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完美的「升職陷阱」
巡視組被帶走之後的四十八小時。
省住建廳的走廊里安靜得像太平間。
沒有人串門。沒有人閒聊。連印表機都不敢發出太大聲響。
陳維民在自己的辦公室里坐了一整天。
門鎖著。窗簾拉著。
秘書小張敲了兩次門。第一次送文件,第二次送飯。
兩次都被一個字打發了。
「滾。」
小張把飯盒放在門口地上。
回到自己的工位,他做了一件從來沒做過的事——打開手機,搜了一下「省內公務員辭職流程」。
搜了三分鐘。
關了。
辭了也沒用。今年的考核材料還壓在江默那。
陳維民不是怕江默。
他是怕自己。
他怕自己身上有沒有連自己都忘了的違規。
一張十五年前的報銷單,一次二十年前的公務接待,一個早已退市的手錶品牌……任何一根線頭,被江默那把尺子量過之後,都可能變成一條絞索。
他必須把江默弄走。
不是弄死。是弄遠。
弄到一個沒有審批權、沒有公章、沒有文件經手權限的地方。讓他那雙5.2的眼睛再也看不到任何能冒紅光的東西。
周四下午三點。
陳維民把僅存的兩個副廳長叫到了自己辦公室。
一個姓孫。一個姓蔣。
兩個人坐下之前都先看了看椅子的腿。
看有沒有腳墊。
有。四個齊全。鬆了一口氣。
「我長話短說。」
陳維民的嗓子還是啞的。
「江默不能再待在審批處。」
孫副廳長點頭。
蔣副廳長也點頭。
「但不能違規調動。程序上必須乾淨。」
兩個副廳長同時看向陳維民桌上的人事處移交過來的《廳內崗位編制目錄》。
「降職不行。」孫副廳長先排除。「《公務員法》第四十八條,非因法定事由不得降低公務員職務職級。他年年優秀,沒有法定事由。」
「開除更不行。」蔣副廳長搖頭。「林國棟上次就說過了。五種情形一條不沾。」
「所以只有一個辦法。」
陳維民翻開編制目錄。
手指點在第四十三頁。
「平級調動。審批處代理處長——調任廳志編纂辦主任。同為正科級崗位。不涉及升降。」
廳志編纂辦。
這四個字在省住建廳的編制體系里,約等於植物人的心電圖——有線,但是平的。
編纂辦的職責是編纂《省住建廳廳志》。上一次編廳志是2008年。編完之後,這個部門就再也沒有產出過任何文字。
它的存在意義是——給編制目錄湊一個整數。
編纂辦名下有兩個編制。實際在崗人數:零。
辦公地點在地下二層。面積倒是夠。因為地下二層原來是檔案庫房,後來新的檔案室搬去了三樓,這裡就成了堆雜物的倉庫。
沒有窗戶。
沒有網絡埠。
沒有獨立衛生間。
連空調外機的管道都沒接。
「這個崗位——」蔣副廳長措辭謹慎,「有沒有文件經手權限?」
「沒有。」陳維民翻出編纂辦的崗位說明書。「職責範圍:負責廳志資料的收集、整理與編撰。不涉及任何行政審批事項。不具備公章使用權限。不參與廳務會議。」
三個人對視。
孫副廳長低聲說了一句。
「等於讓他去地下室寫回憶錄。」
陳維民沒笑。
他拿起筆,在人事調動審批表上簽了字。
簽完之後他看了看自己寫的字。
每一筆都在抖。
任命文件在兩小時內完成了全部內部流程。
人事處長林國棟親自審核了五遍格式。
五遍。
因為他知道這份文件最終會落在誰手上。
文件編號、發文字號、六角括號、年份、頁邊距——全部經得起遊標卡尺的檢驗。
下午五點十分。
行政科的小王被派去審批處送文件。
他手裡捧著那份紅頭任命通知,站在審批處大廳門口,兩條腿打架。
他先敲了門。
三下。
進了門。
他這次記得了——先邁左腳。
雖然上次那個攔他的科員小方說過「沒有規定先邁哪只腳」,但小王不想冒險。
