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我懼怕自己不是美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星期六這天。

  日頭非常的大。

  難得中年女人一天不在家。她被她自己媽絆住了腳,說是必須幫她老人家刨完十畝地的花生才能走。

  為什麼非得用人工?用機械得多花多少錢啊,老人家又不傻。

  反正養女兒就是要用的。

  中年女人的弟弟直接美美隱身了。

  這天,這個幹活法,會死人的。

  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媽媽啊,知道中年女人吃到苦了,洛瑾年比自己吃到好吃的煎餅還高興。

  「我懼怕自己不是美玉,因而刻意不去刻苦打磨;我又對自己會成為美玉尚存半分希望,因而也無法庸庸碌碌地與瓦礫為伍……」

  洛瑾年一邊掃著地,一邊嘴上念念有詞。

  前世有段時間,把《山月記》的這段原文做成文案,再加點傷感BGM的短視頻一度挺火的。

  《山月記》是中島敦的代表作,因為太符合日本社會的「物哀文化」了,基本上是一篇文章把作者送上了「國民作者」的地位。

  這本書與網際網路上另一本鼎鼎大名的《人間失格》,以及梶井基次郎的《檸檬》並稱為日本「物哀三書」。

  自從穿越來洛瑾年的記憶就獲得了超級加強,前世只是看過三遍的《山月記》他現在可以做到全文背誦。

  「飯菜什麼都在鍋里,餓了自己熱熱就可以吃。」

  「在家好好學習,一定小心那些電器,我去公司了。」

  這麼負責的話,肯定沒人對洛瑾年說。

  後爹在門口跟自己的女兒交代好注意事項,騎著自己的電動車匆忙趕去公司,這是要加班。

  小孩姐後知後覺的點點頭,背著的大厚包讓她頭重腳輕,包里都是她在畫畫班要用到的東西。

  走進家裡就看見少年哼著小曲,非常開心的做著家務。

  「姐姐學完畫畫了?」

  「嗯。」

  楚青檸嘴笨不知道怎麼回話,她將拖把涮了涮就跟在了弟弟屁股後面,弟弟掃好一個地方她就拖一個地方。

  兩個人幹活效率就提高了很多。

  洛瑾年累壞的躺在沙發上,這具身體實在過於虛弱,干一點活就沒力氣了。

  其實沒有人讓他打掃這個家,不過這事關生活的態度,即使對這個家沒有感情,洛瑾年也力所能及的收拾好它。

  後姐也坐了下來,從包里拿出來兩塊酒心巧克力,這是她用自己別的零食跟畫畫班的小孩換的。

  一共有兩塊,一塊是給自己的,另一塊是給弟弟的。

  「裡面是酒,會醉的,要慢慢的吃。」

  害怕弟弟醉了,楚青檸叮囑道。

  其實少女也是第一次吃這個零食,朋友原話是:這個東西一咬裡面就冒酒,不過是甜的,不過就是酒。

  「如果我和姐姐都慢慢的吃,還醉了呢?」

  洛瑾年想到自己第一次吃酒心巧克力的時候也是害怕醉酒,逗著小孩好笑道。

  少女牙齒咬著下唇,又瞧了眼手裡難以割捨的新奇甜品,艱難道:

  「我們就躺在床上睡。要蓋著被子。」

  按照洛瑾年的理解,少女這段話的意思是兩人醉了就睡下,還要用被子遮住喝醉的臉。

  知人知面不知心,沒想到啊,濃眉大眼的姐姐還是個鬼點子選手。

  坐在沙發上的兩人,誰也不再說話安靜的享用著自己那份酒心巧克力。

  吃完的兩人各自忙著自己的事。

  洛瑾年還在抄寫著《夏日,煙火,我的屍體》。

  順便做著筆記,主要是記記自己對原文的感悟。

  少女則是拿出畫紙,閉目沉思。

  醞釀好了就拿起鉛筆,沒有一筆遲鈍的憑著自己記憶開始素描起剛剛吃過的酒心巧克力。

  陽光透過陽台明媚的曬了進來,兩個人溫暖的做著自己的事情。

  洛瑾年是沒有力氣在別人成功的作品上做修改的,除了必要加的補丁他都是一字不改的直接文抄。

  真要有改的心,先寫出自己的作品。


  懸疑小說採用第一人稱視角的可以說跟路邊的皮卡丘一樣多。

  《夏日,煙火,我的屍體》用的第一人稱死者視角也只能說有點小巧思,但真算不上什麼大創新。

  這本書真正恐怖的是,九歲的主人公五月在後面以『我的屍體』來講述整個故事時——仿佛已經不再把自己當人了,而是當成了一個物體。

  這個敘事選擇本身就是恐怖。

  而彌生的哥哥,全文「大魅魔」阿健在確認五月死亡之後的幾秒鐘內,就完成了從『玩伴』到『犯罪者』的思維轉換,沒有經過任何道德掙扎。這是另一種恐怖。

  小孩的惡是最純粹的惡,不是因為他們壞,是因為他們還沒有『惡』的概念。

  而作者乙一在寫這種小孩的惡時候,採用的是一個很高級的寫法:只做展示,不予評價。

  在「我」死之後,故事還在繼續。

  第二天一早,阿健和彌生掀開水泥板,拖著「我」的屍體前往杉樹洞。穿過小樹林時,綠姐姐突然出現。

  阿健擋在屍體前,說他們在找蟬殼。

  他的腿在發抖,但聲音沒有抖。

  綠姐姐看了一眼地上露出布外的兔子拖鞋,沒說話,走過去了。

  走了幾步又回過頭:「阿健,今天下午來我家吃冰淇淋吧。」

  等綠姐姐走遠了,彌生癱坐在地上,渾身發抖:「她……她有沒有看到……」

  「沒有。」阿健說,「就算看到了,也不會怎麼樣。」

  這是阿健少有的暴露緊張的瞬間,說明他並非完全冷血,只是比常人更擅長控制表情。

  這沒有破壞阿健原來的「壞小孩」人設,反而更細思極恐了。

  五月的媽媽來阿健家問話。

  阿健從屋裡走出來,端了一杯水。

  「阿姨,喝水。」他把杯子遞過去,聲音很乖。

  五月的媽媽問他自己女兒那天說了什麼。

  阿健想了想,說:「她說她想去河邊抓魚。

  「河邊……河邊……」五月的媽媽站起來,跌跌撞撞地往外跑。

  阿健的撒謊有三層結構。

  第一層是行為層——他主動端水,建立『乖巧懂事』的第一印象。

  第二層是語言層——他的回答有具體細節(河邊、抓魚),細節是謊言最有效的偽裝。

  第三層是情緒層——他說這句話時的表情和語氣,和平時沒有任何區別。他不是在表演正常,他就是正常。這是最高級的撒謊。

  從剛開始阿健表現出來的特質:共情缺失、冷靜執行、無愧疚感、社交偽裝——每一條都踩在反社會的紅線上。

  洛瑾年越讀越感覺原文是真的細。

  兄妹倆把五月的屍體拖到了杉樹洞前。

  那是一個天然形成的樹洞,在大杉樹的根部,洞口被蕨草遮著。阿健先爬進去看了看,出來的時候臉上沾了泥。

  「裡面很深,放得下。」

  他把五月的身體往洞裡塞。

  五月的手臂卡在洞口,阿健就用力折了一下,聽見「咔嚓」一聲。

  彌生捂住耳朵,蹲在地上。

  阿健轉過身,看見彌生的表情,笑了一下。

  那個笑容很輕,很淡,像是在說「沒事了」。

  彌生看見阿健站在院子裡,手裡拿著五月丟在樹下的那隻拖鞋。

  彌生問他留著做什麼。

  阿健說:「不做什麼。就是留著。」

  第二天,他把拖鞋埋在了後院。

  前世洛瑾年看到過一個到現在都記憶猶新的帖子,標題是:「阿健藏拖鞋這段,我讀了三遍,每一遍都發現新的刀子。」

  「第一遍我讀以為阿健是因為愧疚,留著拖鞋做紀念。第二遍我發現不對——他讓彌生扔掉,自己又撿回來,半夜拿出來看,最後埋掉。這不是紀念,這是收藏。他把五月變成了自己的東西。屍體藏在樹洞裡,拖鞋埋在後院,兩樣都是他的。」

  阿健把「我」當成了他的私有物品。

  底下還有人回了句:「還有更細的。他埋拖鞋的時間是天還沒亮透的時候,一個人,用小鋤頭,坑的深度是兩個巴掌,埋好之後踩兩腳,用落葉蓋住。整個流程和藏屍一模一樣。他是在練習。」

  嗯嗯,說的很好,從今天開始這些都是我們原著作者洛瑾年自己的想法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