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賊喊捉賊
葉志恆正張嘴想要說話時,倒在地上的男人居然賊喊捉賊起來。
「他是小偷,我攔住了他,他居然打我,我現在身上還疼著呢。」
葉志恆也是一個急脾氣,第一次居然被小偷說成了小偷,還有沒有講理的地方。
「他才是小偷,我是附近服裝市場擺攤的攤主,這人搶了我客人的錢包,我一路追過來,這人還想和我分贓,剛剛才被我打了一拳。對了,周圍的人可以作證。」
葉志恆知道剛才他動手打人時周圍有一些人圍觀,可這些人沒有上前幫忙的意思。
正當這時,一個抱孩子的婦女走上前說道:「我可以作證,他們兩個人先後跑過來,最開始錢包在地上男人手中,說要和後面的人分錢,結果他就打了他一拳,錢包就落在了這人手中。」
女人一邊手指著這個,一邊手指著這個,反正到底把剛才發生的事儘可能說了出來。
兩名部隊的戰士也了解了事情經過,他們負責抓捕壞人但不負責審理,現在這兩個人還有當事人必須一同前往派出所。
說話的戰士拽起了坐在地上的男人衣領就拉了起來,「跟我走一趟,有什麼事到派出所交待。孫鵬,你跟著這個同志回去把被搶錢包的人也一同帶到派出所。」
地上的男人被拽起,怎麼可能願意跟著兩名戰士走,他又開始喊道:「你們兩個人又不是派出所的人,憑什麼抓我到派出所?你們是哪支部隊的,我要到部隊告你們。」
可無論他怎麼說,還是被率先說話的戰士拽走,這樣的人就不可能老實,乾脆押著男人走向所屬轄區的派出所。
孫鵬看著走遠的戰友,拍了拍葉志恆的肩膀,「兄弟,走吧,看你這衣服是部隊上的衣服,以前是不是在部隊當過兵?」
葉志恆其實不想去派出所,但事情已經發生該去還得走,兩天之內要連續去兩次,也是沒有誰了。
只不過這只是開始,葉志恆去派出所的次數都快趕上那裡的工作人員上班,時間長了裡面的人都認識他了。
葉志恆轉過了身子,反正這裡離攤位也不算太遠,手中始終拿著那個錢包,這可是人家大姐的錢包。
「啊,我沒有當過兵,這是人家給我的衣服,別說穿著挺舒服的。打小我就喜歡打架,到當兵的年紀只可惜學習不太好,家裡也不想讓我當兵,所以就錯過了徵兵。如今想當兵年齡也超過了,部隊也不收我這樣的人。」葉志恆苦笑道。
誰都有夢想,只不過家人並不理解當時年輕時候的他,反正怎麼也算是一種遺憾吧。
「兄弟,其實當兵沒有什麼後悔不後悔的,就像我在部隊當了兩年兵,還有一年就要退伍了,在部隊能力不突出也沒有家庭背景,就是三年的義務兵,最後也是打到回府。」孫鵬說道。
就在不遠處的攤位上,大姐焦急的在那裡等待著,但葉志芳不可能因這顧客被搶了錢包就不賣貨,看到年輕人也同樣吆喝了起來。
還別說,因為褲子相對便宜,拉絨褲和的確良褲子率先賣完,剩下還有五件黑色厚款風衣,算上葉志芳身上的總共就是六件。
就在這個時候四個看似大學生的人走了過來,一眼就相中了葉志芳身上的穿的衣服。
「幾位同學,這衣服是混紡面料正是現在穿著的時候,一件45塊錢,幾位要是都想要的話可以便宜一點。」
葉志芳心中盤算著,一件當然要賣45塊錢,多件就適當便宜一些。
「你怎麼看出來我們是大學生?」一名女生問道。
葉志芳笑了回道:「你們都背著書包,而且年齡看起來跟我差不多,所以就是大學生。」
幾名女生抿嘴一笑,「我們啊馬上就要大學畢業了,所以想著買一些衣服打算找工作的時候穿,我們一起買四件,要不然四十塊錢一件吧?」
一件少五塊錢,四件就相當於少二十塊錢,實在是有點多。
「四十真的下不來,要不然一件43塊錢,再少了我掙不了什麼錢,連一天的吃飯錢都沒有。」葉志芳只好哭窮道。
最後這四件衣服以43塊錢的價錢賣走,一共收了172塊錢。
女人也開始焦急起來,這都過去了半個小時,那位男同志到底追沒追到小偷,那可是自家一個月的收入,回去之後還不一定怎麼被男人說。
