人大概都在想同一個問題。

  答案在望春路的路燈下面。

  在那個帆布袋的側兜里。

  在那把遊標卡尺的精度刻度之間。

  在三十平方米的辦公室的白光之下。

  那個人坐在一千四百八十塊的國產椅子上。

  面前攤著明天要審的文件。

  紅光還在亮。

  他還在畫圈。

  貼便簽。

  嘶——

  酒精濕巾。

  從頭擦到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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