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省公安廳的專題會
齊東昌被帶走後的第三天。
省公安廳六樓大會議室。
會議桌是橢圓形的。坐了十九個人。公安廳廳長、兩個副廳長、刑偵總隊長、反恐總隊長、特警支隊長、法制總隊長、技偵總隊長,以及各轄區分局的刑偵大隊長。
議題只有一個。
《關於省住建廳副廳長江默連續遭受人身安全威脅案件的專題研判》。
刑偵總隊長匯報案情。
「截至目前,江默同志在履職期間共遭受三次人身安全威脅。第一次,地下室縱火未遂。第二次,職業殺手持管制刀具冒充維修工闖入辦公區域。第三次,同一殺手潛伏於四樓辦公室伏擊。」
他翻了一頁PPT。
「三次事件中,江默同志均在未獲得警方保護的情況下獨立應對。第一次使用推車式滅火器制服三名暴徒。第二次通過公章防偽暗紋識破殺手偽裝。第三次通過門把手油脂痕跡和門底雷射照射確認室內有埋伏人員。」
他停了一下。
「說實話,我從警二十三年。這三次如果發生在其他任何一個公務員身上——人早沒了。」
會議室里安靜了幾秒。
公安廳長開口了。「安保方案呢?」
反恐總隊長站起來。「我們擬了一套二級安保方案。二十四小時三班倒,每班四人。兩名便衣跟隨,兩名在外圍車輛待命。通勤路線每日隨機調整。辦公區域加裝一鍵報警系統和防彈玻璃——」
「他拒絕了。」
說這話的是特警支隊長。就是前兩天帶隊去住建廳的那位。
會議室里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
特警支隊長清了清嗓子。「昨天我帶方案去找他。他看了三分鐘。然後給我指出了方案里四個格式錯誤和兩個法條引用失誤。」
有人問:「然後呢?」
「然後他說——'安保方案的制式格式應參照《公安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規範》附件三的模板。你們的頁邊距上下左右分別超了1毫米、2毫米、0.5毫米和1.5毫米。另外,第四頁引用的《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五條應為第八十四條。請修改後重新報送。'」
會議室里沒人說話。
特警支隊長繼續:「我回去改了。改完又送過去。他又看了三分鐘。這次格式沒問題了。但他說——」
「他說什麼?」
「他說:'方案里的安保人員配置標準參照的是副省級幹部標準。我是副廳級。依據《警衛工作規定》第十九條,副廳級幹部的安保配置應為——'後面一串我記不全了。反正大意就是我們配多了。四個人應該改成兩個。外圍車輛不需要。防彈玻璃也不需要——因為他的辦公室面積還在整改,他暫時不在那間辦公室辦公。」
公安廳長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兩下。
「他不在那間辦公室?那他在哪?」
「七樓審批處大廳。一個開放式工位。A-17號。」
「副廳長坐開放式工位?」
「對。因為副廳長辦公室面積超標了2.03平方米。」
公安廳長的手指停了。
「多少?」
「2.03平方米。」
會議室里出現了一種微妙的聲音。不是笑。十九個公安系統的幹部,沒有一個人笑。但所有人的呼吸節奏都變了一下。
法制總隊長舉了一下手。「我有個問題。他坐在開放式工位上——那我們的安保人員部署在哪?總不能在大廳里站四個便衣吧?一眼就看出來了。」
特警支隊長說:「這就是他拒絕的另一個理由。他說——審批處大廳有其他在崗工作人員。安保人員進入會干擾正常辦公秩序。依據《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第幾條第幾款——我真記不住了。反正就是不讓進。」
公安廳長把手從桌上拿開。靠在椅背上。
「換個思路。人不進去。技術手段跟上。」
技偵總隊長點頭。「可以在大廳加裝高清球機和聲紋採集設備。與分局指揮中心聯網。出入口增設人臉識別閘機。」
「人臉識別閘機——住建廳門口已經有了。」特警支隊長說。
「什麼時候裝的?」
「江默上任第三天。他自己申請的。走的固定資產採購流程。發票、審批單、驗收報告一條龍。後勤處長跟我說,他連閘機的安裝高度都量了——標準是120厘米。他量完是119.7厘米。讓施工方墊高了3毫米。」
會議室里再次出現了那種微妙的聲音。
公安廳長做了一個決定。
「安保方案按他的意見改。副廳級標準。兩個人。外圍不部署車輛。不裝防彈玻璃。但是——」
他加重了語氣。
「技偵手段全部拉滿。住建廳方圓五百米內的所有公共監控接入我們的平台。他通勤路線上每一個路口的信號燈系統接入智能交通管控。一旦發現異常車輛或人員——三十秒內鎖定。」
