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全廳內卷,瘋狂背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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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默代理審批處處長的第一天,沒有任何就職講話。

  沒有三把火。

  沒有新官上任的排場。

  他八點到崗,八點零二分坐在原來的A-17工位上。

  沒有搬去處長辦公室。

  有人小心翼翼地問了一句:「江處,您不搬過去嗎?」

  「處長辦公室使用面積25.6平方米,超出正處級標準7.6平方米。」

  「在面積整改完成之前,我在原工位辦公。」

  全場噤聲。

  八點十分,江默在處里的內部群發了一個文件。

  《審批處合規操作手冊(試行)》。

  文件是PDF格式。

  327頁。

  沒有人知道他什麼時候寫的。

  但從文件屬性可以看到,最後修改時間是凌晨三點十七分。

  327頁的手冊涵蓋了審批處所有業務流程。

  從收文登記到發文歸檔。

  從公章使用到印泥更換頻率。

  從工位物品擺放標準到飲水機日常清潔規範。

  甚至包括——筆筒內簽字筆的數量上限。

  「第一百零三條:工位筆筒內簽字筆數量不得超過五支,顏色限黑色與紅色,其中紅色不得超過一支。依據:避免公文簽署過程中因隨手取用錯誤顏色簽字筆導致的合規風險。」

  有個科員看到這一條的時候,低頭數了數自己筆筒里的筆。

  七支。

  默默抽出兩支,塞進了抽屜。

  這只是開始。

  手冊的第二部分是公文格式要求。

  這部分占了全書的三分之一。

  每一項要求後面都附了正確示例和錯誤示例。

  錯誤示例標註了紅色叉號。

  「第四十七條:發文字號中年份應使用六角括號'〔〕',不得使用方括號'[]'或圓括號'()'。」

  這條規定下面的備註欄寫著一行小字:

  「註:本年度審批處已發文件中,有13份使用了錯誤的括號格式。附件見《歷史發文格式糾錯清單》。」

  十一個人同時翻到了附件。

  找到了自己經手的文件編號。

  有人臉紅了。

  有人臉白了。

  有人兩種顏色交替出現。

  第三部分是考核標準。

  每一項業務都對應一個扣分項。

  標點符號錯誤:扣0.5分/處。

  頁邊距偏差超過1毫米:扣1分/處。

  法條引用錯誤:扣3分/處。

  審批流程缺少必要環節:扣10分/處。

  月度累計扣分超過15分——書面約談。

  超過30分——年終考核降檔。

  超過50分——提交廳紀委。

  一個剛畢業兩年的科員看完考核標準,舉手提問。

  「江處,請問如果扣分達到50分,提交廳紀委之後會怎樣?」

  江默看了他一眼。

  「取決於具體違規性質。」

  「構成違紀的,依據《中國紀律處分條例》處理。」

  「構成違法的,依據相關法律追究責任。」

  「如果只是工作疏忽——」

  科員的臉上出現了一絲希望。

  「組織誡勉談話,記入個人檔案。」

  希望滅了。

  手冊下發的當天下午,審批處的印表機沒停過。

  十一個人全在列印法條。

  有人列印了《行政許可法》全文。

  有人列印了《公文格式國家標準》。


  有人直接把2024年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打了出來,用螢光筆畫了滿滿三十頁重點。

  列印紙兩箱不夠用,行政科送了第三箱。

  送紙的行政科小王進審批處的時候,被攔住了。

  攔他的不是江默。

  是審批處的科員小方。

  「等一下。」

  小方看了看小王的腳。

  「你右腳先邁進來的。」

  小王:「……什麼?」

  小方翻出手機,打開剛下載的《機關辦公禮儀規範》電子版。

  「第三章第二節:進入他人辦公區域應先敲門,得到允許後方可進入。本條雖未規定先邁哪只腳,但——」

  他頓了一下。

  「但你沒敲門。」

  小王端著一箱A4紙站在門口,一臉茫然。

  「我送紙還要敲門?」

  小方回頭看了一眼A-17工位。

  江默在看文件。

  貌似沒聽見。

  小方又轉回來。

  「算了,進來吧。下次記得敲門。」

  小王放下紙箱,跑了。

  回到行政科之後,他跟同事說:

