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秦好
1995年的六月,對於那些在吉祥街開商鋪的生意人而言,是一個極為安全的月份。
無論是開日料店的老闆,還是經營一些進口小商品的商販,他們都在同一時間驚訝地發現,這條一千米不到的街道上多了不少穿制服的巡警。
他們兩兩一組,在音像店裡傳出來大陸歌手高楓的《大中國》的高亢歌聲中(至於為什麼一條日本風情文化街會播放一首愛國流行歌曲,遊客們心照不宣),對來往的行人隨機抽查身份證,簡單盤問,然後像趕蒼蠅一樣揮揮手,示意他們趕緊離開。
這些巡警表情嚴肅,態度認真,用實際行動告訴人們,他們正在執行一項極為重要的治安任務。
當然,也沒人敢主動上前去招惹他們。
多數遊人只是儘量保持直視,試著不去看他們,挺直腰板,然後身體僵硬地與他們擦肩而過,繼續走自己的路,然後提前中止自己遊玩計劃,在街角轉彎掉頭,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生意雖然受到了影響,但多數人其實也沒有太多怨言。
因為身在吉祥街的所有人都知道,這些警察到底在查什麼。
在此之前,那兩起連續失蹤案早已經在吉祥街傳播開了。
故事逐漸演變,情節越來越誇張,內容趨近於恐怖,一時間,吉祥街上的人變得惶恐不安,人人自危。
其中,最被大家相信的一種說法是,這條街上潛伏著一個變態殺手。
每到夜晚降臨,這個壞蛋就會悄然現身,然後專對那些結過婚的少婦下手,把她們綁架到一個黑暗潮濕的屋子裡,囚禁,強暴,最後分屍,配上紅酒生吃下去。
也不知道從何時開始,一個令人聞風喪膽的綽號出現了:吉祥街屠夫。
另外,還有人在傳播一個有鼻子有眼的小道消息:這個屠夫曾打傷過一名警察。
對於後面這則傳聞,公安局上級領導異常惱火。
如果它是假的,那也就可以置之不理,畢竟謠言止於智者嘛。
但很可惜它是真的。
時任公安局長的常局在一次內部會議時大力拍著桌子,把下屬們面前的茶杯震得鐺鐺響,義憤填膺地表示一定要嚴查到底是誰把這個消息泄露出去的,發誓要讓泄密者滾出公安隊伍。
同時,他命令宣傳科的小王(也就是後來的王局),要想盡辦法闢謠,將方磊遇襲一事與兩起失蹤案區分開來。
但謠言已經產生並發酵了。
不僅在坊間,當地的都市報紙上也相繼出現了類似的新聞報導。
「吉祥街屠夫」五個字居然明目張胆地被掛在了社會板塊的頭條標題里,然後用文學性的筆法對其大事渲染,讓人看了目瞪口呆。
警方自然對此提出過交涉,但彼時的報業負責人為了銷量,根本對此置若罔聞。
需要說明的是,那是1995年。
早在前一年,也就是1994年,中國網際網路才剛剛誕生並介入國際網絡。
在當時,電視、廣播和紙媒依然是最重要的媒體。
除了替政府發聲的官媒之外,傳媒集團下屬均有數種都市報紙或期刊,其中以刊載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各類社會新聞以及世界奇聞異事為主,銷量巨大,傳播範圍既廣又深。
S市本地就至少有超過五種都市報刊,且基本上都是以市場機制為運營模式。
為了爭取更多的讀者,更為了提高銷量所帶來的GG收益,聳人聽聞的社會新聞於是成了主流。
一時間,「吉祥街屠夫」一詞出現在報端的頻率之高,超過了大家的想像。
如此一來導致的結果是,老百姓真的害怕了。
