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深紅色的圖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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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月十日晚。

  住建廳七樓。三十平方米的辦公室。

  江默把帆布袋放在桌上。拿出那份藍色封面的項目建議書複印件。

  退回的原件給了鍾偉民。但複印件他留了一份。依據《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第三十條——「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公文管理制度,對涉及重要工作事項的文件應當留存備份。」

  留得合法。

  他把複印件攤開。從第一頁開始重新看。

  上午在會議室里,時間不夠。他只挑了三個最顯眼的紅光點。概算虛高。費率超標。招標違規。

  現在沒人打擾了。他可以慢慢看。

  第一頁。項目概況。

  紅光從「建設規模」一欄里滲出來。

  「改擴建里程347公里。其中新建橋樑47座。隧道12座。互通立交23處。」

  他翻到附件三。橋樑設計參數匯總表。四十七座橋。每一座的設計參數都列了出來。跨徑、墩高、樁基深度、承載力。

  紅光從第七座橋的數據上冒出來。

  龍潭大橋。主跨320米。橋型——連續剛構。

  樁基設計深度——四十二米。

  江默的視網膜上浮現了一條規範。

  《公路橋涵地基與基礎設計規範》JTG3363-2019,第5.3.2條——嵌岩樁嵌入完整基岩的深度不宜小於樁徑的三倍。

  龍潭大橋的樁徑標註為兩米。

  三倍——六米。

  嵌岩深度六米就夠了。

  為什麼設計深度寫了四十二米?

  他翻到地質勘察報告。龍潭大橋橋位處的地質柱狀圖顯示——基岩頂面埋深十八米。覆蓋層十八米。嵌入基岩需要穿過覆蓋層再往下打六米。總深度二十四米。

  四十二減去二十四——多了十八米。

  十八米的樁基。多打出來的。

  多打十八米的代價——每根樁多花約九十萬。龍潭大橋共三十六根樁。三十六乘以九十萬。

  三千二百四十萬。

  一座橋。多出來三千二百四十萬。

  紅光從數字里湧上來。不是微紅。

  江默翻到第二座出問題的橋。

  鳳凰山隧道連接橋。樁基設計深度三十八米。地勘報告顯示基岩頂面埋深十二米。合理設計深度不超過二十米。

  多了十八米。

  又是十八米。

  第三座。第四座。第五座。

  十八米。十八米。十八米。

  江默停了。

  他把五座橋的數據抄在白紙上。排成一列。每一座多出來的樁基深度——全是十八米。

  不是巧合。

  巧合的樁基不會整整齊齊多出同一個數字。

  這是系統性的虛增。有人在設計階段就把樁基深度統一加了十八米。

  十八米——這個數字大概是某個人精心計算過的。多到足夠套取大量資金,少到不至於讓一般審查者起疑。一座橋多三千萬。五座橋多一點六個億。

  如果四十七座橋里有更多的橋存在同樣的問題——

  江默往下翻。

  第六座。多了十八米。

  第七座。多了十八米。

  第十二座。多了十八米。

  他一直翻到最後一座。

  四十七座橋中——二十三座存在樁基深度異常虛增。全部多了十八米。

  二十三座橋。每座多三千二百四十萬。

  總計——七億四千五百二十萬。

  這只是樁基一項。

  江默放下複印件。拿起簽字筆。在白紙上寫下第一行。

  「樁基虛增:23座橋,約7.45億。」

  然後他翻到概算總表。重新開始看。

  紅光一路亮下去。

  橋面鋪裝的瀝青用量。紅。


  隧道二次襯砌的混凝土標號。紅。

  互通立交的匝道土方量。紅。

  每一項的虛增幅度不大。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但項項都多。項項都精心控制在不太離譜的範圍內。

  江默花了三個小時。從第一頁翻到最後一頁。

  白紙上的數字越來越多。

  翻完的時候,他把白紙上的所有虛增項目加了一個總數。

  樁基虛增:7.45億。

  橋面鋪裝虛增:2.1億。

  隧道襯砌虛增:1.8億。

  匝道土方虛增:0.95億。

  鋼結構虛增:1.3億。

  其他零散項目虛增:0.6億。

  合計——十四億兩千萬。

  一百一十三億的工程。虛增了十四億兩千萬。

  百分之十二點六。

  紅光在白紙上映出來的時候,江默的面部表情沒有變化。心率沒有變化。呼吸頻率沒有變化。

  但他做了一件事。

  他把遊標卡尺從帆布袋裡拿出來。夾住了那頁地勘報告的紙張邊緣。沒有量什麼。只是夾著。

  這是他的習慣。當數據量超過一定閾值的時候,他需要手裡握著一個精密的東西。

  遊標卡尺的金屬在日光燈下泛著冷光。

  十四億兩千萬。

  這筆錢會流進誰的口袋?

  江默不關心。

  那不是住建廳的管轄範圍。那是紀委和審計的事。

  他關心的只有一個問題——這份項目建議書上的數據是不是真的。

  不是真的。

  他已經證完了。

  江默把白紙折好。放進一個新的牛皮紙信封。

  拿起簽字筆。在信封封面寫了收件人。

  「省紀委監委第一審查調查室。」

  函件編號:YJ-2025-JN-0024。

  他把信封封好。放進「待發」文件架。

  然後他拿起酒精濕巾。

  嘶——

  遊標卡尺從頭擦到尾。

  收進帆布袋。

  站起來。穿上深灰色夾克。

  走出辦公室之前,回頭看了一眼桌面。

  乾淨。白紙收了。複印件歸了檔。簽字筆帽蓋好。保溫杯在杯墊上。

  杯墊距桌面右上角十三厘米。

  他關了燈。鎖了門。

  走到一樓大門口。

  老周站在門衛室里。

  「江廳長。」

  江默點了一下頭。

  「路燈都亮著。」

  二月的夜風比一月暖了一點。暖了大概兩度。

  望春路。步頻一百一十。步幅七十厘米。

  身後三百米。灰色轎車。龜速。

  駕駛位的便衣在嚼牛肉乾。副駕駛那個手機上收到了一條同事發來的消息。

  「聽說今天四個廳局圍他。他一張紙就把人打發了。」

  副駕駛回了兩個字。

  「正常。」

  他想了想。又回了一條。

  「不正常的是四個廳局。四個人加起來都不敢簽一張紙。」

  灰色轎車跟在後面。路燈把前面那個人的影子拉得很長。

  影子的步幅很穩定。七十厘米。一步不多。一步不少。

  ——

  第二天上午。

  小方把那封寄給省紀委的信封從「待發」文件架里取出來。

  他看了一眼收件單位。

  沒問為什麼。

  他已經學會了不問。

  走機要通道。簽收。回執。

  流程他閉著眼都能走完了。

  他回到工位。打開日誌本。

  「2月11日。江廳長昨晚在辦公室待到十點半。審了一份項目建議書的複印件。今天一早送了一封函給紀委。」

  停了一下。

  「我沒看函件的內容。但信封的厚度目測約八毫米。裡面應該有至少四頁紙。」

  他把「目測」兩個字看了看。想改成「估測」。最後沒改。

  因為江默用的就是「目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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