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0章 高志鵬表忠
第570章高志鵬表忠
「這些年,您給我們的分紅,每年年底那大紅包,少的時候五六萬,多的時候那是奔著十萬去的!在這個年代,十萬塊錢是什麼概念?那是金山銀山啊!」
「我們在沈家干一年,抵得上外頭普通人干幾十輩子!」張志遠眼眶通紅,「這錢我們拿著燙手,那是您把我們當自家人,帶著我們發財。我們張家和陳家,那是吃了沈家的肉,喝了沈家的湯,早就富得流油了。現在不過是稍微吃了點苦,那也是應當應分的,怎麼能叫拖累?」
他們在沈家這些年分到的錢,足夠他們在海城當個大人物了。
只是沈家所有能拿到沈家分紅的人,都十分低調,從不惹是生非,在暗地裡發財。
表面上看起來就和普通工人階級的條件差不多。
陳家和張家人其他人也都是知道這些事情的。
旁邊一直沒吭聲的高志鵬,這會兒也忍不住開了口。
這個平日裡看著樂呵呵、脾氣極好的男人,此刻一臉嚴肅地走上前,扶住妻子的肩膀,看著沈月華開口。
「大小姐,有些話彩霞臉皮薄不好意思說,我來說。」
「我們留在這,是為了報恩,不然心裡有愧!」
高志鵬是個實誠人,平日裡話不多,總是樂呵呵的像個彌勒佛。
可今兒個,許是見著了主心骨,許是被這滿屋子的情緒感染,把心裡藏了多年的話匣子徹底打開了。
他看著跪在地上的妻子,眼神里滿是疼惜,伸手把陳彩霞有些散亂的鬢髮別到耳後,這才轉頭看向沈月華,語氣里透著股子知足常樂的憨厚勁兒。
「大小姐,也不怕您笑話。當初彩霞是家裡的獨苗苗,岳父岳母那是把她當眼珠子疼的。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媒婆把門檻都踏破了,想招個上門女婿。」
高志鵬撓了撓頭,臉上浮起一絲不好意思的紅暈,「我那時候家裡窮,兄弟多,飯都吃不飽。但我看上彩霞,不是圖陳家有錢,是真覺得這姑娘好,爽利,能幹,心眼還好。」
「當初結婚前,彩霞就跟我攤了牌。」高志鵬學著當年陳彩霞那副霸氣的模樣,挺了挺胸脯,「她說,『高志鵬,進了我陳家的門,我不讓你受氣。你想上班就去上班,不想上班就在家待著,我陳彩霞養得起你!』」
周圍的人聽著都忍不住抿嘴笑,陳彩霞更是羞得錘了丈夫一拳:「當著大小姐的面,胡咧咧啥呢!」
「這咋是胡咧咧?這是咱家的根底!」高志鵬一把攥住妻子的手,不讓她躲閃,聲音卻低沉了幾分,「後來有了知珩,岳父岳母年紀大了,看孩子吃力。我那時候在廠里上班,一個月拿著三十幾塊錢的死工資,還得受車間主任的氣。」
「我一琢磨,彩霞在沈家那時候正是忙的時候,每天拿回來的錢票,比我一年掙的都多。我那點大男子主義的面子,在一家人的好日子面前,算個屁!」
高志鵬說得理直氣壯,腰杆挺得筆直。
「所以我辭了職,回家帶娃,伺候岳父岳母。外頭人都笑話我是個吃軟飯的,但我心裡明鏡似的。這軟飯,我也得有本事才能吃得穩當!」
沈月華聽著,眼裡的笑意漸漸加深。她看著眼前這個面容憨厚卻眼神清澈的男人,微微頷首:「志鵬,你是個通透人。彩霞沒看錯人。」
「不僅是通透。」高志鵬擺擺手,目光落在正站在沈姝璃身邊的兩個兒子身上——大兒子陳知珩文質彬彬,二兒子高知琰虎頭虎腦。
「最讓我把心掏給彩霞的,是生老二那時候。」
高志鵬深吸了一口氣,像是回憶起了什麼極其重要的時刻,「當初說好了入贅,孩子跟陳家姓,我沒二話。知珩生下來姓陳,我高興,那是陳家的香火。可懷老二的時候,彩霞突然跟我說,要是這一胎是個兒子,就跟我姓高。」
