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模仿作案的動機
對這個結果,李禹自然不意外。
「我知道了。」他本想收回手機,見到群內突然多加入一個人。
【國安的同志大家好!我是姜旭,也是負責此次天興路黑漆案的刑警隊長,今天我們應該都見過面,案情急如火,就不過多寒暄贅述,明日七點,趁天氣還未炎熱前,希望大家都能準時到達案發現場,我會帶著一手信息,和大家碰頭破案!】
看完消息,彭彥祖立馬回復了個1。
「李同志,那我們明天得早點出發了。」
開車過去要花一個小時左右。
李禹沒意見:「可以,你早點休息。」
等彭彥祖走後,李禹再進入洗手間洗漱,洗漱完成後,他便靠在床上,看上了群里發來今天黑漆屋案件的信息。
有死者資料、法醫報告,屍檢信息,報案人筆錄,還有走訪人員的筆錄。
死者名叫余靜雅,24歲,還是個經貿大學正在讀研的大學生,戶籍是浙省那邊的。
人長得很漂亮,手機中的照片可以看出是個校花級別的美女。
致命傷是頸部動脈,被利器刺入,失血過多而亡。
死亡時長推斷,48-72小時,也就是三天左右。
資料上顯示,
房子是死者租的,房東口供已經錄完。
第一發現報案人員,也就是那個跑腿員,原因是接到系統的跑腿單,才前往案發現場上門取件。
根據警方調查,下單平台上的實名信息是死者的,案發現場並沒有找到死者的手機。
推斷情況,兇手在犯案後,拿走了死者余靜雅手機,之後再進行的操作。
現場未提取到陌生指紋,也就是說兇手早有預謀。
李禹又看向房東的口供。
房東是個中年婦女,在另外的街道有房子居住,還經營著一家便利店。
房東信息沒什麼問題,就是一個奔向了一個小康之家的本地滬海人,家裡人只要不投資創業賭博,一輩子滋潤無比。
死者租的房子,一個月房租就要兩萬多。
房子算是在中心城區,地段不錯,又是個兩層獨棟,這個價格都算便宜了。
今年2月份開始租下,兩者間平時沒什麼來往,房租是直接交了半年。
看完這些資料,李禹第一時間想到了一個詞。
包養。
余靜雅只是個讀研的學生,家中父母雖然是事業單位職工,比普通人好點,但每個月也只打四千生活費。
警方並沒有查到她擁有固定高額收入的工作。
所以她完全沒必要在外面租這麼昂貴的房子,還一次性交了十幾萬房租費。
讀研完全可以在學校住宿,要是怕學校吵,也可以租緊湊一點的,這種大花銷實屬不應該。
看著這些資料,李禹思索了下。
其實這件案子,應該並不難破。
模仿殺人的兇手,有兩種動機。
一是純粹的變態,二是嫁禍於人。
05年的黑漆案案件定性存在疑慮,但天興路這起案子,在李禹看來,就是純報復。
從兇手能分屍的行為來看,心智比常人要冷靜許多,模仿殺人的動機,最大概率是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
大多數變態模仿,屬於獵奇殺人,只會讓現場更瘋狂,甚至可能還想去挑釁警方。
但此案都沒有。
所以這動機,在李禹看來屬於後者,嫁禍於人。
兇手想讓警方去追查16年前的兇手,他自己好逃脫罪責。
只不過模仿的太拙劣,破綻百出,把警方想的太好糊弄。
那在兇手的意識當中,自己模仿黑漆案,只要警方認為是同一個兇手,去追查兇手,自己就能百分百沒有嫌疑。
怎麼才會百分百沒嫌疑?
只有一個解釋。
那就是現在的他絕對不可能在16年前犯案。
那問題又來了,如何絕對?