尤其是吉祥街上的商戶,一方面生意銳減,一方面也是因為恐懼,此前通常要經營到晚上九點左右的店鋪,現在六點半左右(天黑之前)就關門大吉了。街上行人稀稀落落,蕭條不堪,社會影響極差。
這對於政府部門來說,可不是什麼好消息。
新一屆的對外招商會迫在眉睫,而吉祥街就是外商考察投資環境的重要窗口之一,這樣下去,不說一定會趕跑那些口口聲聲強調安全感的外國老闆,起碼也會讓S市在國際市場上形象大打折扣。
因此,加大警力巡邏是最看得見摸得著的表現方式,尤其是希望用警方的威懾力來堵住老百姓胡說八道的嘴,讓犯罪無處遁形。
作為轄區派出所民警,又是案件當事人,方磊自然也是上街巡邏的警員之一,與他搭檔的,則是他的徒弟、青年民警秦好。
在此之前,雖然無法細數外貌,但他已經向同事們簡單描繪了一下那傢伙的身體和體型(一米八左右,偏瘦)。
同時,他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的是,這是一個危險係數極高的罪犯,不僅隨身攜帶利刃兇器,而且出手兇狠,如遇到之後,千萬不要單獨行動,請呼叫增援。
當方磊在描述的時候,他突然意識到大家看他的眼神有點不對勁。
他知道是什麼原因。
作為一名警察,居然會在交手的時候被對方打倒,讓罪犯活生生重新遁入社會之中,給老百姓造成危機。
這不僅是失職,也是一件極為丟臉的事情。
他方磊丟的不僅僅是他自己的臉,也是整個警察隊伍的臉。
尤其是,這個消息現在已經傳到了民間。
每個行走在外面的巡警都要默默承受這份屈辱。
而現在倒好,這麼一個替全體警察丟臉的人,竟然還好意思提醒大家要小心翼翼,不要妄自行動。
這叫什麼?
這叫膽小,這叫懦弱,這叫「長罪犯志氣,滅警察威風」,這叫怕死。
一個怕死、怕罪犯的警察不可能是一個好警察,這基本上算是一個共識吧。
但方磊可管不了這麼多。
他說的每一句話都是肺腑之言,而且,提醒大家小心一個窮凶極惡的罪犯本身也不是什麼問題,他不明白,為什麼大家就不理解呢?
倒也不是沒人理解。
比如,徒弟秦好就十分理解他。
他告訴方磊,師父,這種事情很正常,當時天那麼黑,師父你對地形又不熟悉——從這一點可以推理出,對方是個對地形十分熟悉的傢伙,也可以證明,那傢伙就住在附近——在那樣的情況下,讓罪犯跑了情有可原嘛。
但方磊卻原諒不了自己。
只有他自己心裡清楚,目前的這一切情況都是他當時那一刻的軟弱造成的。
要是他當時抓住了那傢伙……唉。
這件事就像卡在他喉嚨的一根刺,如果不親手抓住那個傢伙,它就會一直在那兒,永遠也拔不掉。
他暗暗發誓要將功補過。
所以,從街頭巡邏第一天起,方磊就好像一隻警覺的刺蝟,神經變得異常緊張,時刻注意著周圍環境的變化,稍微有一點風吹草動,就激動得不行。
好幾次,有群眾報案稱有情況,他都第一時間趕過去,最後發現不過是虛驚一場。
甚至有一次,有個小孩的氣球炸了,也把他驚得夠嗆。
為了緩解這種緊張,他發明了一種方法:每半小時往家裡打個電話報平安。
每次一聽到妻子曉楠的聲音,他就踏實了不少。
只不過,他的這種緊張讓秦好覺得有點搞笑。
秦好這一年23歲,剛從警校畢業不久,因為成績優異被分配到了吉祥街派出所來當民警,跟在方磊身邊學習。
這小子長得了一張俊俏而混不吝的臉。
在方磊又在公用電話亭打了個電話之後,他揚起了自以為是的下巴,說話了。
「師父,師娘和寶寶沒事吧?」
「沒事,她們能有什麼事兒。」
「我有個建議,師父,要不您看這樣,一會兒您先回去,這裡交給我了。」
方磊板起了臉。
「你這說的什麼話,我還需要你小子來給我安排工作?老老實實把照子放亮一點,給我盯緊了!」