說到這,這個七尺昂藏的漢子,眼眶又紅了一圈。
「我還記得她當時跟我說的話。她說,『高志鵬,你雖是入贅,但我不能讓你這一脈在我這兒斷了根。若是老二是個閨女,那就讓閨女姓陳,把老大的姓改回來姓高!總之,我得讓你高家也有後!』」
這話一出,連沈姝璃都忍不住挑了挑眉,看向陳彩霞的目光里多了幾分敬佩。
在這個重男輕女、宗族觀念極重的年代,一個女人能有這樣的魄力和胸襟,既顧全了娘家的香火,又維護了丈夫的尊嚴和血脈,這不僅僅是聰明,更是對丈夫深沉的愛和尊重。
「就沖這句話,我高志鵬這輩子,把命給彩霞,給這個家,我都心甘情願!」高志鵬重重地拍了拍胸口,發出「砰砰」的聲響,「所以大小姐,您別說什麼拖累。我們兩口子從來沒紅過臉,日子過得蜜裡調油,那都是託了沈家的福!」
「我以前只知道彩霞賺得多。」高志鵬看了一眼陳彩霞,苦笑著搖搖頭,「她每年往家裡拿錢,我名下的存摺里,光我知道的就有小五萬塊。那時候我就覺得,這已經是天文數字了,夠我們一家子嚼用幾輩子的。」
「但我從來不問錢的來路,也不問她具體賺多少。男人嘛,只要媳婦一心一意跟咱過日子,管那麼多幹啥?大主意我都聽她的。」
他頓了頓,目光灼灼地看著沈月華,語氣裡帶著幾分剛得知真相後的震撼。
「直到剛才聽彩霞說,光分紅一年就有十萬……乖乖,那是十萬啊!」高志鵬咋舌道,「我這才明白,為啥彩霞對沈家那是死心塌地的忠心。這哪是僱主啊,這是把我們當親人,帶著我們發大財的活財神啊!」
「沈家待我們恩重如山,給的不僅是錢,更是做人的底氣和尊嚴。」高志鵬說完,也學著妻子的樣子,對著沈月華深深跪了下去,「大小姐,只要您不嫌棄我們笨手笨腳,我們一家子,這輩子就跟定您了!」
這一番話,說得推心置腹,樸實無華,沒有半點虛頭巴腦。
「這些年,您給我們的分紅,每年年底那大紅包,少的時候五六萬,多的時候那是奔著十萬去的!在這個年代,十萬塊錢是什麼概念?那是金山銀山啊!」
「我們在沈家干一年,抵得上外頭普通人干幾十輩子!」張志遠眼眶通紅,「這錢我們拿著燙手,那是您把我們當自家人,帶著我們發財。我們張家和陳家,那是吃了沈家的肉,喝了沈家的湯,早就富得流油了。現在不過是稍微吃了點苦,那也是應當應分的,怎麼能叫拖累?」
他們在沈家這些年分到的錢,足夠他們在海城當個大人物了。
只是沈家所有能拿到沈家分紅的人,都十分低調,從不惹是生非,在暗地裡發財。
表面上看起來就和普通工人階級的條件差不多。
陳家和張家人其他人也都是知道這些事情的。
旁邊一直沒吭聲的高志鵬,這會兒也忍不住開了口。
這個平日裡看著樂呵呵、脾氣極好的男人,此刻一臉嚴肅地走上前,扶住妻子的肩膀,看著沈月華開口。
「大小姐,有些話彩霞臉皮薄不好意思說,我來說。」
「我們留在這,是為了報恩,不然心裡有愧!」
高志鵬是個實誠人,平日裡話不多,總是樂呵呵的像個彌勒佛。
可今兒個,許是見著了主心骨,許是被這滿屋子的情緒感染,把心裡藏了多年的話匣子徹底打開了。
他看著跪在地上的妻子,眼神里滿是疼惜,伸手把陳彩霞有些散亂的鬢髮別到耳後,這才轉頭看向沈月華,語氣里透著股子知足常樂的憨厚勁兒。
「大小姐,也不怕您笑話。當初彩霞是家裡的獨苗苗,岳父岳母那是把她當眼珠子疼的。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媒婆把門檻都踏破了,想招個上門女婿。」
高志鵬撓了撓頭,臉上浮起一絲不好意思的紅暈,「我那時候家裡窮,兄弟多,飯都吃不飽。但我看上彩霞,不是圖陳家有錢,是真覺得這姑娘好,爽利,能幹,心眼還好。」