走到A-17工位前面。
江默在看文件。
「江……江處——江主任。」
小王把任命通知放在桌上。
江默抬頭。
眼球掃過紅頭文件。
沒有紅光。
一絲都沒有。
文件的格式、字號、發文流程、簽發權限——全部合規。
乾乾淨淨。
他們學聰明了。
江默拿起文件。從第一行看到最後一行。
然後他做了一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
他打開抽屜,拿出遊標卡尺。
卡尺的金屬臂張開。
夾住文件的左側邊距。
讀數。
「31.7毫米。」
標準要求:左側頁邊距不小於30毫米。
合格。
江默把卡尺收好。
從另一個抽屜里拿出一支黑色簽字筆——筆筒里正好五支,其中紅色一支——在接收回執上簽了自己的名字。
字跡工整。
落筆穩定。
小王拿著回執跑了。
跑出審批處的門之後,他在走廊里一路小跑到電梯口,進電梯,按關門鍵,等門合上——
掏出手機發了一條朋友圈。
配圖是他剛才偷拍的審批處大廳。沒拍到江默本人。只拍了A-17工位上那把銀色的遊標卡尺。
文字只有四個字:「他走了!!」
三分鐘內收到了六十七個贊。
其中二十三個來自住建廳內部。
包括陳維民的秘書小張。
審批處剩下的十個科員,在江默簽完字之後的那幾秒鐘里,集體經歷了一種複雜的情緒——
解脫、慶幸、不舍、恐懼。
前三種好理解。
第四種是因為——江默走了,誰來審文件?
誰來給他們把關?
萬一新來的處長是個馬虎鬼,放過了一份不合規的文件,事後追責追到經辦人頭上——
沒人兜底了。
這個念頭冒出來的時候,有兩個科員的表情變得微妙。
他們發現自己居然在懷念那個「人形質檢機」。
就像ICU的病人懷念呼吸機一樣——戴著難受,摘了要命。
當天下午六點整。
江默開始收拾A-17工位。
他的物品清單極短。
一把遊標卡尺。一台執法記錄儀。一隻帆布袋。六本法律法規彙編。一包未拆封的酒精濕巾。一盒黑色簽字筆。一支紅色簽字筆。
沒有照片框。沒有綠植。沒有零食。沒有任何私人物品。
他把東西裝進帆布袋。
拉好拉鏈。
站起來。
環顧了一下審批處大廳。
十個工位。十個人。
沒有人跟他說再見。
因為沒有人確定「再見」這兩個字在當前語境下是否合規。
江默提著帆布袋走出大廳。
走廊。電梯。負一層。負二層。
電梯到負二層的時候,燈光變暗了。
走出電梯,左轉,經過一段牆皮剝落的通道。
通道盡頭是一扇灰色鐵門。
門上掛著一塊塑料牌。白底紅字。
「廳志編纂辦」。
塑料牌的右下角缺了一個角。
江默看了一眼。
沒有紅光。
因為辦公室門牌的規格和材質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
他推開鐵門。
門軸鏽了。
發出一聲尖銳的金屬摩擦聲。
門後面的畫面——
在省住建廳六層辦公樓里,地面以上是空調暖風和印表機墨粉的氣味。
地面以下兩層,是另一個世界。
陳維民在辦公室里等著小王的消息。
小王回來的時候幾乎是蹦著進來的。
「廳長!他簽了!搬了!走了!」
陳維民沒有蹦。
但他幹了一件同樣出格的事。
他從抽屜最深處摸出了一包藏了八個月的軟中華。
八個月前江默舉報王建國的那天,他把煙戒了。
不是想戒。
是不敢抽。
因為辦公室禁菸是有規定的。
現在——
他把煙叼在嘴裡。
沒點。
叼了三秒鐘。
又放回去了。
因為窗戶是開的。樓下有人經過。萬一被看到——
萬一被誰看到——
他把煙塞回抽屜。鎖上。
習慣一旦形成,就收不回去了。
