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反擊!
周楚楚的眼淚掉得更凶了。
「但蠢歸蠢,你沒做錯什麼。」李秋把包子遞給她。
周楚楚接過包子,咬了一小口,眼淚順著臉頰滑下來,滴在包子上。
「別哭了。」李秋面無表情地抽了張紙巾扔給她,「哭有什麼用。」
「那……那什麼有用?」
「想想怎麼把熱搜壓下去。」
周楚楚愣了一下,然後猛地坐起來,眼睛腫得只剩一條縫,但眼神亮了一點。
「對……對!我找我哥!他可以讓人把熱搜撤了!」
「不行。」
「為什麼?」
「你哥是公安廳的,不是宣傳部的。找人撤熱搜,傳出去又是一條新聞。」李秋在床邊坐下,「而且熱搜能撤,評論區能刪嗎?截圖能刪嗎?群里轉發的那些能刪嗎?」
周楚楚的眼神又暗了下去。
「那怎麼辦……」
「有個辦法。」
「什麼辦法?」
李秋看著她。
「你自己說。」
「我自己說?」
「用你自己的帳號,把事情的真相說出來。趙明怎麼偷照片的,你怎麼被他騙的,李慶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這件事。」
李秋頓了一下,繼續說:「你哭了一晚上,不是為了他嗎?那就替他說話。」
周楚楚咬著嘴唇。
「可是……我說了,別人會信嗎?」
「不知道。」
「而且……我要是說了,大家就知道我被騙了六十多萬……」她的聲音越來越小。
「現在還有誰不知道?」
李秋站起來,走到自己床邊坐下,拿起手機。
「算了,隨便你。反正他是我哥,大不了我養他。」
周楚楚坐在床上,捧著豆漿,盯著被子上那些皺巴巴的淚痕。
過了大概一分鐘,她拿起手機。
打開學校論壇,手指懸在屏幕上方,停了很久。
然後她開始打字。
「我是周楚楚。熱搜上那個女生就是我。照片裡的人叫李慶,他不是騙子。騙子叫趙明,是李慶的室友,偷了李慶的照片在網上冒充他。我轉了六十多萬的那個人,是趙明,不是李慶。李慶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這件事。昨天是我們第一次見面,我認錯人了,抓著他問他為什麼要跟我分手。他什麼都沒做,被我害得被人罵了一整天。對不起。」
打完這段字,她又看了一遍。
然後點了發送。
發完之後,她把手機往床上一扔,整個人縮回被子裡,把臉埋進枕頭。
「我發了。」她的聲音悶悶的。
李秋坐在對面床上,劃開手機,看了一眼。
然後點了個贊。
與此同時,江省理工大學,男生宿舍走廊。
李慶靠在牆上,第三根煙快抽完了。
手機忽然震了一下,是陸依依發來的消息。
「呦~李同學你怎麼被網暴了?」
「要不要本小姐幫你?」
後面還發了個女皇的表情包。
李慶看了一眼,面無表情地回了一條:「不用。」
「有時間過來把你的外套拿回去。」
發完,他又補充了一句:「衣服都餿了。」
對面秒回:「你才餿了!那是香水味!限量版的!」
李慶沒回。
過了幾秒,陸依依又發了一條:「熱搜上那個女生,就是昨天咖啡廳那個?」
「嗯。」
「她發聲明了,你沒看到?」
李慶愣了一下。
他退出和陸依依的對話框,重新打開熱搜。
周楚楚的聲明已經被頂到了最上面。
轉發量在幾分鐘內破了千,評論區吵成一團。
有人說「原來是這樣,錯怪那個男生了」,有人說「這聲明一看就是被逼著發的」,有人說「就算他不是騙子,他當時那個態度也不對」,還有人說「你們有沒有想過,一個女生願意站出來承認自己被騙了六十多萬,這需要多大的勇氣」。
李慶把這條聲明從頭到尾看了一遍。
然後他給李秋發了條消息:「跟她說,不用道歉。她沒做錯什麼。」
李秋秒回:「你自己跟她說。」
緊接著又一條:「你有她綠泡泡。」
李慶盯著屏幕。
然後他打開「可可愛加油」的對話框。
他在對話框裡打了幾個字,刪掉。
又打了幾個字,又刪掉。
反覆了好幾遍,最後只發出去兩個字。
「謝了。」
對面隔了很久才回。
「你不怪我嗎?」
他打字:「怪你什麼?你先管好自己。」
「還有我昨天對你的態度,我跟你說聲抱歉。」
李慶發完消息,立刻打了報警電話。
嘟——嘟——嘟——
「您好,110報警服務台。」
「你好,我要報案。」李慶的聲音很平靜,「有人在網上散布不實信息,誹謗我,對我的名譽造成了嚴重損害。」
他頓了一下,繼續說:「帖子發布者的ID我已經截圖了,發布平台是蘇城藝術大學校內論壇。瀏覽量已經過萬,評論三百多條。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另外,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接線員那邊安靜了一秒。
「先生,您是學法律的嗎?」
「不是。我是受害者。」李慶繼續說:「麻煩您幫我登記一下。我會保留所有證據,包括截圖和連結。後續需要我配合調查的話,隨時可以聯繫我。」
「好的先生,您反映的情況我已經記錄,稍後會有專人聯繫您。請問您的姓名和聯繫方式——」
李慶報了名字和手機號,掛了電話。
學法律?