「當初結婚前,彩霞就跟我攤了牌。」高志鵬學著當年陳彩霞那副霸氣的模樣,挺了挺胸脯,「她說,『高志鵬,進了我陳家的門,我不讓你受氣。你想上班就去上班,不想上班就在家待著,我陳彩霞養得起你!』」
周圍的人聽著都忍不住抿嘴笑,陳彩霞更是羞得錘了丈夫一拳:「當著大小姐的面,胡咧咧啥呢!」
「這咋是胡咧咧?這是咱家的根底!」高志鵬一把攥住妻子的手,不讓她躲閃,聲音卻低沉了幾分,「後來有了知珩,岳父岳母年紀大了,看孩子吃力。我那時候在廠里上班,一個月拿著三十幾塊錢的死工資,還得受車間主任的氣。」
「我一琢磨,彩霞在沈家那時候正是忙的時候,每天拿回來的錢票,比我一年掙的都多。我那點大男子主義的面子,在一家人的好日子面前,算個屁!」
高志鵬說得理直氣壯,腰杆挺得筆直。
「所以我辭了職,回家帶娃,伺候岳父岳母。外頭人都笑話我是個吃軟飯的,但我心裡明鏡似的。這軟飯,我也得有本事才能吃得穩當!」
沈月華聽著,眼裡的笑意漸漸加深。她看著眼前這個面容憨厚卻眼神清澈的男人,微微頷首:「志鵬,你是個通透人。彩霞沒看錯人。」
「不僅是通透。」高志鵬擺擺手,目光落在正站在沈姝璃身邊的兩個兒子身上——大兒子陳知珩文質彬彬,二兒子高知琰虎頭虎腦。
「最讓我把心掏給彩霞的,是生老二那時候。」
高志鵬深吸了一口氣,像是回憶起了什麼極其重要的時刻,「當初說好了入贅,孩子跟陳家姓,我沒二話。知珩生下來姓陳,我高興,那是陳家的香火。可懷老二的時候,彩霞突然跟我說,要是這一胎是個兒子,就跟我姓高。」
說到這,這個七尺昂藏的漢子,眼眶又紅了一圈。
「我還記得她當時跟我說的話。她說,『高志鵬,你雖是入贅,但我不能讓你這一脈在我這兒斷了根。若是老二是個閨女,那就讓閨女姓陳,把老大的姓改回來姓高!總之,我得讓你高家也有後!』」
這話一出,連沈姝璃都忍不住挑了挑眉,看向陳彩霞的目光里多了幾分敬佩。
在這個重男輕女、宗族觀念極重的年代,一個女人能有這樣的魄力和胸襟,既顧全了娘家的香火,又維護了丈夫的尊嚴和血脈,這不僅僅是聰明,更是對丈夫深沉的愛和尊重。
「就沖這句話,我高志鵬這輩子,把命給彩霞,給這個家,我都心甘情願!」高志鵬重重地拍了拍胸口,發出「砰砰」的聲響,「所以大小姐,您別說什麼拖累。我們兩口子從來沒紅過臉,日子過得蜜裡調油,那都是託了沈家的福!」
「我以前只知道彩霞賺得多。」高志鵬看了一眼陳彩霞,苦笑著搖搖頭,「她每年往家裡拿錢,我名下的存摺里,光我知道的就有小五萬塊。那時候我就覺得,這已經是天文數字了,夠我們一家子嚼用幾輩子的。」
「但我從來不問錢的來路,也不問她具體賺多少。男人嘛,只要媳婦一心一意跟咱過日子,管那麼多幹啥?大主意我都聽她的。」
他頓了頓,目光灼灼地看著沈月華,語氣裡帶著幾分剛得知真相後的震撼。
「直到剛才聽彩霞說,光分紅一年就有十萬……乖乖,那是十萬啊!」高志鵬咋舌道,「我這才明白,為啥彩霞對沈家那是死心塌地的忠心。這哪是僱主啊,這是把我們當親人,帶著我們發大財的活財神啊!」
「沈家待我們恩重如山,給的不僅是錢,更是做人的底氣和尊嚴。」高志鵬說完,也學著妻子的樣子,對著沈月華深深跪了下去,「大小姐,只要您不嫌棄我們笨手笨腳,我們一家子,這輩子就跟定您了!」
這一番話,說得推心置腹,樸實無華,沒有半點虛頭巴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