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調查結束,繼續審
「反正不管這麼說,他在這件事上這麼不老實,那就說明這件案子一定和他脫不了干係!」曹大華語氣篤定道,「一般人遇上這種案子,尤其死的人還是自己老婆,那都是唯恐避之不及,絕不會手裡明明有不在場證明卻故意不說出來,他或許早就有謀劃了,就是在期待這一天。」
「我不明白,他憑什麼這麼自信啊?」劉疏桐氣吁吁地道,「明知道做了這件事後是一定會被我們死死地盯住的,他為什麼還要這麼做?他就覺得我們一定找不到他殺妻的證據?」
「我看,錢浩的不在場證明大概率是無懈可擊的。」武嵩坐在工位,因為摘掉了濾嘴,已經迅速抽完了一根煙,出聲分析道。
「同時讓好幾個法律界人物在一起殺人案里替他作不在場證明,他總不能把這幾個都買通吧?不是說還有什麼國內知名的律師?對方的地位,應該不至於放棄現在擁有的一切來做這種事。
所以,在他擁有足夠不在場證明的假設下,我做兩個猜想,一個是他在交換殺人。
另外一種可能就是買兇殺人。
不過不管是哪種,既然他都這麼做了,就說明明他有足夠的信心,我們根本找不到那個真正動手殺了他妻子李好的那個人,或者找到也牽扯不到他身上。」
「話說不會已經把那個殺手殺人滅口了吧?」林文書推推眼鏡,道。
「不至於吧。」馬大志作為林文書的師父,當即提出了不同意見,「如果不在場證明確實存在,他從火車站出來,回家,報案,然後晚上十二點就被咱們叫到了分局,接下來根本沒時間殺人吧?」
「會不會是她找了個癌症晚期患者乾的?」江陽道,「橫豎是一死,一力把罪名都扛下來,最後肯定不會牽扯到錢浩啊!」
「如果確實能證明他沒有作岸時間,那我認為交換殺人的可能性比較大!」武嵩接過了話頭,「我還是覺得他肯定殺過人!」
「就按照你交換殺人的推測往下想,那你們說錢浩憑什麼那麼自信,認為我們找不到線索?」曹大華是很信任自己徒弟在這方面的判斷的,順著這條思路往下考慮了起來,「兇手是癌症晚期?不對啊,兇手是癌症晚期的話,人家自己動手殺人不更省事,橫豎是一死,或者是錢浩除了交換殺人,還會給兇手一筆錢?
或者說,錢浩有足夠的信心,我們查他的人際關係,是找不到那個殺害他妻子的人的?」
「麻的,怎麼讓我們碰到個教刑法的!」
大家一起頭腦風暴到了天色漸黑。
因為關於三中隊刑訊逼供的調查還沒結束,也沒什麼事做,除了正好輪到要值班的武嵩和曹大華這對師徒,其他就都下班回家了。
「徒弟,你先睡會兒吧,有情況我叫你!」
「行,那後半夜我替你。」
到了凌晨零兩點,睡醒過來的武嵩便讓曹大華去睡覺了,而武嵩則是繼續看起來了放在工位上的那本《犯罪心理學》。
一邊看,一邊代入到錢浩的身份上換位思考。
如果我是他,我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又會怎麼做?