當年黑漆屋案子,兇手是男是女都有可能,所以不會是性別的問題。
只有一個最完美的答案,年齡。
很簡單的一個道理,06年出生以後的嬰兒,百分百是清白的。
所以推斷到05年,李禹懷疑天興路的兇手,年齡可能會在8到12歲之間,甚至到15歲也行。
年齡不能再往上了,但年齡的底線可以再往下,再往上發育快的青少年不是沒有,能殺死成年人也有可能。
不過在李禹心中,黑漆屋殺人案發生時,此次模仿兇手最嚴謹的答案是在8-12歲。
8歲是根據死者的年齡來推算的,畢竟能在外地相結識的,大概率都是同齡人。
人在讀書階段,對同齡人是最敏感的階段。
哪怕只比你小一個年級,小一歲,你都會覺得是有代溝的。
因為這個時候能和你讀一個班級的,幾乎是同一年,你和他們待的時間最長,導致讓你對哪怕一年的差距,都有錯覺代溝。
但當出了社會後,這種情況就沒了,因為你身邊比你大幾歲,大十幾歲的都和你結識工作。
這時候你就會覺得大個幾歲都是你的同齡人。
等你年紀再大一些,你就會開始用70,80,90,00年代的方式,來劃分同齡人,來區分代溝。
想遠了,重新聚焦案件上。
在年齡上,12歲以前還在小學,殺人這種事,警方也不會懷疑是個小學生乾的。
所以結合以上的推論,兇手的年齡段,可能在24歲到28歲之間,或者24再往下降到20歲,28再提到31歲,20-31這個區間也是合理的。
兇手年齡和死者相差不遠,死者又是一個漂亮的校花。
校花可能又被包養。
嗯……
大概率可能出現在情感問題上。
兇手如果是男性,可能是情感受挫,愛而不得心理。
兇手如果是女性,可能出自於嫉妒心理。
李禹喜歡把破案先還原成故事,根據人物的背景,動機,邏輯關係來推理,所以以上在他看來,是合理的。
「就看明天能不能找出些證據來支撐我的推理了。」
因為看出不是同一個案子,所以今日在查看現場時,李禹也只是簡單走個流程,沒去細究。
不過,警方肯定會先查人際關係,所以他的想法對不對,明天就能知曉。
對案子有初步了解後,李禹便放下手機,關燈休息。
……
「我知道了。」他本想收回手機,見到群內突然多加入一個人。
【國安的同志大家好!我是姜旭,也是負責此次天興路黑漆案的刑警隊長,今天我們應該都見過面,案情急如火,就不過多寒暄贅述,明日七點,趁天氣還未炎熱前,希望大家都能準時到達案發現場,我會帶著一手信息,和大家碰頭破案!】
看完消息,彭彥祖立馬回復了個1。
「李同志,那我們明天得早點出發了。」
開車過去要花一個小時左右。
李禹沒意見:「可以,你早點休息。」
等彭彥祖走後,李禹再進入洗手間洗漱,洗漱完成後,他便靠在床上,看上了群里發來今天黑漆屋案件的信息。
有死者資料、法醫報告,屍檢信息,報案人筆錄,還有走訪人員的筆錄。
死者名叫余靜雅,24歲,還是個經貿大學正在讀研的大學生,戶籍是浙省那邊的。
人長得很漂亮,手機中的照片可以看出是個校花級別的美女。
致命傷是頸部動脈,被利器刺入,失血過多而亡。
死亡時長推斷,48-72小時,也就是三天左右。
資料上顯示,
房子是死者租的,房東口供已經錄完。
第一發現報案人員,也就是那個跑腿員,原因是接到系統的跑腿單,才前往案發現場上門取件。
根據警方調查,下單平台上的實名信息是死者的,案發現場並沒有找到死者的手機。
推斷情況,兇手在犯案後,拿走了死者余靜雅手機,之後再進行的操作。
現場未提取到陌生指紋,也就是說兇手早有預謀。
李禹又看向房東的口供。
房東是個中年婦女,在另外的街道有房子居住,還經營著一家便利店。
房東信息沒什麼問題,就是一個奔向了一個小康之家的本地滬海人,家裡人只要不投資創業賭博,一輩子滋潤無比。
死者租的房子,一個月房租就要兩萬多。
