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名聲問題
吃了藥後,就感覺整個人好了不少,在樓下的沙發上稍微躺了一會兒後……
林見鹿就越發起不來了。
唉,來姨媽的時候還是躺著最舒服,起來幹嘛?這吃飽喝足了它就得躺著休息啊……
但又不能睡著,畢竟睡了就毫無防備,萬一被人發現了她的女生身份就尷尬了。
所以她只能忍著困意,拿出了手機。
果然,手機上有燕一嫣的未讀消息。
【燕一嫣:沒事了,我問過陳琛了,他說他下水了,但沒救人。】
想到這兒就來氣,陳琛這個蠢蛋,既然救不了人還下什麼水?你在岸上呆著不就得了?
【林見鹿:所以說他是個笨蛋呀,碰見這種事遠遠避開不就得了,還想去救人?想救人也就算了,竟然還敢下水?】
【燕一嫣:下水也就罷了,竟然還不把這件事兒告訴你?】
【林見鹿:倒也沒想知道這種事情……】
【燕一嫣:你覺得我信嘛?】
【林見鹿:我管你信不信,反正我跟陳琛也就那樣,不要把我們倆想的太親密了,省得成秀秀誤會。】
【燕一嫣:哎呦呦,這是吃醋了?】
【林見鹿:我吃哪門子醋?我跟你講,我就是買瓶醋喝掉也不會吃陳琛的醋的!】
【燕一嫣:好叭,那我就告訴成秀秀,說她可以安心跟陳琛戀愛了。】
【林見鹿:哼!有什麼用,那個林暴龍那麼帥,成秀秀真能看得上陳琛嘛?】
【燕一嫣:你這就小瞧陳琛了,要我說,還真不一定,我感覺成秀秀對陳琛的好感似乎肉眼可見哦。】
【林見鹿:可見在哪兒?】
【燕一嫣:語音41s』】
林見鹿點開語音,聽到裡面的對話。
「那個……燕一嫣同學,其實今天陳琛送了我一件禮物。」
「叫我嫣寶就行,陳琛送你啥了?」
「是這個……總感覺好像有點羞恥……」
一陣窸窸窣窣的塑料包裝拆解聲響起。
「好傢夥,白絲?陳琛這傢伙,這麼大膽的嘛?」
「他說,他想看我穿這個,一定會特別可愛的。」
「呃,在這一點上,我必須站陳琛,肯定特別可愛。」
「那……我就穿上好了。」
【燕一嫣:嘿嘿嘿,可愛的白絲哦,她願意為了陳琛穿這個哦。】
該死的,這個陳琛,真是色的可以,哪有送禮物直接送這個的,跟個變態一樣。
林見鹿想起自己送給成秀秀的鹿頭胸針,頓時覺得非常不值。
早知道那胸針就留下來自己戴了,那麼好看。
【林見鹿:拍張照片給我看看先,我也喜歡白絲】
【燕一嫣:
【林見鹿:哦,可以,白絲雪糕!無比美味!謝謝款待!】
【燕一嫣:這麼喜歡你怎麼不穿?】
【林見鹿:我不穿,不符合我的氣質。你為啥不穿?】
【燕一嫣:太容易髒了,麻煩】
確實,白絲這玩意兒除了剛需腿細這一點外,最大的缺點就是不耐髒,在家裡穿穿勉強還行,穿出門髒的特別快,跟一次性用品似的。
【林見鹿:有一句話不知當講不當講。】
【燕一嫣:你講。】
【林見鹿:其實不管什麼絲,我都感覺挺情趣的……】
【燕一嫣:英雄所見略同,所以我不喜歡摸光腳,就喜歡摸秀秀裹著白絲的腳,好滑哦,好軟哦,好愉快哦……】
你他媽的,我也想摸!
一想到現在的自己是林暴龍而不是個能進成秀秀閨房的女孩子,林見鹿氣得子宮都要痛起來了。
沒辦法,她摸不到。
【林見鹿:別饞我了,小心我下次見你撓你腳心。】
【燕一嫣:你就不怕我有腳氣?】
【林見鹿:滾!】
所以說這個逼人就很掃興,好好的白絲討論被她引到了腳氣上,想想就犯噁心。
在話題徹底跑偏之前林見鹿直接終止了跟燕一嫣的對話,她還可不想讓腦海中那雙香香軟軟的白絲小腳忽地變成起了一堆黃白死皮的滂臭玩意兒。
還是刷會兒視頻罷。
林見鹿這般想著,打開視頻軟體。
而很快,她就注意到了一個爆火的同城視頻。
點開一看她就笑了,竟然是半個多月前陳琛向成秀秀表白時,不知道當時在場的誰錄下的視頻,視頻標題是「找女友一定要找能幫忙充〇神的」。
除了蹭〇神流量之外,林見鹿感覺這個視頻能爆火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陳琛這個傢伙也實在太抽象了,誰表白是為了讓對方給自己充遊戲的?也就這個嚷著「芙寧娜還在卡池裡啊」的頂級OP才能辦出這種事兒了。
但點開視頻下面的評論區後,她意識到事情似乎並沒有她想像的那麼簡單。
「熟人麼這不是?」
一條熱評明晃晃地展示著。
怎麼熟了,世界真就這么小?在上億人用的視頻軟體中也能精準找到你熟悉的人?