假裝認罪,然後又反咬一口,說是刑訊逼供,大概率是為了搏名。
應該真不是他親手做的。
不過,那個和他交換殺人的人。
「你到底是誰呢?」
……
不知不覺中,上班時間又到了。
其他人全都過來了。
到了上午九點鐘,李響溫正安和郭教導員三人再次走進了三中隊辦公室。
「上面調查完了。」主管刑偵的副局長李響朗聲道,「你們是無辜的,雖然外面猛然有媒體不相信,說什麼水刑是找不到痕跡的,但我明白,你們是沒有做這些事的。
我相信你們。
現在李好被殺案還是由你們三中隊來負責偵破。
我祝大家早日破案,也讓公眾知道錢浩這個嫌疑人的真正面目。」
「謝謝李局支持!」
「謝李局。」
「哎!不用謝我!」李響搖搖頭,「你們這些年的工作成果工作態度我都是看在眼裡的,我知道你們不會說謊的,沒做就是沒做。好了,不打擾大家破案了。你們之後有什麼需要就報上來,我們分局,乃至於整個高譚市警局,都會給大家提供足夠的幫助!」
這起案子在錢浩誣告警方刑訊逼供,還發動了媒體來逼宮之後。
他就不只是得罪了三中隊了。
還得罪了整個高譚市警界。
甚至可以說是在和全國的刑偵同行作對。
整件事情的性質已經完全變了。
「李局,溫隊,郭教導員,我們一定會儘快破案的,一個月,一個月之內洗刷恥辱!」許斌心裡也有一股氣在呢,直接立下了軍令狀。
「好!」李響一指許斌,「一個月之內,我要結果!」
說完,三人便離開了。
許斌轉了個身,目光在每一個人的身上都停留了一會兒,「如果他是那天夜裡十一點離開,在凌晨兩點左右殺妻,滿打滿算,留給他最多能有四個小時行程。
查一下那晚京城飛咱們滄瀾省的航班。
看看他有沒有可能是落在了其他城市的機場,然後再坐車回家殺妻。
馬大志,林文書,這個交給你們去調查!」
「是!」
「小武江陽,你們留守隊裡。」
「是。」
「疏桐,你和我去見見那批律師,確定一下錢浩的不在場證明。」
「好,師父。」
「老曹,武嵩,再去審一審錢浩,看看能不能有什麼新收穫!」
「明白!」
「好,大家趕緊行動吧,我們三中隊絕對不接受這種污衊,我們要用最短的時間把錢浩潑我們三中隊身上的髒水給洗掉!」
……
看守所!
武嵩和曹大華來到這裡,提審了錢浩。
「錢浩,你有不在場證明?」
「當然有!」
「那上一次審你你為什麼不說?」曹大華一拍桌子,怒道。
「說了啊,我和幾個朋友在一起打牌,你們不記啊,你們為了破案,偽造口供,想要儘快破案,我能有什麼辦法。」
「你坐火車回來的路上,在到達高譚前兩個小時在座位上看書,沒有離開過,也沒有睡覺,對吧?」
「是這樣的。」
「在這個時間到火車到站之間,到底發生過什麼事?你不會不知道吧?」
「知道啊,上次審訊我不是告訴你們了嗎?有小偷偷東西,結果被失主抓住,小偷掏刀傷人,乘警過來才將兩個小偷給抓了起來。」
「我不明白,他憑什麼這麼自信啊?」劉疏桐氣吁吁地道,「明知道做了這件事後是一定會被我們死死地盯住的,他為什麼還要這麼做?他就覺得我們一定找不到他殺妻的證據?」
「我看,錢浩的不在場證明大概率是無懈可擊的。」武嵩坐在工位,因為摘掉了濾嘴,已經迅速抽完了一根煙,出聲分析道。
「同時讓好幾個法律界人物在一起殺人案里替他作不在場證明,他總不能把這幾個都買通吧?不是說還有什麼國內知名的律師?對方的地位,應該不至於放棄現在擁有的一切來做這種事。
所以,在他擁有足夠不在場證明的假設下,我做兩個猜想,一個是他在交換殺人。
另外一種可能就是買兇殺人。
不過不管是哪種,既然他都這麼做了,就說明明他有足夠的信心,我們根本找不到那個真正動手殺了他妻子李好的那個人,或者找到也牽扯不到他身上。」
「話說不會已經把那個殺手殺人滅口了吧?」林文書推推眼鏡,道。
「不至於吧。」馬大志作為林文書的師父,當即提出了不同意見,「如果不在場證明確實存在,他從火車站出來,回家,報案,然後晚上十二點就被咱們叫到了分局,接下來根本沒時間殺人吧?」
「會不會是她找了個癌症晚期患者乾的?」江陽道,「橫豎是一死,一力把罪名都扛下來,最後肯定不會牽扯到錢浩啊!」
「如果確實能證明他沒有作岸時間,那我認為交換殺人的可能性比較大!」武嵩接過了話頭,「我還是覺得他肯定殺過人!」
「就按照你交換殺人的推測往下想,那你們說錢浩憑什麼那麼自信,認為我們找不到線索?」曹大華是很信任自己徒弟在這方面的判斷的,順著這條思路往下考慮了起來,「兇手是癌症晚期?不對啊,兇手是癌症晚期的話,人家自己動手殺人不更省事,橫豎是一死,或者是錢浩除了交換殺人,還會給兇手一筆錢?
