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截胡
齊克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緊緊攥著拳頭,屏住了呼吸。
厄夫繼續說道:「《Y.M.C.A.》的副歌『Y-M-C-A』,和Village People樂隊《San Francisco (You』ve Got Me)》的副歌『San-Fran-Cis-Co』,幾乎完全一樣。」
說著,卡薩布蘭卡的法務拿出一個可攜式錄音機,按下播放鍵,兩段旋律放完,所有人都沉默了:
兩段副歌的前四個音,節奏型,甚至是上行走向都一模一樣,幾乎就是把歌詞換了幾個字,再加快了速度,聽起來就像是同一首歌的改編版。
法務關掉錄音機,抬頭看向眾人:「這已經不僅僅是簡單的改編了,而是明顯的旋律借用。如果沒有獲得Village People和卡薩布蘭卡唱片的授權,你們絕對不能發行這首歌,也不能繼續公開演出,否則必然被我們起訴。」
現場的氣氛瞬間變得沉重起來,蒂諾和科林臉色發白,老羅西也沒了之前的底氣,嘴唇動了動,卻沒說出話來。
這時厄夫又開口了,語氣緩和了幾分:「不過也有一個好消息,這首歌並不完全是抄襲,旋律借用也僅僅是副歌這一處。主歌的旋律、編曲風格,雖然和《San Francisco (You』ve Got Me)》有些相似,但並不構成抄襲,只能說是同一種迪斯科風格的創作。」
霍莉連忙上前一步,幫齊克打圓場:「你看,我就說這裡面有誤會。這種情況在音樂圈很常見,也許齊克在某些場合偶然聽到過《San Francisco (You』ve Got Me)》,但忘記了出處,無意間借鑑了副歌的旋律,並不是故意抄襲。
「不管怎麼樣,這首《Y.M.C.A.》無疑是首好歌,只要拿到授權,依舊有大火的潛力。」
齊克心裡暗暗鬆了口氣,連忙順水推舟,裝作恍然大悟的樣子點了點頭:「呃,有可能我之前在哪聽過,只是記不清了,無意間就借鑑了副歌的旋律,我真的不是故意抄襲的。」
他話音剛落,厄夫和卡薩布蘭卡的法務,看他的眼神就變得頗為微妙,互相交換了一個眼神,卻沒有說話。
齊克被他們看得有些不自在,忍不住問道:「怎麼了?我說的有什麼問題嗎?」
「哇哦,你可能不知道一件事。」厄夫挑了挑眉,欲言又止,「這麼說吧,Village People的這張同名專輯,就是我們卡薩布蘭卡發行的。這張專輯今年確實賣得不錯,但它的受眾很特殊。」
「這張專輯幾乎只在同性戀迪斯科舞廳里火,圈外人很少有人知道,甚至很多人都沒聽過Village People這個樂隊。因為這整張專輯都是由錄音室樂手和無名歌手錄製的,沒有進行任何打榜,也沒有做過主流推廣,除了同性戀圈子,壓根沒人關注。」
他意味深長地看了齊克一眼:「所以,我很好奇,你是在哪聽到這首歌的?畢竟你一個布魯克林的高中生,按理說根本不可能接觸到這首歌。」
「難怪了!我就說之前版權比對怎麼沒出問題,這首歌太小眾了,負責註冊版權的人也沒聽過!這就是個巧合,純粹的巧合!」蒂諾一拍腦門。
可他的話絲毫沒有緩解尷尬。
霍莉抱著胳膊,看齊克的眼神變得頗為玩味,她拳頭放在嘴邊,遮著唇角的笑意。
法克!齊克站在原地,臉頰發燙,在心裡瘋狂吐槽,什麼鬼!同性戀這頂帽子怎麼追著自己頭上扣啊!
本來歌就有同性意味,現在又因為借鑑了小眾樂隊的歌曲,被人懷疑是圈內人,這下就算是跳進哈德遜河也洗不清了!
