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全廳內卷,瘋狂背法條
江默代理審批處處長的第一天,沒有任何就職講話。
沒有三把火。
沒有新官上任的排場。
他八點到崗,八點零二分坐在原來的A-17工位上。
沒有搬去處長辦公室。
有人小心翼翼地問了一句:「江處,您不搬過去嗎?」
「處長辦公室使用面積25.6平方米,超出正處級標準7.6平方米。」
「在面積整改完成之前,我在原工位辦公。」
全場噤聲。
八點十分,江默在處里的內部群發了一個文件。
《審批處合規操作手冊(試行)》。
文件是PDF格式。
327頁。
沒有人知道他什麼時候寫的。
但從文件屬性可以看到,最後修改時間是凌晨三點十七分。
327頁的手冊涵蓋了審批處所有業務流程。
從收文登記到發文歸檔。
從公章使用到印泥更換頻率。
從工位物品擺放標準到飲水機日常清潔規範。
甚至包括——筆筒內簽字筆的數量上限。
「第一百零三條:工位筆筒內簽字筆數量不得超過五支,顏色限黑色與紅色,其中紅色不得超過一支。依據:避免公文簽署過程中因隨手取用錯誤顏色簽字筆導致的合規風險。」
有個科員看到這一條的時候,低頭數了數自己筆筒里的筆。
七支。
默默抽出兩支,塞進了抽屜。
這只是開始。
手冊的第二部分是公文格式要求。
這部分占了全書的三分之一。
每一項要求後面都附了正確示例和錯誤示例。
錯誤示例標註了紅色叉號。
「第四十七條:發文字號中年份應使用六角括號'〔〕',不得使用方括號'[]'或圓括號'()'。」
這條規定下面的備註欄寫著一行小字:
「註:本年度審批處已發文件中,有13份使用了錯誤的括號格式。附件見《歷史發文格式糾錯清單》。」
十一個人同時翻到了附件。
找到了自己經手的文件編號。
有人臉紅了。
有人臉白了。
有人兩種顏色交替出現。
第三部分是考核標準。
每一項業務都對應一個扣分項。
標點符號錯誤:扣0.5分/處。
頁邊距偏差超過1毫米:扣1分/處。
法條引用錯誤:扣3分/處。
審批流程缺少必要環節:扣10分/處。
月度累計扣分超過15分——書面約談。
超過30分——年終考核降檔。
超過50分——提交廳紀委。
一個剛畢業兩年的科員看完考核標準,舉手提問。
「江處,請問如果扣分達到50分,提交廳紀委之後會怎樣?」
江默看了他一眼。
「取決於具體違規性質。」
「構成違紀的,依據《中國紀律處分條例》處理。」
「構成違法的,依據相關法律追究責任。」
「如果只是工作疏忽——」
科員的臉上出現了一絲希望。
「組織誡勉談話,記入個人檔案。」
希望滅了。
手冊下發的當天下午,審批處的印表機沒停過。
十一個人全在列印法條。
有人列印了《行政許可法》全文。
有人列印了《公文格式國家標準》。
有人直接把2024年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打了出來,用螢光筆畫了滿滿三十頁重點。
列印紙兩箱不夠用,行政科送了第三箱。
送紙的行政科小王進審批處的時候,被攔住了。
攔他的不是江默。
是審批處的科員小方。
「等一下。」
小方看了看小王的腳。
「你右腳先邁進來的。」
小王:「……什麼?」
小方翻出手機,打開剛下載的《機關辦公禮儀規範》電子版。
「第三章第二節:進入他人辦公區域應先敲門,得到允許後方可進入。本條雖未規定先邁哪只腳,但——」
他頓了一下。
「但你沒敲門。」
小王端著一箱A4紙站在門口,一臉茫然。
「我送紙還要敲門?」
小方回頭看了一眼A-17工位。
江默在看文件。
貌似沒聽見。
小方又轉回來。
「算了,進來吧。下次記得敲門。」
小王放下紙箱,跑了。
回到行政科之後,他跟同事說:
「審批處那幫人瘋了。」
消息很快擴散到了全廳。
各處室的反應各不相同。
財務處:連夜自查了過去一年所有報銷單據,發現有二十三張計程車發票缺少起止地點,全部補填。
規劃處:處長親自檢查了每個下屬的文件櫃,把所有裝訂不規範的卷宗重新裝訂了一遍。
法規處:法規處本來應該是最不怕查的——結果他們自查的時候發現,去年出具的一份法律意見書里把「行政許可法」打成了「行政許可發」。
法規處處長差點背過氣去。
連夜發了勘誤函。
這股風甚至吹到了廳長陳維民的辦公室。
陳維民的秘書小張,用了整整一個晚上重新校對了廳長上季度所有講話稿的引文出處。
