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這老闆問跟定了!
台下的媒體還沒反應過來,有的記者還在低頭找連結,抬起頭發現已經沒了。
「王總,這……這就賣完了?」
「兩千件,一分鐘不到?」
「這也太猛了吧?」
直播間裡的彈幕已經徹底瘋了。
「我搶到了一件衛衣!哈哈哈!」
「樓上你手速也太快了吧!」
「我啥都沒搶到,氣死了!」
「補貨!補貨!王總快補貨!」
「加庫存啊!我要買!」
王冠希對著鏡頭笑了笑,語氣很隨意。
「感謝大家的支持。兩千件,確實不多,就是試試水。沒想到大家這麼給面子。」
他頓了頓,補了一句。
「後續我們會加大產量,下周再上一批。還是這四款,價格不變。沒搶到的朋友,下周蹲一下。」
直播間裡的彈幕立刻變成了「下周一幾點」「蹲蹲蹲」「定鬧鐘了」。
……
台下,員工區。
陸明遠坐在第三排,西裝革履,頭髮梳得一絲不苟。
他本來是來看熱鬧的,順便聽聽老闆怎麼吹品牌故事。
結果看著後台的銷售數據,整個人都傻了。
兩千件,三十秒。
他干服裝行業十幾年,從來沒見到過這種場面。
一個新品牌,第一款產品,沒有任何GG投放,沒有網紅帶貨,沒有打折促銷。
就靠老闆在發布會上講了一個八歲小姑娘的故事,然後說了一句「開搶」,就賣光了。
這是什麼神仙操作?
陸明遠推了推眼鏡,轉頭看了一眼旁邊的姜一南。
姜一南也傻了。
她手裡還舉著手機,屏幕上顯示著「商品已售罄」四個字,嘴巴微張,半天沒合攏。
她設計的衣服,她選的版型,她盯的面料。
三十秒,沒了。
姜一南咽了口唾沫,小聲說了一句:「陸總,咱們老闆……是神仙吧?」
陸明遠沒接話。
但他腦子裡在想一件事。
他在杭州那家公司幹了五年,把年營收從八千萬做到兩個億,靠的是價格戰、渠道戰、GG戰,每一分錢都是燒出來的。
王冠希呢?
沒花一分錢GG費,就是講了個故事。
一個真實的故事。
一個讓人哭得稀里嘩啦的故事。
然後產品就賣爆了。
陸明遠忽然覺得自己以前那些經驗,在王冠希面前,屁都不是。
他轉過頭,看了一眼台上的王冠希。
那個穿著西裝不打領帶的年輕人,正站在台上跟記者聊天,語氣隨意得像在茶館吹牛。
陸明遠深吸了一口氣,心裡默默做了一個決定。
跟著這個老闆,有肉吃。
不對,是有湯喝,有飯吃,有金山銀山搬。
……
姜一南也在想同樣的事。
她從杭州跑到江城這個小縣城來的時候,朋友都罵她腦子有病。
「你去那種地方幹嘛?一輩子都出不來。」
「縣城能有什麼好品牌?你去了就是降級。」
「那個王冠希就是個暴發戶,做不長的。」
姜一南當時也有點猶豫。
但她現在不猶豫了。
一個能把品牌故事講到全國人民都哭的老闆,一個敢花一百萬買個名字的老闆,一個能讓兩千件衣服三十秒賣光的老闆。
跟著這種人,別說縣城了,就是在村里,她也能幹出一番事業。
姜一南低下頭,在手機備忘錄里打了一行字。
「跟著王總干,三年內我要讓『重曦』成為全國知名品牌。」
打完了,她又覺得格局小了,把「全國」改成了「全球」。
然後滿意地點了點頭。
……
台上,王冠希應付完記者的幾個問題後,把話筒遞給了謝柏芝,自己走下了台。
經過陸明遠和姜一南身邊的時候,他停了一下。
「陸總,姜總,下周的補貨,產量能跟得上嗎?」
陸明遠趕緊站起來,腰板挺得筆直。
「王總放心,設備都到位了,工人也磨合得差不多了。下周三之前,五千件沒問題。」
王冠希點了點頭,又看了一眼姜一南。
「新款的設計,抓緊。光這四款不夠,下周再上新款。」
姜一南連忙點頭:「已經在畫了,王總。下周一給您看初稿。」
王冠希「嗯」了一聲,拍拍陸明遠的肩膀,走了。
陸明遠和姜一南對視了一眼。
兩個人的眼神里都寫著同一句話。
這老闆,跟定了!
