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苦一苦老師
方瑜這邊在確定行動方向之後,帶著律所的幾名同事就直奔平林縣。
在一中附近,找了個快捷賓館住下。
助理小周湊過來,壓低聲音:「方律,咱們就住這兒?條件是不是差了點?」
方瑜掃了一眼大堂,環境確實不能算好,但主要是離一中近。
「離一中三百米,走路五分鐘。」方瑜說道,「再說我們也不是來度假的。」
……
同一時間。
平林一中,初三年級辦公室。
自從沈璃給於穎說過明德學校的事情以後,她就一直有點心不在焉,教書育人的理想固然還在,她也不忍捨棄自己的學生,但是她首先是人,其次才是老師。
是人就要活著,就要衣食住行,而這些都離不開錢。
並且自己的老母親還在床上躺著,藥是一刻都不能停,偏偏自己的工資發不下來。
這段時間還好,哥哥於凡還能給自己轉點錢,補貼家用。
放在以前,錢不夠了,就得用花唄去套。
她從來沒想過自己一個好好的有志青年會把日子過成這個樣子。
遙想剛畢業的時候,意氣風發,而如今,工資還不夠過日子的,自己這個年紀,遇到說媒的,人家一聽自己老母親久病在床,還有一個曾經不正乾的哥哥,扭頭就走。
唉,這個世界太荒謬了。
正想著,辦公室的門被敲了兩下。
教務主任探進半個身子:「於老師,張校長請你去一趟辦公室。」
於穎手裡的紅筆頓了一下。
於穎合上教案,站起來,理了理衣服,跟著李主任往校長辦公室走。
走廊里很安靜,窗外的梧桐樹葉子被風吹得沙沙響。
張校長的辦公室在三樓盡頭。
門開著,張晨陽坐在辦公桌後面,面前放著一杯茶,茶已經涼了。
「於老師,坐。」張晨陽指了指對面的椅子。
於穎坐下,背挺得很直。
張晨陽沒有馬上開口,而是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又放下。
「小於啊,你來咱們一中幾年了?」
「三年。」
「三年了。」張晨陽點點頭,「教學成績一直不錯,學生評價也好,上學期期末你帶的班語文平均分全年級第一。」
於穎沒接話,等著。
張晨陽沉默了幾秒,把茶杯往旁邊推了推,身子微微前傾。
「小於,我就直說了。最近是不是有外面的學校在聯繫你?」
於穎心裡咯噔一下,但臉上沒什麼變化。
「張校長,我沒有投過簡歷。」
這是實話,她確實沒投過簡歷,是沈璃主動聯繫的她。
張晨陽擺了擺手:「我不是來追究什麼的。小於,我也是當老師出身的,你們的難處我都知道。工資的事……確實是我們對不住大家。」
於穎沒說話。
張晨陽嘆了口氣,往椅背上一靠:「但是,局裡有要求,現階段教師隊伍要穩定。辭職、調動、檔案轉出,所有流程都要從嚴審批。這個事,我也沒辦法。」
於穎聽懂了。
校長是來打預防針的。
「於老師,大家的抱怨很正常,說實話,我心裡有沒有怨氣,也有。」張晨陽繼續說道,「但是,為人師表,責任很重要,如果我們發生大面積離職,學生怎麼辦?你們一走,他們就會多想,就會影響成績,唉。」
「張校長。」於穎抬頭,「我理解,但是教育局能不能理解理解我們?我們也需要工資過日子的。」
「唉,於老師,局裡也是有難處的,這個事情我也一直在反饋,但是得到的回覆永遠都是等通知,不瞞你說,昨天我還跟趙德明吵了一架,他大言不慚的說,再苦一苦老師,當時我就不願意了,整個教育局都能聽見我倆吵架的聲音,但是有什麼用呢,財政拿不出錢,我們就是鬧到天上也沒用啊。」
於穎沒說話。
張晨陽起身,說道:「於老師,困難時期,很考驗我們的定力,再多堅持堅持,守得雲開見月明。」
「張校長。」於穎站起來,「沒別的事的話,我先回去備課了。」