這大概是江默留給省住建廳最持久的遺產。
省住建廳的走廊里安靜得像太平間。
沒有人串門。沒有人閒聊。連印表機都不敢發出太大聲響。
陳維民在自己的辦公室里坐了一整天。
門鎖著。窗簾拉著。
秘書小張敲了兩次門。第一次送文件,第二次送飯。
兩次都被一個字打發了。
「滾。」
小張把飯盒放在門口地上。
回到自己的工位,他做了一件從來沒做過的事——打開手機,搜了一下「省內公務員辭職流程」。
搜了三分鐘。
關了。
辭了也沒用。今年的考核材料還壓在江默那。
陳維民不是怕江默。
他是怕自己。
他怕自己身上有沒有連自己都忘了的違規。
一張十五年前的報銷單,一次二十年前的公務接待,一個早已退市的手錶品牌……任何一根線頭,被江默那把尺子量過之後,都可能變成一條絞索。
他必須把江默弄走。
不是弄死。是弄遠。
弄到一個沒有審批權、沒有公章、沒有文件經手權限的地方。讓他那雙5.2的眼睛再也看不到任何能冒紅光的東西。
周四下午三點。
陳維民把僅存的兩個副廳長叫到了自己辦公室。
一個姓孫。一個姓蔣。
兩個人坐下之前都先看了看椅子的腿。
看有沒有腳墊。
有。四個齊全。鬆了一口氣。
「我長話短說。」
陳維民的嗓子還是啞的。
「江默不能再待在審批處。」
孫副廳長點頭。
蔣副廳長也點頭。
「但不能違規調動。程序上必須乾淨。」
兩個副廳長同時看向陳維民桌上的人事處移交過來的《廳內崗位編制目錄》。
「降職不行。」孫副廳長先排除。「《公務員法》第四十八條,非因法定事由不得降低公務員職務職級。他年年優秀,沒有法定事由。」
「開除更不行。」蔣副廳長搖頭。「林國棟上次就說過了。五種情形一條不沾。」
「所以只有一個辦法。」
陳維民翻開編制目錄。
手指點在第四十三頁。
「平級調動。審批處代理處長——調任廳志編纂辦主任。同為正科級崗位。不涉及升降。」
廳志編纂辦。
這四個字在省住建廳的編制體系里,約等於植物人的心電圖——有線,但是平的。
編纂辦的職責是編纂《省住建廳廳志》。上一次編廳志是2008年。編完之後,這個部門就再也沒有產出過任何文字。
它的存在意義是——給編制目錄湊一個整數。
編纂辦名下有兩個編制。實際在崗人數:零。
辦公地點在地下二層。面積倒是夠。因為地下二層原來是檔案庫房,後來新的檔案室搬去了三樓,這裡就成了堆雜物的倉庫。
沒有窗戶。
沒有網絡埠。
沒有獨立衛生間。
連空調外機的管道都沒接。
「這個崗位——」蔣副廳長措辭謹慎,「有沒有文件經手權限?」
「沒有。」陳維民翻出編纂辦的崗位說明書。「職責範圍:負責廳志資料的收集、整理與編撰。不涉及任何行政審批事項。不具備公章使用權限。不參與廳務會議。」
三個人對視。
孫副廳長低聲說了一句。
「等於讓他去地下室寫回憶錄。」
陳維民沒笑。
他拿起筆,在人事調動審批表上簽了字。
簽完之後他看了看自己寫的字。
每一筆都在抖。
任命文件在兩小時內完成了全部內部流程。
人事處長林國棟親自審核了五遍格式。
五遍。
因為他知道這份文件最終會落在誰手上。
文件編號、發文字號、六角括號、年份、頁邊距——全部經得起遊標卡尺的檢驗。
下午五點十分。
行政科的小王被派去審批處送文件。
他手裡捧著那份紅頭任命通知,站在審批處大廳門口,兩條腿打架。
他先敲了門。
三下。
進了門。
他這次記得了——先邁左腳。
雖然上次那個攔他的科員小方說過「沒有規定先邁哪只腳」,但小王不想冒險。
走到A-17工位前面。
江默在看文件。
「江……江處——江主任。」
小王把任命通知放在桌上。
江默抬頭。