……
直播間還沒關,在線人數已經降到了一萬出頭,但彈幕還是很熱鬧。
「有沒有人搶到衣服的?發個買家秀看看!」
「我搶到了衛衣,等到貨了曬圖!」
「重曦這個名字越聽越好聽。」
「王總什麼時候來我們城市開店?」
「我是江城本地的,我要去王總公司門口蹲著等補貨!」
「樓上你有點出息行不行?」
「沒出息,我就是沒出息,我就想買重曦的衣服!」
……
文國良坐在電腦前,看著屏幕上那些彈幕,臉色越來越黑。
「沒出息,我就是沒出息,我就想買重曦的衣服!」
……
文國良坐在電腦前,看著屏幕上那些彈幕,臉色越來越黑。
王冠希這一招,太狠了。
他不是在征名,他是在造神。
把一個送快遞的包裝成勵志故事的主角,然後用這個故事來賣衣服。
更噁心的是,這個人還是打了他兒子的那個快遞員。
他猛地拍了一下桌子,把旁邊的助理嚇了一跳。
「文總,您沒事吧?」
文國良沒理他,盯著屏幕,胸膛劇烈起伏。
他原本以為,王冠希只是一個有點錢的暴發戶,靠運氣收購了兩個破廠,翻不起什麼浪花。
但現在他看明白了。
這個人,比他想的要厲害得多。
會借勢,會造勢,會用人。
連一個快遞員都能被他用出花來。
兩千件,三十秒賣光。
一個新品牌,連一件成品都沒人見過,就靠一個故事,把貨賣光了。
文國良做了二十多年服裝,最清楚這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王冠希手裡握著的不是兩個破服裝廠,是一台印鈔機。
品牌有了,熱度有了,供應鏈有了。
只要產品質量不拉胯,這個牌子就能活,而且能活得很好。
文國良靠在沙發上,閉著眼睛,腦子裡亂成一鍋粥。
他想起美威當年做起來的時候,花了多少錢打GG?
幾千萬。
請了多少明星代言?
十幾個。
鋪了多少渠道?
全國三千多家門店。
結果呢?
現在被一個縣城小老闆,一場發布會,一個八歲小姑娘的故事,打得找不著北。
「王總,這……這就賣完了?」
「兩千件,一分鐘不到?」
「這也太猛了吧?」
直播間裡的彈幕已經徹底瘋了。
「我搶到了一件衛衣!哈哈哈!」
「樓上你手速也太快了吧!」
「我啥都沒搶到,氣死了!」
「補貨!補貨!王總快補貨!」
「加庫存啊!我要買!」
王冠希對著鏡頭笑了笑,語氣很隨意。
「感謝大家的支持。兩千件,確實不多,就是試試水。沒想到大家這麼給面子。」
他頓了頓,補了一句。
「後續我們會加大產量,下周再上一批。還是這四款,價格不變。沒搶到的朋友,下周蹲一下。」
直播間裡的彈幕立刻變成了「下周一幾點」「蹲蹲蹲」「定鬧鐘了」。
……
台下,員工區。
陸明遠坐在第三排,西裝革履,頭髮梳得一絲不苟。
他本來是來看熱鬧的,順便聽聽老闆怎麼吹品牌故事。
結果看著後台的銷售數據,整個人都傻了。
兩千件,三十秒。
他干服裝行業十幾年,從來沒見到過這種場面。
一個新品牌,第一款產品,沒有任何GG投放,沒有網紅帶貨,沒有打折促銷。
就靠老闆在發布會上講了一個八歲小姑娘的故事,然後說了一句「開搶」,就賣光了。
這是什麼神仙操作?
陸明遠推了推眼鏡,轉頭看了一眼旁邊的姜一南。
姜一南也傻了。
她手裡還舉著手機,屏幕上顯示著「商品已售罄」四個字,嘴巴微張,半天沒合攏。
她設計的衣服,她選的版型,她盯的面料。
三十秒,沒了。
姜一南咽了口唾沫,小聲說了一句:「陸總,咱們老闆……是神仙吧?」
陸明遠沒接話。
但他腦子裡在想一件事。
他在杭州那家公司幹了五年,把年營收從八千萬做到兩個億,靠的是價格戰、渠道戰、GG戰,每一分錢都是燒出來的。
王冠希呢?
