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尋蹤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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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剛亮,林默就醒了。

  洗了把臉,套上警服,騎上車往市局趕。

  街上沒什麼人,只有幾個掃街的環衛工人。

  到市局時,老雷已經在辦公室了。

  面前的菸灰缸里堆著五六個菸頭,手裡夾著一根剛點的煙。

  「分頭找。你去劉洋常去的地方——實驗室、書店、他常去的飯館。我去火車站和長途汽車站周邊。」

  老雷站起來,把煙掐滅。

  「下午四點,不管找沒找到,回局裡碰頭。」

  兩人下樓,分頭騎車走了。

  林默先去了江城一中。

  化學實驗室的門鎖著,透過玻璃往裡看,實驗台收拾得很乾淨。

  不像有人來過。

  他又去了學校門口的小飯館。

  一家一家問,有沒有見過劉洋。

  有的搖頭,有的說好幾天沒見了。

  有個賣早點的老頭想了想,說昨天早上好像看見一個人往北走了,瘦高個,戴眼鏡,但沒看清臉。

  林默把這條記在筆記本上。

  又去了新華書店。

  劉洋喜歡在那裡買推理小說,也許他會去。

  店員說沒見著他,好幾天沒來了。

  林默站在書店門口,把筆記本翻了一遍。

  劉洋帶走了存摺,說明需要花錢。沒帶換洗衣服,說明沒打算走遠。

  他需要一個地方待著——安靜、不用登記、沒人打擾。

  城北老城區有很多小旅館,一家一家問下去,問到天黑也問不完。

  但他沒有別的辦法。

  騎上車,沿著往北的方向一路找。

  城北的巷子又窄又深,兩邊的牆皮剝落,頭頂是密密麻麻的電線和晾衣繩。

  林默每到一家小旅館,就推門進去問。

  「有沒有一個三十來歲的男人來住?瘦高個,戴眼鏡,臉色不太好。」

  第一家,沒有。第二家,沒有。第三家,老闆娘說沒見過。

  第四家,一個老頭坐在前台打瞌睡,被林默叫醒後直搖頭。

  第五家,門臉很小,招牌都看不清了。老闆說昨天倒是來了一個年輕人,但不是瘦高個,是個胖子。

  第六家,第七家,第八家。

  都沒有。

  林默從早上找到中午,從中午找到下午。

  太陽從東邊挪到了西邊,曬得後背發燙。

  他的嗓子啞了,腿也酸了。

  在路邊買了一瓶汽水,站在樹蔭下喝了幾口,把空瓶子還回去,騎上車繼續找。

  又找了兩個小時。

  還是沒有。

  下午四點,他回到市局。

  老雷已經在了,臉色比鍋底還黑。

  「火車站那邊找了十幾家,沒有。長途汽車站周邊也找了,沒有。」老雷把菸頭掐滅,「你那邊呢?」

  林默搖了搖頭:「沒有。實驗室、書店、飯館,都沒有。城北的小旅館找了十幾家,也沒有。」

  老雷站起來,在辦公室里來回踱步。

  「人沒了。車站沒有,老家沒有,常去的地方沒有。他還能飛了?」

  林默沒說話。

  他坐在椅子上,把筆記本翻開,把今天的發現重新看了一遍。

  往北走。

  只有這個方向。

  但往北的地方大了,城北那麼大,他一個人怎麼找?

  老雷又點了一根煙,吸了一口:「明天繼續找。擴大範圍。」

  林默沒接話。

  明天繼續找?後天呢?大後天呢?

  劉洋手裡的存摺有多少錢?夠他躲多久?

  如果他換一家旅館,又得從頭開始找。

  林默捻了一下指根。

  他摸了摸口袋裡的種子。

  諦聽草用完了,往生花還剩最後一粒,但不能追蹤活人。

  系統面板上還有一個選項——尋蹤藤。

  二級靈植,需要正義值二百才能解鎖。

  他正義值只有九十五,不夠。

  除非透支。

  林默閉上眼睛,在心裡默念。

  系統,能否透支正義值兌換尋蹤藤?