「嘿嘿,我這不是關心您嗎?您太緊張了。」
「有嗎?」
「沒有嗎?」
「閉嘴吧你。」
「對了,師父?」
「嗯?」
秦好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紅包,遞給方磊。後者一愣。
「你這是幹嘛?」
「上個月孩子滿周歲,我就該給的,但因為工資花完了,囊中羞澀,不知不覺就拖到了今天。」
「今天也沒發工資啊。」
「我問我老媽借的,我答應他了,下個月一發工資就還給她。」
「不用了,你還是留著自己用吧。小小年紀,學什麼不好,這些人情世故倒是學得挺快,你啊,認真工作,做個好警察才是正道,別盡整這些有的沒的。」方磊知道他是個家境普通的孩子。
「師父,您就拿著吧。」
「收起來!否則別叫我師父!」
秦好嘆了口氣,無奈地把紅包收進了口袋。
「師父,我能做寶寶乾爹嗎?」
「怎麼,你小子毛都沒長齊就想當爸爸了?」
「我很喜歡小孩。」秦好說道,「你知道我為什麼當警察嗎?」
「倒沒聽你說過。」
「小的時候,我因為體弱,和小夥伴們玩警察抓壞人遊戲的時候,經常被當作壞人,他們想盡法子欺負我,所以我發誓,長大後一定當警察。」
「原來你當警察是為了防身。」
「別笑話我了。不過我女朋友不喜歡我當警察。」
「你居然有女朋友?」
「又笑話我了不是。我們大學就在一起了。她家裡做生意的,其實我們已經討論過未來了,她父母希望我去他們開的服裝廠里幹活,說是以後要繼承家業,把我這個未來女婿當商人培養。」
「哇,有這麼好的事兒?」
「好個屁。他們家在澳洲那邊開了新的工廠,預計下半年把生意都搬過去,問我要不要一起。」
「你怎麼想?」
「我當然不願意啦,但小鳳很聽她父母的話,她是個乖乖女,說真的,為了她,我真的什麼都可以放棄。所以現在也是很糾結。」
「要不要我給你個建議?」
「我要真心建議。」
「就是真心建議。從個人的角度,我當然希望你繼續當警察,畢竟這是你自己想要的理想人生,但當個有錢人的女婿也是不錯的選擇,畢竟等你到了中年,就知道理想跟現實比起來一文不值。」
「你這不是說了跟沒說一樣嗎?」
「我還沒說完呢。」方磊微微一笑,「我的最終建議是,追尋你自己的內心吧,這麼做,只是為了讓自己將來不要後悔。」
秦好似懂非懂的點了點頭,顯然,方磊的這番話依然無法解決他目前的困境。
望著秦好年輕而憂愁的臉,方磊突然意識到,其實每個人一直都處於面臨重要的抉擇之中。
自己又何嘗不是呢。
自從有了孩子後,他的行為做出了選擇:怕死,卻讓罪犯逃之夭夭。
這麼一想,他又開始焦慮起來。
他一焦慮,就特別想打電話回去報個平安,而現在離他上次打過電話,也就過去了十五分鐘。
但是他非打不可。
前面有一個小賣部。
他讓秦好原地等待,自己急匆匆地朝店鋪走去。
在1995年,像這樣的小賣部遍地都是,一個玻璃櫃檯,賣賣香菸和零食,同時提供一台共用電話,上面貼一張紙,寫著收費標準:五角一分鐘。
看店的是一個上了年紀的老大娘,穿著樸素的外套,滿頭白髮,在昏暗的櫃檯後面低著頭在打毛衣。
「大娘,我打電話。」
大娘頭也不抬地繼續忙著手活。
方磊不管不顧地拿起電話,開始撥打家裡的電話。
時間顯示此刻是中午2點17分,妻子曉楠可能帶著寶寶在睡覺。
曉楠以前是百貨店的營業員,生了孩子之後就辭職了,在家專職帶娃——這在那個年代實屬比較少見。
而方磊家是全市第一批安裝私人電話的家庭。
幾聲盲音之後,電話通了。
「餵?」
「是我。」