——實際上確實很容易找到,不要臉的軟體廠商們最愛讀取大伙兒的隱私了,所以隨隨便便就能在這逼視頻軟體中找到自己熟悉的身邊人,就比如她外婆,她已經見她無數次刷到萱萱姐給她拍的cos委託GG了。
每次外婆刷到時總會夸一句「這個小伙子長得真齊整」,搞得她心裡總是怪怪的。
但這個熱評,似乎並不是這種意思。
如果真的是熟悉的身邊人,反倒不太會發這種評論,因為他們很可能已經有了陳琛的聯繫方式,只會把這個視頻直接轉發給他來調侃一下。
林見鹿半分鐘前腦中冒出的想法就是這樣。
所以,像這樣的評論,大概率是那種「熟悉的陌生人」發的,很有可能是現實中跟陳琛有過幾面之緣但不太認識,甚至於只在網絡上見過他的人。
所以是哪種呢?
她點開熱評下的回覆。
但出她意料的是,此處並沒有什麼所謂的熟人,反而成了一個令她腦海瘋狂冒火的戰場。
「他救人了!我舅舅那時候就在那條河旁邊,他當時親眼看著這個陳琛跳下去的!」
「跳下去≠救了人!都什麼時候了還在糾結這事兒?他要真救人了不該大大方方承認?為啥到現在連個屁都不敢放?」
「承認了,後面又刪視頻了,小丑一個。」
「我看這貨就是想渾水摸魚,把功勞攬到自己身上,真不要臉!」
「也就鄭市政府那邊給他面子,沒出面扒他,要不然,他名聲比現在還要臭!」
林見鹿就越發起不來了。
唉,來姨媽的時候還是躺著最舒服,起來幹嘛?這吃飽喝足了它就得躺著休息啊……
但又不能睡著,畢竟睡了就毫無防備,萬一被人發現了她的女生身份就尷尬了。
所以她只能忍著困意,拿出了手機。
果然,手機上有燕一嫣的未讀消息。
【燕一嫣:沒事了,我問過陳琛了,他說他下水了,但沒救人。】
想到這兒就來氣,陳琛這個蠢蛋,既然救不了人還下什麼水?你在岸上呆著不就得了?
【林見鹿:所以說他是個笨蛋呀,碰見這種事遠遠避開不就得了,還想去救人?想救人也就算了,竟然還敢下水?】
【燕一嫣:下水也就罷了,竟然還不把這件事兒告訴你?】
【林見鹿:倒也沒想知道這種事情……】
【燕一嫣:你覺得我信嘛?】
【林見鹿:我管你信不信,反正我跟陳琛也就那樣,不要把我們倆想的太親密了,省得成秀秀誤會。】
【燕一嫣:哎呦呦,這是吃醋了?】
【林見鹿:我吃哪門子醋?我跟你講,我就是買瓶醋喝掉也不會吃陳琛的醋的!】
【燕一嫣:好叭,那我就告訴成秀秀,說她可以安心跟陳琛戀愛了。】
【林見鹿:哼!有什麼用,那個林暴龍那麼帥,成秀秀真能看得上陳琛嘛?】
【燕一嫣:你這就小瞧陳琛了,要我說,還真不一定,我感覺成秀秀對陳琛的好感似乎肉眼可見哦。】
【林見鹿:可見在哪兒?】
【燕一嫣:語音41s』】
林見鹿點開語音,聽到裡面的對話。
「那個……燕一嫣同學,其實今天陳琛送了我一件禮物。」
「叫我嫣寶就行,陳琛送你啥了?」
「是這個……總感覺好像有點羞恥……」
一陣窸窸窣窣的塑料包裝拆解聲響起。
「好傢夥,白絲?陳琛這傢伙,這麼大膽的嘛?」
「他說,他想看我穿這個,一定會特別可愛的。」
「呃,在這一點上,我必須站陳琛,肯定特別可愛。」
「那……我就穿上好了。」
【燕一嫣:嘿嘿嘿,可愛的白絲哦,她願意為了陳琛穿這個哦。】
該死的,這個陳琛,真是色的可以,哪有送禮物直接送這個的,跟個變態一樣。
林見鹿想起自己送給成秀秀的鹿頭胸針,頓時覺得非常不值。
早知道那胸針就留下來自己戴了,那麼好看。
【林見鹿:拍張照片給我看看先,我也喜歡白絲】
