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完美的「升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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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視組被帶走之後的四十八小時。

  省住建廳的走廊里安靜得像太平間。

  沒有人串門。沒有人閒聊。連印表機都不敢發出太大聲響。

  陳維民在自己的辦公室里坐了一整天。

  門鎖著。窗簾拉著。

  秘書小張敲了兩次門。第一次送文件,第二次送飯。

  兩次都被一個字打發了。

  「滾。」

  小張把飯盒放在門口地上。

  回到自己的工位,他做了一件從來沒做過的事——打開手機,搜了一下「省內公務員辭職流程」。

  搜了三分鐘。

  關了。

  辭了也沒用。今年的考核材料還壓在江默那。

  陳維民不是怕江默。

  他是怕自己。

  他怕自己身上有沒有連自己都忘了的違規。

  一張十五年前的報銷單,一次二十年前的公務接待,一個早已退市的手錶品牌……任何一根線頭,被江默那把尺子量過之後,都可能變成一條絞索。

  他必須把江默弄走。

  不是弄死。是弄遠。

  弄到一個沒有審批權、沒有公章、沒有文件經手權限的地方。讓他那雙5.2的眼睛再也看不到任何能冒紅光的東西。

  周四下午三點。

  陳維民把僅存的兩個副廳長叫到了自己辦公室。

  一個姓孫。一個姓蔣。

  兩個人坐下之前都先看了看椅子的腿。

  看有沒有腳墊。

  有。四個齊全。鬆了一口氣。

  「我長話短說。」

  陳維民的嗓子還是啞的。

  「江默不能再待在審批處。」

  孫副廳長點頭。

  蔣副廳長也點頭。

  「但不能違規調動。程序上必須乾淨。」

  兩個副廳長同時看向陳維民桌上的人事處移交過來的《廳內崗位編制目錄》。

  「降職不行。」孫副廳長先排除。「《公務員法》第四十八條,非因法定事由不得降低公務員職務職級。他年年優秀,沒有法定事由。」

  「開除更不行。」蔣副廳長搖頭。「林國棟上次就說過了。五種情形一條不沾。」

  「所以只有一個辦法。」

  陳維民翻開編制目錄。

  手指點在第四十三頁。

  「平級調動。審批處代理處長——調任廳志編纂辦主任。同為正科級崗位。不涉及升降。」

  廳志編纂辦。

  這四個字在省住建廳的編制體系里,約等於植物人的心電圖——有線,但是平的。

  編纂辦的職責是編纂《省住建廳廳志》。上一次編廳志是2008年。編完之後,這個部門就再也沒有產出過任何文字。

  它的存在意義是——給編制目錄湊一個整數。

  編纂辦名下有兩個編制。實際在崗人數:零。

  辦公地點在地下二層。面積倒是夠。因為地下二層原來是檔案庫房,後來新的檔案室搬去了三樓,這裡就成了堆雜物的倉庫。

  沒有窗戶。

  沒有網絡埠。

  沒有獨立衛生間。

  連空調外機的管道都沒接。

  「這個崗位——」蔣副廳長措辭謹慎,「有沒有文件經手權限?」

  「沒有。」陳維民翻出編纂辦的崗位說明書。「職責範圍:負責廳志資料的收集、整理與編撰。不涉及任何行政審批事項。不具備公章使用權限。不參與廳務會議。」

  三個人對視。

  孫副廳長低聲說了一句。

  「等於讓他去地下室寫回憶錄。」

  陳維民沒笑。

  他拿起筆,在人事調動審批表上簽了字。

  簽完之後他看了看自己寫的字。


  每一筆都在抖。

  任命文件在兩小時內完成了全部內部流程。

  人事處長林國棟親自審核了五遍格式。

  五遍。

  因為他知道這份文件最終會落在誰手上。

  文件編號、發文字號、六角括號、年份、頁邊距——全部經得起遊標卡尺的檢驗。

  下午五點十分。

  行政科的小王被派去審批處送文件。

  他手裡捧著那份紅頭任命通知,站在審批處大廳門口,兩條腿打架。

  他先敲了門。

  三下。

  進了門。

  他這次記得了——先邁左腳。

  雖然上次那個攔他的科員小方說過「沒有規定先邁哪只腳」,但小王不想冒險。