查到第七篇講話稿的時候——那是陳維民在全省住建系統工作會議上的長篇發言——小張發現了一個問題。
第四頁第三段引用了一段數據。
「全省城鎮化率達到67.3%」。
小張查了一下統計局官網。
實際數據是66.8%。
差了0.5個百分點。
小張的手心開始出汗。
這篇講話稿已經印發全省了。
如果被江默看到——
小張不敢想。
他凌晨兩點鐘發了一條微信給陳維民。
「廳長,上季度工作會議講話稿第四頁的城鎮化率數據有誤,67.3%應為66.8%,需要發勘誤通知嗎?」
陳維民三分鐘後回了一個字。
「發。」
又過了十秒。
「立刻。」
第三天,走廊里出現了一個景象。
規劃處的副處長老周——五十二歲,幹了一輩子規劃,連圖紙上的色差都認不全——手裡抱著一本新版《城鄉規劃法》,站在消防通道的樓梯間裡背條款。
嘴裡念念有詞。
「第三十七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
保潔阿姨從他身邊走過的時候,投以關切的目光。
隔壁財務處的老會計,月底要報預算審核材料。
以前他報過去就行了。
現在他把每一個數字校對了三遍。
第一遍對計算器。
第二遍對電腦。
第三遍對老婆——他打電話讓老婆在家裡幫他口算驗證,因為他已經不相信任何電子設備了。
這種恐懼蔓延的速度超出了所有人的預期。
因為江默不是那種會來找你麻煩的人。
他從不巡查。
從不突擊檢查。
從不敲別人的門。
他只是坐在A-17工位上。
處理自己的文件。
但問題在於——所有文件最終都要經過審批處。
而審批處只剩一個能拍板的人。
江默。
你送來的每一份材料,他都會看。
逐字逐句。
逐行逐段。
包括標點符號。
包括頁邊距。
包括裝訂位置。
包括你用的回形針是不是生鏽了。
沒錯。
他退回過一份文件的理由是「附件第三頁使用的金屬回形針存在鏽蝕,可能污損原件,依據《機關檔案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歸檔文件應確保載體的完整性和清潔性」。
全廳上下對江默的稱呼悄悄變了。
沒人叫他「江處」了。
背地裡,他有了一個新外號。
「人形質檢機」。
有人說得更直白。
「審批處的閻王爺換了個年輕的,活兒更細了。」
江默對這些一無所知。
或者說,即使知道了,也不影響他的心率。
周五下午,發生了一件事。
副廳長潘德明走進了審批處。
潘德明,分管審批和法規,五十歲出頭,頭髮夠黑,肚子夠大。
他是陳維民的人。
也是整個住建廳現存的最高級別實權副廳長。
他手裡拿著一份文件。
薄薄的。
就三頁紙。
他直接走到了A-17工位前面。
「江默,這個文件簽一下。」
他把文件放在桌上。
江默拿起文件。
第一頁。
紅光。
第二頁。
紅光。
第三頁。
紅光亮得他眯了一下眼。
「潘廳長,這份文件有三個問題。」
潘德明雙手叉腰。
「什麼問題?」
「第一,發文字號中的年份括號使用了方括號,不符合《黨政機關公文格式》GB/T9704-2012的規定。」
潘德明的臉抽了一下。
「第二,正文第二段引用的《建築法》條款為第六十一條第二款,但實際內容對應的是第六十一條第一款。」
潘德明的臉又抽了一下。
「第三——」
江默把文件翻到第三頁。
「該項目的環評批覆文號與省環保廳官方公示系統中的編號不一致。」
「公示系統顯示該文號對應的是另一個項目。」
「也就是說——」
江默抬頭看著潘德明。
「這份環評批覆,用的是別人的編號。」
潘德明的嘴張了一下。
江默把文件推回去。
「這份文件我簽不了。」
潘德明的兩隻手從腰上放下來。
又抬起來。
再放下。
他想拍桌子。
但他看到了桌上的錄音筆。
綠燈。
在閃。
潘德明把文件拿起來,揉皺了——
又展開。
他轉身走了。
走到大廳門口的時候,腳步停了一下。
回頭看了一眼那個坐在工位上的年輕人。
年輕人已經低下頭了。
手裡拿著一片酒精濕巾。
在擦遊標卡尺。
潘德明轉回頭,走進了電梯。
電梯門關上之前,他聽到身後審批處里傳來一個聲音。
很輕。
是酒精濕巾擦過金屬表面的聲音。
嘶——嘶——
綿密、均勻、不帶任何感情。
潘德明打了個寒顫。
電梯裡,他掏出手機,撥了陳維民的號。
「老陳,審批處那個江默——」
他想了想措辭。
「不是人。」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老潘,你是第三個跟我說這句話的人了。」
