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 章 南華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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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初三,河內,原總督府廣場。

  臨時搭起的水泥台上鋪著紅毯,背後豎著一面旗,海藍色的底,中間是交叉的兩道金穗,中間是一顆金色五角星。

  台下黑壓壓站滿了人。

  前排是文武官員,穿著新發的制服;中間是各國使節、僑領、紳商代表;後面是士兵方陣、學生隊伍,再外圍是擠得水泄不通的市民。

  李德鄰站在台中央,穿著深色中山裝,他手裡拿著演講稿,紙頁被手心的汗浸濕。

  「自去歲南來,賴將士用命,父老歸心,今已廓清疆域,奠定南疆。

  為承國父遺志,踐行三民,護佑生民,經各界代表公議,決意成立南華共和國!」

  聲音通過擴音器傳出去,在廣場上迴蕩。

  翻譯官用法語、英語、越南語交替翻譯。

  「依照《南華共和國臨時約法》,現進行首屆總統選舉。候選人兩名:李德鄰、李佑林。由國民代表會議現場投票。」

  三天前,李佑林召集了各軍將領,已經開過了閉門會。

  此時投票,只不過做做樣子而已。

  正所謂大事開小會,小事開大會。

  張本一最先站起來:「我推舉李佑林委員長。年輕,有魄力,這半年來做的事大家都看得見。」

  譚何易附和:「我同意。德公德高望重,該享清福了,治國的事,讓年輕人來。」

  其他人紛紛點頭。

  李德鄰自己也是這個意思。

  他六十歲了,打了一輩子仗,累了。

  治國,尤其是治這麼一個新國家,需要精力,需要新腦子。

  兒子這一年的表現,眾望所歸。

  代表們依次上台,把選票投進木箱。

  唱票員大聲念:「李佑林,一票!」「李佑林,一票!」……

  最後統計:李佑林,全票通過。

  李德鄰重新上的台前:「我宣布,李佑林當選南華共和國首屆總統!」

  李佑林走上台。

  他穿著和李德鄰同款的中山裝,但更合身,襯得人筆挺。

  他才二十五歲,臉上還有些年輕人的朝氣,不過眼神確實十分沉穩。

  他從父親手裡接過銅製的總統印章,開口說道:

  「余不才,蒙諸位推舉,擔此重任。南華新建,百廢待興。

  對內,當速定民生,發展經濟,整飭武備。

  對外,當廣交友邦,捍衛疆土。

  余必恪守國父遺訓,以民族、民權、民生為綱,鞠躬盡瘁。」

  台下,陳啟元眼睛有些濕。

  他想起一年前,在桂市那個煙霧繚繞的書房,少爺說服德公南下的場景。

  那時候,誰能想到今天?

  儀式結束,人群慢慢散去。

  各國使節上前道賀,李佑林一一握手。

  美國代表威爾遜握著他的手說:「總統先生,華府正式承認南華共和國。大使館下周開館。」

  法國代表莫諾表情複雜,但也說了恭喜。

  英國代表只是禮貌性地點點頭。要不是鷹醬壓著,估計都不會過來。

  下午,新政府第一次內閣會議在總督府議事廳召開。

  李佑林坐在主位,李德鄰坐在他左手邊第一位。

  其餘都是等待任命的官員。

  李佑林也不廢話:「先定首都。暫定河內。這裡位置居中,靠近紅河三角洲,工業基礎相對好。等局勢穩定了,再議永久首都。」

  這倒是沒人反對。

  西貢太南,順化太小,金邊太偏。

  河內確實是眼下最合適的選擇。

  李佑林翻開文件夾:「接下來,政府部門設置。」

  根據三民主義精神,提出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設立國會、內閣、立法院為平級機構。

  總統作為南華國元首,代表南華國接受外國使節,締結條約與協定,授予國家榮典、維護南華主權和尊嚴。


  有權提任免內閣成員、立法院、解散國會的權利。

  擁有立法相關權限。立法院通過之一切法律、法案,非經總統簽署不得生效。

  為有效履行自身責任和義務,以下機構用來輔佐總統辦公:

  一、總統秘書處: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負責日常政務協調、公文流轉、會議安排、總統行程等工作。