「我知道是你,你怎麼一天這麼多電話?」
「寶寶呢?」
「寶寶在睡覺。你還在執勤嗎?」
「對啊。」
「那你還打什麼電話?」
「我就有點擔心你嗎……」方磊轉過頭,看見秦好在檢查一個路人的身份證,於是又把頭轉了過來,「答應我,不要出門好嗎?」
「不出門是不可能的。家裡沒菜了,我得去趟菜場。」
「我說過了,不要出門。」
「你是不是有什麼毛病?就去趟菜場,而且大白天的,怕什麼呀……」
「我……」
「哎呀,寶寶醒了,我不跟你說話了,晚上早點回家吃飯啊。」
方磊剛想說他晚上不回家吃飯了,對面的電話已經掛了。
他嘆了口氣,緩緩掛上電話,正準備離開。
「等一下。」
老大娘抬頭看著他,手裡端著打了一半的毛衣。
「哦,對不起。我差點忘了。」
他從皮夾子裡找出一張五角的票子,放在櫃檯上。
「六毛錢。」
「不是五毛錢嗎?」
「你超時了。一分鐘是五毛錢,超出時間三秒鐘,所以多收你一毛錢。」老大娘很認真地說道。
方磊愣住了。
他確實沒想到這位看似慈祥的老大娘算起帳來頭腦這麼清晰,不過,這兩者之前好像也沒什麼聯繫吧。
「好吧。」
方磊在錢包里找了找,沒找到一角的票子或硬幣,只有一張面值一塊的紙幣,於是就抽出來遞了過去。
「你等一下,我找你錢。」
「不用了。」
「那怎麼行,我找你啊。」
「要不這樣……」方磊指著櫃檯上一個塑料透明桶,裡面裝滿了大大泡泡糖,「給我兩顆大大吧。」
「好。」
老大娘放下毛衣,擰開蓋子,把有些髒兮兮的手伸進塑料桶里去拿泡泡糖。
「你給老公打毛衣呢?」
方磊指著那件打了一半的毛衣。那是一件綠色的高領毛衣,粗線條,上面有麻花的條紋。
「我老公早死啦,」老大娘說道,「給我兒子打的。」
「哦。」
方磊抬起頭試圖往櫃檯後面的帘子後面觀瞧。
那裡黑乎乎的,什麼也看不見。
「給,你的泡泡糖。」
「謝謝。」
方磊拿上泡泡糖,轉身離開。
然而,剛往前走了幾步,他就愣住了。
秦好不見了。
無論是開日料店的老闆,還是經營一些進口小商品的商販,他們都在同一時間驚訝地發現,這條一千米不到的街道上多了不少穿制服的巡警。
他們兩兩一組,在音像店裡傳出來大陸歌手高楓的《大中國》的高亢歌聲中(至於為什麼一條日本風情文化街會播放一首愛國流行歌曲,遊客們心照不宣),對來往的行人隨機抽查身份證,簡單盤問,然後像趕蒼蠅一樣揮揮手,示意他們趕緊離開。
這些巡警表情嚴肅,態度認真,用實際行動告訴人們,他們正在執行一項極為重要的治安任務。
當然,也沒人敢主動上前去招惹他們。
多數遊人只是儘量保持直視,試著不去看他們,挺直腰板,然後身體僵硬地與他們擦肩而過,繼續走自己的路,然後提前中止自己遊玩計劃,在街角轉彎掉頭,離開這個是非之地。
生意雖然受到了影響,但多數人其實也沒有太多怨言。
因為身在吉祥街的所有人都知道,這些警察到底在查什麼。
在此之前,那兩起連續失蹤案早已經在吉祥街傳播開了。
故事逐漸演變,情節越來越誇張,內容趨近於恐怖,一時間,吉祥街上的人變得惶恐不安,人人自危。
其中,最被大家相信的一種說法是,這條街上潛伏著一個變態殺手。
每到夜晚降臨,這個壞蛋就會悄然現身,然後專對那些結過婚的少婦下手,把她們綁架到一個黑暗潮濕的屋子裡,囚禁,強暴,最後分屍,配上紅酒生吃下去。
也不知道從何時開始,一個令人聞風喪膽的綽號出現了:吉祥街屠夫。
另外,還有人在傳播一個有鼻子有眼的小道消息:這個屠夫曾打傷過一名警察。
對於後面這則傳聞,公安局上級領導異常惱火。
如果它是假的,那也就可以置之不理,畢竟謠言止於智者嘛。