沒有三把火。
沒有新官上任的排場。
他八點到崗,八點零二分坐在原來的A-17工位上。
沒有搬去處長辦公室。
有人小心翼翼地問了一句:「江處,您不搬過去嗎?」
「處長辦公室使用面積25.6平方米,超出正處級標準7.6平方米。」
「在面積整改完成之前,我在原工位辦公。」
全場噤聲。
八點十分,江默在處里的內部群發了一個文件。
《審批處合規操作手冊(試行)》。
文件是PDF格式。
327頁。
沒有人知道他什麼時候寫的。
但從文件屬性可以看到,最後修改時間是凌晨三點十七分。
327頁的手冊涵蓋了審批處所有業務流程。
從收文登記到發文歸檔。
從公章使用到印泥更換頻率。
從工位物品擺放標準到飲水機日常清潔規範。
甚至包括——筆筒內簽字筆的數量上限。
「第一百零三條:工位筆筒內簽字筆數量不得超過五支,顏色限黑色與紅色,其中紅色不得超過一支。依據:避免公文簽署過程中因隨手取用錯誤顏色簽字筆導致的合規風險。」
有個科員看到這一條的時候,低頭數了數自己筆筒里的筆。
七支。
默默抽出兩支,塞進了抽屜。
這只是開始。
手冊的第二部分是公文格式要求。
這部分占了全書的三分之一。
每一項要求後面都附了正確示例和錯誤示例。
錯誤示例標註了紅色叉號。
「第四十七條:發文字號中年份應使用六角括號'〔〕',不得使用方括號'[]'或圓括號'()'。」
這條規定下面的備註欄寫著一行小字:
「註:本年度審批處已發文件中,有13份使用了錯誤的括號格式。附件見《歷史發文格式糾錯清單》。」
十一個人同時翻到了附件。
找到了自己經手的文件編號。
有人臉紅了。
有人臉白了。
有人兩種顏色交替出現。
第三部分是考核標準。
每一項業務都對應一個扣分項。
標點符號錯誤:扣0.5分/處。
頁邊距偏差超過1毫米:扣1分/處。
法條引用錯誤:扣3分/處。
審批流程缺少必要環節:扣10分/處。
月度累計扣分超過15分——書面約談。
超過30分——年終考核降檔。
超過50分——提交廳紀委。
一個剛畢業兩年的科員看完考核標準,舉手提問。
「江處,請問如果扣分達到50分,提交廳紀委之後會怎樣?」
江默看了他一眼。
「取決於具體違規性質。」
「構成違紀的,依據《中國紀律處分條例》處理。」
「構成違法的,依據相關法律追究責任。」
「如果只是工作疏忽——」
科員的臉上出現了一絲希望。
「組織誡勉談話,記入個人檔案。」
希望滅了。
手冊下發的當天下午,審批處的印表機沒停過。
十一個人全在列印法條。
有人列印了《行政許可法》全文。
有人列印了《公文格式國家標準》。
有人直接把2024年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打了出來,用螢光筆畫了滿滿三十頁重點。
列印紙兩箱不夠用,行政科送了第三箱。
送紙的行政科小王進審批處的時候,被攔住了。
攔他的不是江默。
是審批處的科員小方。
「等一下。」
小方看了看小王的腳。
「你右腳先邁進來的。」
小王:「……什麼?」
小方翻出手機,打開剛下載的《機關辦公禮儀規範》電子版。
「第三章第二節:進入他人辦公區域應先敲門,得到允許後方可進入。本條雖未規定先邁哪只腳,但——」
他頓了一下。
「但你沒敲門。」
小王端著一箱A4紙站在門口,一臉茫然。
「我送紙還要敲門?」
小方回頭看了一眼A-17工位。
江默在看文件。
貌似沒聽見。
小方又轉回來。
「算了,進來吧。下次記得敲門。」
小王放下紙箱,跑了。
回到行政科之後,他跟同事說:
「審批處那幫人瘋了。」
消息很快擴散到了全廳。
各處室的反應各不相同。
財務處:連夜自查了過去一年所有報銷單據,發現有二十三張計程車發票缺少起止地點,全部補填。
規劃處:處長親自檢查了每個下屬的文件櫃,把所有裝訂不規範的卷宗重新裝訂了一遍。
法規處:法規處本來應該是最不怕查的——結果他們自查的時候發現,去年出具的一份法律意見書里把「行政許可法」打成了「行政許可發」。
法規處處長差點背過氣去。
連夜發了勘誤函。
這股風甚至吹到了廳長陳維民的辦公室。
陳維民的秘書小張,用了整整一個晚上重新校對了廳長上季度所有講話稿的引文出處。
查到第七篇講話稿的時候——那是陳維民在全省住建系統工作會議上的長篇發言——小張發現了一個問題。
第四頁第三段引用了一段數據。
