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三槍定乾坤
本著一事不煩二主的原則,李維的狀態從徒步轉變為開車。
隨手拆掉車上的定位裝置扔出車窗外,李維覺得自己應該開始按照規劃辦事了。
修建自己得鍊金工坊。
李維之前已經想好了。
鍊金工坊這種地方必須隱秘、獨立、可支配。
空間要大,最好還要有天窗可以用來觀星。
所以,他最終選擇了邁阿密郊外的一處廢棄工廠。
這裡不僅符合上述條件,而且位置偏僻,非常合適。
而且李維依稀記得他去過那個地方。
嗯……他好像和一位「朋友」在這裡大開殺戒,端掉了一個製毒工廠,還順便搞了點錢。
但是,他有點想不起來那位「朋友」是誰了。
他只是隱約記得,不是托馬斯也不是泰沙,而是一個嘴巴很臭,戰鬥力頗硬的……老傢伙?
嗯……還是先抵達目標地點看看吧。
一來,看看缺些什麼,置辦一下。
二來,也算「故地重遊」,看看能不能讓自己想起更多事情。
一路疾馳,僅僅二十分鐘後,他便抵達了目的地。
但李維沒想到的是,這個原本應該廢棄許久的地方,此刻竟然……燈火通明!
媽的!是誰!竟然敢侵占他的地盤!
雖然從先來後到的角度講,李維才是入侵者。
但是李維認為,作為一名反派,他看中了就是他的!
任何旁人的覬覦都是赤裸裸的挑釁!
所以,面對這種情況,處理辦法也很簡單。
讓他們滾!
如果不照做,就狠狠教訓他們!
李維把車停到一邊,下車後拔出後腰搶套內的「莉莉絲」檢查了一下。
八發子彈,夠用了。
拎著「莉莉絲」,李維大步走到廢棄工廠的大門口,飛起一腳直接踹開大門。
「你們這些無恥的強盜!從我的地盤上滾出去!」
廢棄工廠內,一群穿著防護服,帶著口罩和目鏡,正在一堆化學器材中,提取著晶體的人齊刷刷抬頭望向李維。
呃……這好像是個制「冰」工廠。
這時候,二樓的辦公區頓時湧出十幾個身影。
不過,當已經拔槍在手的他們,看到孤零零站在門口的李維,領頭那個人直接把槍口垂下,排在二樓的扶手上,神態輕鬆的調笑起李維。
「嘿!夥計!你的地盤?所以,你是準備加入我們毒蛇幫的嗎?」
毒蛇幫?
李維對這個名號覺得耳熟。
他隱約記得,自己好像認識他們老大。
是叫「達克」還是「達尼」來著?
李維眉頭微皺,目光上調,努力回憶著。
但是這幅姿態卻讓對方誤會了。
「嘿!夥計!如果害怕了就滾!」
「不過要記得,滾之前留下點『東西』。」
「手指、腳趾,這是『規矩』。」
「腎臟活著什麼別的器官,這是歉意。」
「當然,在那之前,撅起你的屁股,懂嗎?」
他的話頓時引來一陣鬨笑。
「砰!」
槍聲毫無徵兆的響起。
「啊!腳趾!我的腳趾!我的腳趾!」
慘叫聲接踵而至。
那個剛才還在叫囂的傢伙躺在二樓的欄杆後面,抱著自己的腿,躺在地上來回打滾。
一個反應快的,立刻舉槍要打。
「砰!」
第二聲槍響,李維舉著「莉莉絲」,完好無損的站在原地。
而那個反應很快的傢伙則和領頭人一樣,躺在地上哀嚎。
但不同的是,他抱著原本用來握槍的手。
這下,再沒有任何一個人敢輕舉妄動。
整個場面瞬間好像一張照片般凝固。
始作俑者李維則抬起空著的那隻手,用小拇指掏了掏耳朵,開始講述起自己的……「道理」。
「我尊重你們的『規矩』。」
「現在,手指和腳趾我留下了。」
「該按我的規矩辦了。」
說完,李維微抬槍口示意。
「都從我的地盤滾出去。」
「然後,出於你們對我造成的損失和驚嚇,把你們的設備和現金留下。」
「誰贊成,誰反對?」
沒有人反對。
可也沒有人贊成。
他們戳在哪裡,在恐懼,在顫抖,在……不知所措。
他們現在不知道該如何表示「贊成」,生怕一點微小的動作就讓李維誤會,成為下一個被打爛腎臟的倒霉蛋。
這個時候,他們反而在心裡埋怨起那個最開始開口的人。
你說你沒事兒招惹這個煞星幹什麼?
