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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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次在咖啡店的交流,可是全程沒提到黑漆屋那個案件的,只是讓老大師根據年齡來測算了一通。

  但現在,老大師精準說出了案件當中發生的細節。

  黑漆屋殺人案,滬海本地人可能聽聞後,知道有分屍這種狀況,但一定不會知道,死者還被毀容過!

  也就是說,面前的老大師,是真根據風水玄學來說的!

  就連李禹聽完後都有些訝然。

  「為什麼?」他開口問道。

  「嗯……有點口渴了。」

  「我願意為知識付費。」李禹淡淡一笑,直接又轉了888。

  看到這一幕,老大師眼睛鋥亮:「哎呀,一下就不渴了。」

  彭彥祖也在旁邊神色尊敬:「大師,請不要賣關子了。」

  老大師嘿嘿一笑,很滿意彭彥祖的態度,旋即故作高深的端起了架子,開口解釋。

  「尋常亡魂死後,只記肉身樣貌,親人因果,會逃避凶煞,遠離兇手,也會抗拒陣法,伺機投胎。」

  「所謂面相為魂根,人臉為魂魄識海門戶,五官承載自我認知、前世因果、投胎通道,毀容碎面,就等於打碎亡魂認知,斬斷投胎執念,只剩臨死前最深的記憶。」

  「分屍破魂籠,肉身是禁錮魂魄的皮囊牢籠,痛感鑄執念,分屍劇痛,就能固化最後一眼記憶。」

  「所以,以上兩種方式,在他們死後,都會只剩兇手樣貌,成為亡魂唯一執念印記。」

  「陵園陰土囚於四魂,使其無法反噬兇手,但又被認主鎖念,只能乖乖聽從兇手操作陣法儀式運轉五行,催生木氣。」

  聽完老大師的介紹,李禹沉默了。

  雖然玄學聽起來很扯,但相信的人深信不疑,不信的人嗤之以鼻。

  案子破到現在,結合房子裡面的線索,李禹可以肯定,這宗橫跨十六年的滅門慘案,絕對和風水玄學脫離不了關係。

  老大師所說,或許只是根據自己的了解來告知,但終歸一些東西還是說到了點子上。

  「毀容的話,只有兩人被毀容,怎麼解釋?」彭彥祖問道。

  老大師思忖了一下:「如果結合你們上次所說的年齡的話,沒被毀容的應該是孩童吧。」

  彭彥祖點頭:「可以這麼說。」

  黑漆屋四個人都被分屍,但只有死者張國炳和寧百合被毀容,兩個孩子都沒被毀容。

  「孩童死後,親屬因果最重,另外兩人是成年人父母的話,那麼他們死後會自動跟隨親近之人。」老大師侃侃而談。

  聽完後,彭彥祖後腦勺一陣發涼,他忍不住去揉了揉。

  他跟著李禹破了這麼久的案子,自然對案子熟悉,但如果殺人兇手,犯下滅門大案,真是因為這虛無縹緲的封建迷信,這兇手實在太可恨和恐怖了。

  「大師,感謝指點。」李禹頷首致謝。

  隨後他眼神看向遠處街道的一輛車輛:「你們找個地方地方吹吹空調,我去忙點事情。」

  說完,李禹從彭彥祖身上取下記錄儀,放在了自己胸前,隨後就向著小區內走去,從一棟坐電梯,來到了地下停車場。

  地下停車場內,要涼快的多,偶有涼風吹過,渾身的燥熱都能驅散不少,讓人只覺清涼舒爽。

  李禹在一棟地下出口等了會兒,便見到一輛黑色的車開著大燈,倒庫在了不遠處的車位上。

  李禹嘴角微抿,走了過去。

  車位上,車輛熄火後,駕駛室的大門隨之打開,走出一個穿著深色襯衫的人影。

  「賈院長。」

  剛下車的賈景越臉上帶著凝重之色,明顯心事重重,忽然聽到人呼喊,抬頭看去,就見到是一個年輕人朝他走來。

  他眉頭輕皺,下意識開口:「是物業方的工作人員吧,現在什麼情況了?」

  李禹淡笑道:「放心吧賈院長,沒有著火。」

  賈景越眼中閃過狐疑,旋即眼角跳動,眼底霍然露出明悟之色,盯向李禹的面龐,聲音發沉。

  「如果我沒猜錯,你是今天那個和我通話的警察李禹。」

  「不錯,我還以為賈院長能直接聽出我的聲音,不過還好賈院長還是能認出我,省了我一番自我介紹環的節。」


  賈景越四處張望了一番,心下稍安,面色保持著冷漠:「是你故意讓物業把我叫來的?」

  李禹點頭:「因為我有些事找賈院長,不過我若是親自邀請的話,賈院長大概率不會輕易前來。」

  賈景越臉上閃過沉默。

  李禹並不在意,繼續道:「賈院長,你就不知道我為什麼叫你而來嗎?」

  賈景越神色不變,淡聲回應:「我沒有興趣知曉,既然沒發生事,李同志,我就要先失陪了,學校的事務還有很多。」

  「下次李同志想找我,請走正規流程,出示所有文件資料,這次我就不追究你逾越的權力行為,若是因為你的行為而導致我公事上損失,或對我造成了什麼困擾,李同志是要承擔嚴重責任的。」

  「現在我沒有任何配合與回應的義務。」

  「還望李同志知曉。」

  他的知曉兩字咬的很重。

  警方無任何書面審批,個人單獨設局,私下打電話欺騙見面,是不合規的。

  賈景越握住車門,就準備重新進入駕駛室,見到李禹沒有任何回應,他眼底不由閃過一絲嘲諷。

  「李同志,既然你帶著記錄儀,我再向你普及一下法律。」

  他先是看向記錄儀鏡頭,正色開口:「今日我到達該地點,並非自願配合調查,是偵查人員以虛構事實作為引誘手段,讓我出現在這裡。」

  他目光冷銳,看向李禹眼睛,帶著一股來自高位者的凌厲壓迫。

  「李同志,《刑訴法》第五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一條明令禁止以欺騙,引誘方法取證。」

  「隱匿身份引誘,屬於法定特殊 偵查措施,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262條,必須事先製作書面報告,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方可實施。」

  「本次隱匿身份接觸,我完全可以要求你出示負責人簽字的《隱匿身份偵查審批文書》,如果沒有,那你是在實施秘密引誘,偵查措施啟動程序屬於嚴重違法。」

  「我有控告你違法偵查的權利。」

  賈景越眸子審視向李禹:「李同志,學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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