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難道我不是趙家人?
「別動,否則一刀砍了你!」李凌雲的聲音冷漠無情,滿臉肅殺。
錢大順被嚇得當場尿了褲子,連忙磕頭,不敢抬頭看,趴在地上求饒:「饒命啊,官爺饒命,別……別殺我……」
趙陌從黑暗中走出來,月光灑在他身上,更顯得他清冷矜貴。他警覺性很高,早就發現此人行蹤鬼祟,於是暗中派人盯著,沒想到這人一直躲在草叢離,一直到他們散去才出來。
李凌雲用刀柄打了下,威嚇道:「抬起頭來回話!你是何人,來趙家村幹什麼?」
「我……我是隔壁村的錢大順,來趙家村是找趙大壯的,我不想幹什麼,只是想騙頓肉吃。」錢大順害怕極了,抬起頭,砍了一眼李凌雲,卻不敢一直看,趕緊閉上眼。
「還敢騙我!信不信我把你腦袋給砍下來!」
李凌雲突然靠近,將大刀橫在錢大順的脖子上,作勢就要割下去!
錢大順瞬間就淚崩了,說:「真的,真的,我說的都是真的,官爺,我不敢騙你啊!我真是隔壁村種地的,我跟找大壯很熟,我倆是好兄弟。趙大壯就是這個村裡的,他認識我,你們一問就知道了。」
趙陌聞言眸光一閃,將視線落在錢大順臉上,這人是有些眼熟,他上前一步,低沉的嗓音響起:「說說,你們是怎麼認識的。」
錢大順怕死,趕緊交代:「我和趙大壯是逛窯子時碰到的,他很捨得在窯姐兒身上花銀子,能花50兩包頭牌過夜,我想占便宜,沾些光,就跟上去巴結,他還請我去清風樓吃飯,一頓飯就3兩銀子。從那之後,我就經常跟他混,還幫他監視過一個小娘子,那個小娘子漂亮啊,前凸後翹的,還帶著兩個孩子……」
李凌雲一直用餘光觀察趙陌的神情,見他滿臉肅殺,眸光逐漸犀利,便一腳將錢大順踹開,問:「為什麼監視,你在監視的時候都幹什麼了?」
錢大順說:「沒幹什麼,沒幹什麼,就是遠遠地跟著,他們采什麼,我就采什麼,聽趙大壯的意思,好像是要做什麼吃食,跟這位小娘子偷方子。從那之後,我就沒再見他了。」說完,又是磕頭,「官爺,我說的都是真的,沒別的了,真沒有了!」
趙陌看了一眼李凌雲,後者秒懂,對錢大順說:「從今往後,別再靠近趙家村一步,否則,我宰了你!」
錢大順趕緊答應:「我不來,我再也不來了!官爺,我保證,我發誓……」
李凌雲踹了他一腳,說:「滾吧!」
錢大順一聽,連滾帶爬地跑了。
人走後,李凌雲捂著鼻子,無比嫌棄地說:「趙大哥,為什麼不把他送官?這不一了百了麼。」
趙陌說:「他做的事,沒觸犯律法,頂多被關幾天,過些日子就出來了。那時咱們不在趙家村,我擔心他報復,做出狗急跳牆的事兒。」
李凌雲點點頭,說:「還是趙大哥思慮周全。」
天色已晚,趙陌沒再說什麼,讓李凌雲回去了。他則去了一趟趙家。
趙家的院門敞開著,裡面雜亂不堪,是土匪進村時干下的。事後沒人收拾,里正也沒安排官兵去這家住,趙婆子倒是來了一次,更是沒心思收拾屋子,就這樣亂著,一直到現在。
趙陌現在充滿了疑問,有很多事情他想不清楚。
從小到大,他一直知道,爹娘不喜歡他,他還記得有一次夜裡,爹娘以為他睡著了,爹說了一句話,是「要找機會宰了他」。他當時沒聽懂,第二天還跑去問,娘才說是要找機會宰了家裡的雞。
現在想想,爹死前看他的眼神,那裡面藏著的是殺意。
還有,爹娘是種地的,大哥也沒有別的營生,大哥哪來那麼多銀子去城裡逛窯子,還不止一次?當年是大哥被征當兵,是娘說,耀祖還小不能沒了爹,求他替大哥去打仗。可是,家裡明明有錢,為什麼拿不出40兩給縣衙!
