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小南市,彭安曉
「滾蛋!老子喜歡女人!」
林遠實在是被噁心到了,連忙將手鬆開,還在旁邊的牆上擦了擦,似乎是粘了什麼髒東西一般。
年輕人疼得直咧嘴,好在肩膀沒有被捏斷,可他也不敢埋怨,小心翼翼道:「大哥,我有個妹妹還是很漂亮的,你看?」
「你還真是個好哥哥呀!」林遠眯起眼睛,拳頭都捏了起來。
他也是個有妹妹的人,對於這種為了自己安全可以出賣妹妹的人,那是一丁點兒好感都沒有。
正好,在現實之中他那副亞健康的身體別說行俠仗義了,就算是保護自己都很困難。
可在妄想幻境裡,因為靈異的原因,他的身體素質也得到了極大的強化。
剛剛出現在湖畔公園時,他還是個跑個兩公里都費勁的廢柴,可在被那位鬼奴女主播戴上了臉譜之後,他腦海里的詛咒聲明顯大了很多,能使用的靈異也更多了,同樣的,身體素質也得到了更多的強化。
正好,可以拿眼前這個王八蛋試試拳頭!
「還、還行吧,要是大哥你沒意見,我這就聯繫她了?」
年輕人擠出一抹笑容,見林遠沒有反對,連忙掏出手機打了一通電話,「小妹是我,我現在在老街那家豆腐店後邊的小巷裡,這邊有位大哥我覺得人很好,力氣也大,徒手捏斷骨頭你敢信?這麼大的手勁,特別有安全感。你不是一直都說要找一個能夠給你足夠安全感的男朋友嘛,之前介紹給你那麼多你都不喜歡,這位大哥肯定滿足你的條件,過來見見吧!」
很快他又掛斷了電話,舔著臉笑道:「我妹妹她很快就會過來,大哥你看?」
「嗯,來就來吧。不過在那之前,咱們來好好練練。」
林遠捏了捏拳頭,骨頭髮出了清脆的聲響,這讓年輕人臉色一僵,連連擺著雙手道:「還是別了吧,我身子骨弱,經不起老大你這麼折騰啊!」
這裡雖然清靜,卻並非人跡罕至。
不遠處已經有人路過,正好奇地看了過來,而且那眼神很是古怪,讓林遠感覺全身都不自在。
一時間,他看向年輕人的眼神更危險了。
「你、你別過來啊……」
年輕人扭頭就跑,可才剛跑出幾步就停了下來。
巷口處,一輛摩托車伴隨著轟鳴聲停了下來。
看身形,騎車的應該是一個女子,她取下頭盔,露出了一張清秀的臉龐。
「哈哈哈哈!妹妹你來啦,我說的就是這位大哥,他力氣可大了,都快比上你了。」年輕人不跑了。
他就站在摩托車旁邊,一臉得意地盯著林遠,「對了,在下彭方遠,這是我家小妹彭安曉,大哥你怎麼稱呼?」
「林遠。」
林遠說了一下名字,隨後就將目光放在了女子身上。
看面相,兩人的確是有些相似,的確是親兄妹,可真正讓林遠意外的是,這個女孩不是普通人,而是馭鬼者。
靈異氣息,太明顯了!
「閉嘴!」
女孩瞪了一眼年輕人,僅僅是一眼,就讓剛剛還囂張無比的年輕人閉上了嘴,還很懂事地把手放在嘴邊,做了一個拉拉鏈的動作。
女孩冷哼一聲,將目光放在了林遠身上,疑惑道:「天生神力?」
和林遠不同,彭安曉並沒有感應到林遠身上的靈異力量,只能給出這樣的猜測,這也讓彭方遠驚訝無比,「啊,不是你的同類嗎?」
因為這個猜測,剛才在講電話的時候,他可是暗示了的,結果現在卻是搞錯了?