或者說,錢浩有足夠的信心,我們查他的人際關係,是找不到那個殺害他妻子的人的?」
「麻的,怎麼讓我們碰到個教刑法的!」
大家一起頭腦風暴到了天色漸黑。
因為關於三中隊刑訊逼供的調查還沒結束,也沒什麼事做,除了正好輪到要值班的武嵩和曹大華這對師徒,其他就都下班回家了。
「徒弟,你先睡會兒吧,有情況我叫你!」
「行,那後半夜我替你。」
到了凌晨零兩點,睡醒過來的武嵩便讓曹大華去睡覺了,而武嵩則是繼續看起來了放在工位上的那本《犯罪心理學》。
一邊看,一邊代入到錢浩的身份上換位思考。
如果我是他,我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又會怎麼做?
假裝認罪,然後又反咬一口,說是刑訊逼供,大概率是為了搏名。
應該真不是他親手做的。
不過,那個和他交換殺人的人。
「你到底是誰呢?」
……
不知不覺中,上班時間又到了。
其他人全都過來了。
到了上午九點鐘,李響溫正安和郭教導員三人再次走進了三中隊辦公室。
「上面調查完了。」主管刑偵的副局長李響朗聲道,「你們是無辜的,雖然外面猛然有媒體不相信,說什麼水刑是找不到痕跡的,但我明白,你們是沒有做這些事的。
我相信你們。
現在李好被殺案還是由你們三中隊來負責偵破。
我祝大家早日破案,也讓公眾知道錢浩這個嫌疑人的真正面目。」
「謝謝李局支持!」
「謝李局。」
「哎!不用謝我!」李響搖搖頭,「你們這些年的工作成果工作態度我都是看在眼裡的,我知道你們不會說謊的,沒做就是沒做。好了,不打擾大家破案了。你們之後有什麼需要就報上來,我們分局,乃至於整個高譚市警局,都會給大家提供足夠的幫助!」
這起案子在錢浩誣告警方刑訊逼供,還發動了媒體來逼宮之後。
他就不只是得罪了三中隊了。
還得罪了整個高譚市警界。
甚至可以說是在和全國的刑偵同行作對。
整件事情的性質已經完全變了。
「李局,溫隊,郭教導員,我們一定會儘快破案的,一個月,一個月之內洗刷恥辱!」許斌心裡也有一股氣在呢,直接立下了軍令狀。
「好!」李響一指許斌,「一個月之內,我要結果!」
說完,三人便離開了。
許斌轉了個身,目光在每一個人的身上都停留了一會兒,「如果他是那天夜裡十一點離開,在凌晨兩點左右殺妻,滿打滿算,留給他最多能有四個小時行程。
查一下那晚京城飛咱們滄瀾省的航班。
看看他有沒有可能是落在了其他城市的機場,然後再坐車回家殺妻。
馬大志,林文書,這個交給你們去調查!」
「是!」
「小武江陽,你們留守隊裡。」
「是。」
「疏桐,你和我去見見那批律師,確定一下錢浩的不在場證明。」
「好,師父。」
「老曹,武嵩,再去審一審錢浩,看看能不能有什麼新收穫!」
「明白!」
「好,大家趕緊行動吧,我們三中隊絕對不接受這種污衊,我們要用最短的時間把錢浩潑我們三中隊身上的髒水給洗掉!」
……
看守所!
武嵩和曹大華來到這裡,提審了錢浩。
「錢浩,你有不在場證明?」
「當然有!」
「那上一次審你你為什麼不說?」曹大華一拍桌子,怒道。
「說了啊,我和幾個朋友在一起打牌,你們不記啊,你們為了破案,偽造口供,想要儘快破案,我能有什麼辦法。」
「你坐火車回來的路上,在到達高譚前兩個小時在座位上看書,沒有離開過,也沒有睡覺,對吧?」
「是這樣的。」
「在這個時間到火車到站之間,到底發生過什麼事?你不會不知道吧?」
「知道啊,上次審訊我不是告訴你們了嗎?有小偷偷東西,結果被失主抓住,小偷掏刀傷人,乘警過來才將兩個小偷給抓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