被眾人看得渾身不自在,齊克隨口胡謅道:「我也忘了,也許是在哪家酒吧的點唱機上聽到的吧。」
這話一出,海妖樂隊的幾個南非人立刻露出了心照不宣的壞笑,基思湊上前來,語氣戲謔地調侃:
「哦?是像東村的那種酒吧嗎?就是我們前幾天演出去過的那種?看不出啊齊克,原來你男女通吃!」
其他人也跟著鬨笑起來,霍莉笑嘻嘻地擺了擺手:「沒關係,我並不介意,反正你這麼有才華,怎麼樣都好。」
齊克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卻發現百口莫辯。
越解釋越亂,反而會顯得更加可疑,只能無奈地翻了個白眼,任由他們調侃。
餐桌另一頭的蒂諾,眼珠子飛快一轉,瞬間轉移了話題:「So,厄夫,這麼說來,你們也認可這首歌和海妖樂隊的價值,對吧?說真的,要是卡薩布蘭卡的條件合適,我會優先考慮你們的。」
厄夫端起桌上的咖啡,抿了一口,笑而不語。
蒂諾繼續加碼,語氣里的炫耀更甚:「你別不當回事,他們現在搶手得很,國會唱片、水星唱片、ROS唱片,還有華納兄弟,都已經拋來了橄欖枝,個個都開出了不錯的條件。」
「哦?是嗎?」卡薩布蘭卡的法務人員放下手中的文件夾,聳聳肩,一副吃定了蒂諾的姿態,「可那又怎麼樣?沒有我們的授權,這首歌就是廢歌,再多人拋橄欖枝也沒用。」
齊克明白了,卡薩布蘭卡也是來搶合約的,而不是興師問罪。
只是現在形勢對他們十分不利,版權握在對方手裡,他們根本沒有太多議價的資本。
「我們也可以向原曲作者買授權,不一定非要找你們!」科林不服氣地反駁,試圖挽回局面。
「得了吧,蒂諾,科林,別自欺欺人了。」厄夫終於開口,語氣帶著幾分戲謔,「你們找得到原曲作者嗎?而且實話告訴你們,那也是我們的人。承認吧,你們已經被我觸地得分了,」他用了個橄欖球術語,意為徹底掌控、吃定。
「沒有這首《Y.M.C.A.》,那些唱片公司,哪家會正眼瞧這支名不見經傳的樂隊?」
「嘿!你們之前明明說過,我們的其他搖滾歌曲也很不錯的!」阿曼達皺著眉,不滿地反駁。
「可那些都是搖滾樂,也僅僅是『不錯』而已。」厄夫攤攤手,「但這首迪斯科,和你們寫的那些歌的潛力,完全不在一個等級。而且那些搖滾歌曲,你們多半用不上。
你們不可能在第一張專輯裡,同時搞搖滾和迪斯科這兩種水火不容的曲風,只會顯得不倫不類。為了讓你們最快速度發專輯,我還得給你們找個大牌迪斯科製作人,重新打磨編曲。」
厄夫繼續說道:「《Y.M.C.A.》的副歌『Y-M-C-A』,和Village People樂隊《San Francisco (You』ve Got Me)》的副歌『San-Fran-Cis-Co』,幾乎完全一樣。」
說著,卡薩布蘭卡的法務拿出一個可攜式錄音機,按下播放鍵,兩段旋律放完,所有人都沉默了:
兩段副歌的前四個音,節奏型,甚至是上行走向都一模一樣,幾乎就是把歌詞換了幾個字,再加快了速度,聽起來就像是同一首歌的改編版。
法務關掉錄音機,抬頭看向眾人:「這已經不僅僅是簡單的改編了,而是明顯的旋律借用。如果沒有獲得Village People和卡薩布蘭卡唱片的授權,你們絕對不能發行這首歌,也不能繼續公開演出,否則必然被我們起訴。」
現場的氣氛瞬間變得沉重起來,蒂諾和科林臉色發白,老羅西也沒了之前的底氣,嘴唇動了動,卻沒說出話來。
這時厄夫又開口了,語氣緩和了幾分:「不過也有一個好消息,這首歌並不完全是抄襲,旋律借用也僅僅是副歌這一處。主歌的旋律、編曲風格,雖然和《San Francisco (You』ve Got Me)》有些相似,但並不構成抄襲,只能說是同一種迪斯科風格的創作。」
霍莉連忙上前一步,幫齊克打圓場:「你看,我就說這裡面有誤會。這種情況在音樂圈很常見,也許齊克在某些場合偶然聽到過《San Francisco (You』ve Got Me)》,但忘記了出處,無意間借鑑了副歌的旋律,並不是故意抄襲。
「不管怎麼樣,這首《Y.M.C.A.》無疑是首好歌,只要拿到授權,依舊有大火的潛力。」