但很可惜它是真的。
時任公安局長的常局在一次內部會議時大力拍著桌子,把下屬們面前的茶杯震得鐺鐺響,義憤填膺地表示一定要嚴查到底是誰把這個消息泄露出去的,發誓要讓泄密者滾出公安隊伍。
同時,他命令宣傳科的小王(也就是後來的王局),要想盡辦法闢謠,將方磊遇襲一事與兩起失蹤案區分開來。
但謠言已經產生並發酵了。
不僅在坊間,當地的都市報紙上也相繼出現了類似的新聞報導。
「吉祥街屠夫」五個字居然明目張胆地被掛在了社會板塊的頭條標題里,然後用文學性的筆法對其大事渲染,讓人看了目瞪口呆。
警方自然對此提出過交涉,但彼時的報業負責人為了銷量,根本對此置若罔聞。
需要說明的是,那是1995年。
早在前一年,也就是1994年,中國網際網路才剛剛誕生並介入國際網絡。
在當時,電視、廣播和紙媒依然是最重要的媒體。
除了替政府發聲的官媒之外,傳媒集團下屬均有數種都市報紙或期刊,其中以刊載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各類社會新聞以及世界奇聞異事為主,銷量巨大,傳播範圍既廣又深。
S市本地就至少有超過五種都市報刊,且基本上都是以市場機制為運營模式。
為了爭取更多的讀者,更為了提高銷量所帶來的GG收益,聳人聽聞的社會新聞於是成了主流。
一時間,「吉祥街屠夫」一詞出現在報端的頻率之高,超過了大家的想像。
如此一來導致的結果是,老百姓真的害怕了。
尤其是吉祥街上的商戶,一方面生意銳減,一方面也是因為恐懼,此前通常要經營到晚上九點左右的店鋪,現在六點半左右(天黑之前)就關門大吉了。街上行人稀稀落落,蕭條不堪,社會影響極差。
這對於政府部門來說,可不是什麼好消息。
新一屆的對外招商會迫在眉睫,而吉祥街就是外商考察投資環境的重要窗口之一,這樣下去,不說一定會趕跑那些口口聲聲強調安全感的外國老闆,起碼也會讓S市在國際市場上形象大打折扣。
因此,加大警力巡邏是最看得見摸得著的表現方式,尤其是希望用警方的威懾力來堵住老百姓胡說八道的嘴,讓犯罪無處遁形。
作為轄區派出所民警,又是案件當事人,方磊自然也是上街巡邏的警員之一,與他搭檔的,則是他的徒弟、青年民警秦好。
在此之前,雖然無法細數外貌,但他已經向同事們簡單描繪了一下那傢伙的身體和體型(一米八左右,偏瘦)。
同時,他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的是,這是一個危險係數極高的罪犯,不僅隨身攜帶利刃兇器,而且出手兇狠,如遇到之後,千萬不要單獨行動,請呼叫增援。
當方磊在描述的時候,他突然意識到大家看他的眼神有點不對勁。
他知道是什麼原因。
作為一名警察,居然會在交手的時候被對方打倒,讓罪犯活生生重新遁入社會之中,給老百姓造成危機。
這不僅是失職,也是一件極為丟臉的事情。
他方磊丟的不僅僅是他自己的臉,也是整個警察隊伍的臉。
尤其是,這個消息現在已經傳到了民間。
每個行走在外面的巡警都要默默承受這份屈辱。
而現在倒好,這麼一個替全體警察丟臉的人,竟然還好意思提醒大家要小心翼翼,不要妄自行動。
這叫什麼?
這叫膽小,這叫懦弱,這叫「長罪犯志氣,滅警察威風」,這叫怕死。
一個怕死、怕罪犯的警察不可能是一個好警察,這基本上算是一個共識吧。
但方磊可管不了這麼多。
他說的每一句話都是肺腑之言,而且,提醒大家小心一個窮凶極惡的罪犯本身也不是什麼問題,他不明白,為什麼大家就不理解呢?