最重要的是,他一點都不像趙家的人。
別家的兄弟,一看就是一家人,而他跟大哥,沒有一點像的地方,不僅如此,他跟爹娘也一點都不像。
到底是怎麼回事?
難不成,他不是這家的孩子?那他是誰?
不,怎麼可能呢?他就是這家的孩子,不然還會有什麼?爹娘性情是古怪了點,但都是平頭老百姓,哪有那麼多彎彎繞繞。
孩子長得不像爹娘雖然新奇,但也是有的。
趙陌思來想去,也沒有一個頭緒,他睜開雙眼,準備明天找時間去縣城一趟。
他要問問娘和大哥,那些來歷不明的銀錢到底是怎麼回事。
多思無意,這是蘇青教他的。算了,不再想了,先回去睡覺吧。
回到家後,趙陌在蘇青的門前站了一會兒才回到蘇彥澤的屋子,脫衣睡去。
正當趙家村的人都進入夢鄉時,距離趙家村還有半日路程的山裡,有一個女子坐在火堆前,將烤好的薯蕷扒拉出來,吹了吹,狼吞虎咽地放進嘴裡吃下去。
這個女子不是別人,正是趙陌在林川臨死前答應幫忙照顧的妹妹林燕。
現在沂州邊界的戰事一觸即發,蠻夷已經將城外的村子一一占領,鎮守沂州的謝侯爺雖然已經安排百姓進城,但偏遠些的村子還是慘遭屠村,林家村就是一個。蠻夷屠村時,林燕剛好上山採藥,逃過一劫。
哥哥林川已經戰死,鄉鄰又被蠻夷殺害,她無家可歸了。
林燕想來想去,現在只有一個地方能去了,那就是趙陌大哥的家鄉,并州鎮遠縣的趙家村。
她一路打聽,在來的路上碰到一夥流民,那幫流民把鬼芋去毒的方法告訴她,說這些都是在趙家村學到的。這更加堅定了她去投奔趙大哥的想法。
趙大哥說,從今以後,他就是她唯一的親人。林燕記住了!她永遠都不會忘。
林燕看著趙家村的方向,露出笑容來,眼睛發亮,充滿期待。
希望趙大哥的家人可以接納她。
錢大順被嚇得當場尿了褲子,連忙磕頭,不敢抬頭看,趴在地上求饒:「饒命啊,官爺饒命,別……別殺我……」
趙陌從黑暗中走出來,月光灑在他身上,更顯得他清冷矜貴。他警覺性很高,早就發現此人行蹤鬼祟,於是暗中派人盯著,沒想到這人一直躲在草叢離,一直到他們散去才出來。
李凌雲用刀柄打了下,威嚇道:「抬起頭來回話!你是何人,來趙家村幹什麼?」
「我……我是隔壁村的錢大順,來趙家村是找趙大壯的,我不想幹什麼,只是想騙頓肉吃。」錢大順害怕極了,抬起頭,砍了一眼李凌雲,卻不敢一直看,趕緊閉上眼。
「還敢騙我!信不信我把你腦袋給砍下來!」
李凌雲突然靠近,將大刀橫在錢大順的脖子上,作勢就要割下去!