不過,李維很快就告訴他們該怎麼做了。
「砰!」
第三聲槍響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滾!」
明確得命令與指示讓這群人如蒙大赦,幾乎所有人連滾帶爬的離開。
除了那個一開始被打掉腳趾的傢伙。
他望著那爭先湧出的背影,疑惑到連肉體上的疼痛都有些顧不得了。
為什麼?
對方只有一個人,一把槍而已。
甚至,可能連子彈都沒有幾發。
而他這邊足足有三十幾號人,幾乎人人帶槍。
但是沒有一個人奮起反抗,所有人都只顧著繞道逃離,連抬頭看對方一眼的勇氣都沒有。
還沒等他想明白,皮鞋踩在金屬樓梯的「噹噹」聲便響起。
這聲音如同鐵錘一般,砸在他心頭。
隨著那個聲音越來越近,那種好像待宰的恐懼也隨之泛上心頭。
但腳趾被打斷的他,卻根本沒辦法逃跑。
他只能眼睛一閉,就地一躺,開始撞死。
期望著那個煞星沒有發現,活著顧不上他。
至少,不用親眼目睹自己的死狀。
而就在這個過程中,他無意間看到了不遠處的一根手指。
這下,他突然明白了為什麼沒人反抗了。
誰先反抗誰先死,大家都不想死,於是誰都不反抗。
甚至包括他自己,當聽到那個腳步聲出現時,他的第一個想法也不是躺在地上裝死,而不是拔槍反抗。
沒辦法,他也不想死。
只可惜,這世上很多事情都汪汪事與願違。
「嘿?別裝了問你個問題。」
那個聲音仿佛在耳邊響起,他沒敢回應。
「那你在這兒躺著吧。」
那個聲音再次響起,隨後腳步聲便漸行漸遠。
終於,他鼓起勇氣,睜開眼睛了眼睛。
然後,他看到那個一槍打掉他腳趾的人,正抱著胳膊,倚在門框上,滿臉戲謔的望著他。
隨手拆掉車上的定位裝置扔出車窗外,李維覺得自己應該開始按照規劃辦事了。
修建自己得鍊金工坊。
李維之前已經想好了。
鍊金工坊這種地方必須隱秘、獨立、可支配。
空間要大,最好還要有天窗可以用來觀星。
所以,他最終選擇了邁阿密郊外的一處廢棄工廠。
這裡不僅符合上述條件,而且位置偏僻,非常合適。
而且李維依稀記得他去過那個地方。
嗯……他好像和一位「朋友」在這裡大開殺戒,端掉了一個製毒工廠,還順便搞了點錢。
但是,他有點想不起來那位「朋友」是誰了。
他只是隱約記得,不是托馬斯也不是泰沙,而是一個嘴巴很臭,戰鬥力頗硬的……老傢伙?
嗯……還是先抵達目標地點看看吧。
一來,看看缺些什麼,置辦一下。
二來,也算「故地重遊」,看看能不能讓自己想起更多事情。
一路疾馳,僅僅二十分鐘後,他便抵達了目的地。
但李維沒想到的是,這個原本應該廢棄許久的地方,此刻竟然……燈火通明!
媽的!是誰!竟然敢侵占他的地盤!
雖然從先來後到的角度講,李維才是入侵者。
但是李維認為,作為一名反派,他看中了就是他的!
任何旁人的覬覦都是赤裸裸的挑釁!
所以,面對這種情況,處理辦法也很簡單。
讓他們滾!
如果不照做,就狠狠教訓他們!
李維把車停到一邊,下車後拔出後腰搶套內的「莉莉絲」檢查了一下。
八發子彈,夠用了。
拎著「莉莉絲」,李維大步走到廢棄工廠的大門口,飛起一腳直接踹開大門。
「你們這些無恥的強盜!從我的地盤上滾出去!」
廢棄工廠內,一群穿著防護服,帶著口罩和目鏡,正在一堆化學器材中,提取著晶體的人齊刷刷抬頭望向李維。
呃……這好像是個制「冰」工廠。
這時候,二樓的辦公區頓時湧出十幾個身影。
不過,當已經拔槍在手的他們,看到孤零零站在門口的李維,領頭那個人直接把槍口垂下,排在二樓的扶手上,神態輕鬆的調笑起李維。
「嘿!夥計!你的地盤?所以,你是準備加入我們毒蛇幫的嗎?」
毒蛇幫?