沒花一分錢GG費,就是講了個故事。
一個真實的故事。
一個讓人哭得稀里嘩啦的故事。
然後產品就賣爆了。
陸明遠忽然覺得自己以前那些經驗,在王冠希面前,屁都不是。
他轉過頭,看了一眼台上的王冠希。
那個穿著西裝不打領帶的年輕人,正站在台上跟記者聊天,語氣隨意得像在茶館吹牛。
陸明遠深吸了一口氣,心裡默默做了一個決定。
跟著這個老闆,有肉吃。
不對,是有湯喝,有飯吃,有金山銀山搬。
……
姜一南也在想同樣的事。
她從杭州跑到江城這個小縣城來的時候,朋友都罵她腦子有病。
「你去那種地方幹嘛?一輩子都出不來。」
「縣城能有什麼好品牌?你去了就是降級。」
「那個王冠希就是個暴發戶,做不長的。」
姜一南當時也有點猶豫。
但她現在不猶豫了。
一個能把品牌故事講到全國人民都哭的老闆,一個敢花一百萬買個名字的老闆,一個能讓兩千件衣服三十秒賣光的老闆。
跟著這種人,別說縣城了,就是在村里,她也能幹出一番事業。
姜一南低下頭,在手機備忘錄里打了一行字。
「跟著王總干,三年內我要讓『重曦』成為全國知名品牌。」
打完了,她又覺得格局小了,把「全國」改成了「全球」。
然後滿意地點了點頭。
……
台上,王冠希應付完記者的幾個問題後,把話筒遞給了謝柏芝,自己走下了台。
經過陸明遠和姜一南身邊的時候,他停了一下。
「陸總,姜總,下周的補貨,產量能跟得上嗎?」
陸明遠趕緊站起來,腰板挺得筆直。
「王總放心,設備都到位了,工人也磨合得差不多了。下周三之前,五千件沒問題。」
王冠希點了點頭,又看了一眼姜一南。
「新款的設計,抓緊。光這四款不夠,下周再上新款。」
姜一南連忙點頭:「已經在畫了,王總。下周一給您看初稿。」
王冠希「嗯」了一聲,拍拍陸明遠的肩膀,走了。
陸明遠和姜一南對視了一眼。
兩個人的眼神里都寫著同一句話。
這老闆,跟定了!
……
直播間還沒關,在線人數已經降到了一萬出頭,但彈幕還是很熱鬧。
「有沒有人搶到衣服的?發個買家秀看看!」
「我搶到了衛衣,等到貨了曬圖!」
「重曦這個名字越聽越好聽。」
「王總什麼時候來我們城市開店?」
「我是江城本地的,我要去王總公司門口蹲著等補貨!」
「樓上你有點出息行不行?」
「沒出息,我就是沒出息,我就想買重曦的衣服!」
……
文國良坐在電腦前,看著屏幕上那些彈幕,臉色越來越黑。
「沒出息,我就是沒出息,我就想買重曦的衣服!」
……
文國良坐在電腦前,看著屏幕上那些彈幕,臉色越來越黑。
王冠希這一招,太狠了。
他不是在征名,他是在造神。
把一個送快遞的包裝成勵志故事的主角,然後用這個故事來賣衣服。
更噁心的是,這個人還是打了他兒子的那個快遞員。
他猛地拍了一下桌子,把旁邊的助理嚇了一跳。
「文總,您沒事吧?」
文國良沒理他,盯著屏幕,胸膛劇烈起伏。
他原本以為,王冠希只是一個有點錢的暴發戶,靠運氣收購了兩個破廠,翻不起什麼浪花。
但現在他看明白了。
這個人,比他想的要厲害得多。
會借勢,會造勢,會用人。
連一個快遞員都能被他用出花來。
兩千件,三十秒賣光。
一個新品牌,連一件成品都沒人見過,就靠一個故事,把貨賣光了。
文國良做了二十多年服裝,最清楚這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王冠希手裡握著的不是兩個破服裝廠,是一台印鈔機。
品牌有了,熱度有了,供應鏈有了。
只要產品質量不拉胯,這個牌子就能活,而且能活得很好。
文國良靠在沙發上,閉著眼睛,腦子裡亂成一鍋粥。
他想起美威當年做起來的時候,花了多少錢打GG?
幾千萬。
請了多少明星代言?
十幾個。
鋪了多少渠道?
全國三千多家門店。
結果呢?
現在被一個縣城小老闆,一場發布會,一個八歲小姑娘的故事,打得找不著北。