「行了,你一天少在外邊給我惹事就好。」
彭安曉瞪了自家哥哥一眼,隨後對林遠道:「林遠是吧?你和這傢伙之間的事情我會安排人來處理,誰對誰錯,絕對不會有所偏袒。」
頓了頓,她語重心長道:「力氣大是你的天賦,但這個世界上的水很深,不是力氣大就能為所欲為的。你以後,好自為之!」
「等等!」
林遠叫住了翻身上車準備離開的女孩,同時取下了左臉上的那張大聖面具。
彭安曉瞳孔驟縮,目光在林遠手中的面具上掃過,「是我看走眼了啊,這是靈異物品?林遠?能夠擁有靈異物品的馭鬼者可不多,小南市可沒聽說過有你這號人物。」
「小南市?我是……大昌市的人。因為一起靈異事件意外來到這裡,正想找一下這裡的負責人。」
林遠心裡湧起一陣不安。
之前因為嗜睡症而進入妄想幻境,每一次都是出現在大昌市。
本以為這次也應該一樣,結果還出現在了什么小南市?
在他的記憶里,神秘復甦中好像沒有出現過這座城市,應該跟主線劇情沒有太大的聯繫,也沒有爆發過什麼可怕的靈異事件,所以才沒有在書中出現過。
這是一個好消息,至少不會讓他陷在這裡,可現在是什麼時間了,周正呢,是不是已經……
還有,自己在大京市鬧出來的動靜,應該已經把王小強和葉楓殺了,甚至有可能連王小明和李軍都牽連了進去。
沒有了他們,整個世界的劇情都會受到極大的影響,就是不知道發生到了什麼程度,會不會因此更改周正的命運?
「大昌市的人嗎?我就是小南市的負責人,既然是意外過來的,那就請你儘快離開吧。」彭安曉皺眉說道。
顯然,她對外來的馭鬼者很是排斥。
林遠重新戴上大聖面具,以此來遮掩有些尷尬的表情,「我會儘快離開的,只是……我這次來得太突然,身上沒錢了,能借一點兒嗎?等我回去之後,會立即將錢給還上!」
彭安曉一臉驚訝,那表情分明是在說:
哥們你逗我呢?
都是馭鬼者了,身上還能沒錢?
可轉念一想,擁有了厲鬼的力量之後,在被靈異影響心智的前提下,還能夠克制自己,不會因為缺錢而動用靈異力量傷害普通人,這樣的馭鬼者可是很稀缺的。
「大哥你缺錢啊?早說啊,我這兒有,拿去先用著。」
林遠實在是被噁心到了,連忙將手鬆開,還在旁邊的牆上擦了擦,似乎是粘了什麼髒東西一般。
年輕人疼得直咧嘴,好在肩膀沒有被捏斷,可他也不敢埋怨,小心翼翼道:「大哥,我有個妹妹還是很漂亮的,你看?」
「你還真是個好哥哥呀!」林遠眯起眼睛,拳頭都捏了起來。
他也是個有妹妹的人,對於這種為了自己安全可以出賣妹妹的人,那是一丁點兒好感都沒有。
正好,在現實之中他那副亞健康的身體別說行俠仗義了,就算是保護自己都很困難。
可在妄想幻境裡,因為靈異的原因,他的身體素質也得到了極大的強化。
剛剛出現在湖畔公園時,他還是個跑個兩公里都費勁的廢柴,可在被那位鬼奴女主播戴上了臉譜之後,他腦海里的詛咒聲明顯大了很多,能使用的靈異也更多了,同樣的,身體素質也得到了更多的強化。
正好,可以拿眼前這個王八蛋試試拳頭!
