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番外——秦寶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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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0章 番外——秦寶珠2

  從那天起,蝴蝶便把我當做親妹妹一樣看待。

  她的恩客不多,但多是貴客,入幕之賓寥寥,一般一段時間內只會有一人。

  那時候我哥不知從哪裡結識了一幫小混混,整日在街頭巷尾打家劫舍的,時不時就弄得鼻青臉腫的回來。我跟著他的時候,還挨過兩次揍。

  有一次,他們惹了大禍,得罪了京城裡有頭有臉的大人物,最後還是我找蝴蝶拜託她的恩客幫忙出面說情才算了了。

  這樣雞飛狗跳卻又風平浪靜的日子一直持續到我十一歲那年。

  蝴蝶喜歡上了一個男人。

  事情發生在一場宴會應酬上。

  一位將軍喝多了酒,要蝴蝶侍寢,出言污穢,蝴蝶便激了他兩句。不想他提著劍罵罵咧咧地就朝蝴蝶砍來。

  礙於將軍的官職,在場竟沒有人敢於阻止。

  只有一個坐在角落裡的沉默寡言的男人擋在了她的面前,赤手握住了將軍的劍,對將軍說:「末將不敢對將軍揮劍,但若是將軍要殺她,請先取了末將的性命。」

  蝴蝶喜歡上了這個不起眼的男人。

  我有些不解。

  因為喜歡蝴蝶的人太多了,模樣俊嬌的有,權勢滔天的有,知書達理的有,會寵人的有,會說話的有,會花錢的有。

  在這些人中,這個男人實在是過於平平無奇了。

  「寶珠,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一個為了你不畏生死的人,你就明白了。」蝴蝶只對秦寶珠說了這一句話,沒有多做解釋。

  蝴蝶和他度過了一生中最幸福的三個月。

  他幾乎天天都來店裡,有時會留下過夜,有時只是坐一小會兒。

  我從沒有見過蝴蝶這麼開心的樣子。

  她像是一朵花,開到了極盛,一抬手都是搖曳生姿,一凝眸都是馥郁芬芳。

  相比之下,她的情人就顯得不動聲色了許多。

  他性子沉悶,總是不苟言笑的樣子。

  但我喜歡他衣服上的味道。他的身上總有股清新的皂角香氣,看得出來,每次來的時候,他都換了一身剛洗好的乾淨衣服。

  他們在一起的時候,總是蝴蝶興高采烈地說個不停,那男人在一邊靜靜地聽著,有時候抬眼看看她。

  我為蝴蝶打抱不平,不明白她喜歡他什麼。

  「不是所有的喜歡,都一定要顯山露水的。一個人喜不喜歡另一個人,有多喜歡,光聽他說什麼是聽不準的,因為人的嘴巴會騙人。要看他的眼睛。人的眼睛不會騙人,喜歡一個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蝴蝶對我說。

  於是我開始留意他的眼神。

  但我發現雖然他們已經在一起了,那男人在她面前仍然經常垂著頭,似乎不敢看她。

  後來有一天,蝴蝶撫琴的時候,我去給他添茶,我發現他在飲茶時偷偷抬眼看了看蝴蝶。那一瞬,我突然明白了蝴蝶所說的話。

  喜歡一個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

  若非親眼所見,我甚至難以想像,這樣一個沉穩木訥的男人竟能有那樣明亮的眼神。他的眼中是枯木逢春的生機,是繾綣似水的柔情,是飛蛾撲火的決絕。

  放下茶杯的時候,他收回了目光,又垂下了眼眸。

  一抹壓抑不住的笑意浮現在他的嘴角,甜得像是蜜糖,單純得像個孩子。

  我於是明白了,他們是相愛著的。

  他們在一起後,蝴蝶開始牴觸接客,除了一些老主顧的應酬以外,她能推則推。

  老鴇與她吵了幾次,最後在蝴蝶的懇求下,老鴇興許是心軟了,興許是覺得她也到了年紀,該找個人從良了,便不再管她,由著她去了。

  然而好景不長,那個男人下獄了。

  轉天,他的頂頭上司就來店裡提出要給蝴蝶贖身,納她為妾,並且告訴蝴蝶,她進了門後就會把她的情人從牢里放出來。

  蝴蝶心灰意冷,覺得是自己害了他。

  她拖了許多人許多關係,都愛莫能助。

  有一天夜裡,蝴蝶叫我幫她梳妝。

  我幫她打扮了兩個時辰,將她打扮得像個新娘子一樣漂亮。


  第二天一早,天還沒亮,蝴蝶被發現喝了毒藥,死在了自己屋中,穿著火紅的衣裙,像是喜服。

  她留給我一套首飾,以及一封給那個男人的信。

  蝴蝶死後,那個男人很快被從大牢里放了出來。我去找過他一次,把那封信交給了他。

  他看完那封信,笑了笑,什麼也沒說,就走了。

  我看著他有些佝僂的背影,覺得這個男人仿佛在幾天之間老了十幾歲,而且再也不會年輕了。

  後來我聽說沒過幾個月,他也過世了。

  死的時候身邊還留著蝴蝶寫的那封信。蝴蝶在信里告訴他,自己會在奈何橋邊等他六十年,讓他晚些來。

  可惜他卻不願意等了。

  蝴蝶死後,我企圖用她留給我的首飾給自己贖身,卻被老鴇無情坑騙,不僅沒能要回我的賣身契,還被騙走了首飾。

  二哥知道這件事後,帶著幾個小兄弟到店裡大鬧了一場。

  不出意外地被一頓暴捶然後丟出了店外。

  二哥那時候已比我高出兩個頭來,生得虎背熊腰,但在聞名盛京的青樓打手面前還是太稚嫩了。

  但二哥有一股百折不撓的毅力。

  沒過幾天,他又來了。

  這次他沒有帶那些一起摸爬滾打的兄弟們,而是帶來了一大一小兩張生面孔。

  兩個人都穿著灰藍色的袍子,男人足蹬一雙武人制式的長靴,唇上留著一圈濃密的短鬍子,眉眼和善,卻內斂鋒芒。跟在他身邊的少年身量比他還要高,雖然生得五官俊朗,卻神色冷清,仿佛什麼事都與他無關。

  「東家,這就是我妹子,秦寶珠。」二哥當街對著男人跪了下來,「東家只要能替我妹子贖了身,我秦陽這輩子這條命就都是東家的。」

  男人沖我笑了笑,然後對老鴇道:「老闆娘,開個價吧。」

  「一百兩現銀,不二價。」

  男人聞言搖了搖頭,對二哥道:「你這妹子太貴了,一百兩銀子能買十個這樣的小姑娘了。不划算。」

  二哥急得對男人磕了個頭,道:「東家,您就當借給我一百兩銀子,以後我一定攢了還給您。」

  「秦陽,你知道一百兩銀子是什麼概念嗎?就你做的那些工,一輩子不吃不喝也攢不到一百兩。」

  我看到二哥急得眼眶都紅了,男人卻饒有興趣地看著他,一點也不著急。

  這時,男人身後的少年突然走到了老鴇身邊。

  他從懷裡掏出了幾張銀票,抽出一張一百兩面額的,遞給了老鴇。

  然後,他低頭看向我,道:「跟我們走吧。」

  他的聲音有著不同於一般少年的低沉。

  我抬起頭,正對上他漆黑深邃的眸子。

  一瞬間,我的心好像漏跳了一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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