  「審批處那幫人瘋了。」

  消息很快擴散到了全廳。

  各處室的反應各不相同。

  財務處:連夜自查了過去一年所有報銷單據,發現有二十三張計程車發票缺少起止地點,全部補填。

  規劃處:處長親自檢查了每個下屬的文件櫃,把所有裝訂不規範的卷宗重新裝訂了一遍。

  法規處:法規處本來應該是最不怕查的——結果他們自查的時候發現,去年出具的一份法律意見書里把「行政許可法」打成了「行政許可發」。

  法規處處長差點背過氣去。

  連夜發了勘誤函。

  這股風甚至吹到了廳長陳維民的辦公室。

  陳維民的秘書小張,用了整整一個晚上重新校對了廳長上季度所有講話稿的引文出處。

  查到第七篇講話稿的時候——那是陳維民在全省住建系統工作會議上的長篇發言——小張發現了一個問題。

  第四頁第三段引用了一段數據。

  「全省城鎮化率達到67.3%」。

  小張查了一下統計局官網。

  實際數據是66.8%。

  差了0.5個百分點。

  小張的手心開始出汗。

  這篇講話稿已經印發全省了。

  如果被江默看到——

  小張不敢想。

  他凌晨兩點鐘發了一條微信給陳維民。

  「廳長,上季度工作會議講話稿第四頁的城鎮化率數據有誤,67.3%應為66.8%,需要發勘誤通知嗎?」

  陳維民三分鐘後回了一個字。

  「發。」

  又過了十秒。

  「立刻。」

  第三天,走廊里出現了一個景象。

  規劃處的副處長老周——五十二歲,幹了一輩子規劃,連圖紙上的色差都認不全——手裡抱著一本新版《城鄉規劃法》,站在消防通道的樓梯間裡背條款。

  嘴裡念念有詞。

  「第三十七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

  保潔阿姨從他身邊走過的時候,投以關切的目光。

  隔壁財務處的老會計,月底要報預算審核材料。

  以前他報過去就行了。

  現在他把每一個數字校對了三遍。

  第一遍對計算器。

  第二遍對電腦。

  第三遍對老婆——他打電話讓老婆在家裡幫他口算驗證,因為他已經不相信任何電子設備了。


  這種恐懼蔓延的速度超出了所有人的預期。

  因為江默不是那種會來找你麻煩的人。

  他從不巡查。

  從不突擊檢查。

  從不敲別人的門。

  他只是坐在A-17工位上。

  處理自己的文件。

  但問題在於——所有文件最終都要經過審批處。

  而審批處只剩一個能拍板的人。

  江默。

  你送來的每一份材料,他都會看。

  逐字逐句。

  逐行逐段。

  包括標點符號。

  包括頁邊距。

  包括裝訂位置。

  包括你用的回形針是不是生鏽了。

  沒錯。

  他退回過一份文件的理由是「附件第三頁使用的金屬回形針存在鏽蝕,可能污損原件,依據《機關檔案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歸檔文件應確保載體的完整性和清潔性」。

  全廳上下對江默的稱呼悄悄變了。

  沒人叫他「江處」了。

  背地裡,他有了一個新外號。

  「人形質檢機」。

  有人說得更直白。

  「審批處的閻王爺換了個年輕的,活兒更細了。」

  江默對這些一無所知。

  或者說,即使知道了,也不影響他的心率。

  周五下午,發生了一件事。

  副廳長潘德明走進了審批處。

  潘德明,分管審批和法規,五十歲出頭,頭髮夠黑,肚子夠大。

  他是陳維民的人。

  也是整個住建廳現存的最高級別實權副廳長。

  他手裡拿著一份文件。

  薄薄的。

  就三頁紙。

  他直接走到了A-17工位前面。

  「江默,這個文件簽一下。」

  他把文件放在桌上。

  江默拿起文件。

  第一頁。

  紅光。

  第二頁。

  紅光。

  第三頁。

  紅光亮得他眯了一下眼。

  「潘廳長,這份文件有三個問題。」

  潘德明雙手叉腰。

  「什麼問題?」

  「第一,發文字號中的年份括號使用了方括號,不符合《黨政機關公文格式》GB/T9704-2012的規定。」

  潘德明的臉抽了一下。

  「第二,正文第二段引用的《建築法》條款為第六十一條第二款,但實際內容對應的是第六十一條第一款。」

  潘德明的臉又抽了一下。

  「第三——」

  江默把文件翻到第三頁。

  「該項目的環評批覆文號與省環保廳官方公示系統中的編號不一致。」

  「公示系統顯示該文號對應的是另一個項目。」

  「也就是說——」

  江默抬頭看著潘德明。

  「這份環評批覆,用的是別人的編號。」

  潘德明的嘴張了一下。

  江默把文件推回去。

  「這份文件我簽不了。」

  潘德明的兩隻手從腰上放下來。

  又抬起來。

  再放下。

  他想拍桌子。

  但他看到了桌上的錄音筆。

  綠燈。

  在閃。

  潘德明把文件拿起來,揉皺了——


  又展開。

  他轉身走了。

  走到大廳門口的時候,腳步停了一下。

  回頭看了一眼那個坐在工位上的年輕人。

  年輕人已經低下頭了。

  手裡拿著一片酒精濕巾。

  在擦遊標卡尺。

  潘德明轉回頭,走進了電梯。

  電梯門關上之前,他聽到身後審批處里傳來一個聲音。

  很輕。

  是酒精濕巾擦過金屬表面的聲音。

  嘶——嘶——

  綿密、均勻、不帶任何感情。

  潘德明打了個寒顫。

  電梯裡,他掏出手機,撥了陳維民的號。

  「老陳,審批處那個江默——」

  他想了想措辭。

  「不是人。」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老潘,你是第三個跟我說這句話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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