正當這時,從遠處走過來兩個人,一人正是葉志恆。
在回來的路上,葉志恆也知道身旁的男人叫孫鵬,和自己妹妹同歲,不過看起來挺精神的。
「看到沒,前面穿黑色風衣的就是我妹妹,長得可漂亮了,哎,那個大姐還在呢,我還真怕她走了。」
說完後,葉志恆緊走了幾步,很快出現在地攤面前。
女人激動的走了過去,看著男人手中正是自己的錢包也很是激動。
「同志,真的謝謝你幫我追回了錢包,要是沒有你我家一個月的收入可就沒了。」
葉志恆著急把錢包遞了過去,「大姐,你快看看裡面東西少沒少,我一路追著,最後那個小偷打開時幾張糧票掉了出來,不過後來那名小偷被我制服了,糧票我也已經放了進去。」
女人打開錢包,取出裡面的錢數了一數,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五張糧票也放在裡面,真是有驚無險的一次。
「錢和糧票一個都沒有少,剛才這個小姑娘還說你很厲害呢,這樣吧,剩下這件衣服我買了,也算是破財免災。「
這次女人毫不猶豫拿出了45塊錢遞給了葉志芳,拿起放在黑色袋子上唯一的一件黑色風衣就想走。
這個時候被孫鵬攔了下來,「大姐,我是部隊的一名戰士,最近配合地方維護社會治安,剛才那名小偷已經被我另一名戰友押送到派出所,麻煩你們跟我走一趟,到派出所做一個筆錄,說明事情之後就可以離開。」
女人看了一眼手錶,自己只請了半天班,下午還有課,現在到派出所做一個筆錄再回學校估計都要到中午了。
葉志芳看出了女人的猶豫,但這件事情當事人必須到派出所做一個筆錄,就連葉志芳也明白。
「大姐,反正最後一件衣服你也買走了,我陪著你一起去派出所,沒事不用怕,那名小偷就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
很快,一行四人再次向著不遠處的派出所走去,葉志芳為了安慰大姐始終和大姐走在一起,聊著一些無關痛癢的事情。
「他是小偷,我攔住了他,他居然打我,我現在身上還疼著呢。」
葉志恆也是一個急脾氣,第一次居然被小偷說成了小偷,還有沒有講理的地方。
「他才是小偷,我是附近服裝市場擺攤的攤主,這人搶了我客人的錢包,我一路追過來,這人還想和我分贓,剛剛才被我打了一拳。對了,周圍的人可以作證。」
葉志恆知道剛才他動手打人時周圍有一些人圍觀,可這些人沒有上前幫忙的意思。
正當這時,一個抱孩子的婦女走上前說道:「我可以作證,他們兩個人先後跑過來,最開始錢包在地上男人手中,說要和後面的人分錢,結果他就打了他一拳,錢包就落在了這人手中。」
女人一邊手指著這個,一邊手指著這個,反正到底把剛才發生的事儘可能說了出來。
兩名部隊的戰士也了解了事情經過,他們負責抓捕壞人但不負責審理,現在這兩個人還有當事人必須一同前往派出所。
說話的戰士拽起了坐在地上的男人衣領就拉了起來,「跟我走一趟,有什麼事到派出所交待。孫鵬,你跟著這個同志回去把被搶錢包的人也一同帶到派出所。」
地上的男人被拽起,怎麼可能願意跟著兩名戰士走,他又開始喊道:「你們兩個人又不是派出所的人,憑什麼抓我到派出所?你們是哪支部隊的,我要到部隊告你們。」
可無論他怎麼說,還是被率先說話的戰士拽走,這樣的人就不可能老實,乾脆押著男人走向所屬轄區的派出所。
孫鵬看著走遠的戰友,拍了拍葉志恆的肩膀,「兄弟,走吧,看你這衣服是部隊上的衣服,以前是不是在部隊當過兵?」
葉志恆其實不想去派出所,但事情已經發生該去還得走,兩天之內要連續去兩次,也是沒有誰了。
只不過這只是開始,葉志恆去派出所的次數都快趕上那裡的工作人員上班,時間長了裡面的人都認識他了。
葉志恆轉過了身子,反正這裡離攤位也不算太遠,手中始終拿著那個錢包,這可是人家大姐的錢包。