「全省城鎮化率達到67.3%」。
小張查了一下統計局官網。
實際數據是66.8%。
差了0.5個百分點。
小張的手心開始出汗。
這篇講話稿已經印發全省了。
如果被江默看到——
小張不敢想。
他凌晨兩點鐘發了一條微信給陳維民。
「廳長,上季度工作會議講話稿第四頁的城鎮化率數據有誤,67.3%應為66.8%,需要發勘誤通知嗎?」
陳維民三分鐘後回了一個字。
「發。」
又過了十秒。
「立刻。」
第三天,走廊里出現了一個景象。
規劃處的副處長老周——五十二歲,幹了一輩子規劃,連圖紙上的色差都認不全——手裡抱著一本新版《城鄉規劃法》,站在消防通道的樓梯間裡背條款。
嘴裡念念有詞。
「第三十七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
保潔阿姨從他身邊走過的時候,投以關切的目光。
隔壁財務處的老會計,月底要報預算審核材料。
以前他報過去就行了。
現在他把每一個數字校對了三遍。
第一遍對計算器。
第二遍對電腦。
第三遍對老婆——他打電話讓老婆在家裡幫他口算驗證,因為他已經不相信任何電子設備了。
這種恐懼蔓延的速度超出了所有人的預期。
因為江默不是那種會來找你麻煩的人。
他從不巡查。
從不突擊檢查。
從不敲別人的門。
他只是坐在A-17工位上。
處理自己的文件。
但問題在於——所有文件最終都要經過審批處。
而審批處只剩一個能拍板的人。
江默。
你送來的每一份材料,他都會看。
逐字逐句。
逐行逐段。
包括標點符號。
包括頁邊距。
包括裝訂位置。
包括你用的回形針是不是生鏽了。
沒錯。
他退回過一份文件的理由是「附件第三頁使用的金屬回形針存在鏽蝕,可能污損原件,依據《機關檔案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歸檔文件應確保載體的完整性和清潔性」。
全廳上下對江默的稱呼悄悄變了。
沒人叫他「江處」了。
背地裡,他有了一個新外號。
「人形質檢機」。
有人說得更直白。
「審批處的閻王爺換了個年輕的,活兒更細了。」
江默對這些一無所知。
或者說,即使知道了,也不影響他的心率。
周五下午,發生了一件事。
副廳長潘德明走進了審批處。
潘德明,分管審批和法規,五十歲出頭,頭髮夠黑,肚子夠大。
他是陳維民的人。
也是整個住建廳現存的最高級別實權副廳長。
他手裡拿著一份文件。
薄薄的。
就三頁紙。
他直接走到了A-17工位前面。
「江默,這個文件簽一下。」
他把文件放在桌上。
江默拿起文件。
第一頁。
紅光。
第二頁。
紅光。
第三頁。
紅光亮得他眯了一下眼。
「潘廳長,這份文件有三個問題。」
潘德明雙手叉腰。
「什麼問題?」
「第一,發文字號中的年份括號使用了方括號,不符合《黨政機關公文格式》GB/T9704-2012的規定。」
潘德明的臉抽了一下。
「第二,正文第二段引用的《建築法》條款為第六十一條第二款,但實際內容對應的是第六十一條第一款。」
潘德明的臉又抽了一下。
「第三——」
江默把文件翻到第三頁。
「該項目的環評批覆文號與省環保廳官方公示系統中的編號不一致。」
「公示系統顯示該文號對應的是另一個項目。」
「也就是說——」
江默抬頭看著潘德明。
「這份環評批覆,用的是別人的編號。」
潘德明的嘴張了一下。
江默把文件推回去。
「這份文件我簽不了。」
潘德明的兩隻手從腰上放下來。
又抬起來。
再放下。
他想拍桌子。
但他看到了桌上的錄音筆。
綠燈。
在閃。
潘德明把文件拿起來,揉皺了——
又展開。
他轉身走了。
走到大廳門口的時候,腳步停了一下。
回頭看了一眼那個坐在工位上的年輕人。
年輕人已經低下頭了。
手裡拿著一片酒精濕巾。
在擦遊標卡尺。
潘德明轉回頭,走進了電梯。
電梯門關上之前,他聽到身後審批處里傳來一個聲音。
很輕。
是酒精濕巾擦過金屬表面的聲音。
嘶——嘶——
綿密、均勻、不帶任何感情。
潘德明打了個寒顫。
電梯裡,他掏出手機,撥了陳維民的號。
「老陳,審批處那個江默——」
他想了想措辭。
「不是人。」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老潘,你是第三個跟我說這句話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