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集體財產全靠陳凡保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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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這幾個老爺們兒一說是陳凡!

  從支書到大隊長,再到下頭的小隊長,一村人,立馬都震驚地看過去!

  陳凡站在那,被陸婉瑜和陸琳左右夾著,三個人在聊天。

  而看陳凡的這些人。

  他們太懷疑這話是不是吹牛逼了!

  哪怕說打狼的是陳建國,他們還會更相信一點兒。

  但說是陳凡?

  陳凡以前除了賭博,就是喝酒,再不然就是打爹罵娘!

  這樣一個貨,野狼進村,他不藏起來就不錯了,還能一個人,打死九頭狼!?

  這時候劉解放也在,情不自禁地懷疑:「是不是陳建國打的啊?」

  「陳凡?他能打狼?」

  跟著一塊兒守豬圈的那幾個大老爺們兒,趕緊搖頭。

  一個接一個地反駁劉解放。

  「不是!」

  「我告訴你,劉隊長,就是你們隊的陳凡!」

  「你當時是沒出來,沒看見!那箭射的,唰唰的!賊拉准!」

  「對,而且一箭一頭山狗子!連頭都給射穿了!」

  幾個老爺們兒一說完。

  村里人滿臉震驚!

  看鬼一樣地看著陳凡!

  不過劉解放是吃了蒼蠅一樣的難受,心裡七上八下的,瞅著眼下馬上要變成英雄的陳凡,有點慌了。

  支書這邊很高興,走到陳凡跟前兒,「真是你打的啊?」

  陳凡點點頭承認了,本來還想問,打了狼,有沒有獎勵啥的。

  但一想,還是別問了。

  破壞形象。

  他上輩子做生意的時候,就意識到形象很重要。

  乾脆就換了副熱心腸懂奉獻的口氣:「我聽見我們家旁邊的豬崽在叫!我想著,這豬是咱們村集體的財產!」

  「不能被山狗子拖走,我就拿著弓箭出來了!」

  支書聽得眼睛都亮了!

  這支書是正兒八經有信仰,有奉獻精神的老支書。

  陳凡這話,簡直就是說到他心坎兒里了!

  「好!好!小伙子你是活雷鋒啊!」

  支書豎著大拇指,一個勁兒地往死里夸陳凡!

  一村人也都敬佩地看著陳凡!

  他們的確是眼紅陳凡過上了好日子。

  但是!

  跟現在陳凡打死狼,這不是一碼事兒!

  陳凡打死狼,保護住村裡的集體財產,這財產是屬於大家的!

  就等於保住村里所有人的財產!

  眼紅陳凡歸眼紅陳凡。

  但現在說一聲謝謝,一點都不過分!

  真心得謝人家!

  不少人都朝陳凡豎大拇指,大隊長跟幾個小隊長,也一個勁兒地握著陳凡的手感謝!

  陳凡被眾星捧月地捧著,聽見的全是好聽的話跟感謝的話。

  看他這麼受歡迎,陳凡他爸媽,還有陸婉瑜,陸琳,別提有多高興了。

  而且姐妹倆心裡除了高興,還有崇拜!

  這邊。

  感謝的人里。

  大隊長最感謝陳凡!

  大隊長說話也實誠,是個老實人,沒啥拐彎抹角的,直說:

  「去鎮上找個打狼隊,得花二十多!而且還得管飯,報銷路費,管吃住!」

  「咱們村窮,是真請不起!陳凡!你厲害!你這回不光是給村里保護了集體財產!」

  「還給咱們省下來一大筆錢!」

  這話雖然很現實,但大隊長心裡其實沒啥算計,就是單純覺得,要感謝陳凡的地方有很多!

  陳凡憨厚地撓撓頭,「應該的應該的。」

  表現的也很實誠,一點都不像一個會算計的大老闆,給人很真誠,就是個憨厚老實人的印象。

  不過大家熱鬧了沒一會兒。


  支書跟大隊長就又高興不起來了。

  因為他們想起來,被野狼咬死的牛了!

  不過大隊長一想起來這事兒,就又攥著陳凡的手,使勁晃!

  感謝的說個不停。

  要不是陳凡,那估計死的牛還要多!

  現在就死了一頭,算是不幸中的萬幸!

  這時支書趁著大家都在,心情很複雜地宣布:

  「大伙兒,咱們大隊的都在這了,我得說一聲。」

  「現在死了一頭牛,是借的隔壁村的,咱們得賠啊,一頭牛四百多,還得算上誤工的,小五百。」

  「這是咋整?商量商量,是賣豬賣雞,砸鍋賣鐵的賠,還是說用咱們大隊的牛,給他們抵?」

  現在一個大隊就是一個集體。

  有個好支書,好大隊長,那出了事兒就是大家商量。

  攤上壞的了,那沒辦法,只能認倒霉。

  好在陳凡他們村的支書跟大隊長都是老東北爺們兒,沒什麼官僚作風。

  出了事兒,都是一塊商量。

  底下的村里人七嘴八舌地出主意,有想著說賣豬賠錢的,也有想著賠牛的。

  就是出主意的心情,很心疼就是了。

  一頭牛四百多,加上雜七雜八的,少說也快五百了。

  陳凡他們村兩百多戶,平攤下來一家得兩塊多!

  兩塊錢!

  這麼大一筆錢,誰能不心疼!

  陳凡在旁邊聽了一陣子後,主動提出:「支書,要不然這樣吧,我打了那幾頭狼,還擺在大隊呢,拿這狼頂呢?」

  「把這狼賣了錢,抵給隔壁村唄?」

  陳凡也是實在沒辦法。

  如果可以,那他當然不想當這個冤大頭。

  一頭狼扒了皮,算上肉、但雜七雜八這些,加一塊兒怎麼也能賣個三十多塊!

  九頭,小三百!

  這是一筆大錢!

  只是現在是73年,以集體為主,按規定,打了得害獸,就要歸集體所有。

  當然,陳凡真想要這錢,也能要到手。

  他打的嘛,暗暗地威脅一下,這錢不給我,我以後不打了。

  支書跟大隊長現在見識了陳凡的本事。

  考慮到以後,衡量一下利弊,也只能把錢給他。

  但為了三百,威脅支書跟大隊長,這怎麼看都不是一筆划算的買賣。

  所以把狼貢獻出來這話,與其讓別人說,還不如陳凡自己先主動提出來。

  即不會惹麻煩,還能換回來一個大公無私的雷鋒形象。

  這年代,一個活雷鋒的名頭,可要比三百還值錢!

  陳凡不是喜歡算計,是習慣了,任何事都衡量一下利弊。

  他主動說完把狼貢獻出來,其他人的反應,也和他預料的一樣。

  都不吭聲兒了。

  全都震驚的看著他,不敢信這話會是陳凡主動來說。

  按常理,這會兒陳凡哪怕就是說要走四五頭狼,也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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