李維對這個名號覺得耳熟。
他隱約記得,自己好像認識他們老大。
是叫「達克」還是「達尼」來著?
李維眉頭微皺,目光上調,努力回憶著。
但是這幅姿態卻讓對方誤會了。
「嘿!夥計!如果害怕了就滾!」
「不過要記得,滾之前留下點『東西』。」
「手指、腳趾,這是『規矩』。」
「腎臟活著什麼別的器官,這是歉意。」
「當然,在那之前,撅起你的屁股,懂嗎?」
他的話頓時引來一陣鬨笑。
「砰!」
槍聲毫無徵兆的響起。
「啊!腳趾!我的腳趾!我的腳趾!」
慘叫聲接踵而至。
那個剛才還在叫囂的傢伙躺在二樓的欄杆後面,抱著自己的腿,躺在地上來回打滾。
一個反應快的,立刻舉槍要打。
「砰!」
第二聲槍響,李維舉著「莉莉絲」,完好無損的站在原地。
而那個反應很快的傢伙則和領頭人一樣,躺在地上哀嚎。
但不同的是,他抱著原本用來握槍的手。
這下,再沒有任何一個人敢輕舉妄動。
整個場面瞬間好像一張照片般凝固。
始作俑者李維則抬起空著的那隻手,用小拇指掏了掏耳朵,開始講述起自己的……「道理」。
「我尊重你們的『規矩』。」
「現在,手指和腳趾我留下了。」
「該按我的規矩辦了。」
說完,李維微抬槍口示意。
「都從我的地盤滾出去。」
「然後,出於你們對我造成的損失和驚嚇,把你們的設備和現金留下。」
「誰贊成,誰反對?」
沒有人反對。
可也沒有人贊成。
他們戳在哪裡,在恐懼,在顫抖,在……不知所措。
他們現在不知道該如何表示「贊成」,生怕一點微小的動作就讓李維誤會,成為下一個被打爛腎臟的倒霉蛋。
這個時候,他們反而在心裡埋怨起那個最開始開口的人。
你說你沒事兒招惹這個煞星幹什麼?
不過,李維很快就告訴他們該怎麼做了。
「砰!」
第三聲槍響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滾!」
明確得命令與指示讓這群人如蒙大赦,幾乎所有人連滾帶爬的離開。
除了那個一開始被打掉腳趾的傢伙。
他望著那爭先湧出的背影,疑惑到連肉體上的疼痛都有些顧不得了。
為什麼?
對方只有一個人,一把槍而已。
甚至,可能連子彈都沒有幾發。
而他這邊足足有三十幾號人,幾乎人人帶槍。
但是沒有一個人奮起反抗,所有人都只顧著繞道逃離,連抬頭看對方一眼的勇氣都沒有。
還沒等他想明白,皮鞋踩在金屬樓梯的「噹噹」聲便響起。
這聲音如同鐵錘一般,砸在他心頭。
隨著那個聲音越來越近,那種好像待宰的恐懼也隨之泛上心頭。
但腳趾被打斷的他,卻根本沒辦法逃跑。
他只能眼睛一閉,就地一躺,開始撞死。
期望著那個煞星沒有發現,活著顧不上他。
至少,不用親眼目睹自己的死狀。
而就在這個過程中,他無意間看到了不遠處的一根手指。
這下,他突然明白了為什麼沒人反抗了。
誰先反抗誰先死,大家都不想死,於是誰都不反抗。
甚至包括他自己,當聽到那個腳步聲出現時,他的第一個想法也不是躺在地上裝死,而不是拔槍反抗。
沒辦法,他也不想死。
只可惜,這世上很多事情都汪汪事與願違。
「嘿?別裝了問你個問題。」
那個聲音仿佛在耳邊響起,他沒敢回應。
「那你在這兒躺著吧。」
那個聲音再次響起,隨後腳步聲便漸行漸遠。
終於,他鼓起勇氣,睜開眼睛了眼睛。
然後,他看到那個一槍打掉他腳趾的人,正抱著胳膊,倚在門框上,滿臉戲謔的望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