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退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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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當斯沒有等太久。

  第二天,他就向民主黨州委員會遞交了退黨聲明。

  沒有長篇大論的告別信,沒有慷慨激昂的檄文,只有簡短的幾句話:

  「即日起,本人退出民主黨,註冊為獨立選民。感謝曾經並肩的同志們,願你們繼續為心中正義而戰。」

  消息傳出時,民主黨的反應比預想中平淡。

  不是他們不想激烈回應,而是不知該如何回應。

  亞當斯跟在陳時安身邊,那些原本可能跳出來指責的人,都選擇了沉默。

  沒有人願意得罪陳時安。

  至少在賓州的地界上,沒有。

  退黨只是第一步。

  接下來的日子,亞當斯開始了他職業生涯中最密集的串聯。

  第一站他來到了威爾遜家族。

  亞當斯和赫伯特談了不到半小時。

  「要錢給錢,要人給人。」

  赫伯特說這話時,甚至沒放下手中的咖啡杯。

  如果說赫伯特的加入是資本的火力,那麼克羅爾的加入,就是權力的重量。

  眾議院議長克羅爾,同樣是無黨派的人。

  此刻正坐在自己的辦公室里,聽完亞當斯的講述後,久久沒有說話。

  他是陳時安一手推上去的人。

  克羅爾當選那晚,他一個人坐在辦公室里,對著陳時安的照片坐了整整一個小時。

  不是感恩,不是激動,而是恐懼——恐懼自己配不上這份信任。

  現在,亞當斯坐在他對面,告訴他:我們需要你。

  克羅爾沉默了很久,然後開口:

  「人民黨的事,我加入。不只我加入,議會裡那些人我去串聯。」

  亞當斯離開議會大廈時,天色已近黃昏。

  接下來的幾周,亞當斯和埃文斯把精力轉向了另一件事:

  起草人民黨的綱領和組織章程。

  埃文斯的辦公室成了臨時的工作室。

  牆上貼滿了便簽、流程圖、綱領草案,桌上堆著各州政黨的章程樣本、歷史資料、法律條文。

  兩個人經常討論到深夜,有時爭得面紅耳赤,有時又同時陷入沉默。

  「綱領不能太長。」

  亞當斯堅持道。

  「三件事就夠了。不拋棄,不放棄,站著活。」

  「太簡單了。」

  埃文斯搖頭。

  「我們不需要拿去給誰審批,但組織內部需要共識。如果連綱領都說不清楚,怎麼吸引別人加入?」

  「那就把三件事展開。」

  亞當斯在紙上寫下:

  第一條,人的尊嚴——每一個人,無論貧富、無論城鄉、無論種族,都值得被看見、被尊重、被保障。這是「不拋棄」。

  第二條,共同責任——沒有人應該獨自面對困難,沒有社區應該被遺忘。強者有為,弱者有依。這是「不放棄」。

  第三條,獨立自主——不依附於任何資本,不屈從於任何強權。這是「站著活」。

  埃文斯看著這三行字,沉默了很久。

  然後他拿起筆,在下面加了一行小字:

  「宗旨:為人民服務。」

  亞當斯看著那五個字,忽然笑了。

  「就這個。」

  接下來是組織結構。

  埃文斯在這方面是專家。

  他畫了一張又一張圖表:

  州委員會、縣支部、基層聯絡點……每一個層級怎麼設立,怎麼運轉,怎麼與現有行政體系銜接。

  「不能太複雜。」

  「我們面對的是普通人。他們願意相信,但沒時間搞懂複雜的架構。」

  亞當斯指著圖表。

  「那就扁平化。」

  「州委員會負責方向,縣支部負責執行,基層聯絡點負責傾聽和反饋。權力從上往下賦能,意見從下往上流動。」


  埃文斯點頭,又畫了一張新圖。

  然後是加入方式。

  亞當斯說:「不能設門檻。只要認同那三件事,誰都可以加入。」

  「太鬆了。」

  埃文斯搖頭。

  「容易被別有用心的人滲透。」

  「那就加一條:加入自願,退出自由。但一旦加入,就必須遵守共同紀律。」

  「什麼紀律?」

  亞當斯想了想:

  「第一條,任何時候不得背叛同志。第二條,任何時候不得背叛人民。第三條,任何時候不得背叛自己承諾過的話。」

  埃文斯沉默了幾秒,然後點頭:「可以。」

  亞當斯寫完那三條紀律,放下筆,沒有立刻說話。

  埃文斯等了幾秒,抬頭看他:「怎麼了?」

  亞當斯的目光越過埃文斯的肩膀,望向牆上那張陳時安在廣場上舉旗的照片。

  他看了很久。

  「埃文斯,」

  他終於開口,聲音比剛才鄭重了很多。

  「領袖的位置,必須寫清楚。」

  埃文斯愣了一下,然後順著他的目光看向那張照片。

  他明白了。

  「最高領袖。」

  「對。」

  亞當斯的目光沒有從那張照片上移開。

  「不是五年,不是十年。是終生。」

  埃文斯在文件上鄭重地加了一行字:

  「第四條,領袖條款:本黨設最高領袖一名,由陳時安同志擔任,終身任職。領袖是黨的精神象徵和最高決策者,對黨的方向和重大事務擁有最終決定權。」

  他寫完最後一個字,放下筆。

  筆桿落在桌面上,發出一聲輕響。

  他看著那行字,輕聲道。

  「這樣,才對。」

  他們不是在給陳時安套上枷鎖。

  他們是在給這個黨,立下一塊基石。

  這塊基石上只刻著一個名字。

  那個名字,值得他們用一生去追隨。

  夜已經很深了。

  窗外只剩下零星的燈光,遠處那棟新落成的建築也隱沒在夜色里。

  但兩人都沒有走的意思。

  埃文斯坐在桌前,看著那摞文件,忽然說:

  「還有一件事。」

  亞當斯抬頭看他。

  「標誌。一個黨,不能沒有自己的標誌。」

  亞當斯沉默了幾秒,然後點點頭。

  他站起身,走到牆邊,把那面星條旗取下來,鋪在桌上。

  兩人盯著那面旗,看了很久。

  埃文斯指著左上角的藍色星區:

  「五十顆星代表五十個州,太多太複雜。我們要的是一顆星——代表人民。」

  「一顆星,在藍色背景上?」亞當斯問。

  「藍色代表希望。」

  埃文斯說。

  「一顆金色的星,代表人民自己就是希望。」

  亞當斯盯著那片想像中的藍,沉默了很久。

  他忽然想起陳時安說過的那句話:要麼一起走,要麼一起留。

  那些沒能回來的人,現在在哪裡呢?

  也許就在那片藍色的希望里吧。

  「就這個。」

  埃文斯寫了一行字:

  人民黨黨徽/黨旗方案:藍底,金色五角星一顆,居中。

  一周後,所有的準備工作都完成了。

  黨章。

  綱領。

  組織結構。

  加入程序。

  黨徽黨旗。

  一整套文件,整整齊齊地擺在埃文斯的辦公桌上。

  不需要提交給任何人審批。

  在漂亮國,在賓夕法尼亞,任何人都有權組建一個政治團體——這是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的權利。

  現在,人民黨已經存在了。

  在紙上,在文件里,在兩個人的信念中。

  人民黨。

  這個名字正在從一個人的念頭,即將變成一群人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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