「另外,把他通勤路線上那個煎餅攤也納入重點監控範圍。」
反恐總隊長愣了一下。「煎餅攤?」
「有人試過在煎餅里下毒。雖然沒成——但我不想等下次成了再說。」
會議散了。
十九個人走出會議室的時候,刑偵總隊長跟法制總隊長走在最後面。
法制總隊長低聲說了一句:「老孫,你說這個人——他到底圖什麼?」
刑偵總隊長想了想。
「不知道。但我覺得吧——他可能什麼都不圖。他就是那種人。規矩寫在那,他就照著做。不照著做的人在他眼裡不是壞人——是錯誤。他改錯誤。」
法制總隊長走了兩步。
「那我們算什麼?」
「我們?」刑偵總隊長推開樓梯間的門。「我們是負責保護這個改錯誤的人不被錯誤幹掉的人。」
門關了。樓梯間裡安靜下來。
——
同一時間。
住建廳七樓。
A-17工位。
江默面前的桌上多了一樣東西。後勤處老馬剛送過來的。
《副廳長辦公室面積整改施工方案》(第三版)。
江默翻開。
施工面積:削減2.03平方米。合格。
砌牆起點坐標:東牆內側偏移47厘米處。他拿出雷射測距儀比對了一下隨身攜帶的建築平面圖。合格。
施工材質:加氣混凝土砌塊。尺寸600×240×200mm。合格。
施工周期:十五個工作日。
砌築砂漿標號:M5。
他翻到最後一頁。
施工單位公章。
他看了一眼公章的防偽暗紋。
連續的微縮文字環。清晰。沒斷。
真的。
江默在方案首頁簽了字。
在「審批意見」欄寫了四個字——
「同意施工。」
他把方案放進「已審批」文件夾。
拿起遊標卡尺。
嘶——
擦了一遍。
窗外,十二月的天黑得早。五點不到,路燈已經亮了。
望春路上的車流稠密。紅燈綠燈交替。所有車輛在該停的時候停下來。在該走的時候走。
很規矩。
江默把帆布袋收拾好。站起來。穿上深灰色夾克。
下樓。
經過門衛室的時候,老周站起來。
「江廳長。」
江默點了一下頭。
「路上小心啊。」老周加了一句。
江默走出大門。
望春路的路燈把他的影子投在人行道上。影子很長。步幅穩定。方向不變。
他走過第一個路口。紅燈。停。
綠燈。走。
走過第二個路口。紅燈。停。
綠燈。走。
他不知道的是,這兩個路口的信號燈系統,從今天下午開始,已經被接入了省公安廳的智能交通管控平台。
他更不知道的是,他身後三百米處,一輛不起眼的灰色轎車正以跟他步行速度完全匹配的龜速行駛。車裡坐著兩個便衣民警。
他們的任務很簡單——
保護那個不需要保護的人。
保護那個用遊標卡尺丈量世界的人。
保護規矩本身。
省公安廳六樓大會議室。
會議桌是橢圓形的。坐了十九個人。公安廳廳長、兩個副廳長、刑偵總隊長、反恐總隊長、特警支隊長、法制總隊長、技偵總隊長,以及各轄區分局的刑偵大隊長。
議題只有一個。
《關於省住建廳副廳長江默連續遭受人身安全威脅案件的專題研判》。
刑偵總隊長匯報案情。
「截至目前,江默同志在履職期間共遭受三次人身安全威脅。第一次,地下室縱火未遂。第二次,職業殺手持管制刀具冒充維修工闖入辦公區域。第三次,同一殺手潛伏於四樓辦公室伏擊。」
他翻了一頁PPT。
「三次事件中,江默同志均在未獲得警方保護的情況下獨立應對。第一次使用推車式滅火器制服三名暴徒。第二次通過公章防偽暗紋識破殺手偽裝。第三次通過門把手油脂痕跡和門底雷射照射確認室內有埋伏人員。」
他停了一下。
「說實話,我從警二十三年。這三次如果發生在其他任何一個公務員身上——人早沒了。」
會議室里安靜了幾秒。
公安廳長開口了。「安保方案呢?」
反恐總隊長站起來。「我們擬了一套二級安保方案。二十四小時三班倒,每班四人。兩名便衣跟隨,兩名在外圍車輛待命。通勤路線每日隨機調整。辦公區域加裝一鍵報警系統和防彈玻璃——」
「他拒絕了。」
說這話的是特警支隊長。就是前兩天帶隊去住建廳的那位。
會議室里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
特警支隊長清了清嗓子。「昨天我帶方案去找他。他看了三分鐘。然後給我指出了方案里四個格式錯誤和兩個法條引用失誤。」
有人問:「然後呢?」
「然後他說——'安保方案的制式格式應參照《公安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規範》附件三的模板。你們的頁邊距上下左右分別超了1毫米、2毫米、0.5毫米和1.5毫米。另外,第四頁引用的《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五條應為第八十四條。請修改後重新報送。'」
會議室里沒人說話。
特警支隊長繼續:「我回去改了。改完又送過去。他又看了三分鐘。這次格式沒問題了。但他說——」
「他說什麼?」
