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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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半個小時後,小姑張琴來到了二樓。

  「你媽和那個狗東西已經走了。」小姑朝張澤言說。

  「她們這就放棄了?」張澤言有些不相信。

  聽到這話張琴搖搖頭。「放棄是不可能放棄的,是你姑父打電話報了警,然後被警察帶走了,姜勇那個狗東西還威脅我要去法院告我們呢。」

  「呵呵,隨他們告吧,我反正不會同意跟著他們回去。」張澤言冷笑。

  他這輩子覺醒記憶太晚了。

  要是他5歲就能覺醒記憶的話,他絕不可能讓姜勇打罵好幾年。

  第二天放學回到家,小姑和小姑父就把他叫到了房間裡面。

  「澤言,你媽把我們告了,我們今天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小姑張琴把一張法院電子傳票拿給張澤言看。

  張澤言看了看,發現果然是法院的傳票。

  「找律師唄,咱們有錢請最好的律師,不怕他們告。」張澤言朝小姑說道。

  「對,應該找個律師。」小姑點點頭。

  第二天是周末,張琴找了一個律師上門服務。

  「向女士,這個案子,按照法律的話,恐怕很難贏。」律師得知情況後,然後朝張琴說道。

  「為什麼?」張琴不解。

  不僅張琴不解,陳洪濤和張澤言都不是很理解。

  「因為羅文靜是張澤言的親媽,而且還是唯一的監護人,張澤言作為一個孩子,是必須要跟著親媽一起的。」

  「可是,那個姜勇對我侄兒家暴,以前差點把我侄兒打死……」

  「這並不能阻止人家親媽實行監護權,聯邦法第1224條,親生父母是未成年孩子的唯一監護人,其他任何人不得與其爭奪監護權,這主要是為了防止父母其中一人生死後,爺爺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情況發生……」

  「所以,就這一條法律,這個官司你們就打不贏,張澤言的監護權必然還是羅文靜的,誰也奪不走。」律師朝所有人說道。

  聽到這話,張澤言連忙說道:「那如果我強烈反對呢?」

  「你才12歲,反對無效。」

  「可是姜勇曾經家暴我,還把我打成了重傷。」

  「這並不足以贏下官司,你的監護人依然還會是你的母親羅文靜。」律師朝張澤言說道。

  「那如果我非要不跟著他們一起走呢?他們難道還能強行帶著我走?」張澤言皺眉說。

  聽到這話,律師愣了一下,然後他眼睛一亮說道:「按照你這麼說的話,還真是可以操作。」

  「雖然羅文靜是你的監護人,這點誰都不可能推翻,但你如果非要不跟著他們回滄瀾星,他們還真就拿你沒辦法。」

  「當然,前提是如果他們強迫你的話,你姑姑姑父能夠幫你不被他們強行帶走就行。」律師朝張澤言說道。

  「我們肯定不會讓他們帶走我侄兒。」張琴連忙表態。

  聽到這話,律師這才說道:「監護人你們是掙不到的,但是只要孩子自己不願意走,你們只需要不讓這個孩子被強行帶走,這樣的話,他們也拿你們沒辦法。」

  聽到這話,張琴和陳洪濤都露出了笑容。

  對於張琴來說,侄兒不用離開這裡,她非常高興。

  對於陳洪濤來說,張澤言是他投資的優質股,他也絕對不會容忍張澤言被人帶走。

  有了律師的建議,所有人都放下了心裡的石頭。

  「咱們請兩個保鏢吧,然後貼身保護澤言,不能讓那兩人有可乘之機。」陳洪濤朝妻子張琴建議。

  聽到丈夫的話,張琴想了想後點點頭:「可以。」

  她和丈夫陳洪濤不可能一天到晚都守著張澤言。

  萬一那兩口子趁著他們不在的時候對張澤言用強,要強行把張澤言帶走的話,那他們到時候後悔都沒用了。

  第二天,姑父陳洪濤就找了一家安保公司,然後僱傭了兩個保鏢,隨時保護張澤言的安全。

  保鏢的任務只有一個,那就是不能讓任何人強行把張澤言帶走。

  法院開庭還有十天。


  接下來十天時間,姜勇和羅文靜又來家裡鬧了兩次,但都被張琴報警趕走了。

  十天後,法院正式開庭,作為主要人員,張澤言也出了庭。

  一番庭審後,事情果然和律師判斷的一樣,羅文靜還是張澤言的監護人。

  只不過庭審一結束,張澤言就和小姑小姑父回家了,根本沒有理會親媽羅文靜和姜勇。

  法院雖然判了羅文靜依然是張澤言的監護人,但是張澤言這個兒子不願意跟著監護人走,法院也沒辦法。

  法院總不能讓羅文靜強行把張澤言帶走吧。

  而且,法院的工作人員得知羅文靜和姜勇的事情後,對於夫妻倆也沒有任何好感。

  特別是得知姜勇經常家暴張澤言,而且還把張澤言打成重傷過,那就更加沒有好感了。

  要不是法律規定親生父母的監護權不能被剝奪,他們是真想把張澤言判給張琴這個小姑。

  所以,在庭審結束後,張澤言不跟著羅文靜和姜勇走,法院的工作人員也懶得管。

  官司打贏了,但是張澤言依然沒辦法帶走,這讓姜勇有些氣急敗壞。

  和姜勇相反的是,羅文靜面對這樣的情況,卻顯得很平靜。

  張澤言是他的親生兒子,小姑家裡明顯生活的更好一些。

  作為母親,她也希望自己的兒子生活的更好。

  要不是他現任丈夫非要她把兒子帶回去,她其實是不想打官司的。

  「都是你,你這個當媽的一點用都沒有。」

  法院外面,姜勇氣急敗壞的打了羅文靜一耳光。

  被打了一耳光,羅文靜只是低頭流眼淚,沒有說一句話。

  她性格就是非常柔弱的那種,受到別人的欺負她也都是選擇忍受。

  要是她這個母親強勢一些,以前的張澤言也不會被姜勇欺負成那樣。

  ……

  幾天後,張琴再次收到了法院傳票。

  「羅文靜和姜勇又把我們告了。」

  晚上,張澤言放學回家後,小姑張琴把這件事情當著張澤言和丈夫陳洪濤的面說了出來。

  「這次又是告我們什麼?」陳洪濤朝妻子問。

  「說我們騙了澤言的財產,要求我們返還財產。」張琴回答。

  「小姑,那首歌曲不管是版權還是帳號都是在你的名下,他們就算是告也告不贏的。」張澤言朝小姑說道。

  因為張澤言是未成年,沒辦法在網絡上註冊各個平台的帳號,所以他的歌曲版權還有歌曲本身,都是放在了小姑張琴的名下。

  可以說,只要張琴自己不承認,張澤言也不反駁,那麼法院也沒辦法判決說這不是她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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