倒也不是沒人理解。
比如,徒弟秦好就十分理解他。
他告訴方磊,師父,這種事情很正常,當時天那麼黑,師父你對地形又不熟悉——從這一點可以推理出,對方是個對地形十分熟悉的傢伙,也可以證明,那傢伙就住在附近——在那樣的情況下,讓罪犯跑了情有可原嘛。
但方磊卻原諒不了自己。
只有他自己心裡清楚,目前的這一切情況都是他當時那一刻的軟弱造成的。
要是他當時抓住了那傢伙……唉。
這件事就像卡在他喉嚨的一根刺,如果不親手抓住那個傢伙,它就會一直在那兒,永遠也拔不掉。
他暗暗發誓要將功補過。
所以,從街頭巡邏第一天起,方磊就好像一隻警覺的刺蝟,神經變得異常緊張,時刻注意著周圍環境的變化,稍微有一點風吹草動,就激動得不行。
好幾次,有群眾報案稱有情況,他都第一時間趕過去,最後發現不過是虛驚一場。
甚至有一次,有個小孩的氣球炸了,也把他驚得夠嗆。
為了緩解這種緊張,他發明了一種方法:每半小時往家裡打個電話報平安。
每次一聽到妻子曉楠的聲音,他就踏實了不少。
只不過,他的這種緊張讓秦好覺得有點搞笑。
秦好這一年23歲,剛從警校畢業不久,因為成績優異被分配到了吉祥街派出所來當民警,跟在方磊身邊學習。
這小子長得了一張俊俏而混不吝的臉。
在方磊又在公用電話亭打了個電話之後,他揚起了自以為是的下巴,說話了。
「師父,師娘和寶寶沒事吧?」
「沒事,她們能有什麼事兒。」
「我有個建議,師父,要不您看這樣,一會兒您先回去,這裡交給我了。」
方磊板起了臉。
「你這說的什麼話,我還需要你小子來給我安排工作?老老實實把照子放亮一點,給我盯緊了!」
「嘿嘿,我這不是關心您嗎?您太緊張了。」
「有嗎?」
「沒有嗎?」
「閉嘴吧你。」
「對了,師父?」
「嗯?」
秦好從口袋裡掏出一個紅包,遞給方磊。後者一愣。
「你這是幹嘛?」
「上個月孩子滿周歲,我就該給的,但因為工資花完了,囊中羞澀,不知不覺就拖到了今天。」
「今天也沒發工資啊。」
「我問我老媽借的,我答應他了,下個月一發工資就還給她。」
「不用了,你還是留著自己用吧。小小年紀,學什麼不好,這些人情世故倒是學得挺快,你啊,認真工作,做個好警察才是正道,別盡整這些有的沒的。」方磊知道他是個家境普通的孩子。
「師父,您就拿著吧。」
「收起來!否則別叫我師父!」
秦好嘆了口氣,無奈地把紅包收進了口袋。
「師父,我能做寶寶乾爹嗎?」
「怎麼,你小子毛都沒長齊就想當爸爸了?」
「我很喜歡小孩。」秦好說道,「你知道我為什麼當警察嗎?」
「倒沒聽你說過。」
「小的時候,我因為體弱,和小夥伴們玩警察抓壞人遊戲的時候,經常被當作壞人,他們想盡法子欺負我,所以我發誓,長大後一定當警察。」
「原來你當警察是為了防身。」
「別笑話我了。不過我女朋友不喜歡我當警察。」
「你居然有女朋友?」
「又笑話我了不是。我們大學就在一起了。她家裡做生意的,其實我們已經討論過未來了,她父母希望我去他們開的服裝廠里幹活,說是以後要繼承家業,把我這個未來女婿當商人培養。」
「哇,有這麼好的事兒?」
「好個屁。他們家在澳洲那邊開了新的工廠,預計下半年把生意都搬過去,問我要不要一起。」
「你怎麼想?」
「我當然不願意啦,但小鳳很聽她父母的話,她是個乖乖女,說真的,為了她,我真的什麼都可以放棄。所以現在也是很糾結。」
「要不要我給你個建議?」
「我要真心建議。」
「就是真心建議。從個人的角度,我當然希望你繼續當警察,畢竟這是你自己想要的理想人生,但當個有錢人的女婿也是不錯的選擇,畢竟等你到了中年,就知道理想跟現實比起來一文不值。」