房子算是在中心城區,地段不錯,又是個兩層獨棟,這個價格都算便宜了。
今年2月份開始租下,兩者間平時沒什麼來往,房租是直接交了半年。
看完這些資料,李禹第一時間想到了一個詞。
包養。
余靜雅只是個讀研的學生,家中父母雖然是事業單位職工,比普通人好點,但每個月也只打四千生活費。
警方並沒有查到她擁有固定高額收入的工作。
所以她完全沒必要在外面租這麼昂貴的房子,還一次性交了十幾萬房租費。
讀研完全可以在學校住宿,要是怕學校吵,也可以租緊湊一點的,這種大花銷實屬不應該。
看著這些資料,李禹思索了下。
其實這件案子,應該並不難破。
模仿殺人的兇手,有兩種動機。
一是純粹的變態,二是嫁禍於人。
05年的黑漆案案件定性存在疑慮,但天興路這起案子,在李禹看來,就是純報復。
從兇手能分屍的行為來看,心智比常人要冷靜許多,模仿殺人的動機,最大概率是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
大多數變態模仿,屬於獵奇殺人,只會讓現場更瘋狂,甚至可能還想去挑釁警方。
但此案都沒有。
所以這動機,在李禹看來屬於後者,嫁禍於人。
兇手想讓警方去追查16年前的兇手,他自己好逃脫罪責。
只不過模仿的太拙劣,破綻百出,把警方想的太好糊弄。
那在兇手的意識當中,自己模仿黑漆案,只要警方認為是同一個兇手,去追查兇手,自己就能百分百沒有嫌疑。
怎麼才會百分百沒嫌疑?
只有一個解釋。
那就是現在的他絕對不可能在16年前犯案。
那問題又來了,如何絕對?
當年黑漆屋案子,兇手是男是女都有可能,所以不會是性別的問題。
只有一個最完美的答案,年齡。
很簡單的一個道理,06年出生以後的嬰兒,百分百是清白的。
所以推斷到05年,李禹懷疑天興路的兇手,年齡可能會在8到12歲之間,甚至到15歲也行。
年齡不能再往上了,但年齡的底線可以再往下,再往上發育快的青少年不是沒有,能殺死成年人也有可能。
不過在李禹心中,黑漆屋殺人案發生時,此次模仿兇手最嚴謹的答案是在8-12歲。
8歲是根據死者的年齡來推算的,畢竟能在外地相結識的,大概率都是同齡人。
人在讀書階段,對同齡人是最敏感的階段。
哪怕只比你小一個年級,小一歲,你都會覺得是有代溝的。
因為這個時候能和你讀一個班級的,幾乎是同一年,你和他們待的時間最長,導致讓你對哪怕一年的差距,都有錯覺代溝。
但當出了社會後,這種情況就沒了,因為你身邊比你大幾歲,大十幾歲的都和你結識工作。
這時候你就會覺得大個幾歲都是你的同齡人。
等你年紀再大一些,你就會開始用70,80,90,00年代的方式,來劃分同齡人,來區分代溝。
想遠了,重新聚焦案件上。
在年齡上,12歲以前還在小學,殺人這種事,警方也不會懷疑是個小學生乾的。
所以結合以上的推論,兇手的年齡段,可能在24歲到28歲之間,或者24再往下降到20歲,28再提到31歲,20-31這個區間也是合理的。
兇手年齡和死者相差不遠,死者又是一個漂亮的校花。
校花可能又被包養。
嗯……
大概率可能出現在情感問題上。
兇手如果是男性,可能是情感受挫,愛而不得心理。
兇手如果是女性,可能出自於嫉妒心理。
李禹喜歡把破案先還原成故事,根據人物的背景,動機,邏輯關係來推理,所以以上在他看來,是合理的。
「就看明天能不能找出些證據來支撐我的推理了。」
因為看出不是同一個案子,所以今日在查看現場時,李禹也只是簡單走個流程,沒去細究。
不過,警方肯定會先查人際關係,所以他的想法對不對,明天就能知曉。
對案子有初步了解後,李禹便放下手機,關燈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