  走到A-17工位前面。

  江默在看文件。

  「江……江處——江主任。」

  小王把任命通知放在桌上。

  江默抬頭。

  眼球掃過紅頭文件。

  沒有紅光。

  一絲都沒有。

  文件的格式、字號、發文流程、簽發權限——全部合規。

  乾乾淨淨。

  他們學聰明了。

  江默拿起文件。從第一行看到最後一行。

  然後他做了一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

  他打開抽屜,拿出遊標卡尺。

  卡尺的金屬臂張開。

  夾住文件的左側邊距。

  讀數。

  「31.7毫米。」

  標準要求:左側頁邊距不小於30毫米。

  合格。

  江默把卡尺收好。

  從另一個抽屜里拿出一支黑色簽字筆——筆筒里正好五支,其中紅色一支——在接收回執上簽了自己的名字。

  字跡工整。

  落筆穩定。

  小王拿著回執跑了。

  跑出審批處的門之後,他在走廊里一路小跑到電梯口,進電梯,按關門鍵,等門合上——

  掏出手機發了一條朋友圈。

  配圖是他剛才偷拍的審批處大廳。沒拍到江默本人。只拍了A-17工位上那把銀色的遊標卡尺。

  文字只有四個字:「他走了!!」

  三分鐘內收到了六十七個贊。

  其中二十三個來自住建廳內部。

  包括陳維民的秘書小張。

  審批處剩下的十個科員,在江默簽完字之後的那幾秒鐘里,集體經歷了一種複雜的情緒——

  解脫、慶幸、不舍、恐懼。

  前三種好理解。

  第四種是因為——江默走了,誰來審文件?

  誰來給他們把關?

  萬一新來的處長是個馬虎鬼,放過了一份不合規的文件,事後追責追到經辦人頭上——

  沒人兜底了。

  這個念頭冒出來的時候,有兩個科員的表情變得微妙。

  他們發現自己居然在懷念那個「人形質檢機」。

  就像ICU的病人懷念呼吸機一樣——戴著難受,摘了要命。

  當天下午六點整。

  江默開始收拾A-17工位。

  他的物品清單極短。

  一把遊標卡尺。一台執法記錄儀。一隻帆布袋。六本法律法規彙編。一包未拆封的酒精濕巾。一盒黑色簽字筆。一支紅色簽字筆。

  沒有照片框。沒有綠植。沒有零食。沒有任何私人物品。

  他把東西裝進帆布袋。

  拉好拉鏈。

  站起來。

  環顧了一下審批處大廳。


  十個工位。十個人。

  沒有人跟他說再見。

  因為沒有人確定「再見」這兩個字在當前語境下是否合規。

  江默提著帆布袋走出大廳。

  走廊。電梯。負一層。負二層。

  電梯到負二層的時候,燈光變暗了。

  走出電梯,左轉,經過一段牆皮剝落的通道。

  通道盡頭是一扇灰色鐵門。

  門上掛著一塊塑料牌。白底紅字。

  「廳志編纂辦」。

  塑料牌的右下角缺了一個角。

  江默看了一眼。

  沒有紅光。

  因為辦公室門牌的規格和材質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

  他推開鐵門。

  門軸鏽了。

  發出一聲尖銳的金屬摩擦聲。

  門後面的畫面——

  在省住建廳六層辦公樓里,地面以上是空調暖風和印表機墨粉的氣味。

  地面以下兩層,是另一個世界。

  陳維民在辦公室里等著小王的消息。

  小王回來的時候幾乎是蹦著進來的。

  「廳長!他簽了!搬了!走了!」

  陳維民沒有蹦。

  但他幹了一件同樣出格的事。

  他從抽屜最深處摸出了一包藏了八個月的軟中華。

  八個月前江默舉報王建國的那天,他把煙戒了。

  不是想戒。

  是不敢抽。

  因為辦公室禁菸是有規定的。

  現在——

  他把煙叼在嘴裡。

  沒點。

  叼了三秒鐘。

  又放回去了。

  因為窗戶是開的。樓下有人經過。萬一被看到——

  萬一被誰看到——

  他把煙塞回抽屜。鎖上。

  習慣一旦形成,就收不回去了。

  這大概是江默留給省住建廳最持久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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