「他說:'方案里的安保人員配置標準參照的是副省級幹部標準。我是副廳級。依據《警衛工作規定》第十九條,副廳級幹部的安保配置應為——'後面一串我記不全了。反正大意就是我們配多了。四個人應該改成兩個。外圍車輛不需要。防彈玻璃也不需要——因為他的辦公室面積還在整改,他暫時不在那間辦公室辦公。」
公安廳長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兩下。
「他不在那間辦公室?那他在哪?」
「七樓審批處大廳。一個開放式工位。A-17號。」
「副廳長坐開放式工位?」
「對。因為副廳長辦公室面積超標了2.03平方米。」
公安廳長的手指停了。
「多少?」
「2.03平方米。」
會議室里出現了一種微妙的聲音。不是笑。十九個公安系統的幹部,沒有一個人笑。但所有人的呼吸節奏都變了一下。
法制總隊長舉了一下手。「我有個問題。他坐在開放式工位上——那我們的安保人員部署在哪?總不能在大廳里站四個便衣吧?一眼就看出來了。」
特警支隊長說:「這就是他拒絕的另一個理由。他說——審批處大廳有其他在崗工作人員。安保人員進入會干擾正常辦公秩序。依據《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第幾條第幾款——我真記不住了。反正就是不讓進。」
公安廳長把手從桌上拿開。靠在椅背上。
「換個思路。人不進去。技術手段跟上。」
技偵總隊長點頭。「可以在大廳加裝高清球機和聲紋採集設備。與分局指揮中心聯網。出入口增設人臉識別閘機。」
「人臉識別閘機——住建廳門口已經有了。」特警支隊長說。
「什麼時候裝的?」
「江默上任第三天。他自己申請的。走的固定資產採購流程。發票、審批單、驗收報告一條龍。後勤處長跟我說,他連閘機的安裝高度都量了——標準是120厘米。他量完是119.7厘米。讓施工方墊高了3毫米。」
會議室里再次出現了那種微妙的聲音。
公安廳長做了一個決定。
「安保方案按他的意見改。副廳級標準。兩個人。外圍不部署車輛。不裝防彈玻璃。但是——」
他加重了語氣。
「技偵手段全部拉滿。住建廳方圓五百米內的所有公共監控接入我們的平台。他通勤路線上每一個路口的信號燈系統接入智能交通管控。一旦發現異常車輛或人員——三十秒內鎖定。」
「另外,把他通勤路線上那個煎餅攤也納入重點監控範圍。」
反恐總隊長愣了一下。「煎餅攤?」
「有人試過在煎餅里下毒。雖然沒成——但我不想等下次成了再說。」
會議散了。
十九個人走出會議室的時候,刑偵總隊長跟法制總隊長走在最後面。
法制總隊長低聲說了一句:「老孫,你說這個人——他到底圖什麼?」
刑偵總隊長想了想。
「不知道。但我覺得吧——他可能什麼都不圖。他就是那種人。規矩寫在那,他就照著做。不照著做的人在他眼裡不是壞人——是錯誤。他改錯誤。」
法制總隊長走了兩步。
「那我們算什麼?」
「我們?」刑偵總隊長推開樓梯間的門。「我們是負責保護這個改錯誤的人不被錯誤幹掉的人。」
門關了。樓梯間裡安靜下來。
——
同一時間。
住建廳七樓。
A-17工位。
江默面前的桌上多了一樣東西。後勤處老馬剛送過來的。
《副廳長辦公室面積整改施工方案》(第三版)。
江默翻開。
施工面積:削減2.03平方米。合格。
砌牆起點坐標:東牆內側偏移47厘米處。他拿出雷射測距儀比對了一下隨身攜帶的建築平面圖。合格。
施工材質:加氣混凝土砌塊。尺寸600×240×200mm。合格。
施工周期:十五個工作日。
砌築砂漿標號:M5。
他翻到最後一頁。
施工單位公章。
他看了一眼公章的防偽暗紋。
連續的微縮文字環。清晰。沒斷。
真的。
江默在方案首頁簽了字。
在「審批意見」欄寫了四個字——
「同意施工。」
他把方案放進「已審批」文件夾。
拿起遊標卡尺。
嘶——
擦了一遍。
窗外,十二月的天黑得早。五點不到,路燈已經亮了。
望春路上的車流稠密。紅燈綠燈交替。所有車輛在該停的時候停下來。在該走的時候走。
很規矩。
江默把帆布袋收拾好。站起來。穿上深灰色夾克。
下樓。
經過門衛室的時候,老周站起來。
「江廳長。」
江默點了一下頭。
「路上小心啊。」老周加了一句。
江默走出大門。
望春路的路燈把他的影子投在人行道上。影子很長。步幅穩定。方向不變。
他走過第一個路口。紅燈。停。
綠燈。走。
走過第二個路口。紅燈。停。
綠燈。走。
他不知道的是,這兩個路口的信號燈系統,從今天下午開始,已經被接入了省公安廳的智能交通管控平台。
他更不知道的是,他身後三百米處,一輛不起眼的灰色轎車正以跟他步行速度完全匹配的龜速行駛。車裡坐著兩個便衣民警。
他們的任務很簡單——
保護那個不需要保護的人。
保護那個用遊標卡尺丈量世界的人。
保護規矩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