【燕一嫣:
【林見鹿:哦,可以,白絲雪糕!無比美味!謝謝款待!】
【燕一嫣:這麼喜歡你怎麼不穿?】
【林見鹿:我不穿,不符合我的氣質。你為啥不穿?】
【燕一嫣:太容易髒了,麻煩】
確實,白絲這玩意兒除了剛需腿細這一點外,最大的缺點就是不耐髒,在家裡穿穿勉強還行,穿出門髒的特別快,跟一次性用品似的。
【林見鹿:有一句話不知當講不當講。】
【燕一嫣:你講。】
【林見鹿:其實不管什麼絲,我都感覺挺情趣的……】
【燕一嫣:英雄所見略同,所以我不喜歡摸光腳,就喜歡摸秀秀裹著白絲的腳,好滑哦,好軟哦,好愉快哦……】
你他媽的,我也想摸!
一想到現在的自己是林暴龍而不是個能進成秀秀閨房的女孩子,林見鹿氣得子宮都要痛起來了。
沒辦法,她摸不到。
【林見鹿:別饞我了,小心我下次見你撓你腳心。】
【燕一嫣:你就不怕我有腳氣?】
【林見鹿:滾!】
所以說這個逼人就很掃興,好好的白絲討論被她引到了腳氣上,想想就犯噁心。
在話題徹底跑偏之前林見鹿直接終止了跟燕一嫣的對話,她還可不想讓腦海中那雙香香軟軟的白絲小腳忽地變成起了一堆黃白死皮的滂臭玩意兒。
還是刷會兒視頻罷。
林見鹿這般想著,打開視頻軟體。
而很快,她就注意到了一個爆火的同城視頻。
點開一看她就笑了,竟然是半個多月前陳琛向成秀秀表白時,不知道當時在場的誰錄下的視頻,視頻標題是「找女友一定要找能幫忙充〇神的」。
除了蹭〇神流量之外,林見鹿感覺這個視頻能爆火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陳琛這個傢伙也實在太抽象了,誰表白是為了讓對方給自己充遊戲的?也就這個嚷著「芙寧娜還在卡池裡啊」的頂級OP才能辦出這種事兒了。
但點開視頻下面的評論區後,她意識到事情似乎並沒有她想像的那麼簡單。
「熟人麼這不是?」
一條熱評明晃晃地展示著。
怎麼熟了,世界真就這么小?在上億人用的視頻軟體中也能精準找到你熟悉的人?
——實際上確實很容易找到,不要臉的軟體廠商們最愛讀取大伙兒的隱私了,所以隨隨便便就能在這逼視頻軟體中找到自己熟悉的身邊人,就比如她外婆,她已經見她無數次刷到萱萱姐給她拍的cos委託GG了。
每次外婆刷到時總會夸一句「這個小伙子長得真齊整」,搞得她心裡總是怪怪的。
但這個熱評,似乎並不是這種意思。
如果真的是熟悉的身邊人,反倒不太會發這種評論,因為他們很可能已經有了陳琛的聯繫方式,只會把這個視頻直接轉發給他來調侃一下。
林見鹿半分鐘前腦中冒出的想法就是這樣。
所以,像這樣的評論,大概率是那種「熟悉的陌生人」發的,很有可能是現實中跟陳琛有過幾面之緣但不太認識,甚至於只在網絡上見過他的人。
所以是哪種呢?
她點開熱評下的回覆。
但出她意料的是,此處並沒有什麼所謂的熟人,反而成了一個令她腦海瘋狂冒火的戰場。
「他救人了!我舅舅那時候就在那條河旁邊,他當時親眼看著這個陳琛跳下去的!」
「跳下去≠救了人!都什麼時候了還在糾結這事兒?他要真救人了不該大大方方承認?為啥到現在連個屁都不敢放?」
「承認了,後面又刪視頻了,小丑一個。」
「我看這貨就是想渾水摸魚,把功勞攬到自己身上,真不要臉!」
「也就鄭市政府那邊給他面子,沒出面扒他,要不然,他名聲比現在還要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