  腦海中浮現一行半透明的字。

  【宿主特權·尋蹤藤(二級靈植)。當前正義值不足(95/200),可透支使用。消耗正義值二十。透支後優先扣除。使用後需追蹤目標殘留氣息方可生效。】

  林默睜開眼睛。

  透支就透支吧,先把人找到再說。

  他從帆布包里摸出劉洋的筆記本——從劉洋家裡找到的那本,封皮是黑色的,邊角磨得發白。

  那上面有劉洋的指紋和汗漬。

  從口袋裡摸出一粒種子,黑色的,比芝麻還小,捏在指腹間幾乎感覺不到。

  把種子按進筆記本的封皮里。

  種子發芽。只有他能看見。

  根須扎進牛皮紙,莖稈拔地而起,嫩綠色。

  藤蔓從筆記本里長出來,向著窗外延伸,穿過玻璃,指向北邊。

  【尋蹤藤·激活。消耗正義值二十(透支)。當前正義值:95→75。離解鎖二級種子還需一百二十五。】

  林默站起來,把筆記本揣進懷裡。

  「老雷,我再去找找。」

  老雷抬頭看了他一眼:「天快黑了,明天再說。」

  「我再轉轉。城北那邊還有幾家沒問。」

  老雷沒再攔他。

  林默騎上車,跟著藤蔓的方向往北走。

  藤蔓穿過一條街,又穿過一條巷子。

  他騎得不快,眼睛一直盯著藤蔓的尖端。

  它像一根綠色的手指,筆直地指著前方。

  穿過三條街,到了城北邊緣。

  路邊有一家小旅館,兩層的紅磚樓,牆皮剝落。

  門口掛著一塊木牌,上面寫著「和平旅社」四個字,漆都掉了一半。

  藤蔓在旅館門口停住了,纏繞在門框上,不動了。

  林默把自行車停在門口,推門進去。

  前台坐著一個胖女人,正在織毛衣。

  見林默進來,她抬起頭:「住店?」

  林默掏出工作證:「公安局的,打聽個人。」

  胖女人的臉色變了一下,放下手裡的毛衣。

  「有沒有一個三十來歲的男人來住?瘦高個,戴眼鏡,臉色不太好。」

  胖女人想了想:「昨天來的?」

  「對,昨天早上。」

  「有。昨天早上七點多來的,說要住兩天。我問他叫什麼,他說姓劉。我說登記一下,他說身份證忘帶了,我就讓他住了。」

  林默心裡一跳:「他住哪間?」

  「二樓,203。」

  「人現在在嗎?」

  「在。今天一天沒出門,中午我上去敲門問他吃不吃飯,他說不餓。剛才我又上去看了一眼,門關著,燈亮著。」

  林默點了點頭,轉身出了旅館。

  他走到巷口,從口袋裡掏出兩毛錢,在路邊的小賣部打了個電話。

  「喂,老雷?我找到了。城北,和平旅社,往北走到頭。人還在,你過來吧。」

  掛了電話,他靠在自行車上等。

  二十分鐘後,老雷的吉普車到了。

  他從車上跳下來,看了林默一眼:「你一個人,沒上去?」

  「等你。」

  兩人上樓。

  二樓走廊很暗,燈泡壞了,只有樓梯口透上來一點光。

  林默走在前面,老雷跟在後面。


  203房間的門關著,門縫裡透出燈光。

  林默敲了三下,沒人應。

  又敲了三下,加重了力道。

  裡面傳來一個男人的聲音,沙啞,帶著疲憊:「誰?」

  「公安局的。開門。」

  安靜了幾秒。

  腳步聲走近,門開了。

  劉洋站在門口,臉色蒼白,眼睛紅腫,頭髮亂糟糟的。

  他穿著一件皺巴巴的夾克,領口敞著,露出裡面的白背心。

  看見林默和老雷,他的眼神閃了一下,但沒說話。

  他手裡攥著一張存摺,存摺已經被捏得皺巴巴的。

  「劉洋?」老雷問。

  「是。」

  「跟我們走一趟。」

  劉洋沒有反抗,也沒有問為什麼。

  他把存摺塞進口袋,轉身從床上拿起那個帆布包,跟著林默和老雷下樓。

  胖女人站在前台,看著他們,沒說話。

  上了吉普車,老雷開車,林默坐在副駕駛,劉洋坐在后座。

  林默忽然想起自己的自行車還停在旅館門口。

  「老雷,你先走,我騎車回去。」

  老雷點了點頭,一腳油門先走了。

  林默下了車,騎上自行車,跟在吉普車後面。

  夜風吹在臉上涼颼颼的,很舒服。

  路燈一盞一盞往後退。

  他看了一眼遠處的吉普車尾燈,紅紅的,越來越遠。

  林默捻了一下指根。

  正義值七十五,還欠著系統二十。

  往生花還剩最後一粒,尋蹤藤用完了。

  但人抓到了,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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