錢大順瞬間就淚崩了,說:「真的,真的,我說的都是真的,官爺,我不敢騙你啊!我真是隔壁村種地的,我跟找大壯很熟,我倆是好兄弟。趙大壯就是這個村裡的,他認識我,你們一問就知道了。」
趙陌聞言眸光一閃,將視線落在錢大順臉上,這人是有些眼熟,他上前一步,低沉的嗓音響起:「說說,你們是怎麼認識的。」
錢大順怕死,趕緊交代:「我和趙大壯是逛窯子時碰到的,他很捨得在窯姐兒身上花銀子,能花50兩包頭牌過夜,我想占便宜,沾些光,就跟上去巴結,他還請我去清風樓吃飯,一頓飯就3兩銀子。從那之後,我就經常跟他混,還幫他監視過一個小娘子,那個小娘子漂亮啊,前凸後翹的,還帶著兩個孩子……」
李凌雲一直用餘光觀察趙陌的神情,見他滿臉肅殺,眸光逐漸犀利,便一腳將錢大順踹開,問:「為什麼監視,你在監視的時候都幹什麼了?」
錢大順說:「沒幹什麼,沒幹什麼,就是遠遠地跟著,他們采什麼,我就采什麼,聽趙大壯的意思,好像是要做什麼吃食,跟這位小娘子偷方子。從那之後,我就沒再見他了。」說完,又是磕頭,「官爺,我說的都是真的,沒別的了,真沒有了!」
趙陌看了一眼李凌雲,後者秒懂,對錢大順說:「從今往後,別再靠近趙家村一步,否則,我宰了你!」
錢大順趕緊答應:「我不來,我再也不來了!官爺,我保證,我發誓……」
李凌雲踹了他一腳,說:「滾吧!」
錢大順一聽,連滾帶爬地跑了。
人走後,李凌雲捂著鼻子,無比嫌棄地說:「趙大哥,為什麼不把他送官?這不一了百了麼。」
趙陌說:「他做的事,沒觸犯律法,頂多被關幾天,過些日子就出來了。那時咱們不在趙家村,我擔心他報復,做出狗急跳牆的事兒。」
李凌雲點點頭,說:「還是趙大哥思慮周全。」
天色已晚,趙陌沒再說什麼,讓李凌雲回去了。他則去了一趟趙家。
趙家的院門敞開著,裡面雜亂不堪,是土匪進村時干下的。事後沒人收拾,里正也沒安排官兵去這家住,趙婆子倒是來了一次,更是沒心思收拾屋子,就這樣亂著,一直到現在。
趙陌現在充滿了疑問,有很多事情他想不清楚。
從小到大,他一直知道,爹娘不喜歡他,他還記得有一次夜裡,爹娘以為他睡著了,爹說了一句話,是「要找機會宰了他」。他當時沒聽懂,第二天還跑去問,娘才說是要找機會宰了家裡的雞。
現在想想,爹死前看他的眼神,那裡面藏著的是殺意。
還有,爹娘是種地的,大哥也沒有別的營生,大哥哪來那麼多銀子去城裡逛窯子,還不止一次?當年是大哥被征當兵,是娘說,耀祖還小不能沒了爹,求他替大哥去打仗。可是,家裡明明有錢,為什麼拿不出40兩給縣衙!
最重要的是,他一點都不像趙家的人。
別家的兄弟,一看就是一家人,而他跟大哥,沒有一點像的地方,不僅如此,他跟爹娘也一點都不像。
到底是怎麼回事?
難不成,他不是這家的孩子?那他是誰?
不,怎麼可能呢?他就是這家的孩子,不然還會有什麼?爹娘性情是古怪了點,但都是平頭老百姓,哪有那麼多彎彎繞繞。
孩子長得不像爹娘雖然新奇,但也是有的。
趙陌思來想去,也沒有一個頭緒,他睜開雙眼,準備明天找時間去縣城一趟。
他要問問娘和大哥,那些來歷不明的銀錢到底是怎麼回事。
多思無意,這是蘇青教他的。算了,不再想了,先回去睡覺吧。
回到家後,趙陌在蘇青的門前站了一會兒才回到蘇彥澤的屋子,脫衣睡去。
正當趙家村的人都進入夢鄉時,距離趙家村還有半日路程的山裡,有一個女子坐在火堆前,將烤好的薯蕷扒拉出來,吹了吹,狼吞虎咽地放進嘴裡吃下去。
這個女子不是別人,正是趙陌在林川臨死前答應幫忙照顧的妹妹林燕。
現在沂州邊界的戰事一觸即發,蠻夷已經將城外的村子一一占領,鎮守沂州的謝侯爺雖然已經安排百姓進城,但偏遠些的村子還是慘遭屠村,林家村就是一個。蠻夷屠村時,林燕剛好上山採藥,逃過一劫。
哥哥林川已經戰死,鄉鄰又被蠻夷殺害,她無家可歸了。
林燕想來想去,現在只有一個地方能去了,那就是趙陌大哥的家鄉,并州鎮遠縣的趙家村。
她一路打聽,在來的路上碰到一夥流民,那幫流民把鬼芋去毒的方法告訴她,說這些都是在趙家村學到的。這更加堅定了她去投奔趙大哥的想法。
趙大哥說,從今以後,他就是她唯一的親人。林燕記住了!她永遠都不會忘。
林燕看著趙家村的方向,露出笑容來,眼睛發亮,充滿期待。
希望趙大哥的家人可以接納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