他總不能說,他剛剛特意查的吧。
只是沒想到,他看了幾遍就能背了下來。
他以前的記憶力有這麼好嗎?
算了,不想了。
收起手機後,他轉身走回了宿舍。
王志傑和梁偉正趴在床上刷手機,看到他進來,同時抬起頭。
「慶哥——」王志傑剛開口。
「沒事。」李慶打斷他,走到自己桌前坐下,打開了筆記本電腦。
屏幕亮起來,右下角彈出一封新郵件提醒。
他點進去,是編輯發來的。郵件寫得很正式。
先是恭喜他的作品通過了編輯部的審核,達到了簽約標準,然後附上了合同的電子版和簽約流程說明,最後留了責任編輯的聯繫方式——企鵝號,暱稱「青樹」。
青樹:「天夢九歌?」
李慶:「是。」
青樹:「你的稿子我看了。開篇節奏很穩,這廢材退婚流題材挺新穎的。後續有大綱嗎?」
李慶:「有。」
青樹:「大概多長?」
李慶:「五百萬字左右。」
青樹:「……你認真的?」
李慶:「嗯。」
對面沉默了好一陣。
青樹:「行。你先簽約。存稿多備一點,上架前我要看。」
附件是一個PDF,紅底白字的合同模板。
李慶:「好。」
然後李慶打開合同模板,從頭到尾看了一遍。
確定沒什麼問題後,他在電子版上簽了名字,發回給編輯。
他靠在椅背上,盯著屏幕上「天夢九歌」四個字。
這是他隨手起的筆名。
上輩子看小說的時候,見過一個作者叫這個,覺得好聽就記下了。
這輩子拿來用,算是偷了個懶。
......
......
「但蠢歸蠢,你沒做錯什麼。」李秋把包子遞給她。
周楚楚接過包子,咬了一小口,眼淚順著臉頰滑下來,滴在包子上。
「別哭了。」李秋面無表情地抽了張紙巾扔給她,「哭有什麼用。」
「那……那什麼有用?」
「想想怎麼把熱搜壓下去。」
周楚楚愣了一下,然後猛地坐起來,眼睛腫得只剩一條縫,但眼神亮了一點。
「對……對!我找我哥!他可以讓人把熱搜撤了!」
「不行。」
「為什麼?」
「你哥是公安廳的,不是宣傳部的。找人撤熱搜,傳出去又是一條新聞。」李秋在床邊坐下,「而且熱搜能撤,評論區能刪嗎?截圖能刪嗎?群里轉發的那些能刪嗎?」
周楚楚的眼神又暗了下去。
「那怎麼辦……」
「有個辦法。」
「什麼辦法?」
李秋看著她。
「你自己說。」
「我自己說?」
「用你自己的帳號,把事情的真相說出來。趙明怎麼偷照片的,你怎麼被他騙的,李慶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這件事。」
李秋頓了一下,繼續說:「你哭了一晚上,不是為了他嗎?那就替他說話。」
周楚楚咬著嘴唇。
「可是……我說了,別人會信嗎?」
「不知道。」
「而且……我要是說了,大家就知道我被騙了六十多萬……」她的聲音越來越小。
「現在還有誰不知道?」
李秋站起來,走到自己床邊坐下,拿起手機。
「算了,隨便你。反正他是我哥,大不了我養他。」
周楚楚坐在床上,捧著豆漿,盯著被子上那些皺巴巴的淚痕。
過了大概一分鐘,她拿起手機。
打開學校論壇,手指懸在屏幕上方,停了很久。
然後她開始打字。
「我是周楚楚。熱搜上那個女生就是我。照片裡的人叫李慶,他不是騙子。騙子叫趙明,是李慶的室友,偷了李慶的照片在網上冒充他。我轉了六十多萬的那個人,是趙明,不是李慶。李慶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這件事。昨天是我們第一次見面,我認錯人了,抓著他問他為什麼要跟我分手。他什麼都沒做,被我害得被人罵了一整天。對不起。」
打完這段字,她又看了一遍。
然後點了發送。
發完之後,她把手機往床上一扔,整個人縮回被子裡,把臉埋進枕頭。
「我發了。」她的聲音悶悶的。
李秋坐在對面床上,劃開手機,看了一眼。
然後點了個贊。
與此同時,江省理工大學,男生宿舍走廊。
李慶靠在牆上,第三根煙快抽完了。
手機忽然震了一下,是陸依依發來的消息。
「呦~李同學你怎麼被網暴了?」
「要不要本小姐幫你?」
後面還發了個女皇的表情包。