眼球掃過紅頭文件。
沒有紅光。
一絲都沒有。
文件的格式、字號、發文流程、簽發權限——全部合規。
乾乾淨淨。
他們學聰明了。
江默拿起文件。從第一行看到最後一行。
然後他做了一件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
他打開抽屜,拿出遊標卡尺。
卡尺的金屬臂張開。
夾住文件的左側邊距。
讀數。
「31.7毫米。」
標準要求:左側頁邊距不小於30毫米。
合格。
江默把卡尺收好。
從另一個抽屜里拿出一支黑色簽字筆——筆筒里正好五支,其中紅色一支——在接收回執上簽了自己的名字。
字跡工整。
落筆穩定。
小王拿著回執跑了。
跑出審批處的門之後,他在走廊里一路小跑到電梯口,進電梯,按關門鍵,等門合上——
掏出手機發了一條朋友圈。
配圖是他剛才偷拍的審批處大廳。沒拍到江默本人。只拍了A-17工位上那把銀色的遊標卡尺。
文字只有四個字:「他走了!!」
三分鐘內收到了六十七個贊。
其中二十三個來自住建廳內部。
包括陳維民的秘書小張。
審批處剩下的十個科員,在江默簽完字之後的那幾秒鐘里,集體經歷了一種複雜的情緒——
解脫、慶幸、不舍、恐懼。
前三種好理解。
第四種是因為——江默走了,誰來審文件?
誰來給他們把關?
萬一新來的處長是個馬虎鬼,放過了一份不合規的文件,事後追責追到經辦人頭上——
沒人兜底了。
這個念頭冒出來的時候,有兩個科員的表情變得微妙。
他們發現自己居然在懷念那個「人形質檢機」。
就像ICU的病人懷念呼吸機一樣——戴著難受,摘了要命。
當天下午六點整。
江默開始收拾A-17工位。
他的物品清單極短。
一把遊標卡尺。一台執法記錄儀。一隻帆布袋。六本法律法規彙編。一包未拆封的酒精濕巾。一盒黑色簽字筆。一支紅色簽字筆。
沒有照片框。沒有綠植。沒有零食。沒有任何私人物品。
他把東西裝進帆布袋。
拉好拉鏈。
站起來。
環顧了一下審批處大廳。
十個工位。十個人。
沒有人跟他說再見。
因為沒有人確定「再見」這兩個字在當前語境下是否合規。
江默提著帆布袋走出大廳。
走廊。電梯。負一層。負二層。
電梯到負二層的時候,燈光變暗了。
走出電梯,左轉,經過一段牆皮剝落的通道。
通道盡頭是一扇灰色鐵門。
門上掛著一塊塑料牌。白底紅字。
「廳志編纂辦」。
塑料牌的右下角缺了一個角。
江默看了一眼。
沒有紅光。
因為辦公室門牌的規格和材質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
他推開鐵門。
門軸鏽了。
發出一聲尖銳的金屬摩擦聲。
門後面的畫面——
在省住建廳六層辦公樓里,地面以上是空調暖風和印表機墨粉的氣味。
地面以下兩層,是另一個世界。
陳維民在辦公室里等著小王的消息。
小王回來的時候幾乎是蹦著進來的。
「廳長!他簽了!搬了!走了!」
陳維民沒有蹦。
但他幹了一件同樣出格的事。
他從抽屜最深處摸出了一包藏了八個月的軟中華。
八個月前江默舉報王建國的那天,他把煙戒了。
不是想戒。
是不敢抽。
因為辦公室禁菸是有規定的。
現在——
他把煙叼在嘴裡。
沒點。
叼了三秒鐘。
又放回去了。
因為窗戶是開的。樓下有人經過。萬一被看到——
萬一被誰看到——
他把煙塞回抽屜。鎖上。
習慣一旦形成,就收不回去了。
這大概是江默留給省住建廳最持久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