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為什麼會有認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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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了癟的有重案組那邊,這也讓張順在知道情況後,心裡平衡很多。

  陳鹿雪剛欲說話,李禹先寬慰道。

  「沒事,你們先回來吧,我來想辦法接觸。」

  警方進行調查,也並不是任何人都很樂意配合,公民雖然有義務進行線索提供,但你沒講實話,警方沒法具體核實。

  李禹讓張順把受害者資料發給他一份,便掛斷了電話。

  陳鹿雪在旁邊好奇道:「重案組那邊都不行,你怎麼去調查?」

  「也就只有先接觸試試。」李禹解釋道:「這位叫成渝的受害者,對你們警方那麼排斥,無外乎是覺得你們警察廢物。」

  「要是我很有錢,你們警方一年也找不到兇手,還要上門打擾我再錄口供,我肯定也不願意。」

  「畢竟在受害者眼中,兇手是誰都不清楚,警方抓不住,她只會把氣和怨恨轉移到警方身上。」

  陳鹿雪噎了下,沒法反駁。

  兩人回到警局後,王飛那邊倒是傳來了不錯的消息。

  他們前去的受害者叫作朱沁雪,對方倒是挺配合的,這兩日陸續都有警察上門,她就知道案子又在調查,也沒對警方有排斥情緒。

  經過朱沁雪的口供和信息更新,得知朱沁雪也並不認識汪小秋這人。

  她身邊的朋友,也沒有和汪小秋有過接觸的。

  李禹在辦公司內找了塊小白板,隨後把有用的線索的進行了梳理。

  他把三個受害者的名字和照片,貼在黑板上,放置成了一個三角狀,中間用線相連了起來。

  成渝的最新口供沒採集到,但她去年的口供里,並不認識朱沁雪。

  從汪小秋的口供中,斷定也不認識兩人。

  三人也皆不知道自己到底得罪過誰。

  李禹在小白板三人中間位置,畫了一個圈,寫出了兇手兩字。

  從當前已知信息來看,按照李禹的推理,兇手絕對是和三人認識的才是。

  每起案子,一定經過精心縝密的策劃和行動,才能做到如此的滴水不漏。

  能做到鋸腿的這種地步,兇手和各個受害者之間,必然是有深仇大恨。

  這種報復在心理學上,已經屬於極度扭曲心理。

  兇手應該曾經在幾人的身上,受到過有關於腿方面的折磨或者創傷,導致產生畸形心理。

  但從當前的線索來看,受害者為什麼對兇手沒有一點頭緒。

  到底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認知差距?

  還是說,其實受害者都有所隱瞞?

  李禹摩挲著下巴。

  從汪小秋的口供和表情來看,對方所講的都是實話,不像有撒謊的痕跡。

  察言觀色是一個偵探會的基本能力,實際接觸下來,李禹對此還是自信的。

  還是存在信息差。

  朱沁雪這位受害者,王飛他們既然交談過,證明願意配合,告知的信息不夠完整,但應該也不存在欺騙隱瞞才是,否則對方也大可以不配合。

  而成渝那裡,擺明對警方有意見,如果知道些什麼,會不會故意不告訴?

  想了下,李禹也拋棄了這個念頭。

  這個可能性有些小。

  雖然沒見過成渝這位受害者,但從這樣的表現來看,這個女人性格屬於比較自強的那種。

  是因為抓不住兇手才對警察產生的恨意,要是真知道兇手,只會更加怨恨。

  那麼三個人和兇手的共同點會在哪裡呢?

  李禹的筆輕點在小白板上,看著三人照片,眼睛悄然一眯。

  三個人長相氣質都算不錯,而且年齡都在三十五六歲,也都有點小錢。

  這屬於相同點了。

  家庭關係,朋友關係,同事關係,社會關係,去年重案組就查的很清楚,篩選過後沒有重合的人物。

  這種屬於表面關係,叫作人際關係網,很容易就能直接關聯到。

  而在偵探觀念中,這種稱之為顯性交集。

  就比如三人曾重合於某個圈子,有明確相似的經歷,如兇手曾經被三人霸凌過等……


  警方沒查出來,那麼就只能尋找三人之間的隱性交集。

  看似三人無關,實則通過第三方串聯,比如曾與某個人有過短暫交集,或者無意間使用過哪方面的服務,或者都去過同一處地方。

  而這個第三方,可能是兇手,也可能是事件的關聯節點。

  這種接觸,在三人的記憶觀念中根本無足輕重,想要查出來很麻煩。

  畢竟每個人每天都在被服務,也都在接觸人群。

  據資料統計,每個人這一生大概要接觸20萬到50萬人,包括擦肩而過的那種。

  每個人享受的服務,在15萬到25萬次之間。

  以100年計算,換算下來每人每年最少也要接觸2000人以上,被服務1500+次。

  比如三人出門打過滴滴打到的都是同一個人……

  要想讓三人核對出來,無異於大海撈針。

  李禹盯著三人的身材和腿看了下,年齡,漂亮,有錢……

  不會她們曾經她們都點過男模吧。

  只是她們彼此不清楚。

  然後這個男人在她們身上都受到了傷害,於是選擇報復?

  這個推測有點扯,但李禹還是把男模三個字寫在了白板上。

  目前是查案初期,任何的可能性都不能放掉。

  畢竟同等關係延伸,三人可能談過同一個男朋友,完全有可能三人不清楚罷了。

  李禹又把隱性交集四個字寫了出來。

  隱性交集太難確認,比找兇手特徵都還要難很多。

  這也是為何現在重案組會往醫院調查的原因。

  能使用麻藥,兇手肯定有醫療知識,同時麻藥這種東西,也不是隨意能獲取到的。

  這樣去排查出結果的可能性,比找出三人的隱性交集還要容易的多,唯一的區別,一個比較靠受害者回憶,一個比較廢警力。

  作為警察,當然更願意使用警力資源來破案。

  但李禹是個偵探,偵探和警方最大的區別,便是偵探更喜歡聯想。

  把案件以一個合理角度切入,並形成完成的故事性,再去尋找證據證明依據,這種便稱之為偵探。

  人際關係可以暫時排除,隱性關係,警力資源,這兩樣東西,對李禹而言都不太現實。

  李禹又緩緩在白板的邊緣寫上了兩個字——手法。

  在兇殺案中,復仇的兇手一向喜歡講究某種『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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