齊克心裡暗暗鬆了口氣,連忙順水推舟,裝作恍然大悟的樣子點了點頭:「呃,有可能我之前在哪聽過,只是記不清了,無意間就借鑑了副歌的旋律,我真的不是故意抄襲的。」
他話音剛落,厄夫和卡薩布蘭卡的法務,看他的眼神就變得頗為微妙,互相交換了一個眼神,卻沒有說話。
齊克被他們看得有些不自在,忍不住問道:「怎麼了?我說的有什麼問題嗎?」
「哇哦,你可能不知道一件事。」厄夫挑了挑眉,欲言又止,「這麼說吧,Village People的這張同名專輯,就是我們卡薩布蘭卡發行的。這張專輯今年確實賣得不錯,但它的受眾很特殊。」
「這張專輯幾乎只在同性戀迪斯科舞廳里火,圈外人很少有人知道,甚至很多人都沒聽過Village People這個樂隊。因為這整張專輯都是由錄音室樂手和無名歌手錄製的,沒有進行任何打榜,也沒有做過主流推廣,除了同性戀圈子,壓根沒人關注。」
他意味深長地看了齊克一眼:「所以,我很好奇,你是在哪聽到這首歌的?畢竟你一個布魯克林的高中生,按理說根本不可能接觸到這首歌。」
「難怪了!我就說之前版權比對怎麼沒出問題,這首歌太小眾了,負責註冊版權的人也沒聽過!這就是個巧合,純粹的巧合!」蒂諾一拍腦門。
可他的話絲毫沒有緩解尷尬。
霍莉抱著胳膊,看齊克的眼神變得頗為玩味,她拳頭放在嘴邊,遮著唇角的笑意。
法克!齊克站在原地,臉頰發燙,在心裡瘋狂吐槽,什麼鬼!同性戀這頂帽子怎麼追著自己頭上扣啊!
本來歌就有同性意味,現在又因為借鑑了小眾樂隊的歌曲,被人懷疑是圈內人,這下就算是跳進哈德遜河也洗不清了!
被眾人看得渾身不自在,齊克隨口胡謅道:「我也忘了,也許是在哪家酒吧的點唱機上聽到的吧。」
這話一出,海妖樂隊的幾個南非人立刻露出了心照不宣的壞笑,基思湊上前來,語氣戲謔地調侃:
「哦?是像東村的那種酒吧嗎?就是我們前幾天演出去過的那種?看不出啊齊克,原來你男女通吃!」
其他人也跟著鬨笑起來,霍莉笑嘻嘻地擺了擺手:「沒關係,我並不介意,反正你這麼有才華,怎麼樣都好。」
齊克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卻發現百口莫辯。
越解釋越亂,反而會顯得更加可疑,只能無奈地翻了個白眼,任由他們調侃。
餐桌另一頭的蒂諾,眼珠子飛快一轉,瞬間轉移了話題:「So,厄夫,這麼說來,你們也認可這首歌和海妖樂隊的價值,對吧?說真的,要是卡薩布蘭卡的條件合適,我會優先考慮你們的。」
厄夫端起桌上的咖啡,抿了一口,笑而不語。
蒂諾繼續加碼,語氣里的炫耀更甚:「你別不當回事,他們現在搶手得很,國會唱片、水星唱片、ROS唱片,還有華納兄弟,都已經拋來了橄欖枝,個個都開出了不錯的條件。」
「哦?是嗎?」卡薩布蘭卡的法務人員放下手中的文件夾,聳聳肩,一副吃定了蒂諾的姿態,「可那又怎麼樣?沒有我們的授權,這首歌就是廢歌,再多人拋橄欖枝也沒用。」
齊克明白了,卡薩布蘭卡也是來搶合約的,而不是興師問罪。
只是現在形勢對他們十分不利,版權握在對方手裡,他們根本沒有太多議價的資本。
「我們也可以向原曲作者買授權,不一定非要找你們!」科林不服氣地反駁,試圖挽回局面。
「得了吧,蒂諾,科林,別自欺欺人了。」厄夫終於開口,語氣帶著幾分戲謔,「你們找得到原曲作者嗎?而且實話告訴你們,那也是我們的人。承認吧,你們已經被我觸地得分了,」他用了個橄欖球術語,意為徹底掌控、吃定。
「沒有這首《Y.M.C.A.》,那些唱片公司,哪家會正眼瞧這支名不見經傳的樂隊?」
「嘿!你們之前明明說過,我們的其他搖滾歌曲也很不錯的!」阿曼達皺著眉,不滿地反駁。
「可那些都是搖滾樂,也僅僅是『不錯』而已。」厄夫攤攤手,「但這首迪斯科,和你們寫的那些歌的潛力,完全不在一個等級。而且那些搖滾歌曲,你們多半用不上。
你們不可能在第一張專輯裡,同時搞搖滾和迪斯科這兩種水火不容的曲風,只會顯得不倫不類。為了讓你們最快速度發專輯,我還得給你們找個大牌迪斯科製作人,重新打磨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