張晨陽張了張嘴,想說什麼,最終只是擺了擺手:「去吧。」
於穎走出校長辦公室,輕輕帶上門。
走廊里依然安靜,梧桐葉還在響。
她站在走廊窗邊,看著樓下操場上幾個學生在打籃球,愣了一會兒。
苦一苦老師。
……
晚上八點半,於穎收拾東西準備回家。
微信跳出一條轉帳通知。
於凡轉帳:1000元。
於穎愣了一下,點開。
附言寫著一行字:
「給媽買藥。你別擔心,我聽工友說了,陸老闆要辦個學校,到時候你來應聘,陸老闆絕不拖欠工資。」
於穎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
一千塊。
她哥在雲夢縣工地上搬磚,腰扭傷了還不敢請假,攢下來的錢,給她轉了一千塊,讓她給媽買藥。
於穎把手機放在桌上,仰頭看著天花板。
她想起上個月回家,母親的藥吃完了,她翻遍了銀行卡,餘額一百七十三塊。
最後是用花唄五百塊,才把藥買齊。
於穎沒有哭。
她把轉帳收了,回了一條消息:「收到了,你好好養腰,別逞強。」
……
晚上九點,於穎回到家給母親擦身體。
「小穎啊,都是媽耽誤了你們兄妹倆啊。」
於穎沒說話,只是一個勁地擦。
「唉。」她媽嘆了口氣,「我真是把你們兄妹拖累死了。」
於穎眼淚差點下來,「媽,別說這個了,你好好養身體,別想太多。」
於穎快速給母親擦完身體,回了房間,躺在穿上蒙著被子哭,不敢大聲,生怕被母親聽到。
哭了好一會兒,眼睛紅腫,她才起身,整理心情,繼續備課。
此時手機響了,是一條簡訊。
「尊敬的於穎老師,我們免費提供法律援助。」
於穎:「?」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主張解除聘用關係,並依法要求辦理檔案、社保轉移手續……」
於穎思索良久,最終回復道:「我需要法律援助。」
……
在一中附近,找了個快捷賓館住下。
助理小周湊過來,壓低聲音:「方律,咱們就住這兒?條件是不是差了點?」
方瑜掃了一眼大堂,環境確實不能算好,但主要是離一中近。
「離一中三百米,走路五分鐘。」方瑜說道,「再說我們也不是來度假的。」
……
同一時間。
平林一中,初三年級辦公室。
自從沈璃給於穎說過明德學校的事情以後,她就一直有點心不在焉,教書育人的理想固然還在,她也不忍捨棄自己的學生,但是她首先是人,其次才是老師。
是人就要活著,就要衣食住行,而這些都離不開錢。
並且自己的老母親還在床上躺著,藥是一刻都不能停,偏偏自己的工資發不下來。
這段時間還好,哥哥於凡還能給自己轉點錢,補貼家用。
放在以前,錢不夠了,就得用花唄去套。
她從來沒想過自己一個好好的有志青年會把日子過成這個樣子。
遙想剛畢業的時候,意氣風發,而如今,工資還不夠過日子的,自己這個年紀,遇到說媒的,人家一聽自己老母親久病在床,還有一個曾經不正乾的哥哥,扭頭就走。
唉,這個世界太荒謬了。
正想著,辦公室的門被敲了兩下。
教務主任探進半個身子:「於老師,張校長請你去一趟辦公室。」
於穎手裡的紅筆頓了一下。
於穎合上教案,站起來,理了理衣服,跟著李主任往校長辦公室走。
走廊里很安靜,窗外的梧桐樹葉子被風吹得沙沙響。
張校長的辦公室在三樓盡頭。
門開著,張晨陽坐在辦公桌後面,面前放著一杯茶,茶已經涼了。
「於老師,坐。」張晨陽指了指對面的椅子。
於穎坐下,背挺得很直。
張晨陽沒有馬上開口,而是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又放下。
「小於啊,你來咱們一中幾年了?」
「三年。」