「你這不是說了跟沒說一樣嗎?」
「我還沒說完呢。」方磊微微一笑,「我的最終建議是,追尋你自己的內心吧,這麼做,只是為了讓自己將來不要後悔。」
秦好似懂非懂的點了點頭,顯然,方磊的這番話依然無法解決他目前的困境。
望著秦好年輕而憂愁的臉,方磊突然意識到,其實每個人一直都處於面臨重要的抉擇之中。
自己又何嘗不是呢。
自從有了孩子後,他的行為做出了選擇:怕死,卻讓罪犯逃之夭夭。
這麼一想,他又開始焦慮起來。
他一焦慮,就特別想打電話回去報個平安,而現在離他上次打過電話,也就過去了十五分鐘。
但是他非打不可。
前面有一個小賣部。
他讓秦好原地等待,自己急匆匆地朝店鋪走去。
在1995年,像這樣的小賣部遍地都是,一個玻璃櫃檯,賣賣香菸和零食,同時提供一台共用電話,上面貼一張紙,寫著收費標準:五角一分鐘。
看店的是一個上了年紀的老大娘,穿著樸素的外套,滿頭白髮,在昏暗的櫃檯後面低著頭在打毛衣。
「大娘,我打電話。」
大娘頭也不抬地繼續忙著手活。
方磊不管不顧地拿起電話,開始撥打家裡的電話。
時間顯示此刻是中午2點17分,妻子曉楠可能帶著寶寶在睡覺。
曉楠以前是百貨店的營業員,生了孩子之後就辭職了,在家專職帶娃——這在那個年代實屬比較少見。
而方磊家是全市第一批安裝私人電話的家庭。
幾聲盲音之後,電話通了。
「餵?」
「是我。」
「我知道是你,你怎麼一天這麼多電話?」
「寶寶呢?」
「寶寶在睡覺。你還在執勤嗎?」
「對啊。」
「那你還打什麼電話?」
「我就有點擔心你嗎……」方磊轉過頭,看見秦好在檢查一個路人的身份證,於是又把頭轉了過來,「答應我,不要出門好嗎?」
「不出門是不可能的。家裡沒菜了,我得去趟菜場。」
「我說過了,不要出門。」
「你是不是有什麼毛病?就去趟菜場,而且大白天的,怕什麼呀……」
「我……」
「哎呀,寶寶醒了,我不跟你說話了,晚上早點回家吃飯啊。」
方磊剛想說他晚上不回家吃飯了,對面的電話已經掛了。
他嘆了口氣,緩緩掛上電話,正準備離開。
「等一下。」
老大娘抬頭看著他,手裡端著打了一半的毛衣。
「哦,對不起。我差點忘了。」
他從皮夾子裡找出一張五角的票子,放在櫃檯上。
「六毛錢。」
「不是五毛錢嗎?」
「你超時了。一分鐘是五毛錢,超出時間三秒鐘,所以多收你一毛錢。」老大娘很認真地說道。
方磊愣住了。
他確實沒想到這位看似慈祥的老大娘算起帳來頭腦這麼清晰,不過,這兩者之前好像也沒什麼聯繫吧。
「好吧。」
方磊在錢包里找了找,沒找到一角的票子或硬幣,只有一張面值一塊的紙幣,於是就抽出來遞了過去。
「你等一下,我找你錢。」
「不用了。」
「那怎麼行,我找你啊。」
「要不這樣……」方磊指著櫃檯上一個塑料透明桶,裡面裝滿了大大泡泡糖,「給我兩顆大大吧。」
「好。」
老大娘放下毛衣,擰開蓋子,把有些髒兮兮的手伸進塑料桶里去拿泡泡糖。
「你給老公打毛衣呢?」
方磊指著那件打了一半的毛衣。那是一件綠色的高領毛衣,粗線條,上面有麻花的條紋。
「我老公早死啦,」老大娘說道,「給我兒子打的。」
「哦。」
方磊抬起頭試圖往櫃檯後面的帘子後面觀瞧。
那裡黑乎乎的,什麼也看不見。
「給,你的泡泡糖。」
「謝謝。」
方磊拿上泡泡糖,轉身離開。
然而,剛往前走了幾步,他就愣住了。
秦好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