「還、還行吧,要是大哥你沒意見,我這就聯繫她了?」
年輕人擠出一抹笑容,見林遠沒有反對,連忙掏出手機打了一通電話,「小妹是我,我現在在老街那家豆腐店後邊的小巷裡,這邊有位大哥我覺得人很好,力氣也大,徒手捏斷骨頭你敢信?這麼大的手勁,特別有安全感。你不是一直都說要找一個能夠給你足夠安全感的男朋友嘛,之前介紹給你那麼多你都不喜歡,這位大哥肯定滿足你的條件,過來見見吧!」
很快他又掛斷了電話,舔著臉笑道:「我妹妹她很快就會過來,大哥你看?」
「嗯,來就來吧。不過在那之前,咱們來好好練練。」
林遠捏了捏拳頭,骨頭髮出了清脆的聲響,這讓年輕人臉色一僵,連連擺著雙手道:「還是別了吧,我身子骨弱,經不起老大你這麼折騰啊!」
這裡雖然清靜,卻並非人跡罕至。
不遠處已經有人路過,正好奇地看了過來,而且那眼神很是古怪,讓林遠感覺全身都不自在。
一時間,他看向年輕人的眼神更危險了。
「你、你別過來啊……」
年輕人扭頭就跑,可才剛跑出幾步就停了下來。
巷口處,一輛摩托車伴隨著轟鳴聲停了下來。
看身形,騎車的應該是一個女子,她取下頭盔,露出了一張清秀的臉龐。
「哈哈哈哈!妹妹你來啦,我說的就是這位大哥,他力氣可大了,都快比上你了。」年輕人不跑了。
他就站在摩托車旁邊,一臉得意地盯著林遠,「對了,在下彭方遠,這是我家小妹彭安曉,大哥你怎麼稱呼?」
「林遠。」
林遠說了一下名字,隨後就將目光放在了女子身上。
看面相,兩人的確是有些相似,的確是親兄妹,可真正讓林遠意外的是,這個女孩不是普通人,而是馭鬼者。
靈異氣息,太明顯了!
「閉嘴!」
女孩瞪了一眼年輕人,僅僅是一眼,就讓剛剛還囂張無比的年輕人閉上了嘴,還很懂事地把手放在嘴邊,做了一個拉拉鏈的動作。
女孩冷哼一聲,將目光放在了林遠身上,疑惑道:「天生神力?」
和林遠不同,彭安曉並沒有感應到林遠身上的靈異力量,只能給出這樣的猜測,這也讓彭方遠驚訝無比,「啊,不是你的同類嗎?」
因為這個猜測,剛才在講電話的時候,他可是暗示了的,結果現在卻是搞錯了?
「行了,你一天少在外邊給我惹事就好。」
彭安曉瞪了自家哥哥一眼,隨後對林遠道:「林遠是吧?你和這傢伙之間的事情我會安排人來處理,誰對誰錯,絕對不會有所偏袒。」
頓了頓,她語重心長道:「力氣大是你的天賦,但這個世界上的水很深,不是力氣大就能為所欲為的。你以後,好自為之!」
「等等!」
林遠叫住了翻身上車準備離開的女孩,同時取下了左臉上的那張大聖面具。
彭安曉瞳孔驟縮,目光在林遠手中的面具上掃過,「是我看走眼了啊,這是靈異物品?林遠?能夠擁有靈異物品的馭鬼者可不多,小南市可沒聽說過有你這號人物。」
「小南市?我是……大昌市的人。因為一起靈異事件意外來到這裡,正想找一下這裡的負責人。」
林遠心裡湧起一陣不安。
之前因為嗜睡症而進入妄想幻境,每一次都是出現在大昌市。
本以為這次也應該一樣,結果還出現在了什么小南市?
在他的記憶里,神秘復甦中好像沒有出現過這座城市,應該跟主線劇情沒有太大的聯繫,也沒有爆發過什麼可怕的靈異事件,所以才沒有在書中出現過。
這是一個好消息,至少不會讓他陷在這裡,可現在是什麼時間了,周正呢,是不是已經……
還有,自己在大京市鬧出來的動靜,應該已經把王小強和葉楓殺了,甚至有可能連王小明和李軍都牽連了進去。
沒有了他們,整個世界的劇情都會受到極大的影響,就是不知道發生到了什麼程度,會不會因此更改周正的命運?
「大昌市的人嗎?我就是小南市的負責人,既然是意外過來的,那就請你儘快離開吧。」彭安曉皺眉說道。
顯然,她對外來的馭鬼者很是排斥。
林遠重新戴上大聖面具,以此來遮掩有些尷尬的表情,「我會儘快離開的,只是……我這次來得太突然,身上沒錢了,能借一點兒嗎?等我回去之後,會立即將錢給還上!」
彭安曉一臉驚訝,那表情分明是在說:
哥們你逗我呢?
都是馭鬼者了,身上還能沒錢?
可轉念一想,擁有了厲鬼的力量之後,在被靈異影響心智的前提下,還能夠克制自己,不會因為缺錢而動用靈異力量傷害普通人,這樣的馭鬼者可是很稀缺的。
「大哥你缺錢啊?早說啊,我這兒有,拿去先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