「啊,我沒有當過兵,這是人家給我的衣服,別說穿著挺舒服的。打小我就喜歡打架,到當兵的年紀只可惜學習不太好,家裡也不想讓我當兵,所以就錯過了徵兵。如今想當兵年齡也超過了,部隊也不收我這樣的人。」葉志恆苦笑道。
誰都有夢想,只不過家人並不理解當時年輕時候的他,反正怎麼也算是一種遺憾吧。
「兄弟,其實當兵沒有什麼後悔不後悔的,就像我在部隊當了兩年兵,還有一年就要退伍了,在部隊能力不突出也沒有家庭背景,就是三年的義務兵,最後也是打到回府。」孫鵬說道。
就在不遠處的攤位上,大姐焦急的在那裡等待著,但葉志芳不可能因這顧客被搶了錢包就不賣貨,看到年輕人也同樣吆喝了起來。
還別說,因為褲子相對便宜,拉絨褲和的確良褲子率先賣完,剩下還有五件黑色厚款風衣,算上葉志芳身上的總共就是六件。
就在這個時候四個看似大學生的人走了過來,一眼就相中了葉志芳身上的穿的衣服。
「幾位同學,這衣服是混紡面料正是現在穿著的時候,一件45塊錢,幾位要是都想要的話可以便宜一點。」
葉志芳心中盤算著,一件當然要賣45塊錢,多件就適當便宜一些。
「你怎麼看出來我們是大學生?」一名女生問道。
葉志芳笑了回道:「你們都背著書包,而且年齡看起來跟我差不多,所以就是大學生。」
幾名女生抿嘴一笑,「我們啊馬上就要大學畢業了,所以想著買一些衣服打算找工作的時候穿,我們一起買四件,要不然四十塊錢一件吧?」
一件少五塊錢,四件就相當於少二十塊錢,實在是有點多。
「四十真的下不來,要不然一件43塊錢,再少了我掙不了什麼錢,連一天的吃飯錢都沒有。」葉志芳只好哭窮道。
最後這四件衣服以43塊錢的價錢賣走,一共收了172塊錢。
女人也開始焦急起來,這都過去了半個小時,那位男同志到底追沒追到小偷,那可是自家一個月的收入,回去之後還不一定怎麼被男人說。
正當這時,從遠處走過來兩個人,一人正是葉志恆。
在回來的路上,葉志恆也知道身旁的男人叫孫鵬,和自己妹妹同歲,不過看起來挺精神的。
「看到沒,前面穿黑色風衣的就是我妹妹,長得可漂亮了,哎,那個大姐還在呢,我還真怕她走了。」
說完後,葉志恆緊走了幾步,很快出現在地攤面前。
女人激動的走了過去,看著男人手中正是自己的錢包也很是激動。
「同志,真的謝謝你幫我追回了錢包,要是沒有你我家一個月的收入可就沒了。」
葉志恆著急把錢包遞了過去,「大姐,你快看看裡面東西少沒少,我一路追著,最後那個小偷打開時幾張糧票掉了出來,不過後來那名小偷被我制服了,糧票我也已經放了進去。」
女人打開錢包,取出裡面的錢數了一數,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五張糧票也放在裡面,真是有驚無險的一次。
「錢和糧票一個都沒有少,剛才這個小姑娘還說你很厲害呢,這樣吧,剩下這件衣服我買了,也算是破財免災。「
這次女人毫不猶豫拿出了45塊錢遞給了葉志芳,拿起放在黑色袋子上唯一的一件黑色風衣就想走。
這個時候被孫鵬攔了下來,「大姐,我是部隊的一名戰士,最近配合地方維護社會治安,剛才那名小偷已經被我另一名戰友押送到派出所,麻煩你們跟我走一趟,到派出所做一個筆錄,說明事情之後就可以離開。」
女人看了一眼手錶,自己只請了半天班,下午還有課,現在到派出所做一個筆錄再回學校估計都要到中午了。
葉志芳看出了女人的猶豫,但這件事情當事人必須到派出所做一個筆錄,就連葉志芳也明白。
「大姐,反正最後一件衣服你也買走了,我陪著你一起去派出所,沒事不用怕,那名小偷就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
很快,一行四人再次向著不遠處的派出所走去,葉志芳為了安慰大姐始終和大姐走在一起,聊著一些無關痛癢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