「三年了。」張晨陽點點頭,「教學成績一直不錯,學生評價也好,上學期期末你帶的班語文平均分全年級第一。」
於穎沒接話,等著。
張晨陽沉默了幾秒,把茶杯往旁邊推了推,身子微微前傾。
「小於,我就直說了。最近是不是有外面的學校在聯繫你?」
於穎心裡咯噔一下,但臉上沒什麼變化。
「張校長,我沒有投過簡歷。」
這是實話,她確實沒投過簡歷,是沈璃主動聯繫的她。
張晨陽擺了擺手:「我不是來追究什麼的。小於,我也是當老師出身的,你們的難處我都知道。工資的事……確實是我們對不住大家。」
於穎沒說話。
張晨陽嘆了口氣,往椅背上一靠:「但是,局裡有要求,現階段教師隊伍要穩定。辭職、調動、檔案轉出,所有流程都要從嚴審批。這個事,我也沒辦法。」
於穎聽懂了。
校長是來打預防針的。
「於老師,大家的抱怨很正常,說實話,我心裡有沒有怨氣,也有。」張晨陽繼續說道,「但是,為人師表,責任很重要,如果我們發生大面積離職,學生怎麼辦?你們一走,他們就會多想,就會影響成績,唉。」
「張校長。」於穎抬頭,「我理解,但是教育局能不能理解理解我們?我們也需要工資過日子的。」
「唉,於老師,局裡也是有難處的,這個事情我也一直在反饋,但是得到的回覆永遠都是等通知,不瞞你說,昨天我還跟趙德明吵了一架,他大言不慚的說,再苦一苦老師,當時我就不願意了,整個教育局都能聽見我倆吵架的聲音,但是有什麼用呢,財政拿不出錢,我們就是鬧到天上也沒用啊。」
於穎沒說話。
張晨陽起身,說道:「於老師,困難時期,很考驗我們的定力,再多堅持堅持,守得雲開見月明。」
「張校長。」於穎站起來,「沒別的事的話,我先回去備課了。」
張晨陽張了張嘴,想說什麼,最終只是擺了擺手:「去吧。」
於穎走出校長辦公室,輕輕帶上門。
走廊里依然安靜,梧桐葉還在響。
她站在走廊窗邊,看著樓下操場上幾個學生在打籃球,愣了一會兒。
苦一苦老師。
……
晚上八點半,於穎收拾東西準備回家。
微信跳出一條轉帳通知。
於凡轉帳:1000元。
於穎愣了一下,點開。
附言寫著一行字:
「給媽買藥。你別擔心,我聽工友說了,陸老闆要辦個學校,到時候你來應聘,陸老闆絕不拖欠工資。」
於穎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
一千塊。
她哥在雲夢縣工地上搬磚,腰扭傷了還不敢請假,攢下來的錢,給她轉了一千塊,讓她給媽買藥。
於穎把手機放在桌上,仰頭看著天花板。
她想起上個月回家,母親的藥吃完了,她翻遍了銀行卡,餘額一百七十三塊。
最後是用花唄五百塊,才把藥買齊。
於穎沒有哭。
她把轉帳收了,回了一條消息:「收到了,你好好養腰,別逞強。」
……
晚上九點,於穎回到家給母親擦身體。
「小穎啊,都是媽耽誤了你們兄妹倆啊。」
於穎沒說話,只是一個勁地擦。
「唉。」她媽嘆了口氣,「我真是把你們兄妹拖累死了。」
於穎眼淚差點下來,「媽,別說這個了,你好好養身體,別想太多。」
於穎快速給母親擦完身體,回了房間,躺在穿上蒙著被子哭,不敢大聲,生怕被母親聽到。
哭了好一會兒,眼睛紅腫,她才起身,整理心情,繼續備課。
此時手機響了,是一條簡訊。
「尊敬的於穎老師,我們免費提供法律援助。」
於穎:「?」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主張解除聘用關係,並依法要求辦理檔案、社保轉移手續……」
於穎思索良久,最終回復道:「我需要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