  二、情報總局:統轄全國對外情報搜集、反間諜偵察、技術偵測,及特定領域之國內安全情報工作。

  三、總統府保衛局:負責總統、內閣首相、各部長官及其直系親屬,以及總統指定的人進行保護。

  四、國策規劃局:專注於長期發展戰略之研究,立足當下,著眼未來,出謀劃策。

  其職責包括對國家經濟、科技、軍事、教育、地緣政治等領域進行長遠規劃;

  五、監察院:獨立行使監察與審計權,負責監督各級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及公務人員之履職與廉政情況。

  擁有對政務執行、財政收支之審計權,對南華官員違紀違法行為之調查權與彈劾建議權,並定期或不定期巡視地方。

  成立政務院,設立總理一位,副總理若干。

  總理一職由總統提名,國會批准。

  政務院下轄部門:

  「內政部,總攬戶籍、地方行政、民政事務。部長張文東。」

  「警察部,負責全國治安、戶籍、消防。部長宋子賢。」

  宋子賢乃是李佑林的副官,一直幫他處理著軍務上的事情。

  「財政部。掌稅收、預算、國庫、金融。部長由陳濟川擔任。」

  陳濟川起身,扶了扶眼鏡,向眾人示意。他是留美經濟學碩士,懂現代財政,但缺乏實務經驗。

  李佑林配了個老帳房出身的老士清做副手,幫他把關。

  「國防部。統轄全軍,負責國防規劃、軍隊建設、動員備戰。部長由原第一軍軍長張本一擔任。」

  張本一起身,敬了個軍禮。他打仗勇猛,威望也高。

  李佑林這一招明升暗降,將河內的守衛將領,換成了自己人手中。

  「外交部。負責對外交往、條約談判、僑務。部長由沈昌煥擔任。

  「司法部。主管法律制定、監察、獄政。部長由原桂省高等法院院長程思遠擔任。」

  程思遠在之前可是李白幕府的秘書,熟悉大部分桂系的各種人和物,正好用來制衡軍方那些莽夫。

  「教育部。負責各級學堂、教化、文化事業。部長由桂省大學原校長白鵬飛擔任。」

  白鵬飛是教育家,但思想守舊。李佑林用他,是看中他在學界的人脈,能吸引人才南下。

  「工業部。負責國營工礦管理、私營工廠監管、技術引進、產業規劃。部長由馮國棟擔任。」

  馮國棟就是馮師傅,搞技術出身,實幹派。

  「農業部,負責土地政策、糧食生產、水利墾殖。局長由西貢行政專員張遠調任。」

  「建設部。負責道路、橋樑、港口、城市規劃、公共建築。由原桂省城建處馮德來擔任。」

  「交通部。管鐵路、公路運輸、航運、郵政。部長由原粵62軍軍長張光瓊擔任。」

  「商業部,專司促進國內外貿易往來與經濟合作,管理市場秩序,推動商業流通體系建設,吸引投資,拓展國際市場。

  部長由原粵省海關監督陳策擔任。」

  「衛生福利部。主管醫館、防疫、賑濟、撫恤。部長由原軍醫處長林可勝擔任。」

  「文化宣傳部。負責境內所有報紙、電台等文化宣傳;

  宣揚華人文化、推動境內文化改革、以推動華流文化為目標;」

  設立國會:

  其職能為選舉總統,審計內閣每年針對工作計劃的完成度,有權力彈劾首相。

  國會代表由各地選舉產生,為期八年。國會做出來的決定,必須交由總統簽字審批方能生效。

  設立最高立法院,擁有最終司法解釋權。

  其職責為:起草憲法、審議和修改法律草案,交由國會通過。

  所有立法院通過的法律、預算,必須呈報總統簽署方可生效。

  設立最高法院。

  其職責為:審理全國重大一審案件;審理對下級法院判決不服的上訴案件;

  審理對督察院提交過來的案件;審理終審案件,可裁定法律或政令是否違憲。

  最高法官由總統提名,國會批准,任職終身,以保證其獨立性,不受行政與立法過度干預。

  成立南華人民軍委員會。

  委員會為最高軍事決策機構,委員長由總統兼任。

  委員會下面設立總參、總政、總裝備部、總後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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