李慶看了一眼,面無表情地回了一條:「不用。」
「有時間過來把你的外套拿回去。」
發完,他又補充了一句:「衣服都餿了。」
對面秒回:「你才餿了!那是香水味!限量版的!」
李慶沒回。
過了幾秒,陸依依又發了一條:「熱搜上那個女生,就是昨天咖啡廳那個?」
「嗯。」
「她發聲明了,你沒看到?」
李慶愣了一下。
他退出和陸依依的對話框,重新打開熱搜。
周楚楚的聲明已經被頂到了最上面。
轉發量在幾分鐘內破了千,評論區吵成一團。
有人說「原來是這樣,錯怪那個男生了」,有人說「這聲明一看就是被逼著發的」,有人說「就算他不是騙子,他當時那個態度也不對」,還有人說「你們有沒有想過,一個女生願意站出來承認自己被騙了六十多萬,這需要多大的勇氣」。
李慶把這條聲明從頭到尾看了一遍。
然後他給李秋發了條消息:「跟她說,不用道歉。她沒做錯什麼。」
李秋秒回:「你自己跟她說。」
緊接著又一條:「你有她綠泡泡。」
李慶盯著屏幕。
然後他打開「可可愛加油」的對話框。
他在對話框裡打了幾個字,刪掉。
又打了幾個字,又刪掉。
反覆了好幾遍,最後只發出去兩個字。
「謝了。」
對面隔了很久才回。
「你不怪我嗎?」
他打字:「怪你什麼?你先管好自己。」
「還有我昨天對你的態度,我跟你說聲抱歉。」
李慶發完消息,立刻打了報警電話。
嘟——嘟——嘟——
「您好,110報警服務台。」
「你好,我要報案。」李慶的聲音很平靜,「有人在網上散布不實信息,誹謗我,對我的名譽造成了嚴重損害。」
他頓了一下,繼續說:「帖子發布者的ID我已經截圖了,發布平台是蘇城藝術大學校內論壇。瀏覽量已經過萬,評論三百多條。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另外,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接線員那邊安靜了一秒。
「先生,您是學法律的嗎?」
「不是。我是受害者。」李慶繼續說:「麻煩您幫我登記一下。我會保留所有證據,包括截圖和連結。後續需要我配合調查的話,隨時可以聯繫我。」
「好的先生,您反映的情況我已經記錄,稍後會有專人聯繫您。請問您的姓名和聯繫方式——」
李慶報了名字和手機號,掛了電話。
學法律?
他總不能說,他剛剛特意查的吧。
只是沒想到,他看了幾遍就能背了下來。
他以前的記憶力有這麼好嗎?
算了,不想了。
收起手機後,他轉身走回了宿舍。
王志傑和梁偉正趴在床上刷手機,看到他進來,同時抬起頭。
「慶哥——」王志傑剛開口。
「沒事。」李慶打斷他,走到自己桌前坐下,打開了筆記本電腦。
屏幕亮起來,右下角彈出一封新郵件提醒。
他點進去,是編輯發來的。郵件寫得很正式。
先是恭喜他的作品通過了編輯部的審核,達到了簽約標準,然後附上了合同的電子版和簽約流程說明,最後留了責任編輯的聯繫方式——企鵝號,暱稱「青樹」。
青樹:「天夢九歌?」
李慶:「是。」
青樹:「你的稿子我看了。開篇節奏很穩,這廢材退婚流題材挺新穎的。後續有大綱嗎?」
李慶:「有。」
青樹:「大概多長?」
李慶:「五百萬字左右。」
青樹:「……你認真的?」
李慶:「嗯。」
對面沉默了好一陣。
青樹:「行。你先簽約。存稿多備一點,上架前我要看。」
附件是一個PDF,紅底白字的合同模板。
李慶:「好。」
然後李慶打開合同模板,從頭到尾看了一遍。
確定沒什麼問題後,他在電子版上簽了名字,發回給編輯。
他靠在椅背上,盯著屏幕上「天夢九歌」四個字。
這是他隨手起的筆名。
上輩子看小說的時候,見過一個作者叫這個,覺得好聽就記下了。
這輩子拿來用,算是偷了個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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